毕业论文摘要范文有没有?临近毕业季,大家都在为自己的论文答辩时刻准备着,想要顺利通过,认真、严谨是必备的态度。对于论文摘要,很多同学不知如何写,本文为大家提供了5篇会议论文摘要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会议论文摘要
毕业论文摘要范文参考一:对外汉语远程网络教学的实践与思考 ——以华东理工大学初级(上)口语班为例
2020年春季,新冠肺炎疫情促使对外汉语远程网络教学成为焦点。本研究结合华东理工大学初级(上)班的教学实践,以初级汉语水平留学生为研究对象,借助腾讯会议平台,将任务式交互教学策略运用在对外汉语远程网络教学设计中,以真实性、趣味性、互动性、实用性为原则指导,展示相应的课堂活动应用和教学案例。并根据学生和其他听课教师的反馈,总结远程网络口语课堂实施的经验与不足,对国内外开展对外汉语远程网络口语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通过实践,本文认为华东理工大学的远程对外汉语口语教学有一定的优势:突破了时空的限制、课堂的录制功能有利于学生反复学习、课件的可视化有利于语法点的讲解。同时,远程口语教学也存在着困难与不足,表现为:课程设置不合理、上课时长太长、课堂效率下降、电子教材阅读不便、无法面对面交流、网络不稳定六个方面。基于远程口语教学实践的情况,本文从网络、学校、教师、学生四个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远程课堂的参会人员应当创造适宜上课的网络环境,避免因网络不佳影响教学的情况;学校可以从课程设置合理化、课程种类多样化、教材形式个性化、教研活动丰富化四个方向努力;教师应该提高远程口语教学的课堂表现力,选择适用于远程口语课堂的教学策略,加强对远程课堂的管控能力,提高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学生应该提高自我管控能力,并积极调整健康心态,避免产生焦虑感。在以上教学实践和反思的基础上,本文可以为华东理工大学及其他国内高校的远程网络口语教学实践提供借鉴。本篇论文由五部分构成:第一章是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述评远程汉语教学和留学生初级汉语口语教学的研究现状。第二章是远程对外汉语口语课教学设计,结合自己的教学对象,主要介绍远程对外汉语口语班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设计的依据(教学对象、教材、教学目标、教学平台、教学策略),为下面的案例实施做铺垫。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远程对外汉语口语课堂教学案例的展示,这里以《新目标汉语口语》第一册第九单元《谈购物》为例,并依据学生和其他教师的反馈,总结出课堂设计和课堂实施的不足。第四章是远程对外汉语口语课教学的评估与建议,这部分具体分析远程对外汉语口语教学的优势和不足,从学校、网络、教师、学生四个角度提出针对性建议。第五章是结语部分,概括全文内容,指出不足,并提出远程对外汉语教学的前景展望建议。
毕业论文摘要范文参考二: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研究(1949-1953)
解放战争后期,中国共产党屡屡告捷,不断激增的解放区需要有效治理,党的干部却供不应求,这就需要快速培养出一大批干部。在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三书记的习仲勋同志关心和指导下,以政治教育为目的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于1949年初在西安市筹备并成功办学,有效缓解了建国初期的西北局干部紧缺现象。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个案研究法,考察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的办学历程,透析其历史贡献、历史经验及现实启示。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阐释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创办的历史背景及其组织架构。即在深刻分析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创办的历史背景的基础上,系统阐说其创办历程和组织架构。第二章,阐述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的办学工作与典型事件。即从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的师生情况、教学工作、学员生活等方面缜密论述,并深度透视其典型事件。第三章,阐明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办学的历史贡献、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从历史贡献来看,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继承原延安大学的办学经验,坚定革命干部的理想和信念,丰富建国初期的知识分子教育方法,壮大建国初期的革命干部队伍。从经验启示来看,培育干部应做到”三个坚持“、充分了解学生、方式方法得到。西北人民革命大学为西北地区人民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保驾护航,为新区的政权建设筑牢根基,在中共党史乃至新中国的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毕业论文摘要范文参考三:南京国民政府儿童年体罚问题研究(1935-1936)
