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以上内容来自百度百科)今天上海论文网为大家推荐一篇行政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加快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机制改革,扩大地方政府管理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发展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建立起以政府宏观调控为基础,高校自主办学为核心,第三方评估为引导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努力实现三方的有机协调发展。会上还提出“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①明确了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应该规范行业自律,这也成为了发展和完善第三方教育评估的重要举措。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转变其职能,对政府的“越位”、“失位”、“错位”情况加以转变,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高校和教育评估机构也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能,担负各自的任务,共同致力于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式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伴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高等教育质量下降的矛盾日益凸显,各高校的教育质量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对高校教学质量的检测、监督和保障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目前许多专家学者认为对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研究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研究领域中的重要内容之一。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发展与完善对于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保障和提升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实现“管办评”分离改革的客观需求。高等教育评估一方面作为检验高校办学水平和保障教育质量提升的有效措施,另一方面也是政府监管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这是全球教育发展道路上的共同经验。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自成立以来就依附于政府而存在,尽管政府陆续颁布了关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一系列规章制度,但与目前的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发展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由于政府、社会、高校对高等教育评估的需求,许多民间教育评估机构相继在我国成立,但发展十分缓慢。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从客观上来说高等教育评估机构机构作为三者中相对薄弱的一环,因此在此次的教育改革中,应把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发展放置重要的位置。由于我国教育评估机构自出现以来都是依赖于政府而生存与维持,作为政府的下属机构而成立的,因此在“管办评”分离改革背景下,这对于我国评估机构的独立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挑战是评估机构如何在脱离政府的资金,行政权利支持后能继续维持与发展,机遇是评估机构能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为独立的法人,通过其自身专业性、权威性、内部结构合理性在市场环境中运营,真正实现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独立发展和日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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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文献综述
国外对于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研究主要是从政府、高校、社会和评估机构之间的关系入手,分析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职能及作用。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概念首先是由美国学者提出来的,在 1983 年,美国高等教育学家伯顿·克拉克就指出,“国家的高等教育评估系统应该由学术权威担任协调,而不是通过国家政府的行政命令或市场型的相互作用。这种学术权威的协调既可以通过教授来完成,也可通过“Buffer organizations”的缓冲组织来实现。”①他认为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应该作为政府和高校之间矛盾的缓冲器,应该起到协调作用,而不是作为政府进行教育行政的工具。同时还认为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应该强调其权威性和专业性。缓冲组织的理论也被后来的研究者所广泛运用。1991 年,伊尔·卡瓦斯对“缓冲组织”这一概念进行了学术界定。他认为,“缓冲组织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团体,通过加强该团体与政府部门的联系来间接性的完成一项公共目的。”②但并未指出该团体应该如何履行自身的职能。1991 年,德·博耶对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职能进行归纳,包括:一是为政府提供决策建议,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对高校进行评估检测,同时站在高校的立场上向政府关于高校的政策制定提出建议。二是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相当于政府意志的执行者,在对高校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体现了政府的决策意愿,也使得高校能贯彻政府的决策。一方面保障了高校的办学质量,另一方面充当政府与高校的协调者,这样避免了政府直接插手干预高校的日常活动,此研究成果成为高等教育领域的重大突破。三是服务职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各级政府同时也面向社会。国外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主要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各个阶层,而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主要为政府工作,完成政府的行政目的,很明显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和国外的高等教育评估存在这很明显的差别。1995 年,列奥·古德盖布尔与其他几位研究者对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作用和功效等内容进行了更深层次的研究。他们认为“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和政府、高校之间存在着某种利益关系。在这种关系中,高校、政府和社会都希望自己是最大利益的获得者,而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作为缓冲机构,在与三方的合作中则需要法律保障,并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个理论实际上强调了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应该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为以后高等教育评估机构能够独立运行奠定了理论基础。国外对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从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产生机制上,其作用是为了充当中间协调者的角色,用来解决政府和高校之间的矛盾;第二,国外偏重于对个案进行研究,没有对形成的规律进行总结;第三,对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职能及其作用的研究比较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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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管办评分离体制下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发展的理论阐释
2.1 相关概念阐述
“管办评”分离是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的重要要求,是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在 2010 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明确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①“管”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强调由过去的一把抓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主要进行宏观调控和政策颁布;“办”指学校,使高校成为办学主体,享有充分的独立自主权;“评”指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教育评估机构应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在《教育评价辞典》中对高等教育评估定义如下:是指高等教育评估机构根据拟定的评估指标,运用专业化的评估手段和技术对高校办学的综合因素进行考量,内容包括:高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学生整体水平、科研成果以及高校文化理念等,最后通过这一系列的数据信息得出高校的评估结果,指出高校日常活动中所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善的建议和方案。高等教育评估具有包括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诊断功能、目标调节功能在内的四个主要功能,是高等教育评估活动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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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职能作用及基本属性
