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论文哪里有?本文论述图拉比的伊斯兰国家观的内容,认为:在图拉比的政治生涯中,他的意识形态并非线性发展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可以说,他的伊斯兰国家观具有实用主义色彩。
一、图拉比伊斯兰国家观的生成逻辑
(二)不同思想的交汇影响
1.与苏菲主义的关系
苏菲主义在苏丹历史上曾发挥重要的的作用,伊斯兰教进入苏丹的过程中苏菲派功不可没。由于自成一体的苏菲教团容易适应分散于全国各地的部落、家族、部族的结构和生活方式,这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苏菲教团在苏丹各地特别兴旺发达。③图拉比出生于一个传统的苏菲主义家庭,他与苏菲主义的实际关系是微妙且务实的,他在理论上反对苏菲主义,却在政治动员方面重视它。1964年,图拉比对理查德·希尔(Richard Hill)说,苏菲派的主要缺点之一是它的一些教团实行的“对谢赫的盲目忠诚”④,他认为这是一种对人的崇拜,是对真主的亵渎。此外,他还批评一些苏菲教团倾向于将宗教活动限制在私人领域,并将其限定在无意义的仪式上。⑤但为了使苏菲教团在政治动员上发挥最大作用,图拉比展示了自己思维的灵活性。例如,他对皇家艺术协会说,“苏菲主义是由最初的乌玛分裂所带来的,苏菲教团带来了对宗教的忠诚,并确保整个穆斯林世界的有机统一”①。他指出,苏菲主义所宣扬的一些原则可以转化为圣战的准备,“因为它教导人们不顾世俗的吸引力而牺牲自己,为真主的事业自我牺牲”②。图拉比甚至承认他的运动受到了苏菲主义的“间接影响”,特别是在其“宽容、温和和和平气质”以及对实践观点的导向方面,而不是理论观点。
三、图拉比伊斯兰国家观的具体实践
(一)尼迈里时期:支持官方伊斯兰化
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苏丹穆斯林兄弟会的主流派在图拉比的领导下,转向了务实主义路线,目标是让苏丹从军人政权加法尔·尼迈里(Gaafar Mohamed Nimeri)所坚持的阿拉伯民族主义国家转向一个实行宗教法治的“伊斯兰国家”。1978年,尼迈里与“全国伊斯兰阵线”做成了一笔政治交易,双方签订《民族和解协定》,使在野的宗教政治反对派、穆斯林兄弟会重返政治舞台,支持政府工作。①为了安抚国内宗教政党并缓和持续低迷的经济形势,尼迈里开始在苏丹推行官方的伊斯兰化。所谓官方伊斯兰化,是指以国家政权的名义来提高宗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此而采取的行政、立法措施,因处于政府自上而下的决定,这种方式统称为“官方伊斯兰化”。②尽管,尼迈里的官方伊斯兰化可能或多或少受到过苏丹穆斯林兄弟会的影响,但它实际上是苏丹一些小规模苏菲教团的主张,尼迈里实施官方伊斯兰化也只是为了扩大自己的个人权力。因此,将这一时期苏丹的伊斯兰化措施归于图拉比的思想的做法是有失偏颇的,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他的政治态度中,理解他的伊斯兰国家观。
图拉比关于伊斯兰国家的性质和应遵循法律的言论在尼迈里时期发生了一些明显的转变,这些变化不是为了向不同的受众传达不同的信息,而是为了适应特定的政治环境。在1983年尼迈里实施武断形式的伊斯兰教法之前,图拉比认为,由于宗教的基础是自愿的信仰行为,只有伊斯兰社会才能产生伊斯兰国家,反之则不行。1983年之后,为了适应当时政治环境,他公开支持一系列法律,允许使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公民信仰伊斯兰教。
四、对图拉比伊斯兰国家观的评述
(一)图拉比伊斯兰国家观的价值与困境
1.伊斯兰发展模式的探索