为谋取儿童福利,国民政府将1935年8月至1936年7月31日定为”全国儿童年“,并成立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统领各省市县的儿童年的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的程序,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在全国各个地方开展了许多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工作便是提倡废止儿童体罚,解除教育上关于儿童的一切束缚。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儿童年实施委员会采取各种措施去推进废止体罚,如设置儿童问题播音讲座、印发儿童问题宣传册、成立儿童问题咨询处、组织各地父母会等。除此之外,儿童年实施委员会还呈请教育部下令废止体罚。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局组织小学教育研究会研究讨论”小学废止体罚并解除儿童一切束缚“等问题。一时之间,地方政府、教育局、社会局、儿童年实施委员会通力合作,出台了多项措施整治施行体罚的学校以及教师。各地报刊特设儿童年专刊或儿童栏目报道儿童主题,研究讨论如何废止儿童体罚问题。许多教育改革家和一线教师也积极响应参与,各抒己见,社会呈现出讨论热潮,形成了多份研究报告。教育部汇总各地的研究报告,汇编成《全国小学废止体罚解除一切束缚研究报告》,通令各地教育局切实遵行废止体罚。儿童年的废体罚运动,是一场由官方主导在社会领域实施的儿童保护运动。在官方的支持下,各地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废止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在社会上也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在国民思想层面,唤醒社会大众关心儿童教养,号召采用感化的方式训导儿童,切实承担起保护儿童的重任。在实践层面,儿童年废体罚运动主要集中在家庭和学校两个方面,成立父母会,教导家长学习新知识,成为合格的现代父母。在学校领域,建立校长负责制和督导巡查制来推动体罚的废止。经过一年的废体罚运动,各地的公开的体罚现象基本消失,逐步建立起新式训育制度。但儿童年的废体罚运动受制于经费、人力、时代等诸多因素,未彻底完成其设定的目标,仍需要长时间去努力。
毕业论文摘要范文参考四:公司非关联担保中担保权人的审查义务标准
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人提供担保,即公司非关联担保,这种特殊的公司经营活动已日益频繁,我国《公司法》第16条对公司非关联担保决策的形成作出了规定。然而,该法律条文并未对公司非关联担保中的重大问题即担保权人的审查义务问题,尤其是担保权人审查义务标准问题进行明确规定。2021年,《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正式生效,该司法解释第7条虽然对公司非关联担保中担保权人的审查义务首次进行了肯定,但是该条对审查义务应达到的标准也未进一步说明。虽然最高人民法院近年陆续发布了《法官会议纪要》《审理司法解释稿》和《九民会议纪要》等文件对担保权人审查义务标准的问题进行说明,但该等文件一部分虽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但其属于会议纪要,不具有裁判直接适用的效力,一部分为司法解释的草案并未生效。因此,关于公司非关联担保中担保权人审查义务的标准问题,在立法层面上实际并未得到有效解决。而在甄别担保权人是否将审查义务履行完备时,不同审判人员、不同学者对担保权人审查义务应达到的标准的理解不尽相同,由此造成了该等问题在理论上未能达成相对统一观点,在司法裁判中对担保权人善意与否的判断尺度不一的困境。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研究公司非关联担保中担保权人审查义务标准的现今困境以及破局之策。研究担保权人审查义务的标准问题,不仅具有分析当今该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并在总结分析学者们研究成果后得出较为科学合理的解题方法的理论意义,还具有为担保权人在参与公司非关联担保中提供行为参考、为我国非关联担保法律建设提供完善建议、为非关联担保的司法判决提供裁判参照的实务意义。本文主要运用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第一部分从法律规范、裁判意见和理论学说等三个角度对公司非关联担保中担保权人审查义务标准的现状进行全面剖析展示,使我国公司非关联担保中担保权人审查义务的标准在立法、司法和理论的现今困局一览无遗;第二部分具体分析担保权人审查义务现今困局其形成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造成担保权人审查义务标准不清的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中第一个原因为对于审查义务标准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并不清晰,相关的官方指导文件的观点也摇摆不定,第二个原因为无论是在实务界如司法裁判界还是在学界中,不同的审判人员和学者对审查义务标准的观点并不一致且有互不相让之势;本文第三部分对我国公司非关联担保中担保权人的审查义务标准如何构建完善具体发表看法。