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论文哪里有?笔者认为爱国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实践活动,其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现象,对于如何发挥国旗文化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要坚持从国旗文化同公民之间的文化认知、心理感受、情怀培育、现实体悟、法律道德规范、精神意志等特定的文化表征方面进行内在关联互构。
绪论
1.国内外研究现状
(1)爱国主义教育的国内外研究
此部分主要介绍爱国主义教育有关概念、对象、内容和载体的国内外研究。
国外研究中,马克思①②批判小资产阶级的传统爱国主义,认为当国家沦为资产阶级残酷压榨无产阶级的暴力机器时,这样的国家于部分国民而言没有意义,更无从谈及他们的爱国精神。同时,马克思主张“现实的人”的思想对本文爱国主义教育对象具体化以及国旗文化的爱国实践新路径的思考有所指导。列宁认为真正的爱国主义是国民对其国家的一种深层精神层面的情感体悟,是爱社会主义祖国而非狭隘的、传统的其他什么爱国主义③。现代以来,国外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研究主要围绕“国家治理”、“公民教育”以及“公民教育课程”中爱国主义元素的培育等方面展开。例如,苏联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苏联党史国史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为一体的系统教育。近年来,俄罗斯政府注重以历史教育为关键方面的爱国主义教育等。
三、国旗文化培育公民的爱国情感功能
(一)国旗文化增强公民国家归属感
归属感是基于个体被同群体所认可、接纳后产生的情感,国家作为个体生存的重要共同体,为个体的归属感需求提供依附。从国家共同体的视角出发,国旗文化作为国家共同体的一种代表,多元化满足公民国家归属感需求。
1.公民爱国情感的国家归属感
爱国情感中的归属感往往受到个体心理需求、历史文化传统、政治文化传统等层面因素影响。归属感是需求理论中社会需求的一种,同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一样,属于低一级的需求。低层次需求往往通过外部条件就可以得到满足。归属感本身是一种多面向的文化心理,根据对象的变化,归属感的生发机制也会不同,学校归属感、社区归属感、城市归属感、爱恋归属感等多样归属感分别从不同视角印证了归属感的获得需要不同外部条件进行支持,对于个体和群体生存发展极具重要性。
国家归属感源自于人的心理需要,这是国家归属感生成的内部需求条件。结合马斯洛的心理需求理论来看,国家为个体的生存维持提供了基本的食、衣、住、行等条件。同时,国家也通过法律制度等为保障本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了规范,使其免于流离失所甚至遭受痛苦、危险的局面。进而,在个体获得生存、生活保障后,其会想要依附、归属于群体并维持良好社会关系,与他人建立情感联系,以此相互关照,满足友爱、归属的需求。英国心理学家亨利▪泰弗尔在20世纪70年代进行了一个实验,互不相识但在同一团队的成员会自然地选择支持自己的团队,排他地对待同样陌生的另外团队的成员,并将其解释为是人们基因中惯有的“内群体”和“外群体”。界定性因素使得我们会选择一个群体进行认同,以便从中获得身份确证和归属感。因此,国家便为其提供不同类属的群体或组织,为实现个体希望归属于群体并从中得到关心、照顾的需求提供了对象。
四、国旗文化促进公民的爱国行为功能
(一)国旗文化视域下的公民爱国行为
国旗文化对公民爱国行为的积极影响之一在于形成了以爱护国旗为中心的特别爱国行为和一般行为,前者重在介绍以直接形式对爱旗护旗的爱国行为,后者侧重解释公民受到国旗文化教育后,受其影响所延伸出其它与爱国相关行为。
1.以爱旗护旗为中心的特别爱国行为
围绕国旗进行的特别爱国行为通常是外显的、直接的爱国爱旗行为,可再结合爱护国旗的原则、目的、场合等进一步细化出正义性爱国行为、动员性爱国行为和网络性爱国行为。
以爱护国旗为中心的正义性爱国行为。这是指在有关爱护国旗的行为作法上符合正确行动的原则,特别是在一些较为特殊、艰难的情境之下,能够坚持原则不动摇。一是在国家权益受到侵犯时,坚决以保护国旗来维护国家利益,宣扬爱国之志。比如在“港独”分子扰乱社会秩序期间,澳大利亚留学生宁愿自己淋雨,也要为五星红旗撑伞。他们将手机屏幕设置出国旗图案,向叛乱分子和世界发出中国不可欺的声音,以理性、包容的态度展现出中国文明、中国国旗的力量;同时还有很多民众自发将叛乱者扯下的国旗重新升挂起来,并且轮流守护,保持国旗高挂的姿态;也曾有在亚运会夺冠颁奖典礼上,因升旗的旗杆掉落,我国运动员坚持要求重新升起国旗的事件。二是在平凡日常书写不平凡的爱国爱旗之志。守卫国旗尊严,不应止于特殊时刻,更在于日常的坚持。边疆战士、国旗卫士们一样将守护国旗与爱国意志紧密相连,秉持誓死捍卫国旗的信念和行动;获“时代楷模”称号的王继才守孤岛30余年,每天坚持升国旗,在孤岛上宣示中国主权,将小岛作为自己的家。他的爱国道德坚守,是鼓舞新一代年轻人仿效的生动教材;武汉有一对父子被称为“护旗卫士”,他们半年间在街头专门搜寻破旧国旗,并且免费换新国旗达70余面。身为国家的一份子,他们无论平凡与否,都在用实际行动向外界传达坚定的护旗意志,用自己爱护国旗的实际行动感染着周围更多的人。
