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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论文写作模板-关于新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若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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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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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若干问题研究内容

 

关键词:新制度,资产减值,谨慎性原则,计量属性

目录

一资产减值会计产生的理论基础
二资产减值中出现的新变化
三、资产减值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四、结束语

在传统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对资产的入账价值是按取得资产时实际成本入账,可靠性强,又具有可验证性。然而会计环境不断变化,资产账面价值往往与其实际价值发生背离,仍然按历史成本计价,严重歪曲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决策。为了克服历史成本存在的缺陷,公允价值在我国逐渐被采纳。可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的我国,公允价值存在可靠性低这一致命缺陷,因而在我国会计界尚不能得到普遍应用。基于此,会计界提出在坚持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采用多种计量属性来克服资产确认、计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也就产生了资产减值会计。

一资产减值会计产生的理论基础

(一)决策有用学派是资产减值会计产生的逻辑起点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是会计目标而非会计假设或会计本质。关于会计目标,目前学术界已形成了两大不同的学派。即:受托经营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
1 .受托经营学派
受托经营学派认为财务会计目标是反映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是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出发,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具有可验证性,也就是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而对资产计量属性的选择主要采用历史成本。
2 .决策有用学派
决策有用学派认为财务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经济决策的会计信息,是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出发,要求会计信息充分披露,也就是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因而对资产计量属性的选择是采用有别于历史成本的多重计量属性。目前,这一观点已得到国际上普遍认同。笔者认为,两大主流学派之争,就是可靠性与相关性之争,也可以说是单一计量属性与多种计量属性之争。决策有用学派,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第2号概念公告第100段所说:”不相关的信息为取得它而耗费的精力等于白费。”不相关的信息,不是会计信息;是会计垃圾和会计废话。加之受托经营学派采用的是单一历史成本计价,而历史成本只能反映资产的过去,不能反映资产的未来,也就是说不能体现资产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属性。然而决策有用学派克服了这方面的缺陷,既反映了资产的过去,又反映资产的未来,充分体现了资产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属性,从而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对于资产减值,一方面涉及到资产负债表来反映其财务状况,另一方面涉及到利润表来反映其经营成果。如果企业不确认资产减值,不披露资产减值信息,就必然会影响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特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减值时常发生,全面公允地揭示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幸运的是,决策有用学派占据主流,从而为资产减值会计的产生提供了逻辑起点。
(二)未来经济利益观是资产减值会计产生的本质所在
G.Edward Philips说:”会计理论的变革实质上是试图改变传统会计理论强调成本的状况,代之以价值为中心的符合逻辑的结构。”对此笔者认为资产的定义也正是体现了这一转变:由”成本观”向”价值观”的转变。
1 .成本观
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标准导论》中将资产定义为成本,他们认为:”存货和工厂设备不是’价值’,而是处于尚待转为费用的累计成本。”这是典型的成本观念,认为资产计价是以成本为中心,强调会计本质不是一个计价过程;而是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过程。迈克尔.查特尔德也认为:”一旦成本与收入总额弄清之后,剩下的问题就是将它们在现在和未来的会计期间之间进行分摊。本期负担的费用结转到损益账户,其余的费用和所有资产统统当作未来收益的递延成本。”在这种成本观点下,注重的是企业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所含的信息几乎是一些无用的信息,对信息使用者可以说没有多大用处,因为把资产负债表作为一张成本摊销余额表,把许多不属于资产的项目都纳入其中。
2 .未来经济利益观(价值观)
会计学上的”资产”与经济学上的”财富”等概念,有着极深的渊源,其真正的价值在于目前及未来的利益,而不是过去的利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引入经济学的思想,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而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也曾经说过:”从一个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说,它持有资产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显然都强调了资产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属性,把财务会计的重心由利润表转向了资产负债表。基于此,我国新制度第十二条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九条对以前所定义的资产(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作了重新定义。(即:资产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当某项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实际价值时,其差额也就不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我们就把这笔差额从资产帐面价值中扣减出去,从而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这就是资产减值会计产生的本质所在。
(三)谨慎性原则是资产减值会计产生的重要依据
谨慎性原则是会计的一个重要惯例,它要求会计报告者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关可能发生损失的信息。其实质是”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正如葛家澍教授对谨慎性原则评价那样:”只要会计对象包括着不确定性,只要人们还找不到唯一科学的估计标准,而需要从几个不同计价方法中加以选择,就不能排除’稳妥’的原则,那就是:宁可低估,不可高估。”因而只会产生资产减值会计,而不会产生资产增值会计。加之当今经济环境不断变化,不确定性因素很多,经营风险又大,从而应用谨慎性原则的范围就越大,程度就越深。基于此,资产减值会计也会越来越予以重视。但是不要滥用谨慎性原则来计提秘密准备。
(四)多种计量属性共存是资产减值会计产生的重要原因
财务会计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会计计量问题;而会计计量的关键是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问题。单纯选择历史成本,可靠性强,但不相关;单纯选择公允价值,相关性好,但可靠性差。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作为一种特殊的信息产品,信息提供者需要细心体察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未来决策需求,从完整的时空观来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状况。基于这种情况,需要选择多种计量属性。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5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SFAC5)曾指出:”现行会计模式是一个以’历史变换价格’为主,同时采用多种计量属性的模式。”
其中计量属性主要有五种:
(1)历史成本(HistoricalCost)
(2)现行成本(Current Cost)
(3)现行市价(CurrentMarket Value)
(4)可实现净值(Net Realizable)
(5)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Present Value of Future Cash Flow)因而我国资产减值会计也就应运而生。即:在坚持传统的历史成本模式下,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对预计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予以确认、计量等,以此来提高资产质量。其中计量属性主要有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市价,销售净价,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五)与国际惯例接轨是资产减值会计实施的重要创举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发布了第36号国际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该准则规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该判断是否存在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这样的迹象,企业估计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并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已向国际惯例靠拢迈出了一大步。

