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论文哪里有?笔者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小城镇总体规划专家评审环节应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的方式进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听证会会议流程组织较为繁琐,多采用论证会一种形式进行。相较于听证会,论证会参会人员缺少公众代表,主要由相关行政机关和专家组成,且无主持人设置,一般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进行主持与意见汇总。评审会议流程组织的单一是所有问题产生的根源。
第 1 章 绪论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1.3.1 研究内容
对小城镇总体规划评审意见的内在要求与形成影响进行分析,构建适宜的文本分析体系,基于此对临沂市 67 个小城镇总体规划评审意见文本进行分析,总结其特征,分析其不足及原因,并据此提出优化建议。具体共分为五个章节。
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内容与方法,以及研究对象。
第二章为基础研究环节,定义了相关概念,梳理了相关研究综述,整理了相关基础理论,作为后续研究的坚实基础。从基础研究中,明确了评审意见内在要求与形成影响的分析角度,提供了文本分析方法的选择匹配思路,指引了评审意见的优化修改方向。
第三章通过对评审意见内涵的价值解析及形成的影响因素研究,选择了适宜的文本分析视角,借助合适的文本分析工具,匹配了合理的文本分析方法,构建了文本分析体系。
第四章运用文本分析体系对临沂市 67 个小城镇总体规划评审意见文本特征进行了系统分析,总结了其体例特征、内容特征及作用特征。
第五章在上述特征总结基础上,深度挖掘和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据此提出了优化建议。最后总结了研究的不足,对未来进行了展望。
第 3 章 “评审意见”的文本分析体系研究
3.1 评审意见内涵的价值解析
3.1.1 公文写作视角
(1)会议纪要
从会议纪要的角度来说,最终的专家评审意见应该准确反映专家评审会议的主要内容、指导思想、主要结论等,具体撰写时,要注意集中概括、用词精炼严谨、格式正确规范、结构条理清晰。基于会议纪要的特征,评审意见应具有以下特征:
①内容的纪实性。最终的评审意见必须将会议上的组织者专家们达成的共识和决定的事项如实反映,撰写者不能人为进行深化及改变。对于在会议中评审专家们出现的不同意见不可写入最终成稿中,应将反映多数人意见及专家组组长最终确定的意见进行记录。
②表达的概括性。会议纪要要求如实的记录并不意味着要把会议上的每一句话、每一条信息都原原本本的转换成文字,正式规范优质的会议纪要要有选择、有重点的对会议上讨论的内容进行综合、进行归纳、进行提炼。将会议记录加工后,形成会议纪要。评审意见亦不能把专家们所有的描述及观点全部记录,要进行概括、综合、选择,将同评审意见分类、分层、分序地加以归纳整理。具体来说,应将会议上提出的各条评审意见分出相应的类别,并按照此类别的专业要求进行描述;对同一类别的评审意见具体书写时应注意区别重要程度、主次关系、描述次序;对于虽不同但又有一定联系,需概括总结到一条意见中的多项建议,需分清描写的先后顺序。
③作用的指导性。最终确定的会议纪要下发后会产生一定的政策约束力。评审意见形成后会产生约束力,要求被评审的对象对最终的议定事项进行落实,根据意见要求进行优化调整。
第 4 章 “评审意见”的文本特征分析
4.1 总体分析
4.1.1 结构构成
小城镇总体规划评审意见一般是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领衔,根据各位评审专家提出的建议进行起草。一般情况下,一份评审意见的形成具体可分为 3 个流程。一是由各位专家依次就小城镇总体规划方案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二是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各位专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总结归纳;三是将归纳总结的意见建议形成文本,各位在座专家审议通过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组长最终签字定稿。67 个评审意见篇幅在 155-527 之间,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其中 52 个评审意见的文本段落由“开篇+评价+建议+结尾”四个部分组成,15 个评审意见由“开篇+评价+建议”三个部分组成。下面,对评审意见个组成部分进行分别说明。
(1)“开篇”部分
