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论文哪里有?本研究以理性选择理论、空间贫困理论为抓手,关注的是贫困治理当中的多元主体及其互动关系,探讨不同主体主导下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的成因与现实成效。从结果来看,本研究不仅在实践层面上加深了关于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的理解,还在一定意义上拓展了对于理性选择、空间贫困等理论的应用。
第一章 导论
1.4 文献综述
1.4.1 关于精准扶贫与资产贫困
美国经济学家Nurkse(1953)系统考察了国家贫困的原因,提出了著名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该理论认为,低收入是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且低收入者极度容易陷入由低收入而导致的恶性循环之中,即“低收入——低储蓄能力——低资产形成——低生产率——低产出——低收入”的循环。经济学家Nelson(2006)基于资产贫困进一步提出了摆脱“贫困陷阱”的关键。他认为,发展中国家人口的快速增长是阻碍人均收入提高的陷阱,因此必须进行大规模资产投资,使资产收益和生产率增长超过人口的增长,进而才能摆脱“陷阱”。经济学家谢若登(1991)考察了美国的福利政策后指出,“虽然收入转支有助于暂时减轻贫困,但没有根本解决贫困问题。”在此基础上,谢若登提出了“资产建设”的扶贫手段,主张为穷人积累资产,“收入只能维持消费,而资产则能改变人们的思维和互动方式。”换句话说,在资产增加的过程中,穷人开始从长计议,资产开始“改变人们的头脑”。资产建设一方面改变了穷人的思维方式,解决了发展的内源性问题;另一方面,在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提高财产性收益份额是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汪三贵等,2016)。
精准扶贫的基本理念在于通过对建档立卡人口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消除导致贫困发生的各种因素和与影响脱贫的各种障碍,增加贫困人口的自主发展能力,进而达到可持续脱贫的目标。精准扶贫主要表现为:通过一定的方式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在找出致贫原因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实贫困际状况进行“有进有出”的精准动态管理;对贫困户的具体帮扶效果进行考核,以保证精准脱贫。换言之,精准扶贫的“精准”具体表现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方面(汪三贵,2016)。精准扶贫与以往的贫困治理工作具有明显的不同之处。在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行过程中,扶贫开发政策得到了丰富拓展,扶贫目标由解决经济收入问题提升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方式从“输血式”扶贫转向了“造血式”扶贫,扶贫主体由政府主导转向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扶贫过程由扶贫资金覆盖转向扶贫资源综合治理(莫光辉,2016)。正是在这种扶贫理念的指导下,我国精准扶贫的实践兼备了精准性、综合性与全面性。
第三章 政府组织主导型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3.1 案例呈现
2020年末,笔者所在研究团队前往青海省马县进行脱贫攻坚经验总结专题调研。马县位于青海省东南部地区,是三江源核心保护区,拥有青海省最大的原始森林,素有“三江源小江南”和“绿色马县”的美誉。马县属于国家“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四省藏区特殊贫困县、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2015年,马县贫困发生率高达22.16%,而同年全国整体贫困发生率为5.7%。马县总人口30055人,其中藏族人口28313人,占总人口的94.2%;城镇人口5331人,农牧业人口24724人,占总人口的82.26%。2015年至2017年,经过动态调整和多轮次数据对比,马县精准识别贫困人口1943户8100人,占全县农牧民总人口的26.9%。识别深度贫困乡镇8个,贫困村13个①。
经济基础薄弱、区域内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较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是精准扶贫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前马县的基本情况。换言之,马县呈现出一种资产贫困理论与空间贫困理论双重视角下的经济资产、人力资产、社会资产的结构性贫困特性。具体看来,在经济资产方面,农牧业一直以来都是马县主导产业,其中以小农户为主要经营主体。进一步来看,在资金和技术的双重缺乏下,小农经营的模式很难满足家庭的发展需求,更难以实现地区整体产业的现代化转型与发展。在人力资产方面,传统的生产方式、保守的生活习惯、深远的宗教影响,导致贫困人口缺乏脱贫致富的发展动力。同时,普遍性存在的受教育水平较低的情况,根据在实地调研的数据来看,当地贫困人口的文盲率高达54%,小学、初识字的比例为35%,人均受教育年限仅为1.5年,这严重影响了当地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在社会资产方面,马县位于青藏高原,受到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马县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公路运输能力低下,安全用水、安全用电均存在较大问题,由此带来传染性疾病高发,现代家用电器、生产工具无法使用,导致当地人口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偏低。
第五章 社会组织主导型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5.1 案例呈现
