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开题报告怎么写?本文将以法学案例分析论文为例,为大家分享一篇开题报告的范文样本,标题是“论正当防卫的司法适用”,具体详情如下。
一、论文开题报告基本框架
论文开题报告一般由以下八个部分组成(每个院校都有固定的开题报告模板,可能有所差异,大家可以参照各自学院的要求进行写作)。具体内容如下:
1.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2.研究目标及内容
3.研究方法
4.论文大纲
5.技术难点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6.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
7.论文工作计划
8.参考文献
二、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正当防卫作为一个刑法明文规定的制度,在学界也广泛研究了多年的基础制度本身应当是十分完备的,不需要多做讨论的。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简单明了,算是被多位大家解析透彻制度,相对其他法条完善多倍的这么一个行为,却在实践中成为了多年的僵尸条款,直至近年来的重新唤醒,真是令人觉得十分荒诞。而在当下又迎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例如防卫者在防卫之后导致行为人重伤、死亡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防卫者进行正当防卫适用的时间、方式是否合理,在这个流量的时代,都很自然迅速地成为关注的焦点,而在此之下如何完善正当防卫的司法适用成为了关键。而我也想以此为切入点,看能否在解决正当防卫的司法适用问题时找出可以适用于其他类型案件的方法,由点破面,借此助力司法改革。
1.1.2 研究意义
正当防卫作为我国刑法中举足轻重的一个制度,从 1997 年《刑法》修订以来,对于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所需具备的要求有些放宽,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正当防卫认定从严的倾向仍未有实质性改动,如 2017 年的“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于欢对于杜某等人对于其母进行侮辱的行为反抗不构成正当防卫;二审法院却认为于欢实施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一死三伤的重大损害,故判定于欢构成故意伤害罪。从该案一审、二审的判决进行对比,不难发现《刑法》对于侧重保护防卫行为人法益的意图并未得到完全认可与施行,司法依然对于正当防卫限制从严,被判处防卫过当或不认定正当防卫的案件不胜列举,值得我们赞赏的是在“昆山龙哥反杀案”及后续一系列热点案件中,全国范围内几起认定正当防卫不起诉决定的案例,都向我们证实了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限度标准已经没有那么严格。如 2018 年“涞源反杀案”就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在 2018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第 12 批指导案例中,“昆山反杀案”与“赵宇见义勇为案”被作为认定正当防卫的指导案例发布,指导各级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在社会热点下,越来越多的案件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样的结果是十分让人欣慰的。而对于正当防卫的构成进行合理界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涉及罪与非罪的问题、减免刑罚的问题、行为人主观状态的问题等多个方面,这样一个基础的制度倘若无法在实践中得以彰显,那么其存在的价值也成为泡影。而反之,若是能很好地运用正当防卫,作为保护公民的法律武器,则是保护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会使审判机关的公信力和威严得到维护,本文旨在解决正当防卫在司法实务工作中,司法机关对于正当防卫的正确认定适用的问题,例如条文僵化、认定标准圣人化、唯结果的认定方式、理念上的误区等实际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给予分类,然后需求解决方法,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的进程。
三、研究内容
第一部分是正当防卫的司法适用概述,是对于正当防卫的一些关键词进行概念的界定和释义。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个是对于正当防卫的基础概述,描绘本文主要论述的内容,第二个是对正当防卫演化的历史进程进行梳理,以图分析出历史中正当防卫原本的定位和演变过程中进化的内容,第三个是对于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把控,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入了个人思考与理解。
第二部分是正当防卫司法适用的困境,目的是发现一些尚需解决的问题,对于不同类型问题的一个区分和比较,发现不同问题之间的共性与差异,找出问题的联系,为解决问题做好铺垫。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的现状进行一个概述,第二个方面是对于如若放置此问题不加以解决,可能会产生的不利后果进行简单地陈述。
