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税收论文,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统一的整体。其中,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以上内容来自百度百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税收论文,供大家参考。
会计税收论文范文篇一
一、欧盟税收协调的一般分析
(一) 欧盟税收协调的原因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税收政策和制度作为经济运行的内在组成部分,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这也反映了与封闭的经济环境不同的特点。当各国经济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政府有绝对的管辖权,独立的税收收益或本国领土内的经济主体的行为征收的税收,基本上与其他国家没有在税收方面冲突和矛盾。然而,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环境越來越多地从封闭走向开放,经济主体的活动突破了沉睡的社会限制,国家之间的资本流动、技术转让、人员往来和商品交流円益频繁,导致跨境收入增加,国家的税收管辖权的行使将越来越多地延伸到国际舞台,各国对跨境商品和收益的课税是越来越普遍,因此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行使开始出现交叉或重叠,导致国家之间税收分配关系日益复杂,税收冲突和矛盾也将增加。税收是一个国家主权的体现,它涉及到家利益。际经济关系中,都强烈和捍卫国家主权,因此不会轻做出让步行使税收辖权。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国家之.间税收政策的彼此限制和影响的力度明显。然而,税收竞争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各国是在非合作的状态中制定其税率的,没有考虑到所实的税收政策对其他国家可能产生的外部效应。在这种外部效应的作用下,处厂小合作状态中的各国为了维护本闺的利益,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只能选择在税收政策上展,竞相低税率。的税收竞争导致税收收入下降,导致经济效率降低。
欧盟是由若干拥有独立主权国家组成的共同体,虽然还不能肯定的回答哪些主权是绝对不可以让渡的,但反向来考察欧盟的发展历程,少税收权是以分割行使的,海关税收管辖权作为主权国家税收管辖权的组成部分已山成员国完全让渡给欧盟行使。但是税收毕竟是国家财政最重要的來源,成员国出于国家经济安全的考虑,高度的戒备和防范理所当然。可是自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之时,就已经确立了商品在成员国间无国界自流动的目标,保证自由流动的最大障碍之一就是税收的差别,如何既维护成员国的主权利益,又最大程度的促进商品的自由流动,欧盟选择了这样的一种策略:在税收方面保持最大程度主权的同时,使各国间税制差别引起的经济扭曲最小化"。就目—来看这种策略应该是一个最佳的平衡点,既维护了成员国的主权利益又促进了商品的流动。
(二) 欧盟税收协调的过程分析
欧盟自从其身欧共体成立以来就已开始致力于税收协调,从发展过程來看,欧盟税收--体化过程分三走:首先,关税协调足欧盟税收协调的起点,包括对内关税协调和对外关税协调两个方面:根据《罗马条约》第9条的规定,欧共体的关税协调,是采取关税同盟的形式,即要求建立一个各成员国统一的共同关税。对内完全废止成员国相互之间涉及的一切商品交换的进口和出口税,成员国之问的进口税是从《罗马条约》生效之闩即1958年1月1円起,经过12年吋间,划分为三个阶段,逐歩予以削减,最终达到全部废止;对外则要求成员国同成员国以外的国家交易时采取共同的关税政策,并将这个关税税率降低到一般水平之下,以利于欧共体对外贸易的发展,各成员国自1968年7月1 日起幵始对欧共体以外的国家按照共同关税税率征税。
二、欧盟税收协调的基本法理问题
(一) 欧盟税收协调的法律基础
欧盟税收协调是以欧盟条约为法律基础并据此展丌的。欧盟条约不论是旧版还是新版,其第93条明确的规定了间接税的协调。第94条在源自'《单一欧洲文件》的第95条的补充下,为税收协调提供了一个相当广阔的适用领域,并在其基础上推动了直接税的协调。
1、《欧共体条约》第93条
《欧共体条约》第93条(前99条)是欧盟税收协调的重要法律基础,它是唯一一条明文规定税收协调的条款。第93条在税收协调方面涉及间接税,即对第90条和第92条进行补充,以便确保对欧盟条约第3条提出的目标的遵守。《单一欧洲文件》第17条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前99条进行的修订,以便将欧盟完成内部市场的目标吸收进来:"立法协调有关消费税、营业税以及其它形式的间接税,会须在委员会的逑议下并与经社委员会以及欧洲议会商议后,在本约第14规的期限内以个体一致通过。"
成员的立法、条例及行政规定的不一致成了共同市场内部竞争。为了消除这种情况,欧盟委员会必须向成员国逃行咨询。第96条正是规定了欧盟委员会进行这一咨询的规则。如果委员会不能与成员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理事会可以通过全体一致同意的方式产生的指令解决这一问提。此条主要作为欧盟为应对企业税方而的国家资助行为的一个基础而提及。
二、欧盟税收协调的基本法理问题 14-18
(一) 欧盟税收协调的法律基础 14-15
(二) 欧盟税收协调的法律渊源 15-16
(三) 欧盟税收协调的法律原则 16-18
三、欧盟间接税协调 18-26
(一) 欧盟关税协调 18-20
(二) 欧盟增值税协调 20-23
(三) 欧盟消费税协调 23-24
(四) 小结 24-26
四、欧盟直接税协调 26-33
(一) 欧盟公司税协调 26-29
(二) 欧盟利息税协调 29-32
(三) 小结 32-33
结论
随着金融服务贸易的円益发展以及有可能对我国公民在境外的利息所得征收利息税,我们也面临着与其他国家之间如何办调利息税的征收问题。欧盟利息.税指令确立了征收预提税和信息交换的协调模式,这对于国家之间进行利息税的协调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
20壯纪90年代以来,欧盟将税收f办调的重点放在了直接税上,实行基本一致的避免日际双電征税的政策和法佧。直接税的协调,一方面促进资本、劳动力,市场要素在各国的合理配置和流动,保障着市场经济公平合理的竞争关系及其健康发展,这对欧盟一体化的进程尤为軍.要;另一方面,直接税的协凋必然影响和改变着各国之间的重大利益格局,有些则更是直接的决定着某些行业的兴衰。从直接税协调的效果看,直接税的协调往往更多的涉及到各国的经济结构、产业政策以及生产要素的配置问题,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因此,各国在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冋时,又不遗余力税收主权来获取本国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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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收论文范文篇二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1978 年我国进行了改革开放,国民经济得到高速的增长同时,社会经济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其中收入分配方面的矛盾尤其突出。人民群众对收入分配的关注程度也不断上升,在近几年的两会热点问题调查中,“收入分配”问题的关注度都排在前列。党十七大会议中,也指出了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可见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引起了政府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改革前我国是一个收入分配比较平均的社会,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深,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现象逐渐增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收入差距过大。根据国际衡量标准“基尼系数”来看,基尼系数在 0.2 以下为高度平均状态,在 0.2~0.3 时为相对平均,在 0.3~0.4 时为比较合理或正常,超过 0.4 为警戒状态或收入分配差距偏大。#p#分页标题#e#
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 2004 年的基尼系数为 0.47,超过了警戒水平 7 个百分点。另外,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在 90 年代初期,我国城镇居民 10%最高收入组的收入是 10%最低收入组的 4.7 倍,而到了 2010 年则达到了 8.4倍,由此说明我国已经由一个平均分配国家转变为贫富差距悬殊的国家。2.城乡差距不断扩大。2011 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1810 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 6977 元,两者相差 14833 元,收入之比更是高达 3.12 倍,在 1991年时城乡收入之比仅为 2.2 倍。而且,城乡内部的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2010 年城镇居民最低 20%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7594 元,而最高 20%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41035 元,相差 5.4 倍。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一个重要的特征和成因。3.地区收入差距扩大。2010 年,我国东部地区的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要大大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农村人均纯收入超出 32.9%,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出 31.1%。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来看,东部沿海省份明显高于中、西部内陆省份。2010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省份是最低省份(分别是上海和甘肃)的 2.4 倍。尽管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开发的支持力度,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地区之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差距仍然呈不断扩大之势。4.不同行业从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
垄断行业的非正常收入过多,垄断现象十分突出,一些垄断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拉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2010 年,我国收入水平最高的金融业,职工平均工资达到 70146 元,而收入最低的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为 16717 元,前者是后者的 4.19 倍。著名经济学家刘易斯曾经这样评价:收入分配的变化时发展进程中最具有政治意义的方面,也是最容易诱发妒忌心理和混乱动荡的方面。没有很好地理解为什么这些变化会发生以及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就不可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
因此,有必要客观分析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借鉴国外利用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经验,从理论、实践等方面全面研究,提出科学的、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收政策。从现实意义上来讲,收入分配这个问题是我国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并且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党的十七大会议、以及近几年来的“两会”都指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当作的比重”,因此研究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具有现实意义。从理论意义上来讲,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所得课税比较分散,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同属劳务所得项目,但是却要按照收入来源的不同严格区分为不同的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的税率标准;所得税与流转税的某些项目存在重复征税的地方,表现在增值税和部分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所得要先缴纳流转税,然后再缴纳所得税。因此,很有必要对研究我国劳务所得税的改革问题,对完善我国税制设计具有理论意义。
1.2 基本概念的界定和研究范围