2.2.1 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职能
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作为一个第三方的评估机构,最基础的职能就是评估职能,评估职能是指: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主要服务对象包括高校、政府和社会各层人士。首先,高等教育评估机构根据委托项目由具有评估专业的人士共同磋商拟定可行的评估方案、评估体系与评估标准;其次,根据制定的评估方案,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技术对目标高校展开评估活动;最后,通过对高校评估数据的整理,把评估结果反馈给委托方。评估职能是高等教育评估机构最基本的职能,也是其他机构无法提供的,高等教育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提升高校办学水平,保障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也为政府制定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提供帮助。信息咨询职能是指:首先,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根据其拥有的专业水平为高校提供公正、客观的评估结果,给出科学的改善建议,并且在社会各界具有广泛的公信力,因此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可以为服务对象提供可靠的信息咨询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从三部分来研究:第一,通过把评估结果递交给政府可以为政府颁布关于高等教育政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第二,为社会提供关于高校的办学质量以及高校综合排名等信息。第三,为高校提供全面的“诊断”信息,让高校能对自身有更客观的认识,及时了解到发展的优势与不足。这一职能要求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人员拥有专业水平以及科学的技术,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有效。沟通引导职能是指:评估机构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委托,对各个高校展开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对不同高校评估结果进行对比,能够发现不同高校办学的优势和不足,能够使得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对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情况有宏观的认识。因此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为高校间办学经验交流提供了渠道,也保障了办学质量的提高。同时也为政府提供专业的政策制定意见,使政府能够通过间接手段来对高校办学进行管理。还可以引导高校办学,开阔高校改革视野,加强与市场紧密联系的程度,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高校办学的监督作用。#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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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分析........14
3.1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发展现状........14
3.2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15
3.2.1 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主体不明确.....15
3.2.2 高等教育评估机构行业秩序混乱...........15
3.2.3 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得不到广泛认可.......16
3.3 我国高等教育评机构发展问题成因分析......17
3.3.1 高等教育评估由政府主导.............17
3.3.2 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健全.........17
3.3.3 高等教育评估专业性不强,权威性不高.........18
第 4 章 国外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发展及对我国的经验启示....19
4.1 美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发展及经验启示............19
4.2 英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特点及对我国的经验启示......21
4.3 法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特点及对我国的经验借鉴......24
第 5 章 管办评分离体制下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完善建议..........26
5.1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6
5.2 规范高等教育评估行业,完善评估机构内部治理结构.........29
第 5 章 管办评分离体制下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完善建议
5.1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政府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和监督职能。政府应以高等教育评估规则制定者和维护者的角色取代政府作为教育评估活动直接参与者的角色。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权限,改变政府过去大小事务一把抓的局面,使政府简政放权。“要实现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独立自主发展,政府必须成为高等教育宏观调控的主体,担任起“有限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的角色。”政府自身在性质、职能和行为方式上应该要受到法律和社会的有效限制和严格监督,首先,政府应成为“有限政府”,才能避免政府对高等教育地管理出现权力越位现象的出现,才能改变全能政府的形象,打破政府包揽所有高等教育事务的局面,并将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监督评价权下放给高校和教育评估机构。如果政府的管理运作模式不发生根本性的变革,政府如果不能做到对高校和社会的简政放权,就很难实现真正的公众参与,教育评估与社会监督就容易形同虚设,成为一种摆饰。其次,政府应成为“服务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以人民主权为根本出发点、以人本人权为精神底蕴、以公共服务为核心职能、以依法行政为基本原则、以回应民众为政府责任的现代政府模式”。①它是当代许多国家政府建设的共同选择,政府在“管办评”分离改革中承担“服务政府”的角色,可以有效避免因政府权力缺位和错位所带来的对群众利益、社会公正和教育公平的损害。最后,政府应成为“责任政府”。“责任政府”是对我国政府的基本要求,反映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政府对公共事物进行合理安排的结果服务型政府必然是责任政府”②。要求政府必须主动、及时地满足社会和民众的要求,同时又必须承担相应的政治义务、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在“管办评”分离中,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宏观管理的主体,理应承担着对高等教育投入、协调、决策、监督、信息指导和服务等职责,是教育事业服务供给的主要责任承担者。现阶段评估机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和引导,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与评估机构的合作,给评估机构以良好的发展空间和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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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在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机制下,政府、高校和教育评估机构能够明确自身角色定位,切实履行各方职能,构建新型关系。政府转变工作职能,学校独立自主办学,教育评估机构不断完善,在三方的共同协作下,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保障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稳固提升,为我国特色化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高校教育评估长期是以政府为主导,现行的教育体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不仅需要政府职能转变,还需要各方转变教育评估观念,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遵循我国教育发展要“教育要面向现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①的原则,在已有的条件下同时借鉴国外的经验和科学的技术,共同建设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不足之处在于由于作者专业能力的限制,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还不透彻,对于概念的理解相对比较狭隘,导致文章的体系不是特别完整;另一方面缺乏具体的数据比如: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指标信息,高校内部的教学数据信息,无法进一步就评估指标的建立做出具体的设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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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