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总结与展望怎么写?总结与展望是对论文写作的整体升华,从结论、展望、不足等方向展现,有些同学不知如何写,本文提供了3篇法学论文总结与展望范文,大家可以借鉴学习。
论文总结与展望模板范例一:法治评估量化方法研究
2005 年香港法治指数以及 2007 年余杭法治指数的相继实践,标志着我国对法治的量化研究已经步入正轨化道路。法治评估量化方法作为一种推动法治评估进程的新型研究方式,是社科法学理论的重要内容,属于法学方法论研究。其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均处于探索阶段,需要长时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积累才能逐步走向成熟。法治评估量化方法的应用几乎贯穿法治评估全过程,但仍然存在其自身的局限性,可能无法通过数字的形式精准的反映法治发展的真实状况。本文选取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法治评估量化体系进行探索,分析现行评估量化方法在选取、权重设计、具体运算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坚持量化方法科学性和社会实效性的基础上,为解决当前量化方运用混乱等问题,从体系、运行机制和完善量化过程等方面提出建议。目前,最关键的是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法治评估量化方法论体系,促进法治评估量化的高效运行。
笔者认为法治评估量化方法是法治建设进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客观存在的,同时也是实施法治评估活动的技术性工具。由于笔者的能力和时间的限制,本文对一些技术性和操作性的问题只能进行粗浅的探讨,笔者希冀其他在社科法学领域的学者能够对量化方法进行超前的创新性研究。
论文总结与展望模板范例二:论法律行为概念塑造中的体系化学理及启示
德国民法典编纂前夕,萨维尼和蒂保就德国是否需要一部法典展开了激烈的学术争锋,关于法典编纂的看法,萨维尼尊重法律自在演生的规律,法有其自身的组织结构和鲜活机理,不能认为的去创设法律。然而,萨维尼并未实质意义上反对法典编纂,充分强调需要遵从法产生的客观规律,把握概念间的紧密联系,通过体系化的方法认知法和理解法学概念的层次枝节。
这种深刻的形式理性方法在德国民法典的概念组合间显露无遗。使德国民法典保持稳定而有韧度。在中国语境下讨论上述法学方法的话题,关乎民法典编纂的体系以何种方式做合理安排。民法总则的产生,使对民法典的体系的设想更加多元。使对民法典编纂的论辩更加深入。不容忽视的是,法律概念内涵的不明晰,部分体系安排出现混杂。体现了形式理性考量的缺陷和法学方法上的认识不足。法典是形式理性思维运用的集中展现,如何显现法学概念的统合和体系定位。是衡量法典编纂质量的关键。本文将基于当前法典编纂的思潮中,考察域外德国民法典的既定做法和内在学术理性,对民法典的编纂提出思考。法律行为由原初不同具体的契约形态,经过历史法学时期潘德克顿学派体系化方法的抽象提炼,形成了完整架构的法律行为概念和系统周严的法律行为理论。以体系化方法剖析历史法学主导时期法学方法论的叙事视角和概念建构方法,可以清晰的发现法律行为在体系化方法的改造下,完成了法学概念的更新与升华,法律行为概念俨然已作为法技术的名词外观予以表达。
论文总结与展望模板范例三:论社科法学在中国的发展及价值
每一个时代都有其发展特点,同时也有相应的法律问题或法学现象,各个时代的法学都要对当时的法学问题进行解释,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每一个时代都会有相应的法学思考者和法律解释者,他们有着不同的知识与经验前提,有着不同的语言与思想情景,那么他们解答法律问题的方式和运用的话语体系也会存在差异;法学受时代之制度推动,也会随着不同时代不同的法律制度变化而变化,并呈现时代制度气候与精神气质的特殊印记。没有谁可以挣脱现实情景条件与历史对研究者的问题意识、方法、视野与论证能力的宰制。
那么,我国的法学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呢?“法学之‘学’是什么?”是我国法学当今的重要问题,尤其是对法学的立场与性质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认识;知识生产出现混乱;法学无法为法律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对于上述问题,法学方法论研究及法学向方法的回归或许是答案的关键。法学方法论的全面的分析,可以说从一个侧面为我们的法学构建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一种建立法学知识标准的进路。我们可以对一切缺乏方法论进行支持的学术存有疑问。社科法学的出现可以说是中国法学方法论研究上的一个突破,对解决中国法学面临的问题大有裨益。然而社科法学是否能体现其价值,还有待学者们为其发展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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