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论文哪里有?笔者发现《管色考》正像一部围绕管色议题而展开的全面的乐理书籍,它涉及了大量律吕、旋宫、犯调等乐律学问题。
绪论
二、研究现状
目前,学术界对徐养原《管色考》的关注仍有不足,相关研究成果较少。笔者通过查阅整理相关资料,将涉及管色的研究成果归纳为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对“管色”名义的探究。目前仅有陆晓彤的《“管色”名义考》一文。
第二个方面是结合俗乐二十八调或宫调系统所作的研究。即结合管色问题,围绕俗乐二十八调或宫调系统所作的研究,共有8篇期刊文献,而各自的研究重点不尽相同。其中包括:李宏锋的《管色十二律位系统的旋宫实践与音律结构——系列研究之一:“阴阳旋宫”的音律结构与律制模型》及《唐宋俗乐二十八调的管色实践基础》,周天星的《唐代定调管色形制之研究——兼论“燕乐七宫”在笛上排列之次序》,马骕的《南北曲牌宫调与管色考》,庄永平的《燕乐调演变与笛上调性调式研究》,杨善武的《燕乐二十八调“七宫”构成的乐学逻辑》,郑荣达先生的《唐宋宫廷礼乐之“中管调”的成因和学理》,以及义亚的《唐俗乐二十八调轮转解》。同时还另有李玫的1篇专著,《“燕乐二十八调”文献通考》第八章中也引证了《管色考》的部分内容。
第三个方面是涉及管乐器的研究,期刊论文共5篇。针对筚篥的研究有4篇,董希平的《觱篥与宋词演唱机制》,左继承的《从筚篥到管子的演变考》,闫艳的《“筚篥”源流考辨》,以及张雪媚的《筚篥的源流及其历史演变》;针对笛、箫乐器的研究,主要有万博的《中国古代笛箫类乐器名实问题研究中的歧义与焦点》一文。此外还有1篇学位论文,是况雪的《宋代笛属乐器研究》,以及2部专著,分别是日本学者林谦三的《东亚乐器考》以及林克仁的《中国箫笛史》。
第三章 管色字谱与律吕的对应关系
第一节 “以字配声”与“以字配律”
一、“以字配声”
徐养原在谈及“以字配声”时引用了胡彦昇《乐律表微》中的记载,曰:“夫俗乐工六二字之间隔凡字,五上之间隔一字,上尺工三字相连,六五二字相连;雅乐角徵之间隔变徵,宫羽之间隔变宫,宫商角三音相连,徵羽二音相连”①。徐养原认为俗乐“工、六”二字之间隔“凡”字,“五(四)、上”之间隔“一”字,“上、尺、工”三字相连,“六、五”二字相连;雅乐“角、徵”之间隔“变徵”,“宫、羽”之间隔“变宫”,“宫、商、角”三音相连,“徵、羽”二音相连,故上即宫,尺即商,工即角,六即徵,五即羽,一即变宫,凡即变徵,工尺等字当作宫商用。
且十字共可形成十七声,自上字之下,低一字为变宫;四字即低五字,羽之浊声;合字即低六字,徵之浊声;低凡字为变徵之浊声;低工字为角之浊声;低尺字为商之浊声;低上字为宫之浊声。自五字之上,高一字为变宫之清声;高上字为宫之清声;高尺字为商之清声;高工字为角之清声。自“低上”至“高工”共十七声。自“合”至“五”,九声居十七声之中无所偏倚,皆为中声。而“句”字即“尺之浊声”之意,有一定重复,故此处不用。
第五章 《管色考》之理论价值
第一节 徐养原对管色传统理论的历史考证
一、对管色字谱理论的考证
徐养原对管色传统理论的考证,自魏晋至明清时期皆有涉及。《管色考》一书中所引文献众多,大多采用直引的方式,据原书直接抄录。如在对管色字谱理论进行考证时,首先引用沈括《梦溪笔谈》中所载的:“予于金陵丞相家得唐贺怀智琵琶谱一册,其序云琵琶八十四调内黄钟太簇林钟宫声弦中弹不出,须管色定弦,其馀八十一调皆以此三调为准,更不用管色定弦”①。徐养原通过此处记载,推测在唐代时已有管色的存在,当时弦乐器的部分关键音需以管色来调,虽未有字谱的明确记载,但既有管色的存在便一定会有用字纠声之法。
有关管色字谱的最早记载徐养原认为乃《辽史》,故引:“至隋高祖诏求知音者,郑译得西域苏祗婆七旦之声,求合七音八十四调,由是雅俗之乐皆此声矣。用之朝廷,别于雅乐者,谓之大乐。”“大乐声:各调之中,度曲协音,其声凡十,曰: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句合,近十二雅律,于律吕各阙其一,犹雅音之不及商也”②。通过分析这段史料,可知辽之大乐即唐之辽声,原出于龟兹十声,与七旦同源,管色十字乃“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句、合”。