本文研究的是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在我国的税收制度里面有众多不同税种,本文选择了从所得税的角度,考虑将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项目改革为劳务所得税的一种新模式,所以先明确居民收入、劳务所得、劳动所得等核心概念。
1.2.1 居民收入
居民收入水平是直接影响市场容量大小的重要因素。居民收入水平一方面受制于宏观经济状况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国家收入分配政策、消费政策的影响。居民收入水平直接决定消费者购买力水平,收入水平高,则购买力强,反之则弱。居民收入按来源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2 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理论阐释
2.1 收入分配的相关分析方法
洛伦兹曲线是美国经济统计学家洛伦兹(M.O.Lorenz)提出,用来衡量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程度的一种曲线,画洛伦兹曲线之前,需要对全社会的人均收入水平进行升序排序,然后计算他们的累加值,最后做出散点图,图示的坐标 X 轴表示累积的一定人口数占人口数的百分之比,而 Y 轴表示此部分人口所获取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之比,并将散点用线条连接起来形成平滑曲线,就得到洛伦兹曲线。如图 1 中所示,当分配绝对平均时,这两个累加值是相等的,这时的洛伦兹曲线是斜率为 45o 的一条直线,也称为绝对平均线。当分配存在不均时,洛伦兹曲线总是在绝对平均线的下方。如果洛伦兹曲线越接近 45o 的直线,分配就越平均,而洛伦兹曲线越靠近右下方,它所代表的分配状况就越不平均。最极端的情况是洛伦兹曲线与坐标轴(这时将纵轴移到右边)重合,则所有的收入由最后一个人或一组人获得。
3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现状 29-44
3.1 居民收入分配格局 29-40
3.2 劳务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状况 40-44
4 外国税制设计的经验和借鉴 44-52
4.1 外国个人所得税制 44-48
4.2 外国商品与劳务税制 48-50
4.3 启示与借鉴 50-52
5 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劳务所得税设计 52-64
5.1 总体思路 52-53
5.2 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劳务所得税税率设计 53-57
5.3 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劳务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57-60
5.4 健全征管机制 60-61
5.5 相关的配套政策建议 61-64
结论
要完善整个个人所得课税体系,因为所得课税体系是由各不相同的所得课税税种组成的,包括劳务所得课税、投资所得课税、财产所得课税和其他所得课税,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所得课税的体系。要想所得课税调节收入分配取得最大的成效,就必须多管齐下,不能只靠改革劳务所得税。劳务所得税、投资所得税是调节居民收入流量的课税,而财产所得税、其他所得税是调节居民收入存量的课税。从现行我国现行的具体税种来看,投资所得税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财产所得税包括财产租赁和财产转让所得税;其他所得税包括遗产所得和各种偶然中奖的奖金所得税
但是,我国现行的投资所得课税、财产所得课税和其他所得课税还不是十分健全,比如说,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课税税负过轻,对证券投资所得没有课税,我国仍未开征调节富裕阶层的遗产税。因此,对不同所得课税的完善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改革。
参考文献
[1]数据来自《国际统计年鉴 2010》
[2]数据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或根据其数据计算所得,下文所得数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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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收论文范文篇三
第一章 共同体财政体系建立的背景
第一节 超国家机构的建立
欧洲联盟是当今世界上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一体化组织,经历了三大共同体、欧洲共同体、欧盟三个阶段。超国家机构的建立是冷战和世界现代化的产物。二战后欧洲面临实力衰弱和美苏两极格局的现实,欧洲地位显得尴尬而特别,曾经的世界霸主积极寻求摆脱困境的出路。英国积极联络美国,希望在美国的介入下建立一个松散的欧洲联盟,英国可以借美国势力对欧洲的事务施加影响。以法国为首的欧洲一些国家倾向于更加紧密的团结。现实的压力促使欧洲必须消除联合障碍,从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加强成员国间的合作,促进协调发展。特殊的历史羁绊和地理联系使得欧洲的联合可以不同于其他国际合作组织。首先,欧洲超国家国际组织陆续建立并且得到长足发展。战后欧洲出现多种性质和形式的联合,其中以三大共同体最为典型。无论三大共同体的决定权归属于哪个部门,它们都带有一些超国家的性质,对成员国政策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甚至约束力。其次,超国家的监督体系逐渐完善。共同体也有完善的法律和规章规范成员国的关系,运作务实且灵活。#p#分页标题#e#
三大共同体建立之初都有条约确定各国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另设立欧洲法院予以解决成员国和共同体之间的矛盾。第三,超国家联合高于一般的区域合作水平。三大共同体尤其是经济共同体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上,制订的政策不仅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市场,同时也通过共同体能够采取的财政手段解决各成员国发展不平衡问题、增强团结和凝聚力以及提高共同体整体的竞争力。
2、欧洲三大共同体的建立和运行机制
自 1957 年《罗马条约》签订后,西欧六国拥有了三个共同体,即煤钢共同体、原子能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在 1967 年 7 月 1 日以前,除了议会和法院是共有机构,三大共同体分别拥有自己的委员会和部长理事会,它们各自享有独立的权力。不过三大共同各自发展的规划不尽相同,从而使其在影响和地位上都是各有千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诞生与欧洲的命运息息相关。战后对德国军国主义的忌惮和欧洲本身发展的需要,煤钢共同体被西欧六国赋予了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意义。《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第6条规定“共同体具有法人资格”。高级机关(即委员会)是煤钢共同体的最高权力机构,委员会在共同体中的管辖范围几乎无所不包,而且委员会有超国家性质,并把部长理事会置于高级机关之下。委员会是超国家机构,只代表共同体的利益。委员会作为煤钢共同体的权力机构,是由当时的政治环境和政治需求所决定的,上层建筑操纵了经济基础,这项违背客观规律的举措使得这个组织存在先天缺陷。煤钢共同体在某些时候为了政治需求而牺牲经济利益,由此煤钢共同体没有发挥好其在经济层面上的意义。不可否认,煤钢共同体完成了时代所赋予它的使命。
首先,煤钢共同体的诞生标志着法德由世仇到合作伙伴关系的转变,揭开了法德和解的序幕,法德和解是欧洲大陆得以复兴的基础。其次,煤钢共同体使西欧联合达到了新的层次,由政府间的合作上升到超国家机构的合作阶段,使西欧步入一体化进程。煤钢共同体是西欧一体化的大胆尝试,实现了西欧一体化合作的零的突破,从组织到运作都为其后建立的原子能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再者,煤钢共同体建立的财政体系为现代国际组织的财政预算收支提供了宝贵经验。非主权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抽取民族国家的产品税收作为运作资金的方式,开启超国家财政的先例,与以后西欧各国采用的增值税体系很相似。煤钢共同体通过煤钢税的征收,保证了财政收入的来源,为煤钢共同体根据条约完成其任务提供了资金。煤钢共同体在拥有稳定的收入后顺利实施各项政策及措施,巩固成员国在煤钢领域的合作,逐步完善煤钢共同市场,同时统一协调同区外国家的关系,并且加强对成员国煤钢部门工人的职业培训,缓解煤钢工人失业的状态。美国前驻共同体大使巴特沃恩在为《通向欧洲联盟的道路》一书写的序言中所说:“欧洲煤钢共同体是先驱者。它开创了主权成员国的统一先例。它提供了密切联系西德与西方的最初手段,为法德永久和解奠定基础。它带来了作为共同市场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楷模的共同机构的新形式。欧洲煤钢共同体开辟了通向统一的欧洲目标的道路。”
第二章 共同体的发展与财政需求
第一节 共同事业的拓展
经济共同体最关键的共同政策是关税同盟和共同农业政策。对外同一关税是经济共同体初期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共同体的首要任务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市场,实现产品、资源、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对内取消成员国间关税或同等效力的捐税,对外建立统一关税就成为经济共同体的当务之急。1968年 7 月 1 日经济共同体取消成员国的工业品的关税,1969 年又取消了农业品的关税。(见表四)然而对外统一关税的设立就相对复杂一些。各国经济状况不同,各成员国对共同体外部的关税税率也是参差不齐,不能贸然确定一个税率。为了保证各国利益不因关税统一而受损,经过协商,共同体的对外关税税率通过成员国的关税率的算术平均数来取得,高对外关税的国家逐步降低关税,低对外关税的国家逐步提高关税。(见表五)统一的对外关税是共同体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部分。关税是由各成员国独立征收,然后上缴共同体统一支配。经济共同体成员国达成协议,从 1971 年 1 月 1 日起,各国上缴关税收入的 50%作为欧洲共同体的“自有财源”,经过逐步过渡,直到 1975 年 1 月 1 日,各成员国除留取关税收入的 10%给本国作手续费外,其余部分需全数转移到欧洲共同体。取消内部关税促进成员国彼此贸易量增加,统一对外关税形成保护壁垒,同时为经济共同体带来财政来源。另外,内部关税的取消也减少了成员国原来在边界上征收关税所需要付出的费用和人力,对六国本身的财政支出也有积极意义。
第三章 经济共同体财政体系.................... 42-50
第一节 经济共同体财政体系的建立.................... 42-43
1、共同财政的建立 ....................42
2、共同财政的性质 ....................42-43
第二节 经济共同体财政体系的意义.................... 43-45
1、超国家经济集团的发展和推广.................... 43
2、共同政策的实施.................... 43-44
3、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44-45
4、成员国的社会问题的解决 ....................45
第三节 经济共同体的财政问题.................... 45-50
1、共同财政的先进性.................... 45-46
2、共同财政的不足 ....................46-48
3、共同农业政策问题的原因 ....................48
4、共同体财政的改革.................... 48-50
结论
欧洲民族国家通过让渡部分主权才促使欧洲走向联合,实现现今独一无二的欧盟体制。民族国家和不可让渡的国家主权是互相依存的。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国家主权属于本国全体公民,不可转让亦不能分割。如卢梭认为,“社会约定基础上的共同利益,构成了所谓的社会公意,而国家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国家主权是一个集体的生命,只能由它自己来代表自己,不可转让和分割。”自三大共同体建立起,成功开启建立超国家财政体系,转移部分国家主权到国家联合组织的先例。现在的欧洲联盟是取得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多方面成就的超国家主权的机构。全球没有任何地区达到如此高度的一体化程度。欧洲联盟的各成员国之所以愿意让渡部分国家主权,建立超国家机构,主要在于:第一,对永久和平的向往。
