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在职研究生,研究生是高等教育的一种学历,一般由拥有硕士点、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开展,以研究生为最高学历,研究生毕业后,也可称研究生,含义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以上内容来自百度百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在职研究生,供大家参考。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对研究生培养过程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是监督和检查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审核评估的基础材料,也是学校对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内容,因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严肃认真。
(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导师确定后,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各专业培养方案可在研究生部网页“人才培养”栏查阅),由导师(组)和研究生本人充分协商后确定,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填写。
(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经研究生本人和导师签名确认,专业小组及学院审核同意后实施。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认真遵照执行,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者,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专业小组及学院审核同意。
(4)研究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修满规定学分和必修环节通过后,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5)现硕士专业代码与入学前本科专业代码前4位数相同可视为同专业本科毕业 ,否则,视为跨专业本科毕业。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和《招收研究生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册》可在研究生部网页“人才培养”栏查阅。
(7)跨专业本科和同等学力学生是否必须补修(本科)课程2—3门,由导师决定。导师同意免修补本课程者,必须由导师在此表中补本课程栏导师意见处签名确认,否则,需将导师要求的补本课程名称填写在此表中补本课程处。
(8)第一学期结束前,个人培养计划电子版由学生本人上传至研究生部网站首页“学术型研究生服务系统”里个人培养计划栏,书面版经导师及研究生本人签名后交学院(部)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