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对山西省农村住户外出旅游状况连续5年抽样调查表明:过去5年间,山西省农村居民的旅游消费支出持续增长。在被调查的农户中,2005年出游率达38.33%,比2001年提高20.7个百分点,人均出游花费1260.71元,比2001年增长1.8倍,年均递增29%。中国国际旅行社接待的农民出境游的人次最高时曾占总出境游人次的10%。
农民旅游市场是我国旅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13亿人口中农民就占了9亿,不失时机地引导农民旅游会为我国旅游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农村将会成为我国最大的旅游消费市场。但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农村旅游者中,60%以上的人没到过旅游景点,70%以上的人未享受旅游娱乐,他们的出行多是探亲、赶集。统计表明,目前我国农民旅游的人均消费尚不足全国平均数的一半,尽管农民旅游已具备一定数量规模,但却没有形成经济规模。
一、农民旅游的限制性因素分析
1、农民自身的原因。第一,农民的收入水平低,影响了他们的消费热情。农村大部分地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明显放慢,而农业生产资料却连连攀升,农民进城就业机会减少,导致农民支出增加,收入减少;第二,农民的负担重。农民是个弱质群体,合理的和不合理的经济负担都落到农民的头上,此外农民的预期支出如子女的教育费用、建房费、自身的养老费等压力也使农民的储蓄倾向提高,影响了消费市场的扩大;第三,农民消费观念落后。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还不高,农民个性实际上正处于一个从封闭保守到开放交流、从小心谨慎到大胆开创的转折状态。传统的节俭习惯使本来收入不高的农民积累意识远远超出消费意识。农民一方面平日非常节俭,舍不得花钱;另一方面逢年过节,人情往来,婚丧嫁娶,却不惜花费大量钱财。在农村消费中占比很大的是建房,农民往往倾其毕生的积蓄,甚至举债建房。有不少是为争面子相互“攀比”,盲目求高求大,拆了盖,盖了拆,这造成极大浪费,限制了农村购买力向其它消费品转移;农民休闲的意识、形式和内容上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沿袭着传统。休闲观念庸俗化,以为休闲只是看电视、串亲访友、吃喝玩乐、购物等,很多人甚至把“睡觉+搓麻将+看电视”当作了休闲的主体方式。那些出去旅游的农民多数还停留在“白天看庙,晚上睡觉”的初级旅游阶段,对现代旅游注重的“吃住行游购娱”的全方位服务并不看重。消费观念的落后也是限制农民旅游发展的重要原因;第四,农村旅游信息相对闭塞。相对而言,我国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较低,书报、杂志等的利用较少,对外面的世界了解不多,缺乏了解、接触外面世界的热情和冲动;第五,旅游目的的特殊性。我国农民旅游目的的特殊性也在制约着农民旅游市场的形成。目前我国农民外出旅游还是以探访亲友为主,其次是休闲度假,因此很多农民都喜欢组织亲朋好友自行出游,而不愿找旅行社。第六,时间的限制。对农村居民而言,虽然有农闲与农忙之分,但工作日和休息日的区分并不明显,即使在农闲季节,仍有许多的活要干,如锄草、育肥、家养牲畜等,相当一部份农民还要出门打工以贴补家用。
2、市场的原因。首先,针对农民开发的旅游线路不多。现在的旅游产品都是针对都市消费群体设计的,原生态的深山老林、古城游览是热门,而农民出游喜欢热闹,到大城市开开眼界。其次,旅游价格与农民消费水平不相对应。相对于农民的收入水平而言,旅游价格偏高,尤其是近年来,各大旅游景点门票一路看涨,农民虽然实现增收,但总体经济水平仍低于城市居民,他们对价格比较敏感,这昂贵的旅游费用也使得许多想旅游的农村消费者望而却步;再次,一些景点和旅行社的做法伤害了农民的旅游积极性。部分旅游景点的宰客坑人现象,旅行社不能提供专业导游,或是根本不带进好的景点,只带他们到街上、广场、商场和景点的周围转转就完事的做法,大大降低了农民出门旅游的愉悦感;最后,销售网络的“城乡断链”现象影响着农民的出行。由于农民居住分散,而消费能力较弱,旅行社大都未在县乡两级广泛布设销售网络。农民想在家门口买张票就能登车出游实在没指望,而拖家带口到城里去找旅行社又实在太麻烦,可如果不跟旅行社走,景点门票又贵得吓人。旅游产业营销服务链的这种“城乡断链”现象,使那些初步富裕起来的农民很难享受到现代旅游“一条龙”服务的便捷。
