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社区作为人民赖以生存的最小组成单位,它的发展情况关系着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大计。新的发展时期,我党创造性的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离不开社会治理,而社区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单位,社区治理与发展的成效、影响等会通过聚合作用与放大效应,最终影响到社会、国家的整体格局。十九大报告也强调“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 治理是发展的基础,“共建共治共享”最后的落脚点在“共享发展成果”上,而且是由人民共享国家、社会发展的伟大成果,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让治理为人民、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服务。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社区作为人民赖以生存的最小组成单位,它的发展情况关系着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大计。新的发展时期,我党创造性的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离不开社会治理,而社区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单位,社区治理与发展的成效、影响等会通过聚合作用与放大效应,最终影响到社会、国家的整体格局。十九大报告也强调“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 治理是发展的基础,“共建共治共享”最后的落脚点在“共享发展成果”上,而且是由人民共享国家、社会发展的伟大成果,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让治理为人民、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服务。
1.1.2 研究意义
1.1.2.1 理论意义
较之以往单纯的从治理理论探索社区治理问题,本文立足于社会治理视角,从社区治理与社会整体发展的相关性出发,运用多元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尝试提出社区发展的优化策略,社区的良好发展最终也会辐射给整个社会,最终有益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与振兴。
1.1.2.2 实践意义
立足于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改变的大背景,探索与人民息息相关的社区发展问题,选题具有现实性。且本研究立足于街道社区的真实案例,在分析社区发展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结合相关理论,尝试提出具有普适性的策略建议,希望对探讨社区发展的相关现实问题具有一定的帮助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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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是一种一元主导、多方参与的合作共同治理模式,而在基层社会中则更强调社会自治,公民才是具体的运行主体。这与政府对于社会的直接治理是不同的。社会治理的特点表现为:一是强调合法权力来源的多样性;二是多元主体形成密切且平等的网络关系;三是强调参与者的自主表达、协商对话,是民主的表达方式;四是运用市场、法律、文化、习俗等多种方式和技术进行治理。
“社区治理”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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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相关理论基础
2.2.1 多中心治理理论
“多中心性”首次在迈克尔·博兰尼的《自由的逻辑》中被提及,在比较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后,他认为“自发秩序”才是真正的自由,继续阐述自发秩序时发现了“多中心性”。而单中心的政治体制一向被认为是解决地方问题最好的方式,直到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和蒂伯特·瓦伦认为,
1.1.2.1 理论意义
较之以往单纯的从治理理论探索社区治理问题,本文立足于社会治理视角,从社区治理与社会整体发展的相关性出发,运用多元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尝试提出社区发展的优化策略,社区的良好发展最终也会辐射给整个社会,最终有益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与振兴。
1.1.2.2 实践意义
立足于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改变的大背景,探索与人民息息相关的社区发展问题,选题具有现实性。且本研究立足于街道社区的真实案例,在分析社区发展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结合相关理论,尝试提出具有普适性的策略建议,希望对探讨社区发展的相关现实问题具有一定的帮助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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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1.1 关于社会治理
随着西方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旧的体制瓦解带来了大量的社会问题,“社会治理”也随之出现。早期欧洲的绝对主义国家为了收敛财富、扩充国库,遵循重商主义政策,并开始了最早的治理实践,例如当时的英国为了解决流民问题采取“济贫”措施。18、19 世纪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导致严重的贫富差距,纯粹的“市场逻辑”损害了社会的整体利益,最终市场经济本身也陷入了周期性生产过剩的危机,“社会自我保护反向运动”也随之而来。福柯认为,现代国家存在的最大合法性即为其治理职能。“社会”本身并不需要去治理,需要治理的是“市场”运转所产生的一些并不在经济领域而进入到了“社会领域”的后果。为了解决国家社会治理的困境,学术界开始寻求新的公共事务管理模式,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逐渐产生了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善治理论等。珍妮特· V·登哈特(1993)认为,新公共服务理论是一种新型治理理论,它认为政府应该是服务的角色而不是掌舵,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作用应在于对公共事务的协调和服务,而不是对社会的控制或驾驭。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事物并进行互动合作,在治理主体的选择上比新公共服务理论更胜一筹。根据上述的研究可知,西方的“治理”不同于“统治”的含义,詹姆斯 M·罗西瑙(2001)强调它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括非正式的、非政府的机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1.1 关于社会治理
