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内审的改革与合同管理应用
摘 要:《计价规范》的实施导致工程招标形式和规律有了新的变化,学院内审应尽快熟悉和掌握其内容、特点、编制、作用以及为保证工程招标的顺利开展应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招标 评标 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正式实施,标志着工程造价管理由传统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投标竞价”的市场模式转变。目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缓解逐年扩招给高等院校带来的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空间的压力,许多高校都在筹资或贷款择址建新校,并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了工程量清单招标。内审机构作为工程招标和工程审计的监督部门,应主动适应这一改变,熟悉其内容、特点及具体操作等,从而尽快适应和掌握工程量清单招标所引发的新规律、新特点。
一、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涵义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在工程招投标中,由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按照统一的工程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把施工图纸包含的招标工程内容、实物工程量和技术措施以统一的计量单位列出数量清单;投标人结合项目、市场、风险以及自身实力,自主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
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特点首先,工程量清单招标淡化了标底的作用。过去招标中的计价依据———基价,不再是权威性标准,而只作为指导性依据,编制的标底只起参考作用。新的计价方式,实现了“量价分离、投标竞价”,可以取消标底审查环节甚至取消标底,避免了标底泄密等现象的发生,规范了工程招标程序;其次,工程量清单招标实现了风险分担。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承担工程量误差的风险,投标人自主报价,承担价格的风险,明确了招标人及投标人的市场风险;第三,工程量清单招标统一了计算的口径。工程招标时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技术专长、管理水平和材料采购渠道情况,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实现投标人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的真正较量;第四,工程量清单招标彻底放开计价基础。在新的计价方式中,工程消耗量基价中的工、料、机价格和利润、管理费全面放开,由市场供求关系自行确定。另外,国家确定统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指导标准并提供一个尺度,其目的是为了避免盲目或随意大幅度减少或扩大消耗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首先,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根据完整的、细化的施工图纸,以2000年预算基价为依据,按照统一的计量单位、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并根据招标工程项目名称、编码、性质、特征等编制表格;其次,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由具有招标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编制;第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采用工程实体性消耗与施工措施消耗相分离的原则,将工程实体性消耗编制成工程实物工程量清单。当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和工程量与实际完全不符时,可根据相关依据、资料变更实际完成的项目名称和工程量,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四、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作用首先,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保了计算口径的一致性,有了一个统一的竞争基础,减少了因重复计算工程量,而造成的人、财、物的大量浪费,节约了时间,降低了工程成本;其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增强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为公平竞争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起点,杜绝了不良竞争的漏洞,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新的招标方式在高校的正式启用,对于对工程量清单招标知之甚少的内审人员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在掌握了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内容、特点以及编制等基础知识后,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如何让高校内审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重点和难点,以便更好的开展工程招标工作。笔者认为,应借助于推行《计价规范》的强劲东风,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认真学习,全面拓展知识结构,努力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近来,工程量清单计价成为工程造价管理行业关注的焦点。建设工程计价方式的确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从高校来讲,体现了所投入的资金是否得到充分运用,是否最大地实现了投资效益,是否存在投资浪费的问题。
因此,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对《计价规范》所规定的计价方式,有一个全面和细致的了解并熟练掌握。特别是我国高校的内审中的工程审计工作起步较晚,大多数内审人员是从工程或经济专业转行而来,知识结构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其知识水平与《计价规范》所要求的程度存在着明显差异。因此广大内审人员应以推行《计价规范》为契机,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充分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预测市场风险和建筑产品价格行情,重视新技术、新知识的更新,不断调整知识结构,结合大量的实际工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尽快提高自身素质,以胜任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其次,加强评标管理,提高评标质量现行的评标过程过于简化,评标时间仓促,多数仅为半天或一天。而通过预审的有效标书一般在5家以上,大量的时间用于阅读技术标,加之投标人的标书越做越厚,评标专家只能一鳞半爪,印象不深。此外,招标人支付给评标专家的费用普遍较低(半天100元,一天200元),与评标专家所付出的劳动及承担的风险极不相称,影响了评标专家的积极性。另外,评标专家专业结构配置不合理。目前,一般以设计、监理、施工等技术方面专家较多,缺少造价工程师,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
以上诸多因素都制约了评标工作的深度和质量,造成评标专家难以准确把握、比较标书内容,特别对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审核不够仔细,一些常见性的误差(如计算性错误、项目漏项等)未能及时纠正。导致中标后,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计价上的纠纷不断,不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因此,高校内审人员必须重视评标工作。根据工程特点,区分不同专业,从专家库选择相应的专家。在时间安排上,以保证评标质量为原则,同时合理支付报酬。为减少合同履行过程无谓的推诿,保证学校后期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标书中存在的纰漏进行必要的补正,其中必须重点审查关注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投标入提供的工程量计价有无缺项、漏项;其二,不同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对部分分项的划分及其包含的内容可以不尽相同,审计要特别予以关注,以避免重复计算;其三,报价文件是否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是否齐全;其四,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计价中是否有“不均衡报价”,甚至是“2×3=8”的情况存在。再次,重视合同的签订,规范合同管理目前,高校在招标结束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学校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有的则缺乏必要的合同知识,在签订合同时不认真,内容不完整,错漏较多,措词不够严谨。特别是涉及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工程量的调整、综合单价的确定)、索赔处理等条款表达不清楚、不具体,缺乏操作性,影响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因此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是一项重要工作。
(一)引进律师管理机制律师运用法律条文和国家有关政策,对合同签订、履行严格把关。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循建筑业法律法规,明确工程变更、索赔、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方法,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使工程发承包双方充分了解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并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做到有据可查,有约可依,减少不必要的淡判。引入律师管理机制,不仅保证了合同签订质量,使合同签订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而且强化了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签证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从而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顺利实施。
(二)健全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制度是高校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举措。通过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使施工合同具有合法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及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对一些背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条款应予以更五,必要时重新签订。健全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可以防止合同纠纷,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总之,工程量清单招标对于高校内审人员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有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但只要内审人员能自觉主动地开展好多种多样的学习活动,勤于学习《计价规范》和地方制定的与其配套的培训资料,编写一些快速入门的指南或简洁明了的实务表格以及容易理解的文字说明,同时对照《计价规范》模拟编制工程量清单,通过实践练习,高校内审人员定会掌握工程量清单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