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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誉在会计处理中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新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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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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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新探讨

[关键词]商誉;确认;计量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商誉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对自创商誉不加以确认的做法提出了质疑,从商誉的本质特征对商誉的确认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提出了改革措施;文章还就现行商誉的计量方法进行了概括,指出了其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修正方法,以期为我国商誉会计的发展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一、商誉的确认问题

1、商誉的本质和特征
代写会计论文对于商誉的本质,目前会计界普遍接受的观点是:商誉代表了企业所具有的超额盈利能力,是能为企业带来预期超额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综合概括下来,商誉应具备以下特征:
(1)商誉是一种企业所独有的在经营上具有优越获利能力并可在未来带来超额经济收益的经济资源,它可以使企业的收益水平高于同行业的正常投资收益水平之上。
(2)商誉的形成和发挥效益与作为企业的整体有关,既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把它与其所依附的企业其它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分割开来。
(3)商誉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不仅与企业的有形资产有联系,重要的是与企业的一些不可计量的人文因素相联系,其关键则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益。
(4)商誉的价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企业内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以上对商誉本质和特征的概括,可以看出,所谓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在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只是在对商誉的确认的时间和空间上有所不同,其本质都是存在于企业自身内部的能够获得超额经济利益的能力,而这种超额的获利能力只与作为企业的整体有关。
2、现行商誉确认方法存在的问题
按照现行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企业合并时才对商誉加以确认,这无疑违背了商誉的本质,从会计确认的角度分析,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显得过于滞后。
现行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企业的自创商誉不加以确认,直到企业合并时,才确认为合并商誉。设想一下,如果某企业保持着高于行业平均利润的超额盈利能力,但是由于一直没有发生合并行为,那么该企业所拥有的这部分商誉也就始终无法得到确认,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如何向报表使用者解释他们长期拥有的超额报酬呢?而报表使用者又如何读解企业的超额获利能力呢?这种商誉的确认方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现行会计处理方法对商誉确认时间上的滞后有悖于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原则。
3、相应的改革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行的商誉确认方法已经不能适应会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有必要进行全面改革,使之更加符合会计原则,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要。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p#分页标题#e#
一方面,应该取消对商誉的分类,建立统一的企业商誉概念。应该改变商誉按不同来源,分别采取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传统,而不论其来源如何,均采取相同方法给予确认和计量,构建统一的会计理论。企业商誉不再区分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按照统一的企业商誉来进行会计处理。
另一方面,改革现行的商誉确认方法。以企业“获取超额盈利能力"作为确认商誉的会计理论基石。摒弃在企业合并时采用收购价与其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差的传统确认依据,采用直接法来计量商誉,即在企业已经具备“获取超额盈利能力"的时候起,就开始衡量和确认企业的商誉。这种商誉会计理论的设想,克服了传统商誉会计理论的某些缺陷,体现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及时性。
150表-1两种超额收益法的对比超额收益资本化法超额收益贴现法依据和原理超额利润是企业为在账面上反映出来的资产所带来的,这部分资产就是商誉。可预见的企业未来超额收益的贴现值就是企业的商誉。计算公式V=P-RCi(其中:V为商誉价值,P为预计未来年平均收益,R为行业平均利润率,C为企业资本总额,i为折现率。)V=!Pt(1+i)t(其中:V为商誉价值,Pt为企业第t年的超额收益,i为折现率。)适用条件具有长期稳定的超额受益的企业适用于超额收益只能维持有限年份,且不稳定的企业。局限性把超额收益作为永续年金会高估商誉的价值,因为企业商誉具有不确定性。企业未来的超额受益的不确定性使得该方法计算出的商誉稳定性较差。

二商誉的计量问题

1、现行计量方法的不足之处
现行会计对商誉的计量方法,是以购买成本大于购买方在交易日对所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部分的差额来衡量商誉的价值。也叫间接法。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6号意见书等均是以间接计量法来计量商誉的价值。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也规定:“购买成本超过被购买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中的股权份额时,其超过数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但是,以上计量法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该方法违背了商誉的本质,对商誉的计量仅仅在合并发生时才开始,显然是不妥的,一方面,该方法无法及时地反映商誉的价值,另一方面,对于商誉价值计量的准确性也难以保证;其次,该方法商誉的价值是通过差额倒算出来的,企业收购时对单个可辨认资产价值估算的误差(高估或低估)、双方谈判技巧对商誉价格的影响等非商誉因素,可能都会影响到商誉的计价。最后,该计量方法其仅局限在企业合并时才可运用,因为只有企业合并时才会有“收买价"。这样,即使一家公司长期经营形成了可观的商誉,如不发生合并,就无法计算其商誉价值了。#p#分页标题#e#
2、对商誉计量方法的改进建议
代写会计论文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商誉计量方法,以商誉的本质“企业的超额盈利能力"为基础,重新确定新的计量方法,这样才能更好反映商誉的价值,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
目前,对于以“超额盈利能力"为基础的商誉计量方法,学术界已有一定的研究,其中较为公认的就是直接计量法,也叫超额收益法,它是指通过估测由于存在商誉而给企业带来的预期超额收益,并按一定方法推算出商誉价值的一种方法。超额收益法又可以分为超额收益资本化法和超额收益贴现法,下面列表对这两种方法进行一些比较。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都体现了以“企业超额收益"为商誉价值的基础,这和商誉的本质是一致的;但是,由于未来超额收益的不确定性,使得两种方法都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
商誉的计量是一个复杂的研究课题。本文在此无法对它提供一个精确的实务操作方案,只是介绍了一个新的思路和解释框架,以便以后的研究能够更加有的放矢,从而逐步找到计量商誉价值的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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