二资产减值中出现的新变化

新制度的发布,八项准备的实施,改善了资产质量,避免了企业虚列资产,从而使资产负债表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同时防止了企业虚盈实亏,使利润表如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在此,笔者就资产减值中出现的新变化总结如下:
(一)明确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新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中定期一般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可见,企业至少每年年终对各项已预计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这样做至少可以确保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杜绝出现不良资产长久挂帐的现象。同时,计提减值准备,不是很随意,少则每年年终计提一次,多则每月月末计提一次。
(二)改进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
在计提比例方面,旧制度没有考虑到各企业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定一个固定的比例。如坏账准备的计提,规定按应收账款的3-5‰比例计提,这一硬性规定显然不合理。如果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时,仍按3-5‰比例计提,严重违背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而新制度对此有了较大改进,由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当出现上述情况时,企业可按100%的比例计提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从而提供了更为真实的会计信息。但需提醒的是其计提比例不能太随意。#p#分页标题#e#
(三)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
1.将“四项准备”改为“八项准备”。
财政部于1999年10月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应在期末对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等四项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即通常所说的”四项准备”。根据全国统计资料显示,当年四项计提挤掉了上市公司资产水分达418亿元,相当于上市公司总资产的2.57%,占股东权益的比例为5.36%。鉴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新制度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变”四项准备”为”八项准备”。八项准备的实施,大大挤出了资产中的水分,提高了资产质量。同时,也可以减少一些企业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来操纵利润,粉饰会计报表。比如在新制度出台之前,企业即使存在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或者存在一项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且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无形资产,也不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而一些上市公司特意利用这把”利器”,将巨额的”存货或应收款项”换取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以此来逃避计提大额的减值准备,从而操纵了利润,美化了会计报表。
2.将“应收账款”改为“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一种债权。而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旧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只有应收账款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项目则不要计提;而新制度第五十三条中规定:”企业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这是新制度的一大改进,可以防止企业对时间较长的预付账款和对未到期但不能够收回应收票据,不提相应坏账准备。特别对于那些早已坏账的巨额预付账款,防止企业长久挂账,从而虚增了企业资产和利润。但是不能片面理解所有应收款项都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其实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是不能直接计提坏账准备的,只有符合新制度规定的上述要求时,才将其金额分别转入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总而言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的扩大,一方面能真正体现出资产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属性,从而提高资产质量,防范企业风险。另一方面可以缩小上市公司通过各种形式转换不同资产来操作企业利润的空间。
(四)提供了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条件
所谓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条件,就是说某项资产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比如企业要判断某项存货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就可参照新制度第五十五条中列举的以下五种情况来加以计提。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要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这样给财会人员提供了操作指南,带来了方便,从而有利于资产减值工作的开展、落实。
(五)强化了资产减值准备的信息披露
新制度不仅规定了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和记录等方面的内容,而且对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和披露也进行了说明。首次在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 要求企业编制以”资产负债表”附表形式对外公布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并按八大资产项目分别反映和填制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数、本年转回数和年末余额。这是关于资产减值准备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重要改进,无疑会增加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简化了资产负债表,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外,不单独设立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直接按有关资产项目抵减其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填制。这样,可以直接反映其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阅读和使用。
(六)规范了其谨慎性原则的滥用行为
谨慎性原则是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依据,但是谨慎性原则本身具有较强的倾向性,财会人员很难把握其尺度,加之出于管理者的不同目的(上市动机、配股动机、避免退市动机和避税动机等),因而容易出现滥用谨慎性原则来操纵企业利润。对此,新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时,第六十二条也规定“如果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如原追溯调整的,当期转回的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各期;原从上期利润中计提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调整上期利润),不得作为增加当期利润处理。这样一来,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多提的秘密准备,作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并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从而使得企业通过资产减值准备的大额冲回来调增本期利润的企图落空,也就抑制了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来进行盈余管理,操纵利润。比方A企业为了逃避退市危机,长痛不如短痛,在上年度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作过低估计,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从而使得上年度巨额亏损。但是本年度却大量冲回其存货跌价准备,这样就轻松地实现了扭亏为盈的目的,从而也就逃避了退市危机。可是新制度对此规定在转回的当期,应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不直接冲减本年的管理费用来增加本年利润,而是将其损益先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然后再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因而大额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冲回对本期净利润没有什么影响,只是影响本期的期初未分配利润和利润分配政策,亏损终究还是亏损,退市终究还会退市。
(七)取消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中”资本公积”账户
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时,则计提减值准备应先冲减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减的部分再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而并非全部计入投资损益,这是旧制度的作法。新制度则直接将其差额全部计入投资损益。这样可以防止企业通过”资本公积”这个权益类账户来调节企业利润。追其因,企业用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旧制度规定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该项长期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从而与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产生了差额,企业先将其差额乘以33%计入”递延税款”账户,然后才将其余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账户。也就是说产生了资本公积准备项目;而新制度规定以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从而不会产生差额,也就不会产生了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当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时,不需要先冲减资本公积准备项目,而是全部计入当期投资收益的借方。
进一步思考:为何财政部于2001年1月要对《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进行此项修订呢?笔者认为就是为了不与其他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冲突。因为”以非现金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这样的会计事项,同时也属于非货币性交易,而《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新规定是以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的该项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当然还要考虑相关税费)。相同的会计事项,应该遵循一致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会产生矛盾,造成会计秩序混乱。那么财政部为何在“非货币性交易”等相关会计准则中取消公允价值而采用账面价值呢?笔者认为主要由于我国现有资本市场不完善,加之公允价值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和专业估计,而我国CPA制度发展时间不长,严重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才,从而客观上也就难以促进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

