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文献综述,文献综述要求作者既要对所查阅资料的主要观点进行综合整理、陈述,还要根据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论述和相应的评价,而不仅仅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以上内容来自百度百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文献综述,供大家参考。
【引言】 20xx年初,《中共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意见》正式公布,这是时隔18年后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充分体现了解决“三农”问题的紧迫性。而解决资源配置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以,农村金融制度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作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成为农村经济改革中的一个焦点。20xx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将“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作为农村金融工作的主题。目前,在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研究上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文献,无论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果。但是存在的问题和争论依然很多,农村金融改革问题的许多方面仍然处于试点和摸索阶段,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仍需时间检验。本文主要对现阶段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研究文献进行归纳和总结。使自己深刻的认识该问题。
【正文】 1.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历史与现状 贵州贵阳学院的曾汝林教授将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历程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93 年)农村金融体系恢复发展阶段 1986 年底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将邮政储蓄业务法定为邮政企业的业务之一,从而使邮政储蓄遍布全国,成为在农村中开展储蓄业务的一支重要力量;放开了对民间信用的管制,允许民间自由借贷,允许成立民间合作金融组织,同时允许成立的还有一些农业企业的财务公司,企业集资异常活跃;允许多种融资方式并存,包括了存款、贷款、债券、股票、基金、票据贴现、信托、租赁等多种信用手段。
第二阶段(1994—1996 年)建立系统性农村金融体系阶段 1994 年我国成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政策性金融业务从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剥离出来;并且农业信用合作社不再受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业务改由县联社负责,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金融监督管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承担。
第三阶段(1997—2002 年)清理整顿阶段 1997 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各个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以下机构,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逐渐收缩其在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打击各种非正规金融活动,对民间金融行为进行压制。
第四阶段(2003—2005 年)进一步改革阶段 200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颁布,明确提出了县城区域内的各个金融机构应当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再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到当地,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大力引导一定比例的邮政储蓄资金返还给农村;大力拓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和业务范围。
第五阶段(2006 至今)农村金融体系深化改革阶段 2006 年银监会从政策上首先允许四川、甘肃、吉林、青海、内蒙古、湖北6 省(区) 的农村地区开展设立村镇银行;20xx年春天开始,在四川、吉林等地先后设立了新型的村镇银行和合作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2008 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文,在部分省、市、县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2009 年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银监大力推行“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引导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科学完善农村金融分类监管体制和切实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五项措施,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1.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所面临的问题 许多文章都已认识到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将其总结概括后浓缩为三大问题:①“三农”贷款问题任重道远。②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主体和竞争机制。③农业农村保险发展滞后。 2.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 对于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为:①改革路径分析。②金融服务能力研究。③金融产品创新。 ① 改革路径分析。 沈阳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许桂红在其文章《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路径分析》中认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必须要加快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步伐,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规范
民间金融活动。这种观点解决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的路径问题,对政府制定方向性政策是极具参考价值的。但该种观点没有考虑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没有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提供战 4 术性的指导。 ② 金融服务能力研究。 洛阳理工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系的兰静在《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问题浅析》中认为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要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如扩大农村金融的服务范围,加快农村保险发展进程,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这种观点有助于解决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的问题,具有考价值的。但该种观点没有考虑到农村金融体制本身存在的具体问题,也没有认识到农村金融体制对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影响。 ③ 金融产品创新。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董晓林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创新》中认为农村需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并给出了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路径和案例。这种观点迎合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于2008 年10 月15 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但我们必须要在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过程中注意对新产生的金融产品的审核,对农村金融机构监管。才可以防范风险。 经过对现阶段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研究文献进行归纳和总结。我充分认识到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存在问题的紧迫性。同时认为今后对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应该主要放在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与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制的问题上。这也是日后我对于该问题重点关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