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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思学派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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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编号:el201210291602174824
  • 日期:201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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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1993年,湖北省荆门市郭店村的一座战国楚墓中,出土了大量竹简,共具804枚。郭店楚简的发掘,可谓是20世纪90年代最重要的考古发现,竹简一出土就引起了广泛关注。经过五年的艰辛整理,于1998年由文物出版社出版了《郭店楚墓简竹简》。按其整理的文献,其内容可分作两部分:儒家经籍和道家文献,其中儒家文献有11种14篇。学者们结合出土竹简与传世文献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无论是在思想史还是学术史方面,其参与的学者广度和门类都是前所未有的。郭店楚简的发掘使我们有幸重新认识百家争鸣时代的诸子思想,尤其加深了对早期儒学中子思学派思想的认识。以往受材料所限,学者们只能从《礼记》等文献中探讨子思学派的思想。郭店楚简的再现,使我们对子思学派有了新的认识。在思想史方面,如五行学说、心性论、天道观等,都是以前所未涉及的或是有所涉及但未成定论的问题。目前我们对早期儒学的认识还只是窥其一斑,对子思学派思想的研究才刚刚开始,尚有很多问题需要做进一步的探讨。例如在其法律思想方面,只有为数不多的学者涉及,或是在某篇文章中偶有涉及。将子思学派为研究对象,系统探讨其法律思想研究的著作寥寥无几。
第一节选题意义和研究现状
    近人研究早期儒家思想,多以孔一孟一荀三段作为研究范式,法律思想史的研究也是如此。殊不知,孔孟之间,恰是七十子思想大放光彩的时候,如忽略这一时期,早期儒家法律思想史就会有很大的缺失。七十子时期,子思学派是具有代表性的儒家学术派别,这一派别的法律思想也是应加以重视的。法律思想作为法律实践的表现形式是以实际的方法、司法活动为对象。一定的法律思想在一定度上决定着立法、司法活动的发展方向,这在大变革时期尤为明显。战国时期,社会发生剧烈变革,战争频仍,杀人盈城,公众犯法以族论,然此时又是学术思想最为繁荣的时期,法律思想亦不例外。民国学者吴经熊先生曾言:“儒墨道法诸家对立的时代也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全盛时代”,对子思学派法律思想进行系统的探究,不仅有助于我们窥探早期儒家法律思想之容貌,更能弥补子思学派法律思想研究之不足。
    1998年5月《郭店楚墓竹简》①出版以后,在国内外掀起了一股研究热潮。问世当月,在中国北京、美国达慕斯大学,都召开了规模很大的学术研讨会。随后不同形式的研讨会、讲读班、座谈会、报告会,连续在国内外举行,各种学术著作不断涌现,学者们从不同方面对子思学派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本篇研究的重点在于子思学派的法律思想,故对于传统思想史方面的研究现状,仅就典型方面做一概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范寿康先生在武汉大学讲授中国哲学史时,以《中庸》一书为基础,对子思的思想有如下评价:一是补充了儒家思想中的形而上学层面的不足,充分发挥了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二是在人性提出了“尊德性”和“道问学”两个纲领;三是明确提出了“五伦”与“三德”的思想。②当然仅仅依靠《中庸》一文去阐发子思思想,难免有些不足,如子思学派的“五行”说,并未在文中明确提出。“五行”一说自《荀子.非十二子》提出后,后人一直在讨论,直到马王堆帛书《五行》的出现,对“五行”的争论才形成了基本一致的看法。帛书《五行》问世后,庞朴先生首先指出“帛书中所提到的仁、义、礼、智、圣就是荀子批判子思、孟子的‘五行’”,然因马王堆下葬年代不好断定,故对于这一说法,仍有学者存在争议。郭店楚简的再现,彻底解决了“五行”之谜,其中的《五行》一篇,证明早先庞朴先生所说的“五行”就是“仁、义、礼、智、圣”。此外,子思学派思想中“心”、“性”、“情”也成为学者探究重点。
    对于子思学派思想的研究著作数不胜数,在法律思想研究方面,涉及的著作就少得可怜。学者多以郭店简为研究对象,略有涉及子思的法律思想,未有以子思学派为研究对象对其法律思想做全面论述的著作。近代以来,对子思学派法律思想关注最早者乃为蒙文通先生,在其《儒学五论》中有相关之论述。蒙文通先生通过分析《子思子》文献中的“定分”和“强公室,杜私门”观念⑥认为:“子思氏之儒,固援法而入于儒者也,法家法殷,儒取法而有改周文而从殷质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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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由祭祀到礼制的升华 ............21-22
        二、刑起于兵 ..............22-24
第三章 子思学派的相关问题..... 24-42
    第一节 子思法律思想的思.................. 24-27
        一、子思法律思想的时................24-25
        二、“士”阶层的崛起与子...... 25-27
    第二节 子思学派的学术渊源.......... 27-31
    第三节 子思学派相关文..... 31-42
        一、郭店竹简................ 31-39
        二、《礼记》中的子思.....献 39
        三、《孔丛子》中有关...... 39-42
第四章 子思学派法律思想的........ 42-66
    第一节 基本思想理论........... 42-53
        一、“明乎民伦”的重........ 42
        二、“为父绝君”..........42-44
        三、理想的社会制度—禅让 ...........44-47
        四、“定分止争”的法律主张 ............47-48
        五、“德礼为主,刑罚为辅”........ 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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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结语


    春秋战国是血缘宗法制向中央集权过渡的变革时期,诸侯兴起、战争频仍,社会局面混乱不堪,然此时也是思想文化大繁荣期,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大放光彩,成为中国思想史上的一朵奇葩。儒学思想研究,多以孔一孟一荀三段作为研究范式。郭店竹简中关于思孟学派的材料,填补了孔、孟间一百多年的思想空白,使我们对子思学派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心性之学成为研究的重点,学者们或是以“内圣”为核心,或是以“外王”为侧重,亦或是“内圣与外王”结合探讨,形成了一股学术研究热潮。时至今日,对子思学派的研究日趋平淡,似乎已研究殆尽。在心性方面,学者的研究己较为成熟,外王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掘,尤其是对子思法律思想的研究还很不足。面对混乱的社会局面,子思有着强烈的救世情怀,对于创建良好的社会秩序有着深入的思考。
    子思之学,其源头可追溯至孔子、子游,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仲弓、曾子等人的影响。子思生活于春秋到战国的变革时期,其法律思想呈现出复杂、多元的特点。借助于新材料,我们对子思学派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但对于新材料的归属,学界也有着不同的意见。在此,我们结合前人观点和本文特点,对于新出土的材料做了界定,确定了其派别属性。
    本文以新出土材料为切入点,对子思学派法律思想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刑法思想方面,从人性论出发考察人类犯罪的原因,指出为政者只有广施仁义,以道德教化引导民众,才是最终的预防手段。子思以“中庸”、“穷源反本”的思维方法论为指导,以“德礼为主,政刑为辅”的礼法观为出发点,休恤民情,明乎民伦,提出了“赏与刑,必由其道”的司法主张。针对春秋战国的乱世特点,子思提出了“大罪诛之,小罪赦之”的刑罚主张,一方面充分认识到刑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认识到刑罚泛滥的危害性,主张从民情出发,赦免小罪,使民众免于滥刑。
    在婚姻家庭思想方面,以家庭伦理为核心,积极维护父权家长制下的宗法关系,提倡父母在世应“同居共财,不有私财”的家庭财产观。遵循传统的婚姻礼制,号召“同姓不婚”、“无媒不交”的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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