上世纪的前五十年,欧洲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不仅给战火中的人民带来肉体和心灵双重伤害,还使得欧洲全球霸主的地位一去不复返。弗里约夫•豪森在写给美国总统威尔逊的信中提到:“在所有欧洲国家在欧洲合众共和国旗帜下联合起来以前,欧洲的持久和平是不可能的。”第二,防止红色势力的渗透。西欧各国对社会主义的政策战后欧洲分裂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对立阵营。社会主义的渗透和苏联的强大军事力量使欧洲各资本主义国家对国家安全缺乏信心。1962 年戴高乐访问联邦德国时发表一项声明,指出联合的重要性:“联合,自由世界的联合,亦即欧洲和美洲之间的相互承担义务,只有在旧大陆上也像美国在新世界那样建立起强大和繁荣的堤防,才能长期保持它的安全和坚固。”只有让渡部分主权,形成态度鲜明的外交和安全政策,才能组成对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的防御力量。第三,各国经济利益的需要。欧洲联合的思路不是在战后才出现,但是过去的联合主要走政治路线,上层建筑没有经济基础的支持,使合作多以失败告终。战后各共同体机构虽然多少都有超国家的性质,但是逐步向经济基础影响上层建筑发展。从煤钢到原子能,最后扩大到经济的各个领域。客观的世界经济发展趋势,要求世界经贸关系向多边合作发展。这也是英国在欧共体建立后一再申请加入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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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收论文范文篇四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生活对公共品的依赖程度日益增强,政府作为一个提供公共物品的机构,其活动时刻影响着每个企业和家庭,人们的生活也直接与政府的活动行为相挂钩,这使得人们越来越离不开政府,越来越需要政府。因此,政府工作质量的好坏,效率的高低,对整个社会生活有重大的影响。但在现代社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可能完全掌控经济和社会,政府也是一样,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更需要全民的参与,仅靠政府无法达到合理效果,没有公民参与决策与监督的政府是难负重望的。由此人们对于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希望通过透明的财政消除信息不对称,参与政府的决策,约束政府的行为。如果财政信息不公开,公民就很难对预算的过程和内容进行讨论,很难对政府的各种政策进行评价和分析,从而就会使政府做出的各种预算项目的合理性及资源有效配置和利用难以得到保证。
鉴于此,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很多国家都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像英国于 1998 年颁布的《财政信息守则》、新西兰颁布的《财政责任法案》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财政透明良好行为守则》等等。可见提高财政信息的透明度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成为人们的关注的热点。但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并不一定能保证其对政府产生约束这一目标的实现,要实现这一目标,还必须要利用获得的信息到达目的。如果没有机会或不知道怎样利用这些信息,那即使公开,信息也是无用的,有效的监督也产生不了。
对此国内外学者都展开了对财政信息公开透明的研究,在诸多研究中,以美、英为代表的一些国家一直处于财政透明度发展的前沿阶段,其高水平的财政透明度和产生的效果得到广泛认可,财政透明度对于政府的约束和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也得到了广泛证实。2001 年底,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而透明度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重要原则和广泛要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中国,在财政方面必然要面对“透明度”的问题。因此,2008 年中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皆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程度。但目前关于财政透明的做法指南大部分是以发达国家实践经验为背景和基础的,大多数的研究也是在其以联邦制或议会制的前提下和完善的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的,而财政透明对经济发展的良性影响也是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即使在相同的透明度下其产生的效果即有效性也会有很大的差距。而要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必须要考虑到政府公开信息的意愿及社会公众在政府公开了信息后是否有能力和意愿以基于公共利益和互惠的目的对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充分合理的利用。即使政府有意愿将信息公开透明,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下,社会公众能否以恰当的方式对政府公开的信息利用,以监督政府的行为活动,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二、研究的意义
(一) 理论意义
通过对我国财政透明是否对政府产生有效性监督进行研究,可以深化对发挥财政透明作用的条件的认识,进一步认识到对影响财政透明作用发挥的制约性因素,进一步明确我国在财政透明方面建设的思路和举措,这既是建立我国公共财政的客观需要,也是对政府监督方面提出的新的要求。
(二) 实践意义
由于我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与其他国家都存在较大的差距,通过对我国财政透明的有效性分析,可以结合我国的现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充分考虑到在我国这种环境下提高财政透明度过程中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循序渐进的提高财政透明度。一方面可以增强公众有效参与公共治理的积极性和监督性,实现对政府的激励和约束,以达到财政资源优化配置的状态。另一方面能够促使公共权力更好的服务于人民,促进经济的发展及遏制腐败,促进社会的和谐。
第二章 财政透明监督政府有效性的相关概念阐述
第一节 财政透明的概念分析
当前对于财政透明的概念学术界中并没有得出一个一致的定义,受到认同较多的定义是由 George Kopits and Jon Craig 于 1998 年提出的,他们将财政透明定义为四个方面的内容:“政府的结构和职能要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财政政策的意向要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共部门的账户要向社会公众公开及政府财政的预测要向社会公众公开”。此定义中包含了财政信息的可靠性、全面性、及时性及可理解性。此定义可以划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关于公共部门的结构及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信息。通过对结构及职能的信息合理性的判断,可以得知政府及公共部门是否存在机构的重叠及冗员等,这些因素是决定财政支出规模的重要因素。
第二层次是关于财政政策的意向。透过该信息所反映出的政府将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将如何来提供这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可以判断出政府的财政支出的依据及是否合理。
第三层次是关于具体的会计信息。从该信息中能够了解到财政支出中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资金都分别用在了那些方面的开支上,反映出支出的具体经济内容。
第四层次是关于对未来某一时期内的财政收支的预测。通过预测来把握正确的方向,以此提高政策的稳定性。
George Kopits and Jon Craig 关于财政透明的定义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 1998 年公布了《财政透明度良好做法守则》,2007 年又对该守则进行了修订,《财政透明度良好做法守则》对一个国家的财政透明提出了四条基本要求。
第三章 财政透明监督政府....................... 24-32
第一节 监督的必要性...................... 24-26
第二节 有效性监督的条件...................... 26-29
第三节 制约产生有效性条件的因素分析 ......................29-32
第四章 监督政府的有效性分析...................... 32-46
第一节 我国公民对财政信息......................32-36
第二节 我国财政透明工作......................36-41
第三节 我国财政透明监督政府...................... 41-46
第五章 财政透明背景下增强...................... 46-54
第一节前提保障...................... 46-48
第二节制度保障 ......................48-52
第二节 对政府有效性监督的技术支持...................... 52-54
结论
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对政府的各种政策进行准确评价、分析和加强对政府监督的重要方式,能使政府做出的各种预算项目的合理性及资源有效配置和利用得到保证。所以通过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来形成对政府的监督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由于各国面临的环境不同,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对政府产生影响的效果也会存在差异。政府财政信息公开透明也并不一定能保证其对政府产生约束这一目标的实现,要实现这一目标,还必须要利用获得的信息达到目的。如果没有机会或不知道怎样利用这些信息,那即使公开,也不会产生有效的监督也不了。
鉴于此,本文以问卷调查获得的数据及我国现实的实践情况,采用实证的形式,对我国财政信息公开透明能否对政府行为产生有效的监督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后发现我国公民对于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和权利的认知度较低,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需求和监督意愿较低,在此环境中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缺少监督主体的有效参与,这使得财政信息公开对政府监督产生有效性的前提条件缺乏,制度被处于一种悬置的状态之中。通过对我国现行的财政透明工作的实践状况来看,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且公民在获取财政信息时付出的成本较大,会导致财政透明监督政府的执行过程有效性不足。所以总体上我国财政透明监督政府的有效性不足。这种不足的存在使得财政资源的配置状况难以改善,也不足以约束和纠正政府在运作方面的不合理,从而不会对政府行为的激励和约束产生有效的结果。#p#分页标题#e#
因此,要使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对政府的监督起到有效性的作用,在继续推进财政透明的同时就要更新公民的观念意识,强化纳税人权利意识;建立纳税人为中心的公共财政治理结构和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绩效评价体制;明确政府的职责,另外还要从技术上对预算的编制完善和统计体系的健全。由于本人的研究水平有限和相关资料搜集有限等原因,本文的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对于财政透明监督政府的有效性的研究较侧重于抽象和定性分析,未能通过一系列的指标体系来进行研究,有待于做进一步的研究,充分实现财政透明监督政府的有效性。
会计税收论文范文篇五
第一章导论
1.1选题背景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我国就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问题有所缓解。但是目前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仍然比较高且呈现上升趋势,就业压力较大。1996年城镇从业人数为19815万人,是我国总从业人数的28.78%,乡村从业人数为49035万人,是我国总从业人数的71.22%,1996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城镇登记的失业总人数为550多万人;到2010年底,城镇就业人数增加到34687万人,是我国总就业人数的45.58%,而在乡村就业人数减为41400多万人,是我国总就业人数的54%,城镇登记失业率巳经上升为4.1%,超过了国际警戒线4%的水平,城镇失业登记人数也进一步增加到900多万人。可见,我国城镇就业压力将随着农村就业人员向城市的逐步转移而加大。高校毕业生作为城镇的即将就业人员,他们面临的就业压力也逐步加大。尤其是从1993年2月幵始,国务院颁布了《屮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该纲要叨确指出:改革原有的“统包统分”、“仅当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体制,从此以后,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应与用人車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也就是说从改革后1996年的第一批毕业生开始,大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吋需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铁饭碗”制度从此结束。致使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由1996年的90.68%下降到2010年的70%左右,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人数由1996年的72514人上升到2010年的1894285人。从1999年幵始,随着我国高等院校的逐年扩招、毛入学率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人数呈现逐渐上升状态,如毛入学率从1999年的9%上升到2010年的25%,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由1999年的90.23万人、2001年的117.85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631万人。不过与OECD国家相比,我国大学生的毛入学率是相对偏低的,并没有达到普及高等教育的底线。但是随着高等院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降低,每年新增毕业生未就业人数将不断增加,无疑会进一步加重就业负担。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是一个关系民生的社会经济问题,就业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仅影响个人、家庭的基本生活,也会影响经济增长,反之,经济增长减缓又会进一步削弱其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能力,以致形成恶性循环。对此,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并制定了相关就业政策促进其顺利就业。但是有效的就业政策往往需要通过财政支出、税收予以解决。所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最终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进行调节。
