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论
2.国内相关研究
(1)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内涵与功能研究
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涵而言,二十世纪初期,国内学界将合作社概念的界定以及其本质视为研究的起点,并对与之相关问题展开了大量的讨论。(张晓山,1998)认为,合作社是特殊企业组织形式,社员共同享有和民主决策、控制[19]。“民主”和“剩余按交易额返还”则是农民合作社应该遵守的重大原则[20]。(任大鹏,2004)从组织性质视角出发,指出“合作社坚持平等自愿原则、以非营利性为基本前提、为社员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的法人代表。”[21]然而,(张益丰,2018)确指出村民合作社不能仅仅注重宏观领域的制度性建设,也不是“普惠行”的单纯的物质帮扶[22]。(赵海,2013)提出,农民合作社的根基仍然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具有合作制的根本原则,它是一种互帮互助性的生产经营组织[23]。
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和作用方面,学界将阐释其存在、发展和享有政府扶持为逻辑起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多角度领域和多维度功能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济功能。(周振,2017)认为,农民合作社应对传统的乡村家庭生产经营存在的固有不足,应该将技术、资金进行整合,以此有效增进村民收入,推动乡村三农产业集约化程度。[24] 第二,社会功能。(任强,2012)认为,农村合作社具有为成员供给可比较的优势、可被视为呵护型组织、充当社会公共性角色、“摸着石头过河”探索生产生活方式等四个方面的功能。[25]此外,(徐旭初,2018)还创造性指出,农村合作社整合了合作、产业和社会的农业组织化功能。[26]第三,政治功能。(徐旭初、吴彬 2012)[27]、(朋文欢,2018)[28]认为合作社独具脱贫功能,如在精确甄别困难家庭、对接困难户与外部资源、支持困难区域的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困难户可行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帮助我国乡村相对贫困事业的提升带来了重要的路径。
目录
三、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现状
(一)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发展中的政府扶持调查情况
1.问卷设计
本文研究数据资料来源是 2020 年 9 月—2020 年 11 月组织“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发展中的政府扶持问题研究”的随机抽样问卷调查。问卷主要针对在北海市民政局和工商局登记的渔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出资人、合作社技术人员、合作社管理人员和合作社普通社员为对象,问卷分为基本情况和政府扶持两个部分。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受教育情况、在合作社中的角色、家庭年均纯收入、家庭渔业收入大约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政府扶持包括政府管理制度扶持(享有经营权、享有水域滩涂、享有养殖捕捞权、出台针对性制度、构建管理制度服务平台);政府经济政策扶持(资金准时发放、财政贴息、贷款渠道畅通、免征税收);政府人才培育扶持(培训管理型人才、培训技术型人才、培训差异化人才、提供咨询、建立辅导员队伍);政府文化建设扶持(指导示范社建设、表彰合作社、表彰致富带头人、举办交流活动、实施活力提升项目)。
2.发放与统计
表 2 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分布
............................
五、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提升路径
(一)构建管理制度扶持完整化体系
1.建立完备管理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渔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己初具规模,然而,我国渔业中介组织的管理制度体系并没有跟上渔业经济的发展速度,我国(闫雪崧,2014)尚未制定有关渔业协会的法律法规[70]。只有明确管理制度的权限,才能将渔业和渔民作为一个整体加以保护,既可以提升渔业和渔民的市场地位和社会地位,又可以有助于促进渔业发展和保护渔民权益。地方政府应提高对渔业管理和渔业体系立法的重视,对渔业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并及时修正,扩展渔业管理制度的范围,填补立法空白。渔民专业合作社的立法借鉴台湾《渔会法》,详细规定渔民专业合作社所受政府扶持和所尽责任和义务,使得合作社基本权益得到保障、成立和运行有法可依,实现政府渔业管理部门对渔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到位。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及时修正渔业管理制度,使得合作社能更好应对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保证合作社和合作社成员能与时俱进,获取更大收益。我国应在立足渔业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的渔业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制度体系的成功经验,[71]加快渔民专业合作社,从而逐步建立一整套支持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管理制度体系。这样才能使渔民专业合作社有制度可依,有效的管理制度合作社的活动,从而更好地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政府管理制度扶持能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的渔业管理环境。
......................
六、结语与展望
渔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渔业产业领域重要组织创新领域,作为渔户与地方政府的联结纽带,对增加渔民收入、增快渔业增长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渔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组织的弱质性和市场风险的不稳定性等都强调地方政府对渔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的必然性。 但在政府扶持过程中,由于政府管理制度扶持制度落后、经济政策扶持缺乏弹性、人才培育扶持体系欠缺、文化建设扶持意识薄弱等原因,影响政府在扶持过程中出现扶持不到位的情况。北海市政府管理制度扶持、经济政策扶持、人才培育扶持、文化建设扶持开展一定数量的扶持项目,北海市政府应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态度,杜绝形式主义作风,将个人责任与合作社发展紧密联系,形成利益联结共同体,针对目前所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北海市政府应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渔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门性法规,保障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同时引导和规范渔民专业合作社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措施,逐步优化政府扶持,进而实现合作社辐射带动周边渔户和对渔业和当地经济的贡献。
本研究存在部分不足:一是调研层面浅,选取数据样本小,未能实现对比不同地区渔民专业合作社的差异性研究和科学判断;二是对政府扶持渔民专业合作社具体政策把握不足。因部分文件涉及保密,在政府网站和实地调研过程中无法准确搜集政策文件和数据资料,导致对政府扶持问题的原因分析不深入,所提出的政府扶持优化路径与生活实践操作存在一定实现距离。若能改善上述两方面的不足,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本研究在实践中的借鉴意义。在后续研究过程中,将会扩大样本选取量,对不同地区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做差异性比较分析,积累资料,充实成果,增加研究学术性和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