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会计主体假设的问题研究
摘要:阐述了会计主体假设的内涵,代写会计论文分析了网络公司的特点及其对传统会计主体假设的影响,指出在网络时代会计主体假设的空间界限需要重新认识和拓展。
关键词:网络公司 会计假设 会计主体 拓展
Abstract: The essay sets forth the conception of accounting entity postulate, analyses thespecial characteristics of virtual-corporation and its impact on the traditional accounting entitypostulate,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space demarcation of accounting entity postulate needs to beunderstood again and expanded in the network era.Key Words: virtual-corporation; accounting postulate; accounting entity; expansion
网络时代已悄悄向我们走来,其突出特征就是电子计算机和网络的使用与普及。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一、会计主体假设的内涵
会计理论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的基础之上,作为会计四项假设之一的会计主体假设是会计核算的首要前提。所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一般来说,会计主体应具备两个基本特征:第一,有自己的经营目标和自主支配的经济资源,并能独立做出决策;第二,对自己所控制的经济资源及其经济行为承担责任。传统的会计主体都是有形而稳定的实体组织。会计主体假定划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和服务对象(即核算每个特定主体的经济业务),明确会计人员站在谁的立场上,以多大空间范围的经济活动作为自己作用的内容,为谁核算,核算谁的业务。#p#分页标题#e#
会计主体假设之所以成为会计核算的首先前提,传统会计理论认为:会计信息系统所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信息不是漫无边际的,而是严格限制在每一个特定的在经营上或经济上具有独立性的单位之内。只有首先从空间上对会计工作的具体核算范围予以界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要素才有了空间归属,才能独立反映特定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企业的投资人、债权人以及企业管理人员才有可能从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中得到有意义的会计信息,从而作出决策并管理、控制经济活动。如果主体不明确,资产和负债就难以界定,收入和费用也无法衡量,以划清经济责任为准绳而建立的各种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便无从谈起[2]。可见,会计主体假设作为开展会计工作的前提,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
会计假设是对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做出的合乎情理的推断和假定,会计假设本质上是一种理想化、标准化的会计环境。但是,假设毕竟与经济现实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假设成立并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假设与现实的脱节应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当现实发生变化而使假设远离会计的经济环境时,就需要适时地对假设进行重新审视和修正,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系统的“良性”运行。换言之,会计假设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会计主体假设是基于工业经济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它是与工业经济时代社会经济环境特征相适应的,在网络时代自然会受到冲击[3]。
二、网络公司的特点及其对会计主体假设的影响#p#分页标题#e#
网络公司是企业间的一种动态联盟,具体说就是基于互联网并借助电子商务手段,由若干相互独立的企业根据工作任务和市场变化需要联合形成的,可以迅速进行分合、重组的一种高弹性的合作组织形式。目前,网络公司在美国、日本等国家已比较普遍,而在我国还仅仅是初露端倪,尽管如此,网络公司这种前所未有的高效运作模式,在我国必然也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网络公司区别与传统企业的特点在于:(1)虚拟性。网络公司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彻底冲破了各成员企业之间的空间和时间间隔,它没有固定的形态和确定的空间范围,可以是一个物理上不存在的企业。(2)协同性。网络公司的组合方可以是双方或多方,即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组合而成,所有参与者各自发挥自己的竞争优势,共同开发一种或几种产品并迅速推向市场,协同完成一项或几项交易。它们都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同时也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按契约规定的义务贡献资源。(3)整合性。网络公司的目的在于利用成员企业在各自专业领域拥有的卓越技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将它们编成一个“网络”,以便更有效地向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进行交易活动,完成单个企业不能承担的市场功能,从而充分占有变化多端的种种市场机会。(4)暂时性。网络公司是一种暂时性联盟组织,各成员企业借助计算机网络分合迅速,可随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组合方。如果业务需要,甚至可以通过网络把数以百计或数以千计的个人联合在一起工作,待业务完成后立即解散。(5)平等性。网络公司是一种基于供应链的联盟#p#分页标题#e#,各组合方是一种平等合作、完全富有弹性的伙伴关系,并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所以,它与传统的企业兼并、联营有着本质的区别。
由此可见,网络公司与传统的实体公司在组织形式和业务经营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网络公司不是法律上的实体,不具有法人地位,其行为可以不受公司法的约束,但在网络上它又确实是一个公司,并且在现实地经营着业务,那么就必须要对其经营的业务进行反映。然而,网络公司的独特性突破了传统会计核算的空间概念,会计的“主体”可能时而膨胀、时而缩小,甚至经常解散或重新构建,这就导致会计主体呈现出很大的不稳定性与可变性,从而使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处于一种模糊状态。因此,将传统有“围墙”的会计主体理论运用于无边界的网络公司已不再合适了,需要重新认识和拓展会计主体假设的空间界限。
三、会计主体假设空间界限的拓展
笔者认为,会计主体的界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这一会计基本原则,所谓实质重于形式就是“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如集团公司出现后,会计主体就有了双重性,并且已被会计界所普遍认可。网络公司的出现亦是如此,使会计主体不仅仅局限于现实生活中“实”的物理空间,还应对应于网络环境下“虚”的媒体空间。基于这种认识,可以将会计主体看作一个相对的概念,#p#分页标题#e#使其成为一个开放性的主体假设。只要是为了共同经济利益而相互协作的联合体,不管其究竟有多少个部门或多少个独立企业所组成,都可将其视为会计主体。事实上,尽管组成网络公司的各方在形式上联系松散,且具有极强的变动性。但是,一旦生产某种产品,各方之间又是紧密的联盟,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协同作业,有着贯穿整个生产过程的主线,其实质就是一个临时性的集团,对外需要对其行为承担责任,对内需要进行统筹规划、任务分配和资源配置。网络公司有自己的经营目标和独立支配的经济资源,需对其控制的经济资源和经济行为承担责任。显然,网络公司完全具备会计主体的两个基本特征,因此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会计主体。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将网络公司看作是一个会计主体,只是改变了会计主体的形式,拓展了会计主体假设的外延,但会计主体的内涵并未因此而发生改变,更没有否定会计主体假设。也就是说,在网络时代受到冲击的仅仅是会计主体的形式而已,会计主体假设本身并不需要重新定义。参考文献:[1]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1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5/7) [EB/OL]. https://www.cnnic.net.cn/html/D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