1.2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1.2.1选题的目的
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经济增长与就业表现非一致性。本文在对就业理论和相关财政政策理论的简要分析基础上,分析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财政政策,说明有效的财政支出和税收能够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增长。本文以此为理论支撑,搜集了财政支出、税收、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等变量从1996至2010年的年度时间序列数据并建立回归模型,进行简单的数量分析,以便说明以上各个变量是否对毕业生就业有影响以及影响有多大。根掘阿归分析的结果,指出财政政策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存在的缺陷,最后根据相应的缺陷提出可以妒大平业zk就业的切实可行的财政政策改进建议。
第二章财政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影响的理论分析
2.1就业理论
就业是指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所进行的活动,第一,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目前我国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为十六周岁,低于该年龄则不对其进行就业或失业统计。第二,具有劳动能力,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因为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也不将其纳入相应的就业统计。第三,从事合法的社会劳动,即所进行的劳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事违法劳动的也不将其纳入统计范围。第四,进行有报酬的劳动,就是说提供一定的劳务需要与一定的收益相交换,以维持生活的各种需要,无偿义务劳动或者相互之间没有利益交换的帮助等不属于相关就业统计的范围。
2. 1.2就业理论综述
就业不仅是经济学所要解决的W题,也是社会学、政治学所要讨论的问题。从社会学角度讲,劳动就业对人类表现其本质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劳动就业是人类谋生的手段,失业者难以取得较为稳定的收入,通常会影响劳动能力的再生产,甚至影响其正常生存。二是由于人们的社会地位-JK由其从事的职业所决定,所以就业可以使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得到基本确定。同时,借助该社会地位,可以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充实和发展自己。从政治学角度讲,就业涉及到权力和权利能否实现,充分解决就业问题不仅可以保障个人权力以及权利的实现,还可以创造社会发展需要的物质条件,维持社会秩序正常运行。如果一个社会存在大批的失业,将很有可能引起社会动荡,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可见就业问题的重要性。本文主要从经济学角度讨论就业问题,下面将简要叙述西方的相关就业理论。
(1) 古典就业理论
以萨伊、马歇尔等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派认为,劳动力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劳动的需求与供给皆受到实际工资水平的影响,工资可以随着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变化而迅速发生变化。当劳动力供给增加或失业率提高时,通常情况下实际的工资水平会有所降低,从而在这一工资水平上增加更多的劳动力,使失业减少;反之,则相反。古典就业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均衡时的就业量是充分就业量,而且认为实现充分就业时可以允许自愿性失业、摩擦性失业的存在。
第三章 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 29-49
3.1 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 29-36
3.1.1 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偏低...................... 29-32
3.1.2 高校毕业生就业地域倾向严重...................... 32-36
3.2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36-46
3.2.1 就业率不高的原因分析...................... 36-41
3.2.2 就业地域倾向的原因分析...................... 41-46
3.3 我国为促进高校毕业生...................... 46-49
第四章 财政政策对高校毕业...................... 49-54
4.1 模型的选取 ......................49
4.2 搜集相关数据并建立指标...................... 49-50
4.3 运用EVIEWS软件进行检验...................... 50-52
4.4 分析实证结果 ......................52-54
第五章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54-57
5.1 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 54-55
5.1.1 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基金...................... 54-55
5.1.2 通过政府采购提升高校毕业生...................... 55
5.2 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以带...................... 55-57
5.2.1 通过政府投资引导...................... 55-56
5.2.2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56-57
结论
本文以相关就业理论和财政政策理论为基础,说明当存在非自愿失业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和降低税率、调节税制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就业增加。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的重要内容,因此,也能够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的增加,就业率的提尚。
本文通过对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分析,发现高效毕业生整体就业率不高,并且就业时存在明显的地域倾向。通过对该现状进行分析,发现我国税收优惠范围狭窄、连续性不强,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投资不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协调是引起该现状的主要原因。#p#分页标题#e#
会计税收论文范文篇六
第一章 我国纳税主体消亡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
第一节 税收优先权的法律规定
对于税收债权的清偿,首先需要明确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理论界存在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的争论。以德国著名行政法学家奥托•梅耶为代表的权力关系说认为税收法律关系是国民对国家课税权的服从关系。该学说侧重于税收的征纳过程,并且曾经得到世界上诸多学者的支持。债务关系说的代表人物是德国学者阿尔伯特•亨泽尔,他借着 1919 年《德国税法通则》制定的机会提出了该学说。这一学说侧重于强调纳税人对国家所负的税收债务,认为税收法律关系是国家对纳税人请求履行税收债务的关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不再将税收法律关系看作单纯的“权力关系”,认识到税收实体法律关系的重点是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主要以国家行政权力为基础,体现权力关系的性质。笔者赞同税收债务关系说,将税收视为一种特殊的债务,予以优先清偿。
税收优先权作为一种优先权,是将民法中的优先权制度应用于税法制度之中,因而具有民法中优先权的一般属性。关于税收优先权如何定义,学者们给出了不同的说法。张守文教授认为,所谓税收优先权,泛指同一债务人既负担征税主体的税收请求权又负有其他债权,当出现债务人不能足额清偿的情况时,征税主体的税收债权可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著名税法学者刘剑文教授则认为,税收优先权是指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收与其他未偿债务同时存在,而且其剩余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税收可以排除其他债权而优先受清偿的权利。
目前包括德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都在降低税收优先权的地位,我国的做法和这些西方国家无疑是有出入的,但是笔者认为,就现阶段我国的国情而言税收优先权有其存在的特殊价值。首先,虽然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综合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并且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处于这个阶段。我国的经济正在高速发展,为了配合经济的发展国家势必要投入大量资金修建基础设施,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依靠税收的支撑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因此税收体现了强烈的公益性,如果税收不能得到有效征收,必然对正常的财政收入产生影响,国家职能的行使也会受到阻碍。这种基于公共需要的公共物品提供过程其实是与私人需要相吻合的,是满足私人需要的一种特别的形式。其次,我国区域发展不均衡,社会福利水平总体还比较低,需要政府投入更多的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再次,由于税收所具有的无偿性,对于纳税人来说缴纳税款相当于一种牺牲,很容易产生抗拒心理。另一方面,税务机关作为征收机关面对的是数以万计的纳税人,工作量巨大,部分纳税人为了逃避纳税采取做假账等方式隐瞒真实经营状况,加剧了工作的难度。除此之外,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尚存在一定的缺陷,无法适应当前征税工作的新形势,这些都是税务机关行使职能面对的困境。因此笔者推崇严格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与征管法不同的是,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两者对于税收优先权的规定存在不一致,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矛盾。
第二章 域外国家相关法律制度
第一节 日本国的税收保障制度
日本破产法中的破产债权属于狭义的破产债权,不包括附担保物权的债权。根据日本税法的规定,税收债权在日本是一种财团债权。所谓的财团债权就是指优先于破产债权,并且不需要根据破产程序,就可以从破产财团中随时获得清偿的债权。相较于其他破产债权,财团债权具有绝对的优先权,不需要经过破产程序就可以得到清偿,因此税收债权在日本破产法中地位较高,与公益债权地位相同,仅次于担保物权。日本破产法对税收债权作出这样的安排,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征收,维护税收的法律至上的重要地位,但是这种做法受到了众多日本学者的抨击。