(二)违反国旗法律制度规定的公民行为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开通了“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①用于增强法规的公开工作,加之诸如“法律释义与问答”和“北大法宝”等可供检索法律法条的公开网站良好运行多年,近年有关国旗文化的法规制度宣传效果增强,但仍存在部分公民缺乏正确爱旗意识,致使社会上存在对国旗使用的不当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
1.缺乏正确国旗法律意识的不当行为
自1990年国旗法通过以来,历经2009年和2020年两次修改以保障国旗的正确使用、维护国旗和国家的尊严。但从现实运用情况来看,社会面仍旧存在一些公民因为缺乏国旗法律意识而导致的不当行为。
一是制作国旗不规范。国旗的制作受到国旗法严格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国旗的制作和销售实施监督管理。”②在实践中,却还是存在有些国旗在规格、颜色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二是缺乏正确升挂国旗常识。法律规定,国旗需要进行每日升降,但很多机关单位、学校等会出现只升不降且缺乏维护、未将国旗升至旗杆顶端、将国旗同其它旗帜的位置摆置出错甚至倒置等问题。三是缺乏合理合法使用国旗意识。市场当中存在一些商家依靠贩卖爱国情怀来吸引顾客的情况,他们之中有的会在国旗上标注文字等用于宣传,将国旗作为门店装饰用彩旗,也不注意国旗悬挂的角度等是否符合规定。也有网民将国旗图案使用在不合法、具有侮辱性的账号、图片或文字上,进行“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③④。四是未重视国旗收回。
结语
国旗文化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研究是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深化和发展的,是一项与时俱进的时代课题,目前形成了以公民的国家意识、爱国情感和爱国行动为教育抓手,以政治象征符号、国旗仪式传播、国旗法规、国旗德法教育等为教育内容来推进国旗文化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的培育模式。爱国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实践活动,其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现象,对于如何发挥国旗文化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要坚持从国旗文化同公民之间的文化认知、心理感受、情怀培育、现实体悟、法律道德规范、精神意志等特定的文化表征方面进行内在关联互构,以或显性的理论灌输、或隐性的政治社会化方式达到国家、社会、公民个体和国旗文化各方之间有关爱国主义情感与爱国行为实践的生成及发展,借助心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理论依据来有效廓清、发挥国旗文化的育人功能。对于国旗文化培育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可以具体从完善国旗法规、严格督促整改检查机制方面进行落实;量身定制港澳台教育细则,以心源力量化解地缘、历史困境,增进爱国护国认同;拓宽、创新国旗文化爱国教育的宣传内容和广度,推动形成多方爱国教育合力以有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旗文化等方面做进一步的优化路径思考。
爱国主义和国旗文化都是内蕴丰富的教育内容,深入挖掘国旗文化的爱国主义教育价值并将其教育功能最大化需要结合具体社会现实,鉴于本人学术水平有限,行文时对理论和实践的把握深度和灵活度方面仍有不足,笔者日后仍会不断加强学习,完善对本研究主题的思考。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