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论文网:近年来,个人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日趋旺盛,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过渡,高校的投资主体由财政单一拨款向多元化过渡,高校负债规模扩大,这对高校会计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的缺陷日益显现,亟待加以完善。
【关键词】 高等学校 会计制度 现金制
一、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缺陷
(一)关于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基础我国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除了对经营性收支以“应计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以外,对其主要经济活动─—事业性收支则以“现金制”为基础进行确认。“现金制”的主要缺陷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以“现金制”为基础提供的财务信息质量不高,不利于防范高校财务风险。在“现金制”下,高校财务支出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部分,不能反映事业活动中的应付未付债务(如借入资金的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在高校的会计核算和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只是在实际支付利息时才反映为支出,导致高校的财务状况失实,产生不良结果。因为管理当局可视情况需要推迟或提前收、付款的时间,财务成果易于被操纵,财务信息缺乏可靠性和一贯性,掩盖了高校潜伏的财务危机,不自觉地夸大了高校可支配财务资金,造成虚假的平衡现象,有可能对学校的决策提供错误导向,不利于防范和化解高校财务风险。
2.年终结余信息不实,所反映的受托责任较窄。引起结余不实的原因有二。其一,以“现金制”为基础进行核算,对于预算已经安排,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付所形成的结余,实际上属于实施项目必需的资金,并不是真正的预算结余, 年终转入“事业结余”账户,造成结余不实。其二, 对于学校收取的学费或培训费,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收入,但许多培训工作是跨年度的,相关支出可能要在下年度才发生,年度间收支不配比,结余不实。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相同会计期间受托权力和责任不相匹配,导致权责不清,不能客观、全面评价和考核领导政绩。
3.不能正确进行成本和费用核算,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当收益实现和收款时间不一致时,“现金制”会计只能记录现金流入量,不能反映收益;同理,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相一致时,“现金制”会计只能记录支出,不能反映当期业务活动的代价。故“现金制”会计不能客观地反映高校运行成本和运行结果。
可见“现金制”会计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教育成本和运行绩效,不能适应绩效管理之需。并且,在高校内部同时存在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核算,既不利于节约事业活动费用,又影响了经营活动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因为,实际工作中两种业务往往很难区分, 费用难以合理分摊。这不但不利于高校的内部管理,而且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p#分页标题#e#
(二)固定资产核算制度存在的缺陷
1.关于固定资产的购置。现行制度规定,购买固定资产时,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根据资金的来源不同,借记有关支出类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样处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购置固定资产实质上是资产存在形态的改变,并未引起资产的减少,而借记有关支出类科目,虚增了费用支出,减少了事业结余, 影响了结余分配,使会计信息失实。其二,两笔分录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明显,无法反映资金的来踪去迹,不利于高校资产和资金的管理。
2.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现行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不提折旧,只提取修购基金。这样核算存在两个缺陷。其一,违背了价值规律。固定资产的净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步减少,以其原值反映固定基金,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导致高校净资产虚增。其二,造成办学成本不实。折旧是对固定资产原值的补偿,而修购基金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缺乏合理性,计提修购基金会导致成本计算信息失真。
3.关于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的核算。现行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清查中出现盘盈、盘亏时,直接冲减或增加“固定基金”科目,不需经任何审批就如此简单地进行账务处理,其后果可想而知。近年来不少高校的固定资产,就是从这个漏洞流走的。
4.关于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的核算。现行制度规定,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时,先借记 “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注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发生费用时,则冲减“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这样处理,未能反映固定资产减少所形成的盈亏,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将高校的固定资产以极其“夸张”的低价出售。
5.关于结转自筹基建。现行制度规定,高校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筹集资金并转存建设银行时,借记“结转自筹基建”,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终将“结转自筹基建”的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这样,在年终结账后,在下年的账上未能反映出原来的结转自筹基建款,也无法反映工程用款情况,有悖会计核算的明晰性原则,易形成资金管理漏洞。
(三)无形资产核算制度存在的缺陷
高校是无形资产的富集之地,无形资产对高校资产的增值起不可估量的作用。现行制度只明确了高校无形资产的范围,规定了无形资产的购入、转让、接受捐赠、对外投资的处理方法,没有明确高校自创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对于开发成功科研项目的科研事业支出和失败项目一起,与收入对冲后,转入“事业结余”,未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形成,容易引起无形资产的流失。 #p#分页标题#e#
二、完善现行制度的建议
(一)采用“修正的现金制”
“修正的现金制”是指高校在实行“现金制”的同时,根据高校内部的核算和管理的要求,适当地采用“应计制”来弥补“现金制”的缺陷,即根据经济业务的不同性质,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对部分高校的银行贷款投资项目进行核算时,应计提利息;对高校教育活动收入以收款权的取得时间进行确认;对高校日益增加的学生欠费计提“坏账准备”等,以如实反映学校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提高高校预算信息的质量,同时又将预算支出与预算责任联系起来, 为以绩效管理为导向的高校改革创造条件。
(二)改进高校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1.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设置“累计折旧”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购进固定资产时,以实际支付价款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专项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不再提取修购基金。
2.增设“待处理财产”科目,反映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信息,加强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力度。该科目的借方反映待批核销的盘亏、报废、毁损等资产净值,贷方反映盘盈的待批核销的资产,批准后,再将该科目转入相关科目。
3.在资产负债表中按“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项目列示固定资产价值,从而客观地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现状。
4.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反映自筹基建项目的进展及用款情况。工程开工用款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结转自筹基建”。工程完工验收后, 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
(三)增加自创无形资产的处理规定
1.对于自行开发取得成功的无形资产,按其开发成本,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科研事业支出” 科目,同时,借记“科研经费拨款”,贷记“事业结余”科目,增加学校的净资产。对于开发失败的项目支出,则予以费用化。
2.重视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保护无形资产价值。一是要防止无形资产贬值;二是要防止上海论文网无形资产被他人侵犯而遭受损失;三是要正确评估无形资产价值。
【参考文献】
[1]王庆成.政府和事业单位会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M].北京: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