笔者认为,首先需要确立审查义务标准的前提,即肯定担保权人在参与公司非关联担保时的审查义务;其次需要确立科学合理的宏观标准,即摒弃实质审查标准且在形式审查标准的框架内提高注意程度,达到审慎审查的要求;第三需要细致明确履行审查义务的微观标准,即细致明确担保权人应当审查的具体内容,笔者认为,担保权人应当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对作出非关联担保决议的决策机构进行适格性审查、对决议内容及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章程性进行审查;第四需要在上述一般性审查义务微观标准的合理范围内根据不同的主体的审查能力对具体审查内容进行合理调配,即对于一般公司和商事自然人应适用一般性的审查义务标准,而对于专业金融机构应当合理增加审查的内容,对于一般自然人应当合理减少审查内容。本文对公司非关联担保中担保权人审查义务标准的现状、形成困局的根本原因和构建完善我国公司非关联担保中担保权人审查义务标准等不仅进行学理论述,还相应进行案例分析,望对公司非关联担保中担保权人的审查义务标准问题的系统研究出微薄之力。
毕业论文摘要
毕业论文摘要范文参考五: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研究 ——以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为中心
律师制度是近代中国法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中律师惩戒制度是在近代法制改革和社会变迁的背景下形成的。律师惩戒是对律师的违规或不当行为所进行的惩罚。律师违反法律或职业守则的要求,将对当事人、社会以及法律造成难以估量的侵害,律师更应遵守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因此,建立和完善律师惩戒机制尤为重要。律师惩戒是律师违法违规后实施的一个重要措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关于律师惩戒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当时的司法实践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清末引进律师制度的背景入手论述了最初律师立法的艰难历程,这是中国司法改革史上的重大成果。律师惩戒制度也是从萌芽到形成逐步发展起来的,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律师公会的出现为律师惩戒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土壤,北洋政府时期律师惩戒法规的设立标志着律师惩戒制度的初步形成,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律师惩戒法律法规逐步细化完善。民国时期的律师制度是法制进步的表现,律师惩戒制度使得律师制度更加规范,有利于实现律师惩戒、维护行业发展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更加公平。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律师惩戒制度概述,论述了律师制度及律师惩戒制度,对清末律师制度的诞生和民国律师惩戒制度的确立及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第二章围绕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律师制度展开探讨,论述了当时律师制度及律师惩戒制度的立法概况、惩戒缘由、惩戒种类、惩戒机关与惩戒程序等基本内容,还对律师惩戒程序中律师权利的保护及救济进行了分析。第三章主要是根据前述理论以及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档案来考察当时的立法实施效果,当时律师惩戒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主要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进行了评析。本文通过梳理民国时期律师惩戒制度的产生及修订过程,整合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律师惩戒制度的基本内容,对民国时期历年惩戒案例进行汇总分析和归纳,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在当时的意义和局限进行了分析。探讨其中的发展趋势和规律,以期更深入地了解认识当时的律师惩戒制度和实施效果,找出可资借鉴的理论价值和律师法律文化理念,加快完善我国律师惩戒制度,促进法治建设。
以上是会议论文的毕业论文摘要范文,如果有其他写作需要,可以在其他栏目查阅;如果想寻求论文写作指导,可以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