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论文哪里有?本文基于公共管理学的视角,以苏州市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为研究对象,运用系统、耦合协调、可持续发展等相关理论与方法,结合经济和环境两个子系统的发展与治理现状,通过层次分析法构建苏州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差异系数法对各指标赋予权重,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实证分析。
绪论
3.创新点
现阶段,关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评价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学、地理学、经济学等领域,公共管理学领域研究较少。本文主要站在公共管理学的视角,对苏州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状况进行评价研究。
2019年,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成为国家战略,以上海为核心城市的“1+4”都市圈和苏锡常经济圈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增长新引擎。如何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进程是一个重要议题。苏州处于江浙沪皖的中心位置,具有其区位优越性和研究价值。作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地带,其悠久的历史文化背景和产业集聚的特点,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能够发挥其独特的平台优势,全面协调各方资源,合作共赢。目前尚未发现有学者开展苏州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方面的研究,故而,对苏州市展开该方面的研究存在重要性与创新性。
三、苏州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必要性和原则
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目前,以往的研究或权威的机构组织并未构建出普遍适用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现可查阅到的文献资料均是根据各地的实际发展情况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经济发展系统基本都是从经济水平、经济结构、经济规模等方面筛选指标,而生态环境系统则基本是从环境资源、环境压力、环境治理等方面筛选指标。构建苏州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对苏州市的经济发展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结合,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实证分析,有助于进一步了解现阶段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情况,并有利于为后期促进苏州市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提供更精准的治理方案。
2.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耦合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直接影响其评价结果,对后续开展苏州市经济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发展研究的准确性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构建一个客观、科学及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需严格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指标选取要求具有完整性
由于研究分析的需求,在指标的选择时应该把各个层级的因素全部考虑在其中,这样才可以全面系统地展示出内外部变化,使得整个系统以更加完整的形式表现出来。
(2)指标选取要求具有动态性
苏州市的经济与生态环境都是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故而在选择指标及构建指标体系时,要将动态性考虑在内,这样才可以减少研究当中所产生的问题,减少时间地点不同所带来的影响。
五、基于耦合评价的苏州市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一)经济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通过上文的评价结果分析及苏州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情况分析,可以发现近几年苏州市的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水平明显改善。尤其是2020年度,已从中级协调发展型迈入了良好协调发展型的行列,实现了一个质的飞跃。但是距离达到优秀协调发展还存在进步的空间,目前苏州市协调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及优化。
1.政府在环境影响经济发展中应变能力普遍较弱
苏州在2014-2020年间的耦合度很高,由此证明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是密切相关的。在2018年经济发展出现明显下降,这主要是由于全球大范围内的经济动荡所致。虽然全球金融浪潮的席卷会使得全球经济都受到不少冲击,但苏州在受到经济危机影响后,增长率相较于2017年68.03%下降至2018年的4.02%。根据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得分可知,在2018年苏州生态环境得分相较于上一年下降了0.038。由此可见,苏州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耦合关联度相当紧密,2018年在苏州经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冲击时,苏州的生态环境也随之出现一些问题。根据高耦合度这一特性,苏州的经济发展情况一旦受到影响,其生态环境也将必定受到波及。因此,苏州市政府在经济治理的过程中依旧还存在着应对外界环境变化时应变能力普遍较弱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政府宏观经济的调控方面存在一些治理方面的问题。
(二)经济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发展存在问题的政府原因分析
1.政府政策体系不完善
(1)缺少相关政策规范要求
近年来,为了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与此同时,苏州市政府在加快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与污水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相关制度体系方面也颁布了一系列的配套性规范文件加以补充。苏州在经济建设方面主要依靠外商投资与“传统+新兴”制造业的经济发展模式,为了促进外资发展,苏州颁布了许多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苏州在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方面都存在一些规范性问题。一方面,在外商投资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方面依旧存有空白,部分外资的质量评估缺乏考察深度、流于表面,过于形式主义,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外资引进后的行为缺少相关法规的监督,存在外资出逃风险。另一方面,通过环境治理实践活动发现,苏州在面对环境污染的具体问题时依旧在细节方面存在政策空白现象。主要体现在工业废水与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的治理规定并未进行清晰的划分。工业废水根据其所运用的工艺方式以及所含原材料微量元素的区别,将会产生不同的废水对环境产生影响问题,因此,针对不同种类的污水排放与处理问题缺乏较为细致的法律法规要求。目前针对苏州市污染排放的相关政策主要停留在宏观层面,并未根据苏州当地不同种类制造业的实际排放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逐一调整完善。此外,在环境治理的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缺少配套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可持续性支持。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宏观经济性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支持管理、技术等创新性发展的政策方针,从而进一步为环境治理提供相关保障。
结语
(二)研究不足与展望
本文基于公共管理的研究视角,运用耦合协调发展的相关理论与思路,对当前有关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拓展,既有理论上的指导作用,也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对于苏州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耦合评价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与展望:
第一,指标体系的构建存在不足。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本文选取的评价指标缺乏标准化的规范,主要是借鉴了许多专家和学者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与片面性,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于进一步的验证。评价指标体系尚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于今后的研究改进。
第二,指标数据不够精确。由于经济指标数据与生态环境指标数据难以评估与收集,故本文选取的指标数据来源主要参考的是《苏州统计年鉴》《苏州环境公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公开数据,缺乏具体的走访与调研,并非一手数据。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与进步,数据收集将会更加精确,算法也将更为优化,故未来的研究结果将进一步精确。
第三,各指标间应引进相关模型计算其关联系数。为进一步分析各指标要素间的耦合协调情况,可引入灰色关联法等数据模型在全文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计算各指标间的关联系数,从而更为精确的分析苏州市的耦合协调发展情况,并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本文的研究结果对苏州下一步推进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研究结论显示,下一步研究还需要深入探索经济与环境系统的作用机理机制,特别是政府及相关组织部门在日后的工作中,如何将执行落实于提高效率的研究。这将会对苏州的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新的思路与方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