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法律风险
1.1印章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业务印章管理不善,导致超越权限或违规对外使用业务印章,引发银企纠纷。业务公章用途较为广泛,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果严重。3.2挂失、冻结等业务的法律风险。挂失申请书客户填写内容与系统中实际内容不符(如:客户身份证号码、金额等)办理挂失。存款人办理挂失业务时,本人未在挂失申请书签字,操作人员违反制度规定办理解挂业务,造成资金纠纷。是代理挂失不合规,造成存款纠纷和诈骗案件。国家有权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时,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未审核执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未留存有关法律手续,容易发生存款纠纷案件。
1.3账户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同一营业机构为同一存款人开立多个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同一证明文件为存款人开立多个专用存款账户,容易使不法人员利用多头开户逃废商业银行债务、洗钱。营业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后,未及时向人民商业银行报备,未经核准的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开户未满3个工作日即为客户办理支付业务,注册验资账户在验资期间办理支付业务,容易为不法分子提供抗辩商业银行付款合法性的理由,造成银企纠纷。
1.4制式协议签订不规范,容易产生法律风险。以抽取的样本营业机构为例,使用的制式协议共14种。各类协议的签订由各专业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但因法律知识的缺乏及监督乏力,协议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现象较为突出,留有较多的法律隐患。
1.5代理业务中的法律风险。代收代付业务中,没有与客户签订代收代付协议,或是与客户签订的协议非制式法律文本,协议内容涵盖不全,权利义务不清晰,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1.6票据业务。临柜业务,对票据法定形式要件审查不严,如果对票据和凭证要素的齐全性、填写正确性,背书的连续有效、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的一致性未坚持认真审核,造成背书不连续或印鉴不全等,法律风险较大。
1.7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法律风险。目前,柜面业务的大额资金支付中,个别柜员未严格执行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客户发生案件,商业银行将面临着监管部门的处罚,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2.外部事件。
2.1假币风险隐患不断增大。目前绝大部分柜员依赖于点钞机识别假币,但是外部犯罪分子制造假币的能力却越来越强,如果一旦点钞机升级不及时,假币从商业银行柜台流出,风险隐患及负面社会影响巨大。
2.2假存单。近年来,各行柜面频繁发生截获的假存单案件,虽经柜员的努力,防范了资金隐患。但商业银行的存单仿造较为容易,一旦犯罪分子掌握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柜员识别较为困难,容易形成资金风险。
2.3其他欺诈。目前,犯罪分子对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商业银行卡业务以及商业银行部分业务流程了解细致,作案手法越来越高明,柜员在操作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即可能引发案件。
二、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1.良好的会计内部控制环境尚未完全形成。一是个别管理人员风险管理理念存在偏差,没有形成全面的风险管理观,防范操作风险的天职理念树立不强,对防范案件发生存在侥幸心理,自身履职不到位。二是个别会计主管在业务素质、管理能力和工作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业务授权、业务监督检查等职责履行中 还不到位,第一道防线的控制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员工的制度执行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会计毕业论文范文个别操作人员对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不强,主动性不足,业务素质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制度要求。对违规操作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敢或不主动抵制、制止、报告。甚至个别行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员工在考核指标的驱动下,为完成任务或获得计价奖励,不惜违规操作,潜在风险较大。四是受不良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个别员工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滋生拜金享乐思想,为达到个人目的铤而走险,出现员工道德风险。
2.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一是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总体规划,表现为部分会计制度办法未能随着业务的发展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造成了制度滞后于业务发展。二是会计制度整合程度差,数量多但不够系统完整。部分业务部门在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广过程中往往是只制定业务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并以操作流程替代会计核算手续,对这些业务和产品在推广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风险防范等涉及不多,导致存在风险盲点。三是会计内部控制结构仍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会计内部控制覆盖不全面,未能有效地延伸到商业银行会计活动的所有层面和业务流程上,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力与控制效果还有一定差距。四是柜员制“全流程操作”设计下单人临柜、单人处理业务风险较为突出。在没有实施以影像系统为支撑的前后台分离前,大部分业务由柜员“一手清”,风险较大。尤其是大额资金汇出、支付,一旦主管授权、复核环节出现疏忽或流于形式,就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业务差错。
3.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不够。一是个别行不是从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方面来抓,对制度的执行只做表面文章,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以及各类系统的监控,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二是因部分操作人员业务水平欠缺、对制度理解不准确,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意识差,自我约束能力不够,造成的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新业务在业务管理上的归属也不明确,基层网点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影响了制度的执行力。四是部分制度及操作办法下发后,与原制度或其他部门制度有抵触,业务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对相关部分进行明确。#p#分页标题#e#
4.会计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不足。一是随着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各种新的风险隐患不断产生,监管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不能与商业银行风险程度相适应,检查监督流于形式。二是检查出的很多问题不能及时传达到各级管理行,降低了监管的工作效力。三是监督检查处罚力度不足。四是问题整改的工作力度不够,不能举一反三,从单个问题查找出系统内存在的共性,导致个别操作问题长期存在。五是缺乏对会计监督检查人员的再监督。
三、会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1.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良好的会计内部控制环境。一是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紧紧围绕安全运营这一个中心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以防控案件和操作风险为天职的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促进内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二是强化各级责任人职责履行。一级抓一级,每一级管理部门都要把工作职责履行到位,工作内容细化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立足实际,为基层营业机构配备一名业务精通、管理优良、责任心强的会计主管。
2.从加强教育培训入手,提高员工素质,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以建立学习型组织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地开展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将会计人员培训学习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通过开展会计内部控制知识竞赛、会计技能比武、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查防案件能力和综合业务能力,以防范操作风险;把思想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纳入培训计划,使思想教育经常化、规范化,通过培训使每一个会计人员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合规经营、合法操作的理念,逐步建立先进的风险控制文化和合规文化。建立“在线响应平台”,对基层提出的“疑难杂症”及时诊断,提出对各类个案统一解决的方法,通过实例进行业务制度培训与指导,提高基层的执行制度的能力。
3.不断完善会计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在各项内控制度基础上,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尤其是针对新推出的业务,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及风险防范要求;加强现行制度的评估分析工作,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总结,提出解决的措施,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制度,促进会计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4.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如果不能被识别,它就不能被防范或控制。建立健全风险提示制度,各级行对查出的具有潜在风险的问题,一律采用风险提示的方式进行预警。建立业务条线信息沟通机制。无论内、外部检查中涉及到会计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或业务操作,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以便分析研究防范措施。
5.从强化信息技术入手,提高会计内部控制水平和质量。不断完善各类业务操作系统,对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逐级向上级行反馈,不断优化程序,增强“机器”的控制能力。增强系统的风险的控制点,逐步减少人工控制,增强会计业务风险控制的刚性约束,不断提高控制效果。充分发挥数据集中和后台集中控制的优势,提升对交易的监督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6.建立高效的会计监督检查机制。会计内部控制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不论是制度的制定、执行,还是最终的评判,都需要恰当且必不可少的监督,以使内部会计控制系统更加完善,更加有效。商业银行应加强会计内控队伍的建设,培养以会计主管、会计监管员、审计人员、各专业务自律监管员为主要内控监督力量的会计内控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在日常监管检查时,各级监管机构要善于总结经验,代写会计硕士论文范文增强案件防范、监督检查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业务管理中突出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监督检查方法,要在审查业务处理结果的同时,加强对操作过程和业务处理手续合规合法性的审查,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和复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监督工作质量。同时,要切实加强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工作,对违规行为要做到严格、严肃、严厉,一旦发现屡查屡犯问题,要加重处罚力度、严查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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