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论文哪里有?本研究对 K 村村民针对当地工厂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而采取的环境抗争行为的分析,发现仅仅依靠村民的抗争只能获得部分经济利益,不能完全解决工业污染造成的农村环境问题。村民的环境抗争是利益导向型的抗争,具有理性克制、弱组织化、“搭便车”和多数人选择沉默的特点。
第一章 导论
第三节 文献综述
一、农村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是指受到自然条件变化或人类活动影响所导致的环境受损。在人类活动的层面上可以细分为工业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和城市环境污染。农村环境污染是指在农民聚居的地方,由于人类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等因素造成的空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以及生态破坏等现象(刘波,2018)。
通过对农村环境污染的研究,学者们发现农村环境受到个人和社会两方面的影响,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因素均会作用于农村环境的变化。
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层面,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既有传统生存方式本身存在的问题,现代社会中外部物质的介入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赫晓霞等,2006),随意丢弃和排放生活垃圾、生活废水,过量施用农药化肥,焚烧农作物秸秆,畜牧业和家禽养殖等生活生产行为方式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梁流涛等,2011)。同时,农村居民对“环保”理解偏颇,认为看得见的或者是意识中脏的东西才是污染环境的来源,这也容易引起不当的环境行为(乐小芳,2004)。
在经济层面,英国经济学家庇古(Arthur Cecil Pigou)是第一个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对农村环境污染开展系统研究的西方学者,他的研究表明,经济发展对环境污染在一定程度会产生影响,并提出通过征收“庇古税”来化解环境污染(Pigou,1932)。从庇古开始,西方经济学家逐渐重视对于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研究。许多国外学者认为,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与否具有重要影响(Pearce,2006;Ldpez,2005;Magnani,2001)。
第三章 村民环境抗争的过程
第一节 选择无为:无意抗争
K 村工厂创办于 1999 年,由村民 L 某创办。L 某的小舅子在 B 市郊区经营着一家生产沥青防水卷材的工厂,收益显著,在其小舅子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下,L 某开始在自家村南的土地上创办工厂。工厂的创办进行得很顺利,K 村村民并没有反对或阻挠工厂的建立。由于村民知识水平有限,环保意识淡薄,他们不清楚工厂的生产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只知道工厂的创办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为他们带来赚钱的机会。因此他们的期待远高于忧虑。
K 村人口众多,人均耕地在 1.3 亩左右,农业收入有限。村民收入来源单一,农业收入为主要的收入组成部分,出于生存伦理的需要,村民增加收入的愿望比较迫切。
在工厂创办之初,工厂与村民之间的关系比较和谐。工厂的发展拓宽了村民收入来源的渠道,增加了村民的经济收入,提升了村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一方面,村民可以在兼顾农活的同时,通过“打长工”或“打短工”的方式赚取工资。工业与农业结合的方式增加了村民的收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民在离家打工和从事农业活动之间面临的矛盾。另一方面,工厂的创办促进了村庄基础设施的完善。K 村的道路年久失修,病害严重。工厂为了便于运输原材料和成品,对厂区周围的路面进行了修补加固,这方便了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
“我们村有很多人在厂子里上班,我记得那个时候一天能赚个十来块钱吧。钱不算少,肯定是比光种地赚得多呀。那种会炼油毡的就可以长期干。像我们这种就是地里活不忙的时候,通过在厂子里干活的亲戚朋友打听着点儿看要不要零工,是给人家打零工的。周围别的村还没有这样的厂子,他们周边村的人也会问这儿还招不招人,当时反正是挺高兴的,觉得日子有着落了,人家这大老板真有本事。”(访谈对象 01,女,52 岁,初中文化程度,务农)
第五章 村民环境抗争行为的影响因素
第一节 对待环境污染的态度差异
在无法忍受工厂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同时,村民又不可否认自身确实从工厂的创办中获利。这种矛盾的心态影响了村民的环境抗争行为。村民对待环境污染的态度差异主要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一、土地因素
土地作为村民坚实的依靠,是村民谋生的物质基础,是影响村民环境态度的重要因素。K 村人均耕地面积很小,土地的分配也不均衡,加上工厂和农业种植大户的租地行为,一些土地本就很少的家庭基本上丧失了土地。
