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论文哪里有?本研究通过对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发现延吉市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的影响因素分别是幼儿教师难以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幼儿教师缺乏专业背景、当地尚未普及科学的融合教育理念、融合教育培养体系不够完善、缺少融合教育激励考核机制。
第一章绪论
1.2.1国外研究现状
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思想起源于欧洲“正常化”“一体化”以及北美“回归主流”的教育思潮。
20世纪50年代以来,受到北欧“正常化”运动影响,美国等国家开展了回归主流运动,改变过往将残疾儿童放到特殊学校的做法,开始让特殊儿童回到普通学校,于1975年美国颁布的《教育所有残疾儿童法案》(94-142公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回归主流运动的思想。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因此遭到了质疑,尤其是回归主流背后的传统隔离思想更是饱受争议,批评者认为科学鉴定可能只是反映了学校、老师和专家的个人偏见。
基于此,在批评回归主流运动的基础之上,80年代融合教育理念被提了出来,主张将所有的儿童都安置在普通教室内,强调普通学校要完善相应的设施标准,从而更好的接纳特殊儿童。随后融合教育的思想更为成熟,尤其是1994在西班牙提出了《萨拉曼卡宣言》后,融合教育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多数学着认为自此融合教育的思想得到了多数国家的理解,相当多的学者认为融合教育是于1994年被正式提出的。国外学者对教师融合教育素养从内涵、教师态度、教师知识与能力以及对教师的培训五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通过本文梳理发现对教师融合教育理念研究较为丰富,其它方面的研究较少。
第三章延吉市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现状
3.1研究设计与实施
3.1.1调查对象设计
调查对象为延吉市普通幼儿园教师,为了解延吉市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现状,笔者前期对延吉市幼儿园进行调研,掌握相关情况后,在2021年11月-2021年12月对延吉市幼儿园一线教师发放问卷,回收到188份,经筛查后得到有效问卷161份,有效率为85.64%。情况如表3.1所示。
笔者选择延吉市幼儿园4位教师作为访谈对象。以下为访谈对象信息:
A教师,42岁,教龄20年,学前教育,本科,公办幼儿园
B教师,29岁,教龄8年,小学教育,专科,民办幼儿园
C教师,36岁,教龄16年,小学教育,本科,公办幼儿园
D教师,25岁,教龄2年,学前教育,本科,公办幼儿园
第四章延吉市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
4.1延吉市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存在的问题
4.1.1幼儿教师对融合教育意义的理解不够深入
在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各维度均值排序中,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理念与师德排序第一位,均值为3.62,处于较好水平。
通过表3.7可以看出,幼儿园教师对于特殊幼儿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教学工作对于教育特殊幼儿均有较好的态度,多数幼儿园教师能够包容理解特殊幼儿,富有爱心,但是可以看到相当一部分幼儿教师不太理解融合教育的意义,得分为3.30,低于其它两项。同时结合表3.8,90名教师处在一般及以下的水平,整体占比达到55.90%,可以认为大部分教师需进一步理解融合教育的意义。在表3.9中,理解融合教育意义维度的题项“特殊幼儿在普通班上课,可以帮助他们将来更好适应生活”与“如果普通幼儿和特殊幼儿相处过,可以减少对特殊幼儿的偏见”的均值排序为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综上,说明融合教育理念与师德维度存在的问题是部分幼儿教师尚未理解融合教育意义,不相信融合教育有益于特殊幼儿与普通幼儿的成长。
4.2延吉市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的影响因素分析
为了进一步分析影响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发展的因素,力求为问卷结果提供质性支持,本研究基于对问卷调查的结果分析上,对部分教师做深入访谈,从而对幼儿教师内部因素、外部因素两大方面进行分析。
4.2.1内部因素
4.2.1.1多数幼儿教师缺乏专业背景
由于调查对象当中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仅为1人,不足以区分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与其它专业教师的差异。但是在调查的161名幼儿教师中,22名参加过特殊教育或者融合教育培训幼儿教师的得分显著高于没有参加过培训的教师,可以认为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幼儿教师在融合教育素养方面的表现优于没有专业背景的幼儿教师,这与其它研究中的结果较为相似,比如:姚笑妍在其针对河南融合幼儿园教师工作困境的研究中指出,拥有特教专业背景的教师在专业素养上具备教育特殊幼儿的专业优势,比普通教师更便于实施融合教育。[1]以下是具体的访谈内容:
B教师表示,“我们幼儿园以前有这种幼儿想进来,但是我们教不了,看孩子也挺可怜,但是实在教不了也没有学过这个的,这种孩子跟普通孩子肯定不一样,万一对班上其它同学造成影响没办法处理,我们缺乏相应的资源,教师方面而言我们没专门教这个的,我知道长春那里大学有这个特殊教育专业,但我们这边都没老师你说的这个特殊教育专业,更别提融合教育专业,怎么教,压力大”。
第五章结论与建议
5.2建议
融合教育来源于西方,在进行本土化探索中逐渐走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道路,但受制于我国学前教育起步较晚,学前融合教育在我国尚属新兴事物。虽然诸多政策文件不断提到,但它实践层面上的推广与实施还受到现实条件的掣肘。在学前阶段的融合教育实施层面,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幼儿园及幼儿教师,还有家长等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因此本文依据国家政策文件,借鉴各地经验,结合问卷调查、实际访谈等进一步了解延吉市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现状后,从政府及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幼儿园及教师三个层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2.1对政府及管理部门的建议
当从政府的角度出发,为融合教育提供支持时,当地的幼儿园和幼儿教师会更加重视融合教育,从而努力学习和提升融合教育素养。
5.2.1.1完善融合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目前,随着国家教育制度的完善,融合教育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但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的文件较少,在政策文件当中多是用“鼓励”一词支持开展学前阶段的融合教育,多为柔性支持,关于学前融合教育的许多法律和政策还不够具体,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地方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学前阶段的融合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已有法律法规中各方面进一步做出明确且具有操作性的规定,例如:入园安置流程、办学机构、师资培训、经费投入等。
5.2.1.2建立合理的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的奖励机制
根据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合理的奖励制度有益于激发幼儿教师的内在驱动力,从而提高对幼儿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的积极性。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参与融合教育工作,柔性引导幼儿教师不断提高自身融合教育教学能力,依据相关文件,如《学前教育教师津贴标准》、《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落实从事融合教育的幼儿教师津贴,保障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学前融合教育。具体做法如下:
1.每学期开展考核激励工作,考察幼儿教师完成融合教育工作质量。2.由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各幼儿园建立融合教育教师考核小组,经个人自报审评,进行评审。3.将考核层次分为不同等级,公示后分级给予补助津贴。4.对获得较好考核结果幼儿教师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给予适当倾斜。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