非洲大陆如何形成适合本土需要且能促进国家发展的政治体制,是一个巨大的时代难题。作为东北非的一个贫困落后国家,苏丹自独立以来一直陷于民选政府与军人政府交替执政的“怪圈”而难以自救。纵观巴希尔军政权时代,苏丹政治伊斯兰势力从幕后走到台前、从分散到集中、从繁盛到落寞,映射着该时期的宗教势力从兴起到强盛最后势衰的全过程。虽然图拉比的伊斯兰国家实验最后以失败告终,但他为穆斯林国家探索伊斯兰发展模式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首先,伊斯兰价值必须要有具体的制度予以保证。图拉比对于伊斯兰国家的人民主权、伊斯兰社会的完美作用、公民的广泛权利都有具体论述,但如何建立人民主权、如何发挥伊斯兰社会的作用、如何保证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这些似乎不在图拉比的考虑范围内。因此,即便图拉比在苏丹的政治博弈中有条件建立伊斯兰国家,但没有制度保证的伊斯兰国家永远无法实现自身价值。其次,暴力政变的伊斯兰发展模式不利于维护政权的合法性。苏丹政治伊斯兰主义者通过暴力方式夺权,因此,除了镇压、拘捕等暴力手段外他们难以找到其他方式巩固其权力和统治。这种暴力夺取权力和巩固权力的方式,无论对于苏丹宗教势力还是苏丹这个国家都是一个致命弱点。通过暴力的手段可以建立政权,但却不能长治久安的维护政权。在政治伊斯兰势力取得空前发展的时候,该政权合法性流失正在一步步侵蚀着图拉比试图建立的“伊斯兰国家”。
(二)图拉比伊斯兰国家思想的政治遗产
1.对苏丹国内的影响
图拉比的伊斯兰国家观总体来看具有很强的矛盾性和灵活性,他本人总是根据具体的政治事件调整自己的思想,但他从未放弃过一些“核心”的信仰。例如,自1965年南方问题圆桌会议以来,他从未放弃过对权力下放的公开承诺,尽管与他有联系的一些政权在实践中并不那么坚定地执行这一承诺。他仍然致力于挑战学术精英对宗教知识的垄断,并从未与乌拉玛达成和解。他在妇女问题上的进步在苏丹伊斯兰主义的范围内是真正具有开创性的,尽管在实践中,1989年以后在政府的高级领导阶层中的妇女人数仍然很少。
图拉比给苏丹的伊斯兰主义留下了真正的遗产吗?对许多人来说,伊斯兰实验的失败破坏了他的政治和知识遗产,暴露了他无限的实用主义和矛盾性的政治思想。尽管如此,对图拉比学术经历和政治生涯的研究表明,他的伊斯兰国家思想虽然并不清晰,但他仍然能够利用这些模式来吸引苏丹社会的广大民众。
在许多方面,他的伊斯兰主义话语是殖民话语的镜像,在传统与进步、文明与落后之间再现了同样的二元对立,但正是因为这种后殖民危机尚未自行解决,伊斯兰主义意识形态很可能在21世纪仍很受欢迎。仍然不确定的是,图拉比的长期遗产是否像库特布或毛杜迪那样重要,这两个人都没有因为权力斗争的失败而名誉扫地,也没有像图拉比那样与他们的世俗主义对手做出妥协。图拉比的矛盾性和模糊性让苏丹和其他地方伊斯兰主义者和世俗主义者都难以信任他,但这种矛盾性和模糊性正是他未来遗产的关键所在。
结语
图拉比的伊斯兰国家观是在伊斯兰世界面对内忧外患的背景下形成的,试图调和伊斯兰文化遗产与外部强加的殖民主义现代化之间的矛盾。本文根据图拉比的著作、发言、新闻采访等资料,从伊斯兰国家的主权归属、伊斯兰政府与社会、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三个角度,论述图拉比的伊斯兰国家观的内容,认为:在图拉比的政治生涯中,他的意识形态并非线性发展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可以说,他的伊斯兰国家观具有实用主义色彩。
实用主义造成了图拉比意识形态的模糊性。首先,图拉比对于主权的理解实际上是非常模糊的,他认为真主主权至高无上,人民代行主权,否认绝对的人民主权;但在实践中,他从来没有将其制度化,因此,他试图将名义上的伊斯兰教法治理与人民统治等同起来的想法是相当松散的。其次,他有时描述伊斯兰民主应该在一个“完美的伊斯兰社会”中运作、有时又称伊斯兰民主应该在一个“过渡性社会”中进行。即使在20世纪90年代,他也会从认为苏丹已经建立了一个新的伊斯兰社会转而声称苏丹正处于实现这一崇高条件的道路上。再次,为了在现实政治博弈中取得胜利,图拉比对于叛教的实际定义是政治的,而非宗教的。他发展了由阿富汗尼开始的伊斯兰改革主义潮流,强调使伊斯兰教适应现代世界的条件;但在具体的政治斗争,他又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库特布的激进思想,更加灵活策略的运用了“贾西利亚”概念,将特定的对手妖魔化,不去定义谁是穆斯林,而去定义谁不是穆斯林。具体来说,所有不支持他在20世纪80年代倡导的伊斯兰国家实验的人都不是穆斯林。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