3、旅行社的原因。许多旅行社不愿带农民团。由于农民游客的消费水平不及都市游客,调查显示,300-400元的人均花费构成了当前农民国内旅游消费的主流,这种消费水平约为城里人旅游消费水平的三分之一。对旅行社而言,同样的运作模式,得到的回报却不同,付出多、利润薄,从而使得旅游社很少愿意顾及低端旅游市场。现在的旅行社一般只设到县城,乡镇一级根本没有。此外,农民旅游者的出游意识存在的问题也是旅行社必须面对的一道难题,一件小事对于都市旅游者来说很容易获得沟通和理解,而对农民旅游者却不是件易事。对那些自发形成于乡野、贴近农民出游个性需求的“草根旅行社”,在现实中也面临诸多问题。一方面,它们不具备合法经营地位,没办法同旅游景点争得优惠价;另一方面,面临随时被旅游管理部门查处、取缔的风险。
二、启动农村旅游市场的对策建议
1、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收入提高了,购买力增长,才能为旅游产品面向农民的销售提供可能。应此政府要采取措施为农民减负,让农民增收。
2、培育农民旅游的市场主体。要成立一些以农民为旅游服务对象的旅行社,主动降低行业门槛,以使广大农民能在不同的价格档次上,更多地参与分享现代旅游业的“福祉”。首先是要充分利用现有旅行社为农村旅游市场服务,鼓励旅行社开掘农村旅游市场。一方面,国家可以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使旅行社进入农村旅游市场成为可能。如对以农村旅游市场为主的旅行社可以进行适当的税费减免;另一方面,要进行大力宣传,让旅行社明白开发农村旅游市场对旅行社将来的重要性。就目前来看,开发农村旅游也并不是无钱可赚。这是因为农民旅游一般多发生在旅游市场的淡季,刚好和城市市民旅游互补。无论旅游线路的安排,还是饭店、宾馆的接待能力,都会有所保障。这不但能满足农民出游的愿望,还能增加旅游收入,使旅游市场“淡季不淡”。另外,还要鼓励乡村成立旅行社。对现在已经存在的“草根旅行社”应以规范和强化管理为主。从目前的情况看,以农民旅游为主的低端旅游市场问题在近期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草根旅行社”无疑是目前较好的替代品。国家主管部门应重点做好引导和管理工作,促使其规范健康发展,以满足农民旅游的需求。
3、“量体裁衣”开发适合农民消费的旅游产品。(1)在旅游内容方面,在农民旅游项目的设计上,要照顾到农民的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结合农民爱热闹等特点,举办城市精品游,安排大众化的民俗表演,农科知识普及活动等等,将农村商贸洽谈、娱乐、趣味体育竞赛等融于一体。农民参加这种集市性的旅游活动,既放松了心身,结交朋友,又交流农耕经验,购置种子、化肥,甚至预订农耕机械,洽谈农作物贸易;还可以开发组织农民进城的科技游和高校游,在高校和学者专家零距离接触,使农民在满足旅游的同时,学到了知识,增长了见识;将婚庆旅游、经商旅游、考察旅游、购物旅游、老年旅游等常见的城市旅游方式转型,加入农民喜欢的因素,剔除不好的因素;多为农民出游提供优质服务,如提前公示旅游线路、费用以及服务承诺,主动与村委联系,帮助农民组团,提供高素质的导游人员等。在旅游时间的安排上,农民家族一般较大,旅游时人员较多,加上牲畜的牵绊,且受经济状况所限,都使得农民偏好于近距离旅游,因此无需过多考虑住宿问题。另外,农民的闲暇时间和一般旅游者的闲暇时间也有很大的区别,农忙时节一般集中在夏秋,农闲集中在冬季,可以根据庄稼的生长周期来开创农民黄金周。如北方农民可以分别在冬季、夏季形成两个黄金周。根据传统节日可以设立春节、端午、中秋等黄金周。(2)价格方面,农民更喜欢物美价廉的产品。因此,开发农民旅游产品要尽量做到减少产品附加值,不要太豪华的住宿、不要太奢侈的饭菜,门票的价格要降低,以保障农民旅游的可持续性。(3)旅游网络建设方面,政府作为重要的参与者,应对农民游客提供优惠的交通工具,优惠的景点票价,优惠的住宿环境;同时应积极引导、培育乡村旅游中介组织,让富裕起来的农民充分享受现代旅游一条龙服务的便捷。旅游信息需要宣传,由于农村地广人稀,城市化的旅游广告成本太高,而且也不见得有效,可在农村的图书流动站中向农民朋友介绍旅游知识。参加旅游的农民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这正好与到图书流动站看书的群体相符。此外也可利用农村的邮政、信用社作为宣传的载体。农民工同样也是得力的旅游宣传员,旅游企业对在城市中的农民工进行宣传要比去农村方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