随着西方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旧的体制瓦解带来了大量的社会问题,“社会治理”也随之出现。早期欧洲的绝对主义国家为了收敛财富、扩充国库,遵循重商主义政策,并开始了最早的治理实践,例如当时的英国为了解决流民问题采取“济贫”措施。18、19 世纪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导致严重的贫富差距,纯粹的“市场逻辑”损害了社会的整体利益,最终市场经济本身也陷入了周期性生产过剩的危机,“社会自我保护反向运动”也随之而来。福柯认为,现代国家存在的最大合法性即为其治理职能。“社会”本身并不需要去治理,需要治理的是“市场”运转所产生的一些并不在经济领域而进入到了“社会领域”的后果。为了解决国家社会治理的困境,学术界开始寻求新的公共事务管理模式,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逐渐产生了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善治理论等。珍妮特· V·登哈特(1993)认为,新公共服务理论是一种新型治理理论,它认为政府应该是服务的角色而不是掌舵,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作用应在于对公共事务的协调和服务,而不是对社会的控制或驾驭。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事物并进行互动合作,在治理主体的选择上比新公共服务理论更胜一筹。根据上述的研究可知,西方的“治理”不同于“统治”的含义,詹姆斯 M·罗西瑙(2001)强调它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括非正式的、非政府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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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治理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治理。西方国家的政府治理指由政府治理理念、治理结构和运作方式与过程所构成的三位一体的有机框架网络。”[7]社会治理时期要求政府善于放权,与社会、市场、居民形成良好互动关系,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条件。此外,政府通过政务公开和信息反馈渠道的完善,加强居民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增强政府公信力,为激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增加信任基础,同时还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参与的制度框架,让更多有志之士通过合法的方式参与公共生活的管理中。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及社区治理
自从 1989 年世界银行首次使用“治理危机”,“治理”一词便被广泛使用。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在其著名的 1995 年《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报告中对治理进行了界定:“所谓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5]治理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罗西瑙认为,“治理是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管理活动。这些管理活动未必获得正式授权,主体也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却能有效发挥作用。”[6]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及社区治理
自从 1989 年世界银行首次使用“治理危机”,“治理”一词便被广泛使用。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在其著名的 1995 年《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报告中对治理进行了界定:“所谓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5]治理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罗西瑙认为,“治理是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管理活动。这些管理活动未必获得正式授权,主体也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却能有效发挥作用。”[6]
社会治理是一种一元主导、多方参与的合作共同治理模式,而在基层社会中则更强调社会自治,公民才是具体的运行主体。这与政府对于社会的直接治理是不同的。社会治理的特点表现为:一是强调合法权力来源的多样性;二是多元主体形成密切且平等的网络关系;三是强调参与者的自主表达、协商对话,是民主的表达方式;四是运用市场、法律、文化、习俗等多种方式和技术进行治理。
“社区治理”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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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相关理论基础
2.2.1 多中心治理理论
“多中心性”首次在迈克尔·博兰尼的《自由的逻辑》中被提及,在比较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后,他认为“自发秩序”才是真正的自由,继续阐述自发秩序时发现了“多中心性”。而单中心的政治体制一向被认为是解决地方问题最好的方式,直到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和蒂伯特·瓦伦认为,
地方政府管辖的治理模式其实也是一种多中心的政治体制,多中心体制能够得以组织,就是利用了交叠管辖和权威分散的丰富结构治理优势[11]。作为治理理论的代表人物,格里·斯托克和罗伯特·罗茨也强调,自治组织的网络化与政府和民间组织合作的重要性,