日本学者伊藤真认为:“破产中关于租税债权的处理,在立法论上受到了强烈的批评。因为在破产财团一般呈现贫弱状态的现状中,通过管理人的努力所收集起来的财产的一大半被租税的清偿用掉,为破产债权人的利益而活动的管理人将无法完成其任务。”2004 年 6 月,日本公布实施新破产法。这次修订比较全面,程序上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对债权的优先清偿顺序上。将企业破产程序开始前三个月的职工工资、以及退职补贴请求权中与退职前三个月的工资总额相当的部分作为财团债权,并提高其清偿顺序,降低了部分税收债权的清偿顺序,将有关税收的债权的加算税归入后顺位的破产债权。在分配前,法院可以酌情允许清偿作为优先债权的一部分劳动债权。
二、第二次纳税义务制度
日本国保障税收征收的重要做法是第二次纳税义务制度的应用。当税收债权人不可能从原来的纳税义务人处得到全部或部分税收时,将同该纳税义务人有特殊关系者作为第二次纳税义务人。并由该第二次纳税义务人替代本来意义上的纳税义务人承担起纳税义务,以达到确保税收的目的。13日本税法中规定的第二次纳税义务的情况如下:凡是本来意义上纳税人欠缴的滞纳金,不管在什么场合,只要对其财产即使执行滞纳处分仍不足于应征收的税款时的判断即为第二次纳税义务成立的条件。日本现行税法规定的第二次纳税义务人主要包括:1、无限责任的从业员(股东);2、清算人;3、同族公司(家族公司);4、某收益被推定为在法律上应归属于其者、被认定为是依据法律进行借贷资产者以及被否认的行为的受益者;5、共同事业者;6、事业受让人;7、无偿受让人;8、无人格社团等。
第三章 我国税收保障制度的立法建议........................ 24-36
第一节 完善税收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25-27
一、 建立协调统一的税收优先权制度....................... 26
二、 明确税收优先权的客体范围 .......................26
三、 明确税收优先权适用的税收种类....................... 26
四、 明确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 26-27
五、 完善欠税公告制度 27
第二节 完善税务注销清算 .......................27-28
一、 规范清算操作程序....................... 27-28
二、 鼓励中介机构参与清算....................... 28
三、 加强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 28
第三节 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 .......................28-30
一、 全面审查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 .......................29
二、 全面接管企业的银行账户....................... 29
三、 评估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 29
四、 以善良管理人的态度保管破产....................... 29-30
五、 健全管理人监督机制....................... 30
第四节 完善税收担保制度....................... 30-31
一、行使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 30-31
二、 明确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 31
第五节 发挥税务机关的特殊作用....................... 31-36 #p#分页标题#e#
一、 改革税务机构的设置模式....................... 31-32
二、 构建税务登记制度 .......................32-33
三、 处分财产的报告制度....................... 33-34
四、 规范清税制度 .......................34-35
五、 加强税务机关的自身建设....................... 35
六、 设立税务监察机构....................... 35-36
结论
由于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税收征收执法不严格等原因,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破产企业偷逃税款,造成了税款的大量流失。笔者认为我国要构建完善的税收保障制度首先就要完善相应的税收法律规定,不仅是有关实体法的规定也要制定详尽的程序法规定,只有有法可依才能做到有法必依。其次要完善我国的税收执法制度,执法机关要严格依法行事,履行好自身的义务。法律应该对执法机关执法的内容和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并规定相应的惩罚机制。各个执法机关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依法行使职权。
综上所述,构建一个完善的税收保障制度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时间的沉淀、需要经验的积累、需要全体纳税人的配合也需要国家机关的付出。各方互相配合我国的税收保障制度才能更加地完善。
会计税收论文范文篇七
一、绪 论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财政支出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它是以有效履行政府职能为最终目的,对财政支出进行合理安排,并根据国家有关制度、法规、政策对支出进行规范和监督,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及时、决策有效的综合管理。财政支出的根本目的是提供公共服务,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福利,因此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不仅仅是深化公共财政机制的需要,更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公共财政管理框架在我国已经初步构建完成。绍兴市已实施了财政“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约束有力、科学高效的地方财政创新机制。“十一五”时期,绍兴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2010 年绍兴市财政支出 55.57 亿元,是 2005 年的 2.8 倍,年均增长 22.6%;“十一五”期间,全市用于民生支出 117.47 亿元,占财政支出的 67.5%。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财政支出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预算管理亟需加强,财政支出绩效有待提高,财政支出监督仍有欠缺。因此,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仍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将从绍兴市财政实践出发,通过对财政支出管理的研究,分析绍兴市财政支出管理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对策。通过对绍兴市财政支出管理的研究,一是有利于引起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绍兴市财政支出管理的本质涵义和职责有更深入的认识,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管理的监督;二是有利于探讨建立一套适合绍兴市实际的预算管理模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有助于加快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改善财政支出管理方式,增强财政支出对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二)文献综述
1、 国外研究概况
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是美国、德国、英国等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国外学者很重视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管理的研究,如泰伯特著的《地方支出的纯理论》把地方财政或公共支出作为研究对象,界定地方财政职能,提出地方财政支出管理的对策,分析、指导地方政府的公共支出实践。比较国内外财政支出管理现状,国外财政支出管理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严格的法律约束性。议会对预算程序、公共财政管理等进行立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财政支出法律体系,从而使财政支出管理的各个阶段、各个部门的行为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完成。《预算报表诚信法》、《财政管理与责任法》、《审计总法》等一系列财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政府财政支出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使财政支出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2)高度的透明性。政府十分重视预算的透明性,为保证各部门都能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从编制预算到报告决算都在议会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进行。预算草案在议会通过后就在互联网上公布,广大公众可以随时查询。
(3)绩效管理全程性。政府的绩效管理是建立在全方位、立体式的内部、外部控制机制之上的。财政部在编制、审核部门预算过程中都有一套完整的支出标准和定额体系,可以形成有效的事前控制;预算执行中,财政部直接监控资金的流向并定期向议会报告;财政部、审计署每年对每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履行事后控制职能。
2、 国内的研究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者运用西方公共财政理论对中国财政支出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财政支出框架做了有益探索。如严文奎、方荷生主编的《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依据公共财政理论,着重研究探讨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明确地方公共财政支出范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加强财政支出控制的政策措施。杨全社、郑健翔编著的《地方财政学》全面、系统地介绍、论述了地方财政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突出地方财政特色,在此基础上,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在地方财政实践活动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或改进措施。
二、财政支出管理的目标、内容及意义
财政支出管理是以有效履行政府职能为最终目的,对财政支出进行合理安排,并根据国家有关制度、法规、政策对支出进行规范和监督,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及时、决策有效的综合管理。从财政实践看来,财政支出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财政支出的根本目的是提供公共服务,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福利。这就要求政府在开展活动和使用公共资源的过程中,不但要关注过程,确保合规性,还必须关注财政活动和财政支出的结果。
(一) 财政支出管理的目标
财政支出管理目标不是独立的、特定的,而是一个涵盖了经济、政治、公共利益多方面内容的、完整的政策体系。按照传统的定义,政府总体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包括增长、公平和稳定。作为政府实现经济政策的主要工具之一,财政支出管理也必须服从于保增长、保公平、保稳定这三项重要目标。因此,从广义上来说,财政支出管理的目标体系至少应该包括支出范围的合理性,资源配置结构的合理性、以及财政支出部门运行有效率这三个关键性目标。此外,财政支出管理也要关注公众利益的需要。
三、 绍兴市财政支出管理的现状...................... 19-29
(一) 绍兴市财政支出管理的现实背景..................... 19-21
(二) 绍兴市财政支出管理的具体实践..................... 21-25
(三) 绍兴市财政支出管理的初步成效 .....................25-29
四、 绍兴市财政支出管理的主要问题..................... 29-33
(一) 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 29
(二) 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科学性还须加强..................... 29-30
(三) 预算执行精细化和规范化有待提高..................... 30-31