第三部分是发现导致正当防卫在司法适用时出现困难的原因,通过对于原因的剖析来分辨主要的症结在何处,通过对于原因的源头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主要分为五个方面,原因是挖掘解决方法的前一步骤,若不知其所以然,就无法知其然,更无法获得真正解决的方法,一定要深挖源头,从源头上来纵观这个问题,找出解决方案。第一个方面是通过正当防卫行为人来进行描述,指出为什么不能如此执法。第二个方面是实践中执法者的普遍处理方式存在误区,第三个方面是在社会实效上社会舆论与司法实践的认知偏差,导致司法结论无法被大众接受,也无法达到司法的指引效果。第四个方面是实践中执法者对于理论基础的误区,理论的错误亦不能很好的指导实践。第五个方面是对于执法者外部因素的干扰,也致使执法者无法正确履行职能。
为什么不能如此执法。第二个方面是实践中执法者的普遍处理方式存在误区,第三个方面是在社会实效上社会舆论与司法实践的认知偏差,导致司法结论无法被大众接受,也无法达到司法的指引效果。第四个方面是实践中执法者对于理论基础的误区,理论的错误亦不能很好的指导实践。第五个方面是对于执法者外部因素的干扰,也致使执法者无法正确履行职能。
四、研究方法
近年对于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研究不断深入与多样化为我们接下去的研究提供了许多宝贵的资料与理论支撑;并且在许多实际案例中并不能使用学理成果来解决问题,暴露出了很多空泛性的理论而缺乏实际解决的方法,亦或是只有单纯的学术观点或是有了理论方法却缺乏实操性。因此,本文试图在正当防卫的司法实践中进行总结归纳,希望内找出更加合理的切入途径,进而使得司法者能更好地把握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从而使得正当防卫成为切实可行的权利。
五、研究结论
在正当防卫这个制度上,理论和实务界的争论从未停止,甚至理论界和实务界内部的争论也从未停止。但需注意的是,每当一个社会热点的正当防卫案件出现时,正当防卫都会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但我认为,理论始终是为了服务实践存在的,再好的理论不能服务实践也只是空谈,而实务如果不讲逻辑、不讲思维、不讲理论,此时得出的结果也必将是错误的,因此,我们不需要纠结到底哪个理论更好、更完善,而是要关注哪个理论能更好的指导实践作为,或是各个理论的哪个部分可以更好地指导实践。甚至是国外的理论都可以引用借鉴,因为毕竟现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在理论不停争斗的同时,问题正几何倍数的增加,应停止争斗,进而好好完善自身的理论来服务实践,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贡献。回首过去,不难发现理论和实务的差异性和关注点越拉越大,两者逐步走向互不干预、或者互不搭理的状态。这就导致了问题越来越多,解决方式越来越不恰当的悲剧,而此时,双方若能携手合作,能更好地应对这些问题。本文不仅是想描述一些正当防卫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更是想从对于正当防卫的解决入手,帮助法治化进程时其他问题的解决,有一个参考适用的目的。就好似已经被刑法摒弃的类推适用,虽说刑法的严苛要求刑法处罚要有法律明文规定,但类推适用帮助了许多问题得以解决,毕竟当时的法律尚不完善,许多法条都有着漏洞和空白,而类推适用就很好地帮助了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解决思路,却又不僵化限制解决的方式和结果。本文就是想像类推适用这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私以为这样的参照方法虽然不严谨,但是能解决问题总比不解决好,在这个时代飞速变化的年代,法律问题不断的产生,而解决方法的产量却远低于问题的产生,大量的遗留问题堆积,这是一个法律人所最不愿见到的“法律无能论”出现。我们也可以从判决中不难发现,有许多判决是承认这个思路的,通过法律说理和法律逻辑推敲,来得出一个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问题的结论。其实这就是通过类推适用来解决问题,这样的方式是很值得学习和赞许的,因为这至少能帮助人们解决问题,虽然用的不一定合理、可能出错,但总算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制造法律上的解决方法。回到正当防卫问题上,就是明确正当防卫的判断标准,结合各个理论上的优势,并且通过法条规定明确外延轮廓,通过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进行精确指导,适当地放宽正当防卫的适用标准,司法者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治理念,并排除外界不当干扰,等措施解决正当防卫在司法实务工作中,司法机关对于正当防卫的正确认定适用的问题,例如条文僵化、认定标准圣人化、唯结果的认定方式、理念上的误区等实际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使正当防卫成为保护公民的法律武器,避免公民合法权益免受国家权力的不当侵害,也能辨识过限的行为进行惩处,保护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亦会使审判机关的公信力和威严得到维护,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的进程。以此弘扬法律所倡导的精神,助力司法改革完善。
六、论文进度安排
20XX年11月01日-11月07日 论文选题
20XX年11月08日-11月20日 初步收集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填写《任务书》
20XX年11月26日-11月30日 进一步熟悉毕业论文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20XX年12月10日-12月19日 确定并上交开题报告
20XX年01月04日-02月15日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上交指导老师
20XX年02月16日-02月20日 完成论文修改工作
20XX年02月21日-03月20日 定稿、打印、装订
20XX年03月21日-04月10日 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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