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主要表现
1会计资料保管混乱。有的单位会计人员任意隐藏、销毁会计资料,没有严格按会计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保管会计资料,很多近期的会计资料不知去向,结果造成审查账目追溯到以前年度会计资料时却查无根据。
2会计账簿设置不合法。有的单位没有建账,只有流水帐、包包账,这种现象在乡、村级单位比较普遍。有些单位虽然按规定设有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账簿,但只是一种形式却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比如有的单位管理费用明细账设置成三栏式而不是按要求设为多栏式,从损益表的构成项目看,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费用过大,但再看管理费用明细账却不甚了了,有的单位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相同科目登记基本一样,明细账形同虚设。有些单位不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使用会计科目,把销售商品所欠货款记入“其他应收款”,而不是按会计制度记入“应收账款”,不利于应收款项的管理有的单位将上级拨付的经费列入“暂存款”,对二级会计单位转拨时直接冲转该科目。
3会计凭证填制不合规。有的原始凭证要素填制不完整。如有些已报销列支的发票没有填写购货单位名称、品名、单价、数量,只填写总金额,有的无经手人签字等;有的外来原始凭证没加盖填制单位公章;有的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经济业务内容不一致,如某企业记账凭证为付某人工资,而原始凭证为一张修理汽车的发票。
4会计账簿登记不合规。有的“摘要”栏不填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只在相关科目填列“支付”、“收到”字样,有的干脆“摘要”栏空置不填,审计无法了解其经济业务发生的内容;有的记账错误更正不规范,存在用蓝笔划去直接涂改、随意挖擦刮补的现象;还有的记账人员先用铅笔登账,登完后再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描写,结果两种笔迹不会完全重合,还会留下部分铅笔字迹,看起来很不美观。
5账实不符。有的单位不按规定定期进行财产清查,造成账实不符;有的不能随时根据资产的增减变化做相应的账务处理,出现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的问题;有的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没有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出现银行存款账面余额长期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符的问题。
6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形同虚设,会计监督弱化。有的单位日常经营业务少则上万元,多则十几、几十万元,均用现金结算,严重超过规定范围使用现金;有的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明知是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抱着只对单位领导负责的思想,采取只要领导签字我只管报销的做法,从不予以制止和纠正。
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主要原因
1对会计基础工作重视不够。会计基础工作对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的影响往往是间接的,正因为如此,有些单位和部门认为会计基础工作抓不抓无所谓,会计基础工作处在可有可无的位置上。
2会计人员素质偏低。一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没有从事过会计工作,对发生的费用只管签字通知出纳付款,对会计报来的报表根本不看或者看不懂。二是会计人员无证上岗。有些单位会计人员根本不具备会计基本知识,没有接受过任何会计知识专门培训,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本不具备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的能力。三是部分会计人员知识结构老化。有些会计人员虽然持有会计证,但没有及时学习新知识,工作起来靠老经验,因循守旧,已远远不能适应目前会计基础工作的需要。四是有些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置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于不顾,有意违法乱纪,编造虚假会计资料。
3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健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拥有越来越大的经营自主权,并且完全控制了企业的财务会计系统,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权集中于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只好听命于单位领导,且惟命是从,会计监督就成了一句空话。
4监督管理不到位。《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但实际执行起来,“断层” 现象严重存在,特别是乡、镇及村级会计人才缺乏,会计人员长期得不到培训,受不到重视,会计“文盲”随处可见,无账可查、账目不全现象比比皆是,会计资料混乱状况可想而知。财政部门人员少而且忙于繁杂的日常工作,很少有时间去监督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另外,审计、税务等政府监督部门对会计资料的监督侧重于其业务内容,疏于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而且对于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况一般只是指出并要求其纠正,真正按有关法律予以制裁的不多,起不到警示作用。
5注册会计师执业不规范。在市场经济中,越来越多会计查证工作由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注册会计师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经济鉴证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能保证应有的公证立场,审计走过场,对查出的重大问题未进行适当的披露。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具体对策
1对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造成财产不实、数据不准、信息不真,不仅给单位内部管理带来消极影响,也容易因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而给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造成失误,甚至会加剧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而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已成为加强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商业性语言。如果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造成“会计信用危机”,不仅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会计的国际化进程,而且严重影响整个社会和一个国家的国际信用体系。
2进一步宣传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实践证明,“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发展经济必须重视会计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应该通过广泛宣传《会计法》,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充分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的自觉性。特别是要让单位负责人认识到自身对会计工作所担负的法律责任。会计反映和监督职能的发挥必须以健全的会计基础工作做保证。
3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一是严禁无证上岗。根据《会计法》及财政部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规定,对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各单位不得任用其担任会计岗位工作。二是加强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重视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和环境。三是继续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把会计人员的职称同待遇挂起钩来,这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4改革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为会计人员依法执业提供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实践证明,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推行会计委派制,不仅能使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而且能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解决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5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一方面,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根据《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各单位应建立并有效施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促使会计工作在经济管理中有效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统一组织、检查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严重违反《会计法》和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规严肃处理处罚。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争取这些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他们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发现的会计基础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反馈到财政部门。此外,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监督,促使会计师事务所确保审计质量,从而促进被审计单位搞好会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