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资本市场日渐繁荣,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等活动越来越活跃,人们对企业价值评估给予了更大的关注。企业价值评估不仅能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分析工具,同时也能为企业的绩效管理提供新的思路。从 1993 年起,中国建筑业对 GDP 的贡献率均超过 6%,一般在 6.5%左右。其贡献率仅次于工业、农业、商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型建筑企业在推动我国建筑业市场发展,增加建筑业总产值,促进大量劳动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中小建筑企业并购活动日趋增多,详细了解目标企业的情况,正确评估目标企业价值,无论作为投资者、所有者、管理者,还是作为监管者都是很有必要的。然而,在评估实践中,评估人员通常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对于这几种方法是否适合于中小建筑企业,有没有更适合的方法,目前还有待研究。在此背景下,本文以振邦公司为案例,对其价值评估方法做了探讨和分析,目的在于能够为投资者以及管理者提供一种结合中小建筑企业价值特点并反映出比较真实价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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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目的
首先,明确中小建筑企业价值形成的特点。通过分析影响中小建筑企业价值的相关因素,进而科学的选择评估指标,根据评估指标来为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确定科学的评估方法。从而达到对中小建筑企业价值形成的特殊性有明确的认识。其次,为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提供思路。通过结合案例对几种方法在中小建筑企业中的适用性进行比较分析,期望找到更适于对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以及明确在企业价值管理方面需要改进的地方。
1.2.2 研究意义
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逐渐成为并购、重组等活动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因此,选择适合的评估方法具有以下几方面意义:第一,有助于推动对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研究的探索。通过分析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的现状,比较了目前常用方法对中小建筑企业的适用性,并运用这几种方法对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进行评估,为我国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提出建议。第二,有助于提高价值评估质量水平。结合中小建筑企业价值形成的特殊性进行方法选择,有助于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度,降低评估风险,推动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有助于企业管理层进行价值管理。通过选择适合于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并结合各价值驱动因素的情况,不但有利于管理层对价值进行有效管理,而且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化经济,保护投资者、所有者、管理者的利益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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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理论分析
2.1 中小建筑企业概念与特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小企业的界定,要求其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并在此基础上有利于我国就业的增加以及社会需求的满足。我国在《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对中小企业规模作出了具体划分,规定资产总额不超过 400,000,000 元或销售额在 300,000,000 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按照我国制定的行业行为标准,建筑企业是指以房屋土木工程建造,工程项目门窗安装,企业家庭装饰等为主要生产项目的企业。根据《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 号)统计,中小型建筑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资产总额 400,000,000 元以下,销售额 300,000,000 元以下,职工人数 3,000 人以下。其中,中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资产总额超过 40,000,000 元,销售额超过 30,000,000 元且人数在 600 人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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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小建筑企业价值形成特点
与其他行业中的企业相比中小建筑企业不但以生产建筑产品为特征,而且无论是在最终产品上还是在价值创造过程中都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其价值形成特点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归纳: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工业产品,由于工程项目生产周期较长,产生了工程进度款,进度款能否及时收回,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尤其是中小建筑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相对于大型建筑企业较少,那么应收账款能否及时收回,将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并且直接关系到企业日后发展。中小建筑企业出于自身规模、盈利以及运营状况等方面的考虑,其固定资产多以租赁形式组成。