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程序及办法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开题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开题报告领导工作,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开题报告论证小组负责开题报告论证工作。论文开题工作程序为:
1、主持人介绍参加报告会的专家组成员及来宾;
2、导师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
3、研究生作开题报告;
4、论证小组提问,请研究生回答;
5、论证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讨论(对研究课题的必要性、创新点及其研究路线、方法是否可行,进度安排是否合理,预期成果目标是否恰当等提出审查意见);
6、论证小组组长进行总结并就研究工作及报告会形成论证小组意见;
7、论证小组组长宣读审核意见;
8、报告会结束,科研秘书整理记录。
二、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程序及办法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科研秘书组成的论文中期检查小组,负责中期检查工作,程序为:
1、研究生用PPT向检查小组汇报前期论文的完成情况、资料准备及后期工作情况(包括阶段性进度及预期成果);
2、检查小组向研究生提出问题及改进意见;
3、检查小组对后期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高质量按时完成。
三、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研究生申请答辩前,先到学院领取成绩单,成绩合格者方可填写学位申请书,并由导师签署意见。
2、导师要认真审阅论文,写出论文评语。
3、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的聘请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具体事情由答辩秘书承担落实,给评阅人寄送聘请书、评议书、评议参考条件和论文各一份,给答辩委员会委员寄送聘请书、论文摘要一份。一般情况下寄送论文一个月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4、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秘书要协助做好组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5、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在答辩前由秘书参照评阅人评语写出500字左右的初稿,交答辩委员会主席审议后提交答辩委员会讨论通过。 6、举行论文答辩会的程序是: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秘书名单;
(2)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介绍答辩方法和要求;
(3)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不超过30分钟);
(4)委员和到会者提问,申请人答辩;
(5)导师介绍研究生情况并对论文作必要补充;
(6)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先由秘书宣读导师和评阅人对论文的评阅意见,然后交流对论文答辩的意见,讨论论文的学术水平,形成对论文的评语,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是否通过(指达到毕业水平)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做出书面决议,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决议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p#分页标题#e#
(7)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决议。
答辩会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答辩中提问的问题及申请人的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决议(包括论文评语、评分和表决结果)等填入申请人的答辩情况表,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申请人的其它有关材料交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7、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但答辩委员会认为可以考虑进一步修改时,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通过,对学位申请者作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定。仍未通过者,不再受理。如果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定,任何个人事后无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