三、资产减值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资产减值准则,企业普遍存在高估资产的现象,不良资产大量存在。长期以来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造成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实际价值不符的现象大量存在,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包袱,带来了潜在的经营风险。八项准备的实施,资产质量有所提高,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给企业提供了许多平滑利润的空间和渠道。
(一)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的随意性#p#分页标题#e#
坏帐准备是八项准备中提取历史最长的一项资产减值准备。而在确认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时,新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可见,这个估计范围具有较大浮动空间,少到不提,多到全部计提,需要财务人员的专业判断。可是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在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的情况下,企业很难合理估计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也很难找到合理的依据来确定其计提比例;反而在某种程度上为企业人为利用计提比例的随意性来调节企业利润提供了方便。比方A企业已赊销一批货物给B企业,但A企业到底以多大的比例来计提坏帐准备,新制度没有给出一个具体规定和操作指南,完全需要财会人员自己做出判断,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假如本来A企业只要计提5%的坏帐准备,为了隐匿资产,计提秘密准备,可能计提10%,甚至计提15%、20%;假如本来A企业需要计提20%的坏帐准备,但为了虚增利润,虚报资产,可能只计提10%、5%,甚至只计提1%。可见,这实际上是企业借用计提比例的随意性来进行盈余管理。笔者以为,企业在确定计提比例时,应对客户的各种财务比率和信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分,再对不同风险程度的应收账款明确规定坏账准备的基本计提标准。
(二)以三年作为应收款项全部坏账的标志不合理
新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应全部计提坏帐准备。”同时新制度也规定:”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部计提坏账准备。”这里不是前后矛盾吗?三年以上的而又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是全部计提坏帐准备,还是部分计提坏帐准备呢?无法判断。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应收款项逾期时间越长,其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是也不能排除出现上述那种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特殊情况。对此笔者偏重于部分计提坏帐准备。但是,在商业信用较为完善的美国,其联邦银行法规定,支付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收款项,就视为坏账处理。加之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仅为二年。相比之下,以三年作为全部坏账的标志反而不够稳健,太长了。与其他法律相一致,应收账款全部确认为坏账的期限最长应不超过二年。
(三)工程物资没有纳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
工程物资是企业为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和大修理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的设备,以及预付大型设备款和基本建设期间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在旧制度中,工程物资在”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中核算,而在新制度中,将它单独在”工程物资”中核算。可见新制度已经把工程物资与在建工程区别对待,那么为何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而不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呢?假设预计某项工程物资已经发生了减值,不可能等其领用后转入在建工程,再与在建工程一起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万一它长久地不被领用,岂不是不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吗?这显然严重违背了会计核算中及时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四)长期资产如何测试其减值问题
《制度》规定长期资产应按单个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实际上,在许多情况下,企业的某项资产不可能脱离其他资产而独立发挥作用,而是一批资产共同发挥作用为企业带来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确定一个资产组合,综合测定其可收回金额。对于资产组合的减值测定,国际会计准则提出了“现金产出单元”的概念,现金产出单元是单个资产的集合体。不同资产的集合体,在很多情况下具有不同的现金产出单元,应由权威机构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测定其减值情况。
(五)有关账务处理前后矛盾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折旧记入“管理费用”等科目,无形资产摊销也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固定资产出售的净收入和无形资产出售的净额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但在这两项资产全额减值的计提上,《企业会计制度》则出现了前后不一的情况:固定资产不管是全部还是部分减值,均记入“营业外支出”,无形资产则全部减值记入“管理费用”,部分减值记入“营业外支出”。笔者以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全额减值,其实质是报废和毁损,属于非正常和偶然事件,应记入“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其性质类似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是一种经营性支出,应记入“管理费用”。
(六)计量标准的确认问题
会计离不开计量,资产减值会计也离不开计量。为了计量资产减值准备,我们首先需要找到一把合理的”尺子”(计量标准)来加以衡量,从纯理论的角度来说,”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最理想的计量标准。但是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能是很困难,或者其计算结果不准确,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甚至有时根本无法计算。加之折现率的估算难度又大,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风险因素),而在实务上却很难兼顾各种因素(如政治风险)。对于可收回金额,我国新制度参照国际会计准则36号《资产减值》将其定义为:”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可见归根到底还是牵涉到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算问题。估算不准,可收回金额也不准从而导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也不准确。那么即使企业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也仍然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对于存货可变现净值,新制度将其定义为:“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由于我国目前的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尚不透明和完善,企业很难获得当前真实、合理的市场价格,从而难以客观的计量依据来确认可变现净值,会使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不过,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标准问题确实是一个很重要却又难以解决的国际性难题。但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可靠性不等于精确性,有时候,说明一笔估计数的上下幅度比单一的点估计更为可靠”。因此广大会计实务工作者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