67 个评审意见的“开篇”部分,均对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的时间、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的所在单位、被评审的小城镇总体规划方案的名称及编制单位、其他参会人员等会议相关信息进行描述。其中,还有 63 个评审意见亦对专家评审会组织单位等会议信息进行了描述。
(2)“评价”部分
67 个评审意见“评价”部分均采用了“专家们勘察了现场,听取了 xx 单位的汇报,审阅了文本和图纸,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的格式,对评审前期所做工作及对被评审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描述,形成了总体评价,对是否通过或同意此规划做出了判断性意见。
4.2 体例特征
在结构构成总体分析基础上,基于从公文角度总结出的小城镇总体规划评审意见所具有的会议纪要特征和意见特征,运用统计分析的手段,从格式构成的视角对体例特征进行总结。
4.2.1 描述纪实性
会议纪要要求内容具有真实性,应是对整体会议的真实反映,纪实性是会议纪要的基本特征,结合此特征,可以发现 67 个评审意见文本描述同样具备纪实性的特征。具体来说,评审意见“开篇”部分对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的时间、专家评审会组织单位、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的所在单位、被评审的小城镇总体规划方案的名称及编制单位、其他参会人员等会议相关信息进行的详细描述记录,可以确保最终形成的评审意见留痕可追溯,表示此个评审意见是在专家及其他参会人员共同见证下起草的;同时,临沂市 67 个小城镇总体规划评审意见在落款处均由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同意,表示该份评审意见为专家评审委员会的一致意见,准确记录了与会专家对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真实意见与建议。
4.2.2 表达概括性
通过观察 67 个评审意见的篇幅及意见条数,可发现评审意见对各项意见内容的概括程度是存在差别的。67 个评审意见篇幅在 155-527 之间,建议为 3 至 10 条不等,不同类型的建议有时会概括到一条里,且在一条的建议类型会进行不同的组合,但有时建议也会单独成条。因此,拟通过对其“建议”部分的内容方面、意见条数进行统计,计算评审意见的概括度(内容方面/意见条数),利用平均分析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其概括性进行总结。
第 5 章 总结与展望
5.1 问题总结
结合评审意见实际撰写流程,在总结临沂市 67 个小城镇总体规划评审意见文本特征时,同时也发现了其所存在不足与问题,具体可总结归纳为以下三点:
5.1.1 体例撰写不规范
(1)缺少与会人员签字
缺少可证明评审意见内容真实性的与会人员签字、记录留存不到位,未真正做到留痕可追溯。目前,未有相关政策规定对规划评审意见的留存提出具体要求,实际评审后归档留存的终稿意见大都只有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其余委员及其它参会人员的亲笔签名多有缺失。根据会议纪要规范要求,其需要得到所有参会人员亲笔签名的认可,再由会议主持人签发,然后,印发纸质会议纪要或发送扫描签字页的 PDF 版给相关部门。为确保会议形成意见的一致性与准确性,会上与会人员的亲笔签字是重要的依据,而签字缺失将会使评审意见真实性大打折扣。
(2)建议概括程度参差不一
评审意见概括度在 1-3.6 之间,条数在 4-8 条之间。概括度高的 1 条建议中可涵盖 6个方面的内容描述,概括度低的甚至将 1 个方面的内容分 2 条建议进行了阐述。对照会议纪要应分类、分层、分序归纳整理的概括要求,相差较大的概括度展示了意见撰写时的随意性,存在着未区分建议内容的重要程度、未将同类别的建议内容同条概括、建议描述不标准等不足,造成了建议条理不清晰、内容不精简、描述不规范等问题。以上问题的存在会使规划编制单位对建议理解存在偏差、把握不住修改重点及优化方向,对建议最终采纳率及采纳程度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不良影响。
(3)格式书写不规范
出现因不重视评审意见格式为导致文本不规范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标点符号应用错误。按照公文写作规定,两书名号之间不应出现其它标点符号,但有67 个小城镇总体规划评审意见中有 48 个出现《》《》间添加顿号的错误用法。二是序号书写错误。按照正式文本书写格式,意见建议为一级标题,序号书写应为标准汉字。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