拥有较多土地的家庭将自己的生活重心主要投入在土地种植上,受到环境污染的影响更加直观,态度也更加激烈。土地较少的家庭必须找到更多谋生的途径,例如在工厂打工,或在工厂附近开办洗车店、商店、饭店等,在相关的产业中工作,以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相比较于村中的土地大户,他们在情感上对于工厂更加亲近,对于村庄更加舍得放弃,对于待环境污染的态度也更加沉默。
二、区位因素
同样是受到由工厂生产所导致的环境污染的困扰,村庄的居住格局和土地分布情况对村民在环境问题上的感知程度具有一定影响。房屋和土地都靠近工厂的村民,对工厂的生产经营有着更为强烈的情感反对。
在工厂建立之前,K 村的居住格局和土地分布情况已基本成型,村民不能轻易改变自家区位。以村中的一条东西方向主干道为界,K 村可以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居住于村庄南部的村民与工厂之间的最短距离约为二百米。位于南部的村民对环境污染感知程度更强。南风吹来时,最先感受到工厂废气的刺鼻气味的就是住在村南的村民。
第二节 抗争主体的局限性
许多因素限制了抗争行动的实现,抗争主体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在环境抗争过程中,承受着环境污染影响的村民是抗争行动的主体。村民自身所拥有资源的多寡,村民所表现出来的素质和决心与抗争策略和抗争行为的选择直接相关,并会对环境抗争的最终结果产生影响。
一、知识水平低
在村民进行环境抗争的过程中,证明自身的污染受害程度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这直接关系到农民实现其环境权益的程度。村民的知识水平影响着这一环节的实现(司开玲,2011)。在 K 村参与环境抗争的村民,年龄多在四五十岁,文化程度大多在初中及以下。受知识水平的制约,村民获取并学习环境知识的能力相对较弱,他们所接触的环境知识也很分散且缺乏系统性。村民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对环境的价值认识不足,无法意识到潜在的环境污染。只有当环境风险转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环境危害时,村民才会根据自身利益的受损程度来选择是否走上环境抗争之路。同时,受知识水平较低的影响,村民形成的抗争集体实质上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行动缺乏周密性、严谨性,消减了抗争整体的力量。
二、对以法抗争的放弃
尽管我国的普法教育已开展多年,但是许多村民仍旧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律手段能够发挥的作用也缺乏认识。K 村参与环境抗争的村民年龄较大,受教育程度有限,且一年四季都忙于生计,很少有时间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他们通常是通过电视,广播和平时闲聊获取信息,不能高效准确地利用现有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环境权益。
同时,大多数村民缺乏收集工厂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证据的能力,只能口头表达,诸如农作物损失,空气污染,疾病发生率上升等这一系列感受,并不能转化为书面的专业证据。由于污染企业的污染在先,对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先,村民便坚信自己是占理的一方。村民采取的自认为合法合理的环境抗争行动也具有了触犯法律的隐患。村民 Y 某采取谩骂、围堵工厂大门的抗争方式导致其被拘留七天,就体现出村民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造成其环境抗争的风险增大,比较容易遭受打击,大大影响了环境抗争的效果。
第七章 讨论与结论
第二节 结论
2021 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乡村振兴战略的 20 字总方针更是提出了“生态宜居”的要求。然而却有 K 村这样的村庄,面对由工厂生产所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村民在环境抗争的尝试失败后,试图通过“逃离”乡村来规避环境风险,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本研究对 K 村村民针对当地工厂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而采取的环境抗争行为的分析,发现仅仅依靠村民的抗争只能获得部分经济利益,不能完全解决工业污染造成的农村环境问题。村民的环境抗争是利益导向型的抗争,具有理性克制、弱组织化、“搭便车”和多数人选择沉默的特点。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环境抗争,缺乏完全解决当地环境污染的动力,使得村民的抗争呈现出一种短期的、松散的状态,村民通过抗争只能赢得部分胜利,却不能制止污染企业的污染行为。利益导向型的环境抗争具有不彻底性。
村民在环境抗争过程中暴露了自身的局限性。在抗争过程中,虽然村民根据抗争需要,尝试了协商、举报、堵门对抗、隐晦示威、网络曝光等不同的抗争手段,但在这些手段的灵活运用与转换上存在不足。在一种手段失效的情况下,村民就会转而选择另外的方式。在抗争过程中,村民还根据自己对法律的了解来决定抗争手段的选择。村民自我意识中“合法”的手段,不一定符合法律的规定,这加剧了村民环境抗争的风险,也使环境抗争的效果大打折扣。
同时,因资源禀赋和承担环境风险能力的差异,村民环境抗争的集体行动缺乏一致性。在环境抗争过程中,出于经济利益的需要,村民成立了抗争组织。从本质上讲,它是组织水平较低且临时松散的利益集合体。由于成员自身的局限性以及抗争群体所面临的巨大外部压力,抗争群体时刻处于分崩离析的风险之中。污染企业拉拢或打击抗争精英的行为,也使抗争精英的意志很容易发生动摇,削弱了抗争群体的凝聚力。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