所以,在对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如果只是对单项资产加总进行评估,那么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整体价值。但是如果只对其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那么对于每年承揽工程项目可能只是 2 到 3 个项目的中小建筑企业来说,企业价值可能是个负值。中小建筑企业数量较多竞争激烈,融资能力的高低将会对企业日后承揽工程项目是否有强进的后续资金支持至关重要。在工程建设时,对资金的需求往往比较大,承包商通常会被项目主业邀请一同参与项目进行融资,或被要求先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属于微利行业的建筑行业由于其自身极低的资本积累能力,所以多以外部融资来作为企业财务资源的主要途径。因此,承包商的融资能力对企业的日后发展至关重要。对于融资方式来说通常只有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这两种渠道。债权人则会考察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而股权投资人较为看重企业的销售净利率,所以这几方面应是建筑企业为增强融资能力进行管理的重点。而净资产收益率这一指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融资能力,这一指标也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其指标综合性较强,直接对其预测准确率较低,但如果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其分解成更为基本的评价指标,预测的准确度就会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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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案例分析........ 19
3.1 振邦公司简介.......... 19
3.2 成本法评估振邦公司企业价值...... 20
3.2.1 各项资产评估...... 20
3.2.2 各项负债评估...... 21
3.3 市场法评估振邦公司企业价值...... 21
3.3.1 可比企业的选择.......... 21
3.3.2 市场法下的财务报表分析与调整...... 22
3.3.3 可比企业价值乘数的计算.......... 23
3.3.4 比率乘数修正的计算.......... 24
3.3.5 市场法评估计算结果.......... 27
3.4 收益法评估振邦公司企业价值...... 27
3.5 评估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44
第四章 结论.... 47
第三章 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案例分析
3.1 振邦公司简介
振邦公司 1999 年成立,注册资本为 37,000 万。主营业务以公用建筑工程,旧桥加固,市政公路污水处理等服务为主。公司销售额总体上超过 3,000 万元,且资产总额超过 4,000万元,属于中小建筑企业。2014 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301,995,151.71 元,较上年增长 74.8%。新签合同总额 443.5万元,较上年增长 3%。截止到 2014 年底,公司总资产 227,717,754.69 元。报告期,公司在黑龙江中小建筑企业中继续保持较高水平的市场占有率。全年承接本地市场项目 23 个,新签合同金额 377.3 万元,同比增长 2.3%,承揽了地铁 1 号线 2、3 期工程及配套项目等一批重点工程。近几年,公司在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等地区承建了较多的地标性建筑为公司品牌推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4 年,公司在外省市场的业务量也有一定的增加。全年共承接项目 5 个,新签合同 58.1 万元,同比增长 11%。振邦公司是一家非上市中小建筑企业,2014 年 7 月,出于战略考虑振邦公司将持有的30%的股权转让给中泰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并以 14,700 万元完成了股权转让。中泰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在我省建筑企业中属于龙头企业,对我省建筑行业十分了解,对振邦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具有权威性,更能确保新老股东的合法利益及维护股东们融洽的合作关系,因此,以此次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对中小建筑企业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不但可以推动中小建筑企业的价值提升,促进中小建筑企业自身价值管理的优化,而且更可以满足企业日益剧增的价值投资的迫切需要。振邦公司是一家较典型的中小建筑企业,它也是非上市的传统型建筑企业。在我国类似公司数量较多,它们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强劲增长,更解决了城市人口和农村富余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因此,对其进行系统细致的案例分析与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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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从分析中小建筑企业价值构成特点出发,总结归纳了中小建筑企业的价值构成因素,并结合中小建筑企业价值形成特点,系统地比较了目前已有价值评估方法对建筑企业的适用性并加以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选择了剩余收益法作为中小建筑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最后,分别运用成本法、市场法、现金流量折现法以及剩余收益法对案例公司进行评估验证。本研究取得结论如下:#p#分页标题#e#
(1)中小建筑企业价值构成具有其独特性。与其他行业相比中小建筑企业价值构成具有其独特性,尤其体现在价值形成方面,如生产周期长、每年收入变化大、融资能力弱等等。这些独特性也是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关键。
(2)剩余收益法适用于对中小建筑企业进行评估。剩余收益法将现时价值和未来价值相结合,考虑的因素更为全面。不但拥有成本法的可靠性,同时又能对企业获利能力与未来收益能力进行整体把握。且符合中小建筑企业价值形成特点,对于中小建筑企业价值评估采用剩余收益法也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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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