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
少数会计人员道德素质比较低,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法的意识比较淡薄,为了谋取个人的经济利益,从而做出一些触犯法律的事情。有的会计人员墨守成规,不求上进,业务知识缺乏或老化,专业水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他们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他们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
三、企业内外部的综合原因。企业内部的原因是一些企业为了少交税或不交税,采取多列支出少列收入的方式逃避纳税义务,同时制造一些虚假会计信息。企业外部的原因是部分政府经济主观部门考核企业业绩,只看数字,不看实际,直接导致了会计数据失真,核算不实,给弄虚作假者可乘之机。
四、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会计体系也不完善,会计审计监督和会计咨询、服务体系等法律监督机制尚未完备和充分发挥作用,常常使得会计人员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造假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因此,必须提高会计人员的诚信水平,加强会计人员诚信道德素质教育,我认为提高会计人员诚信水平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首先加强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诚信不仅是会计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会计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诚信应当成为会计行业最起码、最基本的职业理念。会计人员把“诚信为本”原则堪称自己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是不言而喻的。会计人员所应具备的忠诚性并不是丧失人格和原则,任凭摆布,而是应以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前提,以企业的根本利益为重。对于管理当局为了自身利益,故意操纵利润,甚至违法违规的行为,会计人员不能坐视不理,更不能参与牟利,应有正义感,不畏强权,用于直言,披露真实信息。其次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法制观念。一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方向,坚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不是为别人、单位或自己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弄虚作假;二是掌握辩证唯物思想,最基本的观点就是“实事求是”,要求一切从事实出发,要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会计人员必须具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以事实为依据;三要对国家,对历史负责的使命感,有高度的责任感,自觉把诚信原则放在首位。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观念,会计人员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认清弄虚作假、提供假会计信息是违法行为,自觉接收监督,把外在监督转化为自我约束,自觉杜绝违法行为,提高法制观念,积极维护会计法规的尊严。
再次是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水平。除了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外,还须具备丰富的文化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不断地接受继续教育,加强学习,掌握相关知识和实务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职业判断力,理解和运用会计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偏差和失误。
五、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作假。
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一些经济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总而言之,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诚信教育结合起来,这是符合符合当今经济和市场经济时代的步伐,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一些经济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