同时,另引《稗编》所言:“十字者载籍无可考,惟楚词大招曰:二八接武投诗赋只,叩钟调磬娱人乱只,四上竞气极声变只,注曰四上未详。今按招魂曰:吴愉蔡讴奏大吕些大吕为宫其谱下四,仲吕为角其谱上字,四上竞气谓宫角相应也”③。对此说法,徐养原并不认同,他认为《楚辞》的“四上”与管色无关,无怪千载无一人言及“四上”。而除《辽史》外,徐养原认为《太常因革礼》就是较早阐述字谱的文献,如引:“国朝会要景祐二年六月修大乐,李照言夫胡部之有筚篥相传目之为梁柱,此言筚篥之声于胡部管色之中严得其实不可增减其声,是故谓之梁柱其曲法用十字已极尽人手指之力过此不可能也,以此十字能应方响十六声,若方响中去其清声四版,筚篥中去其五六两字,则胡部调曲不可成矣”④。
第二节 徐养原管色理论的特色及价值
一、理论上的整合
徐养原在考证了历代众多管色学说的基础上才完成了《管色考》一书,相较于正史或其他乐律研究著作中有关管色的阐述而言,该书不失为对管色问题系统研究的专著。从徐养原所引用的史料可见,历来的管色学说分散在不同文献中,且大多是零碎的片段史料。徐养原以宋辽管色字谱的史料为中心,在史料研究之中不断提出问题,并追根寻源,揭示管色相关问题的本质,将其研究所得整合为逻辑连贯、环环相扣之“九节”。
书中开篇三节主要是围绕“管色”基础理论的阐释。徐养原首先探讨了“管色”的起源,点明在唐代时已有管色的存在。其次通过分析《辽史》、《梦溪笔谈》、《乐书》、《稗编》等书中有关管色字谱的记载,归纳出管色字谱共十字,即“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句、合”。最后,对最初的管色乐器——即筚篥的形制加以阐述,清晰呈现出筚篥的孔序、律名、谱字对应关系。
中间三节则是围绕《管色考》所涉及的诸多乐律问题进行研究阐述。徐养原在考证了自隋唐至明清的众多管色理论文献后,集中对旋宫、犯调、银字中管、二十八调的杀声用声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旁征博引历代文献的基础上,探讨了隋唐以来的管色流变,旨在阐释管色的性质与意义,既阐明诸多乐律问题,又将各文献中零碎的管色理论加以整合,终不失其系统性。故而《管色考》一书实为一部包罗万象,涵盖宫调、字谱、乐器等诸多内容的乐理书籍。
结语
通过各章节的研究分析后,笔者发现《管色考》正像一部围绕管色议题而展开的全面的乐理书籍,它涉及了大量律吕、旋宫、犯调等乐律学问题。本文第一章主要就徐养原生平及《管色考》各节主要内容做了梳理阐述。知其一生学术成果颇丰,且涉猎甚广,通六书、古音、历算、舆地、氏族之学,于音乐方面也作有许多论著。其中《管色考》系统整合了历代有关管色缘起、管制、谱法、旋宫、二十八调调名系统、杀声用声、银字中管、笛制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成果,内容十分丰富。
第二章从狭义及广义两个方面对徐养原所指“管色”的含义加以阐述。从狭义来看,“管色”乃管色字谱之义,意指依管乐器演奏指法而设的字谱,也称管色谱。“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句、合”十个谱字与九孔筚篥能够发出的十声恰好相应,同时与燕乐二十八调杀声的关系也颇为密切,从沈括用谱字记录的二十八调各调音阶及杀声来看,字谱的存在指明了二十八调相对稳定的音高标准以及各调间的宫调关系。从广义来看,“管色”的含义中有其地域性的标签。“管色字谱”的史料最早见于辽大乐字谱。辽,原属契丹族,北齐时该族大部分部落归属突厥族,唐代的龟兹人为突厥族人,正因如此,宋代许多史料也称“管色”源自龟兹乐。也许,正是由于龟兹乐在北方多民族中拥有较强影响力,“管色”的词意,便由辽之大乐字谱渐渐扩展成为北方少数民族音乐字谱的泛称。二是从管色乐器来看,“管色”既包括筚篥也包括笛、箫。《太常因革礼》曾言筚篥在胡部中是标准一般的存在,在筚篥十分盛行的唐宋时期,弦乐器定弦多以筚篥为准,故言管色必言筚篥。筚篥乃少数民族乐器,而笛、箫则是我国本土的传统乐器,管色虽起于筚篥,但中原汉族并非无管色谱的基础与土壤。少数民族乐器筚篥所拥有的孔位与字谱的对应,于笛、箫两个乐器上亦可实现。且于晋代,荀勖便做过相应的努力,所以徐养原非常重视对笛色、箫色的研究。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