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论文网提供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专业服务20年。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探讨

  • 论文价格:150
  • 用途: 博士毕业论文 Docotor Thesis
  • 作者:上海论文网
  • 点击次数:1
  • 论文字数:82544
  • 论文编号:el202203010950530
  • 日期:2022-04-05
  • 来源:上海论文网

政治论文哪里有?笔者认为隐性法治教育既不是一种简单的教育方法,也不是区别于传统法治教育的新型法治教育范式,而是对法治教育从特定视角对其进行类型化的一种专门研究,是将法治教育由普遍到具体、由一般到个别的具体化研究。构建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体系,将青年学生嵌入到全方位的教育情境中,利用隐性教育的潜隐性、渗透性、非正式性、开放性等特征,充分发挥隐性教育的空间弥散功能、教育环境的感染和陶冶功能、隐性知识的渗透和启发功能、制度体系的规范约束功能等特性,深入开展潜移默化的隐性法治教育,无疑对提升法治教育效果,构建显隐结合、同向同行、协同共进的法治教育工作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章  绪论


1.3.1  国外研究现状

隐性教育在西方有着悠久的理论渊源和发展历程。从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到 17 世纪欧洲的约翰·洛克、夸美纽斯和卢梭,都提倡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人们的德性,使之内化于心并成为自觉遵守的习惯。①美国哲学家、教育学家约翰·杜威在对教育的本质进行深刻的思考后提出即“教育即生活”的观点。他认为,儿童所经历的生活过程就是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最好的教育应当是“从生活中学习、从经验中学习”。同时,他认为应该把校内学习和校外学习连接起来,二者之间应该有相互的影响。②20 世纪中期,英国思想家波兰尼提出了隐性知识的理论。他认为,人类的知识不仅有用语言可以表达的显性知识,还有无法用语言表达的隐性知识。相对于可以用语言、文字、图片、模型等方式表达的显性知识而言,隐性知识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知识,它存在于人们的经验、行动、灵感之中,是一种难以显化传递的知识。在波兰尼看来,隐性知识源于个体对外部事物的主观感知和判断,同时也源于个体原本已具有的知识结构和社会经验。

隐性知识的载体是隐性课程“,隐性课程”作为一个专门的学术用于是由美国社会教育学家杰克逊首次提出的,意指经除学术途径之外的使学生获得态度、价值、动机或其他心理成长的潜移默化的文化传递方式。③杰克逊认为,相对于讲授专业知识的正规课程,隐性课程则通过一种更加隐蔽和暗示的方式,将教育者所想要传递的道德、情感、价值等经验融入到人、事、物、环境和活动过程中,从而达到暗示学生的目的。随后,在隐性认知和隐性课程的基础上,隐性教育的理念得到进一步的继承和发扬。

正是在隐性教育理论的影响下,西方的法治教育实践与我国以理论灌输、课堂教育为主的显性法治教育有着很大的区别。具体说来,西方学校中很少开设直接的法治教育课程来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治意识的灌输,而更多地是采用间接的方式,将法治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融为一体来开展。近年来,受以“法治入宪”为特征的全球性法治化浪潮的影响,①人们越来越关注法律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作用的发挥,也更倾向于通过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的纠纷事务。英国法律服务中心在 2007 年进行的一项调查中发现,“权利和法律流程的知识与成功解决法律问题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该调查指出,“知识和意识的缺乏与负面后果密切相关”。②因此,近年来,西方国家掀起了开展公共法治教育(PLE,即 Public  Legal  Education)的浪潮,旨在通过各种创新方法向公众提供全国性的法学教育和信息服务。

政治论文怎么写


第三章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理论基础


3.1  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

3.1.1  意识形态理论

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范畴的词汇,是人们对事物的理解、认知、思想等要素的总和。意识形态并不是人脑中固有的,而是对社会存在的客观反映。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的思想和精神是在生产活动中逐渐产生的。①人类思想意识的形成与他们的历史活动、物质生产和精神交往紧密相连。因此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②意识形态体现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意识形态以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推动着社会的进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于唯物史观,对意识形态的内在能动性和现实推动力有着深刻的理性认识。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公开宣告共产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共同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建立其上的一切反动的思想体系,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革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们把理论掌握群众比作是“思想的闪电”,认为“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③充分彰显了科学的意识形态对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的指导作用。

意识形态是思想观念的上层建筑,发挥着统一思想、整合力量、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重要作用。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也充分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并对此做出了精辟的论断。毛泽东同志指出:“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必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①由此可见,意识形态是一个国家最具根本性的深层次问题之一,关乎国家的道路和政治安全。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同志提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著名论断,强调了进行改革开放也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决抵制私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思想,进一步丰富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时代内涵。实践证明,信仰的力量是巨大的,忽视了意识形态的作用,任何革命和建设实践都不会成功。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高度强调“信仰信念在任何时候都至关重要。”②他充分认识共同的思想基础对党和国家的重要性,并指出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要善于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整合各方力量,有效予以处理。③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会议上,他同样强调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充分彰显了意识形态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重要作用。