“治理”强调自组织网络间的合作,而“多中心”有彼此竞争的意味。所以,多中心治理理论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基于信任的博弈互动,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此外,它还具有其他的特征,包括:第一,它具备多元治理主体,涉及到政府、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公民等;第二,多中心治理是网络型的结构,网络没有单一的中心,网络成员间因交换资源和协商而持续互动;第三,以实现公民利益最大化和公民多样化的需求为发展目标;第四,“尽管政府没有特权的主权地位,但能间接地、不完全地管控网络”[12]。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真正为人所知,源于 2000 年登哈特夫妇发表了《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一文,文中谈到:“新公共服务是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论”。[13]新公共服务理论关注政府治理的理论与模式,它强调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非掌舵、服务的对象是公民而非顾客、重视公民权和公共服务而非企业家精神,强调公共行政官员要关注公民权利与公共利益。它强调人的价值,这也是它作为公共治理理论的鲜明特点之一。此外,它还认为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重视合作,认为未来的网络化时代需要合作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登哈特认为: “如果公共组织及其所参与其中的网络基于对所有人的尊重而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来运作的话,那么,从长远来看,他们就更有可能取得成功。”[14]张康之认为“后工业化造就了新的社会形态,在社会治理的意义上,已经呈现给我们多元治理主体并存的局面,我们需要建构的是一种合作治理模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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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服务”真正为人所知,源于 2000 年登哈特夫妇发表了《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一文,文中谈到:“新公共服务是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论”。[13]新公共服务理论关注政府治理的理论与模式,它强调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非掌舵、服务的对象是公民而非顾客、重视公民权和公共服务而非企业家精神,强调公共行政官员要关注公民权利与公共利益。它强调人的价值,这也是它作为公共治理理论的鲜明特点之一。此外,它还认为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重视合作,认为未来的网络化时代需要合作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登哈特认为: “如果公共组织及其所参与其中的网络基于对所有人的尊重而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来运作的话,那么,从长远来看,他们就更有可能取得成功。”[14]张康之认为“后工业化造就了新的社会形态,在社会治理的意义上,已经呈现给我们多元治理主体并存的局面,我们需要建构的是一种合作治理模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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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我国社区发展的历史变迁 ....................................... 13
3.2 我国社区发展的典型模式 ..................................... 14
第四章 我国社区发展的实证研究——以谷里张溪社区为例 ...................................... 19#p#分页标题#e#
4.1 张溪社区发展现状 ........................................ 19
4.1.1 张溪社区简介 ................................. 19
4.1.2 居民对社区发展情况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及数据分析 ............................................. 19
第五章 社会治理视域下我国社区发展的优化路径 ...................................... 31
5.1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明确我国社区发展策略 .................................. 31
5.2 增强社区治理能力,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 32
第五章 社会治理视域下我国社区发展的优化路径
5.1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明确我国社区发展策略
欧洲国家尤其是北欧国家的社区管理追求“自治”的目标,行政划分为中央、郡、市三级,
欧洲国家尤其是北欧国家的社区管理追求“自治”的目标,行政划分为中央、郡、市三级,
这三级政府具有清晰的权利范围和职能权限,依据法律法规对社区进行管理。20 世纪后,北欧国家开始逐步进行地方政府自治改革,通过加强社区自治机构的权力来增强社区的自治职能,形成“社区城市化”的发展模式,[27]减少了民众与政府间的距离,解决了公民最关心的具体问题,同时培养和发展了大量的社区组织。北欧国家通过横向加强各组织间的合作、纵向把政府服务深入社区的方式,真正的促进了社区发展。
英国的“社区发展”就是从最初的自助救济模式转向“以政府为指导、以社区为主体”的多元化合作运行模式。
瑞典的社区发展强调低碳建设生态社区的理念,致力于国家、社区和市场的良好合作与互动关系,[28]例如“共生城市”建设就是瑞典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和新理论。具体做法是:在政府转变职能的基础上,社区整合市场化社会公益企业和基金储备,重视中小企业的价值,通过市场竞争促进社区自身发展。
瑞典的社区发展强调低碳建设生态社区的理念,致力于国家、社区和市场的良好合作与互动关系,[28]例如“共生城市”建设就是瑞典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和新理论。具体做法是:在政府转变职能的基础上,社区整合市场化社会公益企业和基金储备,重视中小企业的价值,通过市场竞争促进社区自身发展。
美国的“自治型”社区发展模式具有自身特点,“体现为政府行为和社区行为相分离”,[29]政府可以为社区提供资金支持,但无权干涉社区内部事务,社区内的自治组织高度发达,专业性极强。在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文件的保障下,社区建设与发展井然有序。因为美国崇尚英雄主义,民众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非常高,乐意为社区做志愿服务,邻里间的互助意识和社区归属感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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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