(四) 财政支出监管针对性..................... 31-33
五、 加强绍兴市财政支出管理的对策..................... 33-42
(一) 全面优化财政预算支出结构..................... 33-35
(二) 完善支出过程管理体系建设 .....................35-37
(三) 加强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建设..................... 37-38
(四) 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 38-40
(五) 有效实行财政支出监督机..................... 40-42
结论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支出管理工作日益彰显出其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民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在攻读吉林大学 MPA 期间所接触的知识和受到的教育,为笔者研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供了思想动力。作为一名财政干部,从绍兴财政实际出发,有更多的机会去发现认识到目前财政支出的具体实践,从而去了解、思考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些对策。笔者对财政支出管理的内容、目标、现实意义进行阐述,对当前绍兴市财政支出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p#分页标题#e#
本文在借鉴理论经验和结合财政理论综合分析下,根据绍兴市财政支出管理现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对策:一是全面优化财政预算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严控行政成本。二是完善支出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建设,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创新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三是加强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预算法》等相关法规,严格执行有关界定财政资金供给范围的规章制度,完善财政专项拨款管理制度,健全财政公开制度等。四是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开展绩效问责。五是有效实行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财政检查方式,强化监督程序,实行全社会监督,提高财政监督信息化水平。
会计税收论文范文篇八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为了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建立了比较科学、规范的中央对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1995 年出台了《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而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也参照中央对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了自治区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自治区财政可以依据各地县的具体情况进行不断调整与完善。纵观国内外的经验,可以看出缩小地区间的财力差距,除了依赖于提升各地区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外,更多的依赖于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果。新疆也不例外,新疆各地州市间同样存在着财力差距,且差距还很大。也就是说新疆政府也需要用转移支付这一有效的手段来缩小地区间的财力差距。
从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十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确在缩小各地区间财力差距、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促进各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正面效应。但是,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新疆政府对下转移支付的总量不足、结构及资金分配标准不尽合理、目标不单一、形式过多、缺乏有效的监管与绩效评价机制及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不清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新疆政府对下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的发挥,不利于缩小新疆各地州市财力的差距。因此,亟需完善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均等化效应,从而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这样的形势下,本文以新疆的 15 个地州市为研究对象,一些有关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理论作为铺垫,搜集 2001-2010 年相关数据并进行整理计算,运用实证分析法重点研究了新疆财政转移支付的横向均等化效果并得出结论,再结合相关理论剖析了制约新疆财政转移支付横向均等化效果的因素,在此基础上,针对制约因素,相应提出了提高新疆财政转移支付横向均等化效果的政策建议,并以此作为完善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因此,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对于新疆不断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其资金运用效率,缩小各地区间的财力差距,最终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促进全疆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且新疆作为我国的一个省级地区,其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对于其他省份可以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1.2 转移支付财政均等化的理论综述
1.2.1 转移支付财政均等化及相关理论
首先,介绍转移支付概念及其分类。转移支付概念最早是由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庇古(A.C.Pigau)提出的,他在 1928 年出版的《财政学研究》中,对国家经费中的转移经费的概念和范围进行了界定,指出这方面的经费包括支付本国人民内债利息、抚恤金、养老金、奖金等方面的费用[1]。对转移支付概念的表述很多,但是以联合国的《1990 年国民账户制度修订案》中的表述广泛且影响力较大,给转移支付下了定义:“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且转移支付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由此可以看出转移支付既包含财政资金的转移,也包含劳务等服务和实物的转移;既包含政府间财政资金的转移,也包含政府与居民、企业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而本文主要研究的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支付。具体指新疆政府对下的转移支付。
为了解决政府间纵向财政不平衡、政府间横向财政不平衡、纠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外部性及其体现国家政策意图,国外普遍将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而我国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同时也正式建立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并大致将其转移支付分为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三种形式,并于2002年将过渡期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于2009年将财力性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同时将原一般性转移支付改为均衡性转移支付。不仅中央对地方采用这三种方式,省级的转移支付也是采用这三种方式,新疆也不例外。
第 2 章 新疆财政转移支付现状
这一章主要分为两大部分,首先介绍新疆 15 个地州市的财力状况,指出新疆各地区间存在财力差距且财力差距比较大,并进一步指出转移支付是缩小这一差距的重要途径,转移支付势在必行;在此基础上从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变迁的角度对新疆财政转移支付现状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指出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2.1 新疆各地区财政能力状况及分析
新疆位于我国西北部,是一个地广人稀、少数民族聚居的一个省份。新疆各地区由于其经济发展、地理位置、资源禀赋、人口分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各地区的财力水平存在着差距,下面引入财政自给系数就新疆的 15 个地州市2001-2010 年的财力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其相关数据如下表所示:
为了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及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参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办法,新疆财政厅也制定了自治区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新疆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转移支付形式呈现多样化,但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
第3章 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 24-33
3.1 衡量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24-26
3.1.1 假设条件的给定.................... 25
3.1.2 计算中所需公式....................25-26
3.2 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 26-33
3.2.1 新疆各地州市转移支付.................... 26-29
3.2.2 新疆各地、州、市转移....................29-31
3.2.3 新疆两大区域转移支.................... 31-33
第4章 制约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均.................... 33-37
4.1 新疆财政转移支付.................... 33-36
4.1.1 新疆财政转移支付.................... 33-34
4.1.2 转移支付的结构不尽合理....................34
4.1.3 转移支付目标不明确.................... 34-35
4.1.4 资金分配不合理.................... 35-36
4.2 外部环境的因素分析 ....................36-37
4.2.1 新疆上下级政府间事权....................37
4.2.2 转移支付缺乏有效监督.................... 37
第5章 加强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均.................... 37-46
5.1 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38-43
5.1.1 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38-39
5.1.2 加大新疆财政转移支付规模.................... 39-40
5.1.3 调整转移支付的结构.................... 40-41
5.1.4 合理分配资金.................... 41-42
5.1.5 实施纵横结合的转移支付模式.................... 42-43
5.2 改善外部环境 ....................43-46
结论
