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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总结与展望怎么写模板[优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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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字数:2012
  • 论文编号:el2022032118125129717
  • 日期:2022-03-21
  • 来源:上海论文网

论文总结与展望怎么写模板?总结与展望是对论文写作的整体升华,从结论、展望、不足等方向展现,有些同学不知如何写,本文提供了3篇法学论文总结与展望范文,大家可以借鉴学习。

论文总结与展望模板

论文总结与展望模板范例一:论有限公司清箕义务人范围的界定

1、结论

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之间需要一个连接者,而清算义务人就是搭起二者之间桥梁的重要主体。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全面有效清偿的前提即公司顺利进入清算程序,因此我国现行清算义务人制度对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而言是至关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现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建立了“清算义务人制度”,对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范围做出了规定,这确实解决了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清算难”问题。但认定“股东为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这一立法安排无形中加重了股东责任,使得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失衡。 为了明确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范围,平衡保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本文依据相应法理基础与一般原则对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认定“董事”是适格的清算义务人,“控制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需要承担清算义务,但其实质上行使控制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架空董事的情况除外。虽然《民法典》第  70  条第 2 款已认定法人的董事为清算义务人,但所提及的“例外规定”又显得有些模棱两可。在公司法即将修改之际,笔者认为应当考虑引入清算义务人概念并明确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范围,以化解当前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范围认定时存在的冲突与矛盾。

2、展望

清算义务人是开启清算程序的钥匙,而清算程序又是公司消亡的必经之路。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范围的界定影响着股东与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我国市场退出机制的改进与完善。《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和《民法典》中都对清算义务人范围进行了规定,《九民会议纪要》也针对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责任承担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可见立法者一直十分关注公司清算义务人这一主题。但由于这三项法律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所体现的核心精神并不相同,所以极易造成司法裁判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而司法实践中“职业债权人”的产生更加体现出当前制度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过于充分,部分有限公司中小股东面临着无端承担无限责任的困境。《公司法》设立的初衷之一即是平衡保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所以笔者希望在《公司法》修改之际,能够增添加设有关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的具体规定,填补当前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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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总结与展望模板范例二:全媒体视域下大学生家国情怀培育途径研究

未来社会必将朝着智慧全媒体构建的信息化社会迈进,勾勒数字经济时代的智慧图景。因此,进行全媒体视域下大学生家国情怀培育途径研究把握住了时代发展的脉搏,贴合了大学生的需求,使大学生对家国情怀有了更为立体全面的了解,为大学生奋力书写新时代的家国情怀故事提供了动力。本文从全媒体视域下出发,研究了大学生家国情怀培育的特征、内容和原则,深入剖析培育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

经过系统研究,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为:

第一,全媒体视域下大学生家国情怀的培育要在全媒体思维、特点、产品服务、用户需求等方面多下功夫。培育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挖掘家国情怀的价值意义,将其与全媒体技术完美融通,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不是简单的生搬硬套、简单叠加。从而使大学生家国情怀培育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以此增强大学生家国情怀培育的实效性。

第二,全媒体视域下大学生家国情怀呈现出新特征,主要表现为培育空间的全程覆盖、培育方式的全息互融、培育主体的全员联动、培育效果的全效优化。全媒体视域下要注重利用全媒体培育大学生的家国情怀归属感,勇担中国梦的责任感和胸怀世界的使命感。此外,探索了全媒体视域下大学生家国情怀培育应遵循的原则,强调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线上和线下教育相统一,虚功实做与善做相统一,多维传播与用户思维相统一。第

三,提出全媒体视域下大学生家国情怀培育的具体对策。借助全媒体加强大学生爱国爱家理论认知,坚持以文化育增进爱国爱家情感认同和注重实践养成践履报国行,同时培养大学生的网络自律精神,内化家国情怀以此涵育大学生家国情怀培育的自觉意识;通过全媒体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开展家国情怀培育的校园文化活动,拓展实践教学的时空,关注大学生网络心理健康来强化高校的教育引导;依托全媒体,传承弘扬优秀家风文化,创新教育形式,搭建家校沟通的桥梁;利用主流网络媒体发挥导向功能,“两微一端”传递榜样文化价值,优秀网络文艺作品彰显中国精神,相关法律规章监管全媒体舆论生态以优化培育的社会环境。然而,本论文的研究还存在众多不足之处,还需不断探索,进一步深入研究如何构建层次分明的全媒体格局,以此提升大学生家国情怀培育效果的针对性。 

论文总结与展望模板范例三: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研究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 因其未在《民法典》合同编中规定 , 因此其为无名合同 , 根据其特征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然而 , 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适用对象应该区分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 , 不能一概而论。从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适用范围看 : 无偿民事委托 , 依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而成立 , 合同中受托人的利益所占比重为零 , 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时 , 应允许其任意解除合同 ; 有偿民事委托 , 受托人的利益在合同中所占比重有所增加 , 但信任仍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 , 受托人的利益固然值得保护 , 但不足以与信赖关系抗衡。因此 ,

应允许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 商事委托中 , 商主体以追求利益为目标 , 合同成立的前提是为了营利 , 此时合同的首要价值是获得利润 , 合同的履行需要遵循商事活动的规则 , 兼顾信赖关系。在商事合同中 , 受托人的利益所占比重与委托人的基本持平。因此 , 在商事委托中 , 当事人不享有任意解除权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作为商事合同 , 不能行使任意解除权。

从抛弃任意解除权特约效力的角度看 : 在实务中 , 当事人约定抛弃任意解除权 ,其在无偿民事合同中的效力往往会因为合同的拘束力较弱而不被认可 ; 在有偿民事合同中 , 因为排除任意解除权可能会加重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的责任等原因 , 其效力亦不被认可 ; 在商事合同中 , 双方当事人不享有任意解除权 , 自然不能特约抛弃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亦是如此。

从行使任意解除权的法律效果来看 : 无偿民事委托的当事人行使任意解除权 , 即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果 , 并且只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损失 ; 有偿民事委托的当事人行使任意解除权的 , 合同被解除 , 赔偿范围应区分合同有无履行 , 并结合合同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判断 ; 商事合同 , 当事人不享有任意解除权 , 但依据《民法典》第 580 条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 , 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的当事人欲解除合同的 , 可以依据该规定。否则 , 不能解除合同。

实务中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被随意 , 甚至恶意解除的原因在于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被误读 , 认为商事合同与民事合同必须适用同一法律规定 , 否则就不是“民商合一“ , 从而导致“商化不足“。现阶段 , 要解决商事委托任意解除权的适用问题 , 最可行的方法是将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适用范围限缩解释为仅适用于民事合同。

随着《民法典》的颂布与实施 , 学者和法官 , 甚至律师对于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适用问题及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问题都会面临严峻的考验 , 如何使《民法典》更公平的保护民事主体和商事主体的利益 , 在“民商合一“的模式下 , 如何将商事活动的重要性凶现出来 , 需要最高院时刻关注判决动态 , 对于实务中的争议焦点能够快速、准确地作出指导 , 亦需要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共同助力 , 用与时俱进、平等的目光看待和处理 , 减少不公平的案件发生 , 以期实现《民法典》的最大价值。

以上是毕业论文总结与展望模板,大家可以从中参考学习一下写作的框架和思路,论文写作涉及到诸多要点,本网站提供了相关的写作建议及范文案例,可以查询参考;如果有论文写作需求,欢迎随时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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