第五章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过程机制


5.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要素构成

要素是构成有机系统的基本要件和因素。①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要素的构成,学界有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其中比较公认的有“三要素说”、“四要素说”和“六要素说”等,而在相同数量级的要素划分中,不同的学者又将其划分为了不同的要素构成。②如同样是持思想政治教育“三要素”的观点,但有学者认为这三个要素分别是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要求,有的学者则认为是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环境,还有的学者认为是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介体。③此外还有将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要素归为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介体和教育环体的“四要素说”,④将基本要素归为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情境等六个方面的六要素说”等。⑤大家看待思想政治教育的视角不同,划分的层次和内容也各不相同,在这里不再一一赘述。本文认为,任何一种形式的划分都要看其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并保持逻辑层面的一致性和自洽性。本文所要开展的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研究是将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置于更开放的法治社会发展空间并将其视为一个有机的知识转移系统进行研究的,因此,本文倾向于采用思想政治教育“四要素说”的观点,将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主要素划分为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介体和教育环体等四个组成部分。

5.1.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主体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主体是指隐性法治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和领导者。同时,由于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总是隐寓于一定的活动之中,因此,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主体同时也是相关实践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参与者,在隐性法治教育的诸要素中居于主导地位,其主导性的发挥是开展隐性法治教育实践、调动大学生接收隐性法治知识智力因素和情感因素的关键。


5.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过程分析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过程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隐性知识的转移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既是情境的产物,同时又嵌于特定的情境之中。③而隐性知识作为一种无序的、非规则化的知识,通常以游离的状态存现于知识体系当中,同时也隐匿于个体的价值观念和心智模式当中,极大程度地影响着个人的行为方式。④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即是通过法治教育主体(识的接受者—大学生)和法治教育客体(法治知识提供者,亦即法治教育资源拥有者)的互动,使大学生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教育主体所期望传递的法治知识、法治观念,并将其加以理解、认同和应用的过程。

5.2.1  知识转移过程分析

知识转移活动在人类社会一直存在。但直到 20 世纪后期,人们才开始对其进行系统的研究并应用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最初,知识转移的理论由美国技术和创新管理学家Teece 首次提出,他认为通过技术的转移可以帮助企业积累有价值的知识并推动技术的扩散,进而缩小区域之间的技术差异。⑤随后,这一理论引起知识管理领域的研究兴趣,人们对它进行了不同层面的研究和界定。如 Szulanski 认为,知识转移是一种知识共享行为,这种行为可以突破组织或个体的边界并且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和计划性。⑥Holtham则将知识转移视为一种知识的沟通过程。在他看来,知识不像商品一样可以被自由传递,人们在学习知识的时候,也就是知识在发生转移时,必须要有重建的行为才能够完成知识的转移。①美国著名知识管理学家 Davenport 和 Prusark 则认为,知识转移是将知识从知识源转移到组织中其他部门或个人的过程。②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则将知识转移看作是专业知识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播过程,通过知识转移,组织可以有效地提高人力资源水平并在竞争中获得优势。③我国学者左美云认为,知识转移是知识由势能高的主体流向知识势能低的主体的知识流动过程,④其转移的目的是实现知识的增值。虽然从不同的研究角度人们对知识转移的定义也各不相同,但作为一种实践活动,知识转移通常被界定为知识在不同层次和对象之间流动的过程,在知识的价值实现中扮演者不可或缺的中介角色。

政治论文参考


结语

青年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思想活跃,勇于尝新,在各方面都起着开风气之先的作用。大学生法治教育只有贴合时代发展的脉搏,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创造新方法、适应新环境,才能在不断的拓展创新中实现法治教育思维方式、实践模式的变革和发展。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性法治教育,是对显性法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重要补充,有助于形成合力,提高新形势下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隐性教育早已有之。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的不同历史时期,也采用了许多的隐性教育方式,只是没有对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加以明确的区分。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显性教育逐渐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与挑战,隐性教育作为与显性教育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受到越来越多人们的重视与关注。根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也是在特定的社会现实背景下日渐凸显的。在经济全球化发展所带来的教育环境复杂化、现代化变革所带来的教育空间拓展化、法治化发展所带来的法治教育需求内生化和高等教育发展所要求的思想政治教育显隐教育协同化的大背景下,以“现实的人”——大学生为出发点,以大学生立体的生活场域为景深,深入把握大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和隐性知识转移规律,我们才能够切实“看见”大学生的现实生活需求,进而将理性指导和感性实践相结合,通过回应学生需求和现实关切,从而实现法治教育的育人目的和价值导向,切实提高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隐性法治教育既不是一种简单的教育方法,也不是区别于传统法治教育的新型法治教育范式,而是对法治教育从特定视角对其进行类型化的一种专门研究,是将法治教育由普遍到具体、由一般到个别的具体化研究。构建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体系,将青年学生嵌入到全方位的教育情境中,利用隐性教育的潜隐性、渗透性、非正式性、开放性等特征,充分发挥隐性教育的空间弥散功能、教育环境的感染和陶冶功能、隐性知识的渗透和启发功能、制度体系的规范约束功能等特性,深入开展潜移默化的隐性法治教育,无疑对提升法治教育效果,构建显隐结合、同向同行、协同共进的法治教育工作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略)

123
限时特价,全文150.00元,获取完整文章,请点击立即购买,付款后系统自动下载

也可输入商品号自助下载

下载

微信支付

查看订单详情

输入商品号下载

1,点击按钮复制下方QQ号!!
2,打开QQ >> 添加好友/群
3,粘贴QQ,完成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