四、结束语

资产减值的实施,资产大幅度脱水,资产质量大大提高,从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了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但是资产负债率同时急剧上升,利润同时大幅度下调,从而使企业面临不利局面,特别对于一些财务状况本身不好的企业,将历史上积淀下来的问题一次性消化掉,确实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而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似乎成为了上市公司的隐形业绩杀手。但是这其实只是表面现象,不但不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相反,由于费用的增加,利润的减少,所得分配的利润额可能会减少,因而还给企业会多置留一部分现金流量。况且,这只是暂时的阵痛,阵痛之后将会更新,焕发出生机。企业要想持续、稳定向前发展,练好”内功”才是根本,不要只图利用新制度暂时存在的一些缺陷来钻牛角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毕竟新制度会逐渐完善,只不过是时间性问题而已。
资产减值的实施,是中国新企业会计制度制定过程当中的一大进步,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已向国际惯例接轨迈出了一大步,也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中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挤掉了资产中的水分,提高了资产质量,消化了潜在的风险,提高了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对于处于蓬勃发展的上市公司和面临重大改制任务的国有企业而言,有着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我深信,只要我们不断完善新制度中有关资产减值问题,只要我们持正确的态度按新制度中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执行,资产质量必然会大大提高,我国也必然会创造一个健康、完善、优良的会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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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谢诗芬,现值会计计量属性的理论基础及其启示,财经研究,2002,4。#p#分页标题#e#

摘要:新制度的出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的不断扩大,资产大幅度脱水,资产质量大大提高,从而克服了历史成本存在的缺陷,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了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基于此,本文探讨了资产减值会计产生的理论基础和新的变化,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个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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