1994 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的改革,为了保证分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我国同时建议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与此同时各个省级政府也建立了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但是转移支付制度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不够完善,尤其是省级对下的转移支付制度更需进一步完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应运而生。#p#分页标题#e#
通过对转移支付制度的不断完善,现行的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形式大致可分为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从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运行的效果来看,其转移支付的财政横向均等化效果还不强,尤其是南疆和北疆组间的均等化效果较弱。本文的研究以相关理论作为前提,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了新疆财政转移支付总体横向均等化效果还不强等结论,并结合前述的相关理论,分析了制约其均等化效应的两大类因素:新疆财政转移支付中的因素及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外部环境中的因素。新疆财政转移支付中的因素包括:新疆转移支付目标不明确、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及资金分配不合理;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外部环境中的因素包括上下级政府事权划分不清及转移支付缺乏有效监督与绩效评价机制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作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指出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今后应朝着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最终目标;转移支付体系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转移支付模式确立以纵向转移支付为主,纵横结合的转移支付模式;合理划分上下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及建立有效的监管与绩效评价机制等方向发展。
通过新疆财政转移支付的运行效果,我们可以看出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相当不完善,制度和制度外都存在很多问题。可见,完善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实现新疆各地区间财力差距是一个任重道远的重大任务。因此,应该循序渐进、与时俱进并结合新疆实际对新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完善,以此来进一步缩小新疆各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新疆各地区间财政的均等化,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实现新疆各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从而促进新疆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会计税收论文范文篇九
第一章 导 论
1.1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 30 年来,中国保持了年均 9%以上的经济增长率,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但我们仍然看到,中国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东部地区逐步走向后工业时代,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由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高级阶段的过渡;另一方面,西部地区的工业底子薄,工业化处于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工业化水平的差异正是造成东西部地区经济水平差异的重要原因。因此,在中国政府提出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下,如何实现落后地区(本文所指的欠发达区域)的迅速发展,如何实现落后地区的后发崛起是研究发展经济学的学者们共同关注的问题。
发展经济学之父张培刚早在 20 世纪四十年代就指出:资本主义国家发达之处主要在于其工业化水平的发达(张培刚,1945)。而欠发达区域的后发崛起与促进本地区工业的发展以及工业化路径的正确选取有重要关系,加速工业化是西部地区当前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经济发展的主题(翟书斌,2010)。中央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亦明确提出将努力促进西部地区的工业发展,继续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而加快工业化始终是促进西部落后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内容。学者们普遍认为(克鲁格曼,1997 ,Arthur,1997 等),相较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一般坚守“守夜者”角色,中国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起的作用相当显著,尤其是政府在居民的高储蓄率背景下持续通过拉高投资以推动经济发展。
中国式的地方竞争式发展模式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奇迹的重要原因。财政政策是政府影响经济的重要方面之一,财政政策最值得关注的领域即是如何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研究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中的“权力下放”,即分权问题成为学者们探究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重要突破口,而这方面的论文在国际经济学界的被关注度也是最高的。1994 年中国实施分税制这一重大财税体制改革后,研究财政分权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成为学术热点。学者们将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与中国特殊政治经济体制联系起来,他们认为,正是由于地方政府间在财政税收等领域的竞争从而换取更好的基础设施等以支持本地区工业的发展。但财政分权是否一定促进了经济增长尤其是财政分权是否有效促进了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学界争论较多。张晏,龚六堂(2005)指出:财政分权一方面促进了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西部地区却成为了这一改革可能的“受害者”,因为他们发现中央财政将原先可能转移支付给西部的一部分收入返还给了东部地区,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西部地区能够获得的财政方面的支持反而减少,导致西部落后区域的经济增长相对较慢。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认为,西部地区工业发展的动力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是紧密相关的:当地方政府的税收更多的依赖中央转移支付时,其不得不服从中央政府对其所支持工业项目的各种要求(如投资所指向的行业,规模等),而这一机制并不一定适合西部地区的实际需求,从而不利于西部落后地区的工业与经济发展。
1.2 研究框架
本文的研究框架分三个部分,共 6 章。
第一部分包括第 1 章和第 2 章,讨论财政分权和工业化路径研究的现实背景和理论基础。第 1 章为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框架及方法和创新点,以及论文的创新之处。第 2 章是本文的文献综述与理论借鉴,首先对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其次,对欠发达区域与央地关系等重要概念做出界定,最后重点介绍财政分权、工业化路径等文章基本理论,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欠发达区域财政分权与欠发达区域工业化路径的关系等问题。
第二部分包括第 3 章至第 5 章。第 3 章是对中国式财政分权与工业化路径的历史进行回顾。第 4 章通过整理四川和甘肃两个省份 1994-2010 年间工业增长率及其他多个数据,使用 Stata11.0 软件对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检验了 1994—2010 年间四川、甘肃两省工业增长率与财政分权度的关系,并得出实证结论。第5 章以广元市工业发展为案例,对广元工业发展进行现状分析,指出广元工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财政分权下广元工业化路径的政策建议。
第三部分为第 6 章。即本文的结论与展望部分,指出本文研究的局限及下一步可以继续开展的工作。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借鉴
2.1 文献综述
分权(decentralization)的一种定义是研究在一定的行政架构中怎么将一些职能和政策工具集中到中央政府,其他权力分散到地方政府的这样一个过程。另一种定义则是指(刘金涛,2010)“将一个国家的公共机构的职能与权利及责任从中央政府向其下属的次一级政府或独立的准独立政府性质的组织向私人部门转移的过程”,这是一种横向分权。
回顾历史,在 20 世纪 50 年代中期,大多数国家分权的(decentralization)[7]目的是调整国家政府机构的数目,尤其是 20 世纪 70 年代后,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实施行政权力下放,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法国也开始权力下放。分权成为各国中央政府最为关注的重点,而分权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建立起公共财政[8]。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公共财政具有以下三个规定(马骏,2000):
第三章 中国式财政分权与工业化........................ 28-41
3.1 第一次财政分权与工业化路径........................ 28-31
3.1.1 传统财政体制的特征........................ 28-29
3.1.2 第一次财政分权与重工业........................29-31
3.2 第二次财政分权与工业化路径 ........................31-36
3.2.1 第二次财政分权与财政........................ 31-35
3.2.2 改革开放后的地区工业........................ 35-36
3.3 第三次财政分权与工业化路径........................ 36-41
3.3.1 分税制改革........................36-38
3.3.2 1994 年后地区工业化路径的调整........................ 38-41
第四章 财政分权与欠发达区域工业化路径........................ 41-49
4.1 模型与结果........................ 41-45
4.1.1 数理模型........................ 41-43
4.1.2 变量与估计........................43-45
4.2 实证结论 ........................45-49
第五章 财政分权与典型区域工业........................ 49-56
5.1 典型区域的选取背景........................ 49 #p#分页标题#e#
5.2 财政分权与四川工业化路径回顾........................ 49-55
5.2.1 四川工业经济发展总体情况........................ 49-53
5.2.2 财政分权与四川工业化路径........................ 53-55
5.3 财政分权与新时期........................ 55-56
结论
本文对财政分权与工业化相关理论进行了较为完整的回顾与介绍,对建国以来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历程进行梳理与总结。在此基础上,建立以甘肃和四川为代表的欠发达区域的财政分权度与工业增长率关系的计量回归模型。研究发现,1994年-2010 年间经历了分税制以及 1999 年西部大开发政策背景下的财政分权并没有有效促进上述省份的工业化增长。
本文认为,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可能与欠发达区域政府层级之间的协调能力弱于东部地区政府有关,欠发达区域政府可能在社会经济等事务上缺乏财政支持,进而无法有效协调工业与其他经济发展领域的关系。同时,由于中央政府可能在财政支持的地方工业项目上掌握着太多的话语权,导致更依赖中央财政支持发展本区域工业的地方政府无法有效结合本地资源禀赋的实际情况发展优势产业,更多的是不得不服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可能会因此违背本地区比较优势产业发展,从而无法更好地依赖财政分权促进本区域工业发展。
