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论文哪里有?本文提出治理与防范黑色金属冶炼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措施,一是上市公司改进治理与管理,包括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公司现行内控制度、优化资本结构等,以便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公司内部问题,避免再次发生信息披露违规;
1 绪论
1.5 创新点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
(1)理论创新。本文在分析案例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原因的过程中加入了“理性经济人”假说理论,现有研究大多以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研究。
(2)研究视角创新。本文选取黑色金属冶炼业及行业内的典型案例ST安泰、抚顺特钢、重庆钢铁三家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展开行业多案例研究。目前对于该行业及三家案例公司均没有针对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的相关研究。现有关于ST安泰的相关研究集中在盈余管理、财务困境等方面;关于抚顺特钢的相关研究集中在财务状况、财务舞弊等方面;关于重庆钢铁的相关研究集中在破产重组、盈余管理等方面。
3 黑色金属冶炼业及其信息披露违规现状
3.1 黑色金属冶炼业概况
根据202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类标准及统计方法制度规定,黑色金属冶炼业下有四个中类行业,包括炼铁、炼钢、钢压延加工和铁合金冶炼,凡主要业务属于以上四个中类行业的企业,均应当被划分为黑色金属冶炼业。
一直以来,长期的供需不平衡状态阻碍着黑色金属冶炼业的发展,整个行业在2012年以后陷入低潮,普遍存在恶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得行业内大量上市公司在产品成本及价格两端均缺乏话语权,议价能力弱,钢材产品价格的持续走低,经营困境使得行业整体呈衰退趋势,产能过剩、产能利用率低等问题严重。同时,融资难度大、成本高的问题也较为严峻,银行贷款政策持续收紧使得行业内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大部分公司面临资本结构不合理、背负巨额债务的问题,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也屡屡发生,巨额债务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影响上市公司的发展。
为了保障市场稳定,规范行业发展,解决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低的问题,2016年我国政府推出了遏制新增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多项政策且效果显著,提前实现了十三五钢铁去产能计划目标。目前政府宏观调控方向已经转变为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加快并购重组、淘汰落后产能、降低环境污染成为工作重点。黑色金属冶炼业属于重污染行业,理应承担起保护和治理环境的责任,依据宏观政策优化调整,以保障行业内企业符合国家政策和标准的要求。不可避免的是,该行业的发展会明显受到国家环境保护发展政策的影响,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不断提高,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环保政策要求不断提高,行业内上市公司为了处理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尘土等有害物质、硫及其他微量元素构建的一整套环保装置的购置成本以及环保方面持续投入的运营成本也在不断上涨,是对行业内上市公司的严峻挑战。
5 黑色金属冶炼业企业信息披露违规原因分析
5.1 抚顺特钢信息披露违规原因分析
抚顺特钢违规信息披露的原因主要有股权结构失衡、内部控制失效、独立董事未发挥作用及内部审计独立性缺失,以下分别对各原因进行分析。
5.1.1 股权结构失衡
股权结构代表着各个股东可主张的权力,当大股东拥有绝对控制权、话语权,中小股东的权力得不到重视等失衡现象出现,就会导致作为公司治理中重要部分的股东大会只能流于形式,最终使得上市公司无法做出民主决策,决定权掌握在大股东手中,当大股东为了保护其自身利益做出隐瞒部分公司真实情况的决定时,信息披露违规在所难免。
虽然抚顺特钢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时间集中在2015-2019年,然而其重大违规信息披露行为均发生在2010-2017年间,属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前存在的问题。在2016年国有企业东北特钢破产重整之前,被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控制。作为抚顺特钢的国有控股股东,东北特钢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虽逐年递减,但始终保持在38.58%以上,拥有绝对的控制地位,能够轻易左右公司决策的制定,然而除2014年以外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3.55%,二者之间相差悬殊,以至于中小股东无法有效制衡大股东的行为,同时由于东北特钢本身存在国有股东代表缺位的情况导致其内部治理存在缺陷,所以无法对抚顺特钢形成良好的管理模式。
5.2 重庆钢铁信息披露违规原因分析
本节对重庆钢铁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包括股权结构存在问题、公司决策严重失误。
5.2.1 股权结构存在问题
重庆钢铁的控股股东为重钢集团,由重庆国资委100%控股,本质上属于国有企业,在重庆钢铁2016年破产重整前,重钢集团占有股份比例达到47.27%,是第一大股东,而其余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高度分散且占比极小,其股权结构存在明显失衡的问题。中小股东无法撼动重钢集团的绝对控制地位,使得各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决策方面的建议不受重视,无法行使其应有的权利保护自身权益,以至于重庆钢铁多年来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得不到根治。
国有企业的公司性质以及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使得重庆钢铁同样存在公司治理混乱、公司受大股东控制、股东代表缺位等国有企业特有的问题,重庆钢铁多年来的产业布局不合理、产品结构不匹配市场需求等问题,以及为达到污染治理及企业转型升级目的的环保搬迁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错误决策,均体现出公司的日常经营、投筹资行为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大股东的影响,缺乏科学、系统的市场化管理决策体系,以至于重庆钢铁在经营状况恶化时,无法再次依靠政府补助和债务融资勉强维持生存,更无法实现长足的发展,只能通过违规信息披露的手段掩盖其公司无以为继的巨大问题。
7 结论与不足
7.1 研究结论
本文整理2007-2020年沪深两市黑色金属冶炼业全部31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首先分析14年间17家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处罚情况,然后选取被处罚次数最多的抚顺特钢、重庆钢铁及ST安泰,运用信号传递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理性经济人”假说理论进行多案例分析,研究结论如下:
(1)统计2007-2020年黑色金属冶炼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次数、违规类型、处罚情况等,发现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公司共17家,占全部公司的54.84%,共计被处罚42次,其中抚顺特钢、重庆钢铁、ST安泰分别被处罚六、七、八次;信息披露违规的类型主要为推迟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三种,监管部门给予的处罚主要有通报批评、监管关注、责令整改等方式,以监管关注、通报批评最多,均占21.15%;
(2)对被处罚次数最多的三家公司,分析其信息披露违规的后果主要有公司及负责人受到行政处罚、引起股价波动损害投资者利益、公司声誉受损融资受阻等; 分析三家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原因发现,共同原因为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现行内控制度执行失效,当然,监管部门处罚力度低也是三家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外在原因;此外,抚顺特钢的独立董事未发挥作用、内部审计独立性缺失,重庆钢铁的经营决策严重失误,也是其信息披露违规的重要原因;
(3)本文提出治理与防范黑色金属冶炼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措施,一是上市公司改进治理与管理,包括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公司现行内控制度、优化资本结构等,以便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公司内部问题,避免再次发生信息披露违规;二是强化各类外部机构对违规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包括完善细化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规成本、发挥外部审计监督作用等,以优化监管环境,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