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现有的审计监督体系的现状
摘 要:伴随着审计监督体系的日益完善,我国逐步形成了较完整的审计监督体系。文章从它们的相互关系来论述我国现有的审计监督体系。
关键词:政府审计 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 关系
一、政府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代表政府依法进行的审计政府审计主要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目前,审计机构分三种类型:由议会直接领导并对议会负责;在政府内建立审计机构并对政府负责,政府并对议会负责;由财政部门领导,在财政部门内部设审计机构监管财政监督,实行财政、审计合一制度。从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来讲,由议会领导最为适宜。我国目前的审计机关由政府领导,分中央与地方两个层次。我国宪法规定,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内部审计是由各部门、各单位的审计部门进行的审计内部审计主要监督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审计部门的设置,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受本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裁领导。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受本单位董事会领导。从审计的独立性、有效性来讲,领导层次越高,越有保障。我国目前的内部审计部门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业务上接受同级政府审计机构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指导。相对外部审计而言,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弱。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是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机构,注册会计师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接受委托办理审计、会计咨询等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不附属任何机构,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在业务上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客观公正性,并且为公众所认可。在审计监督体系中,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三方,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各司其职,泾渭分明地在不同的领域实施审计。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和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内部审计将得到更大的发展;随着经济逐步市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将在整个审计监督体系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
四、注册会计师审计与政府审计的关系最初的政府审计是随着国家管理事务中经济责任关系的形成,为了促使经济的严格履行而诞生的。因此,各级政府机构和官员在受托管理属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资金和资源的同时,还要受到严格的经济责任制的约束。这种约束方式就表现为政府审计机构对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因此,政府审计担负的是对全民财产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审计又称独立审计或民间审计,这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及资本市场的形成应运而生的,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监督机制的主要表现形式。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以及债权人对自身权益的关心,必然产生对投资运用或债务收回前景的密切关注。这种关注即依赖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政府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均是外部审计,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但两者在许多方面存在区别:
1.在审计的方式上,政府审计是强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审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政府审计部门均可依法进行审计,无需经被审计单位同意。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应接受委托后方能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2.在审计对象上,政府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营利及非营利单位。
3.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政府审计可以根据审计结果发表审计处理意见,如被审计单位拒不采纳,政府审计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则根据其审计结论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以合理保证审计报告使用人确定已审计的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
4.在审计实施的手段上,政府审计是行政监督,是政府行为,所以是无偿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由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是有偿审计。
5.在审计的独立性上,我国的政府审计机构隶属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因此在独立性上体现为单向独立,即仅独立于审计第二关系人(被审计单位)。而注册会计师审计表现为双向独立性,既独立于第三关系人(审计委托人),又独立于第二关系人(被审计单位)。
6.所依据的审计准则不同。注册会计师所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依照不同审计准则所进行的审计,其审计工作的程序,获取证据的多少,形成的审计结论等都会存在差异。这就使得某一类审计事项,很难同时使用由不同类型的审计主体进行审计所得出的审计结论。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所遵循的审计准则的差别,使得他们的工作成果是很难相互替代的。从法律上讲,政府审计机关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在各自的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政府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规定的职责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国家建设项目、外国援贷项目和各种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依照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来承办审计事项。
五、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但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存在很大差别。
1.在审计的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仅仅强调与所审的其他职能部门相对独立,与双向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差别极大。
2.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行安排进行;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则是受托进行。
3.在审计内容和目的上,内部审计内容主要是审查各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提出各项改进措施;而注册会计师审计依据审计准则,主要围绕会计报表进行,是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4.在审计职责和作用上,内部审计的结果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只能作为本部门本单位改进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并向外界保密;而注册会计师审计需要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尽管存在很大差别,但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一种外部审计,在工作中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任何一种外部审计在对一个单位进行审计时都要对其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解并考虑是否利用其工作成果。这是由于:第一,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第三,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