因此,本文认为,完善、落实西部地区省以下分税制改革及西部大开发政策,尤其是财政支持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增强政府协调和区域经济合作能力,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等是促进西部欠发达区域工业化进程有效的选择。同时,本文认为,在分权体制下,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可能存在着最优配置(张晏、龚六堂,2005)。因此努力寻求西部欠发达区域各级政府的最优财政支出配置是我们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时期中加快其工业化发展进程的重要政策选取。
会计税收论文范文篇十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文首先从理论方面阐述风险投资的概念和税收效应;其次,本文将对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进行简单的介绍;然后,从风险投资的各个环节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注册地、投资对象以及投资规模的影响;最后,依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的结论,结合国际税收优惠政策的比较分析,评价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2 研究方法和框架
1.2.1 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取了四种主要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描述性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
(1) 规范分析法。本文对风险投资及税收效应进行了理论分析,从而为我国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提供了理论基础。
(2) 描述性分析法。本文对中国风险投资行业的现状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直观地展现了中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概况。
(3) 实证分析法。本文依据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以假设案例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税负,并构建了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研究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对风险投资规模的影响。
(4) 比较分析法。本文对依据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税负进行了比较分析,从而得出益于风险投资基金节省税收成本的组织形式。除此之外,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客观比较,从而为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评价提供了参考依据。
1.2.2 研究框架
基于本文的研究目标和研究方法,全文共由五章组成: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分析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方法、框架以创新和不足。第二章风险投资税收的理论分析。本章主要风险投资的概念进行界定,以及对风险投资的税收效应加以分析,为后续章节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章中国风险投资行业简介。本章对我国风险投资的行业现状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总结一些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特点,为后续章节提供了现实依据。第四章中国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应分析。
依据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现状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从风险投资的各个环节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注册地、投资对象和投资规模的实际效应。得到结论,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风险投资的各个环节均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并不显著。第五章中国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评价。本章首先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可借鉴之处,结合自己的思考,对我国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相关评价和建议。
第2章 风险投资税收的理论分析
2.1 风险投资的定义和特点
风险投资来源于英文“venture capital”(简称“VC”),国内也经常翻译为创业投资。所以,本文中涉及到的所有“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均指的是同一概念。目前为止,学术界对对风险投资的定义并没有统一的说法。美国全国风险投资协会(NVCA)认为,风险投资是由能提供管理辅助的专业人员向初创的、快速成长的、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公司所投入的以股权形式参与的资本。欧洲风险投资与私人股权协会(EVCA)则认为,风险投资是一种由专业化的投资机构向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扩张型或重组型的未上市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辅之以管理参与的投资行为。我国 2005 年 11 月 15 日发布的《创业投资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将“创业投资”界定为“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成熟后主要通过转让股权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虽然以上对风险投资的定义具体表述各不相同,但是总的来说,以上的定义均围绕着两个主要核心问题:
(1)风险投资的对象是具有创新和巨大发展潜力的新兴行业;
(2)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资本。因此,笔者认为,风险投资是指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向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具有巨大增值潜力的新兴企业(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为融资人(创业者)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以期在商业化、产业化过程中获得高额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
风险投资作为新兴金融投资行业,与一般投资活动相比,具有一些自身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
(1) 非公开募集资本。风险投资基金的出售并非公开,而是私下进行,风险资本一般来源于具有长期资金来源的机构和个人。
(2) 高风险和高收益。由于信息不对称,未上市公司运作信息不透明,退出结果的不确定性等因素,风险投资承担着巨大的风险。按照市场经济中风险和收益对等的原则,高风险的投资在未来的某个时期可能具有很高的收益,只是这种可能性非常难以确定。
(3) 循环性权益投资。风险投资不像一般资本投入呈现间断性,而是以一种“投入---回收---再投入”的方式循环进行运作的投资模式。
(4) 长期性权益投资,关注退出渠道。风险投资基金一般会对投资对象的期限设置一定的封闭期,在合适时机以既定的方式退出,目的是保证投资收益最大化。
(5) 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是并不是控制企业,而是在企业成长的过程中为企业增值,以此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所以,通常风险投资基金会参与被投资公司的经验管理、充当财务顾问,提供增值服务。
第3章 中国风险投资行业简介..................... 17-21
3.1 中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概况..................... 17
3.2 中国风险资本的发展规模..................... 17-18
3.3 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规模..................... 18-19
3.4 中国风险投资的时间阶段分布..................... 19
3.5 中国风险投资的退出分布 .....................19-21
第4章 中国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21-37
4.1 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对风险投资..................... 21-27
4.1.1 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风险..................... 21-22
4.1.1.1 公司制风险投资基金..................... 21-22
4.1.1.2 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 22
4.1.2 风险投资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22-23 #p#分页标题#e#
4.1.3 实证分析 .....................23-27
4.2 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对风险投资对象.....................27-29
4.2.1 中国风险投资项目的税收..................... 27
4.2.2 中国风险投资的重点行业..................... 27-29
4.2.3 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对风险..................... 29
4.3 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对风险投资.....................29-36
4.4 结论..................... 36-37
结论
由于国家层面税收优惠政策的缺乏,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虽然促进了地方及周边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却制约了风险投资基金在不同地域间进行投资组合,以降低投资风险的投资行为,可能造成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区域发展的不均衡。我国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目的在于促进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然而,其它产业税收优惠的缺乏,也限制了风险资本的多元性去向,对于风险投资基金在不同行业间进行投资组合,起到了一定的负面作用。因此,为了使我国的投资环境更加具有吸引力,以刺激风险资本规模进一步的壮大,风险投资活动的活跃,政府需要扩大税收优惠的涉及面,包括全国性的税收优惠以及多行业的税收优惠。
目前公司制风险投资基金是唯一可以享受国家层面的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形式。但是,作为公司制风险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人,在风险投资基金自身作为企业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取得的投资收益,仍需就股息红利所得按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双重征税的现象。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虽然避免了双重征税,但却不能享受投资抵扣。因此,个人投资者在选择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投资时,需要综合考虑投资两种组织形式风险投资基金下的整体税负差异。然而不管怎样,双重征税现象的存在,不利于公司制风险投资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目前中国风险投资行业内,公司制风险投资基金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尽管国家层面上的企业所得税获得了一定的减免,双重征税不消除,风险投资基金吸引个人投资者的资金也会受到影响。总的来说,税收优惠政策在刺激风险资本的增加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