瑶村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孟县,是一个以传统农业为主要生计的瑶族村落。 从资产结构性贫困的角度来看,瑶村同样面临着严重的经济资产贫困、人力资产贫困。在经济资产贫困方面,瑶村共有58户居民,其中五保户有1户1人,低保户有18户55人,建档立卡户20户,换言之,瑶村的贫困发生率为34.48%。但是实际上,在瑶村,贫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有关数据显示,2016年,瑶村户均年收入仅有22118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32元,而同期云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42元,全国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4223元①。“低收入、高支出、低储蓄”是瑶村的居民处于贫困状态的主要原因。从收入结构来看,瑶村是一个以传统农业为主要经济收入的村庄,农业带来的收入占到总收入的38%。甘蔗是瑶村的主要农作物,根据相关的记录,2015年,甘蔗能为每户带来5800元的收入,占当年户均年收入的26.22%。但由于瑶村地处热带雨林,甘蔗种植面临着大象的威胁。2015年,瑶村种植甘蔗的37户农户中,有22户都遭遇了象灾,受灾比例高达58%(李小云,2021)。
而在人力资产贫困方面,瑶村的居民面临着严重的发展能力匮乏问题。原来的瑶村是一个相对落后且保守的瑶族村落,不仅村民普遍受教育水平低,而且不少的村民无法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这直接导致村民们很难通过外出务工的方式提高家庭经济收入水平。
5.2 表现形式
瑶村所采用的贫困治理模式就是典型的社会组织主导型资产收益扶贫模式。Y助贫中心在云南瑶村进行的扶贫实践,主要是通过将高端休旅业嵌入到传统瑶族村落的方式,实现增加帮扶对象的收入来源的目标。在项目规划中,瑶村所发展的休旅业所瞄准的是商务会议与冬、夏令营,主要的接待对象是团体游客。此外,瑶村的休旅业形成过程,同时也是瑶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过程,此处的基础设施包含“水电路网”,以及会议中心、客房、酒吧、咖啡厅等旅游配套设施。在一定意义上,瑶村的休旅业是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的具体形式,其中又以“民族特色民宿”项目为典型。
“民族特色民宿”项目是Y助贫中心所规划的瑶村发展高端休旅业的重要一环,具体内容是将现代客房直接嵌入在村民的住房当中。这一项目的建设成功将社会组织、政府组织、帮扶对象、经济组织成功串联起来。具体来看,瑶村是一个瑶族村落,长久以来,村民们都是按照瑶族传统,居住在木屋之中,这并不符合精准扶贫中住房保障的标准。因此,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瑶村每户居民享有6万元的免息贷款,随后这笔贷款的形式转为建房补贴。此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每户享有4万元建房补贴。同时,住建部门也为瑶村居民按照7000元/户的标准提供了危房改造补贴。Y助贫中心在2015年、2016年,与腾讯公益合作,通过“99公益日”的活动,向社会公众筹集了一部分资金。在这些资金的支持下与Y助贫中心的推动下,瑶村的居民改变了传统的住房观念,采用现在砖混结构建造新的住房。但是新建的住房仍然保留着传统瑶族住房的样式,并在住房中嵌入了一套现代客房。客房建成后,Y助贫中心引导村民成立“瑶村民宿合作社”,专门负责客房的运营与管理。按照项目的规划,客房建成后,定价标准为300元/间/晚,合作社收取10%的管理费用。换言之,一间客房一晚能给村民带来270元的收入(李小云,2021)。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7.1 结论
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正是空间贫困理论、资产建设理论结合产业扶贫的现实经验所探索出来的扶贫模式。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是通过整合各类扶贫资源与资金,实现各类扶贫资产的建设,并通过扶贫资产的市场化运营,获取经济性效益。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方面将分散的扶贫资金进行整合,形成规模化效应,尽可能将扶贫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同时,将“不可再生”的扶贫资金转化为“可再生”的扶贫资产,本质上还是造血与开发的扶贫思路。扶贫资产不仅为贫困人口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还通过溢出性扶贫效益直接惠及整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在贫困地区实现了产业空间的构建与市场的再造,为新的发展阶段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将政府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与帮扶对象等不同的主体吸纳到贫困治理之中,并在其中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调动自身的积极性与主体性,积极推动精准扶贫与脱贫攻坚的事业。
7.1.1 实践层面
在具体的贫困治理过程中,由于各地具体的贫困治理基础、所获得的贫困治理资源有所不同,进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互动关系结构。按照主导主体的不同,主体所处立场、拥有优势也不同,所形成的互动关系结构自然也有所差异。因此形成了政府组织主导型互动关系结构、经济组织主导型互动关系结构与社会组织主导型互动关系结构。不同类型的互动关系结构下,形成了不同主体主导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即政府组织主导型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经济组织主导型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与社会组织主导型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