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会计论文:农村税费改革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三取消”,是指取商业会计论文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是指调整现行农业税政策和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是指改革现行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旨的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很大成效,其减轻农民负担的目标已经基本达到。但是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的进展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尚未完全解决。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一、税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及存在问题
1.农民显性负担基本实现“零负担”,但隐性负担和社会负担关注还不够。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多由国家“买单”,农村更多的是靠农民自己解决,造成农村基础建设等负担成为农民甩不掉的一大负担。二是教育和医疗已是农民的主要负担。投入教育费用过高,让很多贫困家庭负债累累。上学难、花费多成为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与此同时,医疗费用更是让农民望而生畏。三是农民的社会保障程度低。我国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3%。在广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
2.农民收入没有明显增加。税费改革的目的之一是要使农民积极性提高,减负增收。“负”是减轻了,“收”并未得到多大改善。在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农民收入并没有因为税费改革而大幅度增加,生产过程的费用远远超过取消农业税后所带来的收入。
3.乡村收支缺口较大。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财政收入锐减,但计划生育、征兵、社会治安、经济发展等繁重的工作没有减轻,与之对比,转移支付资金只是杯水车薪而已。财政收支缺口的逐渐扩大,有的乡村就有可能以各种隐性方式变相向农民收费,从而诱发农民负担的反弹。
4.乡村负债重,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当前,乡村两级债务问题严重,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长期形成的沉重债务更难以消化。改革前,这些集体债务还能通过乡统筹、村提留和向农民集资、收费来逐步偿还。农村税费改革后,大多数乡村的收入减少了20%~30%,而且不得再向农民乱收费,乡村连保运转、保工资都困难,乡村两级历史沉淀下的集体债务就更难消化,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隐患。 #p#分页标题#e#
5“.一事一议”难以推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困难。由于受到议事内容、议事条件、农民民主议事素质等方面的制约, 影响了议事效果,以至产生议而不决、议而不行或根本就无法议事的现象。“一事一议”制度在农村难以实施,必将影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发展。
6.配套改革进展缓慢。农村税费改革缺乏相关配套改革的有力支撑,使得其在改革进程中没有牢固的制度基础。机构改革虽然有所进展,但总体上比较缓慢。农村教育资源整合步伐不大。随着农村适龄学生入学人数逐年减少,教职工超编问题也日益突出。
7“.三乱”现象时有发生。税费改革后,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摊派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一些地方和部门仍采取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变换名目的方式继续向农民乱收费和乱摊派,教育乱收费和建房乱收费仍是农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推进税费改革的思路和方向选择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上,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理顺农村分配关系,从根本上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1.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构改革。要适应税费改革政府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工作手段发生的重大变化。深化改革, 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行政体系。通过改革,将工作重点转向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让政府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脱身,置力于“保障”“善后”建设,既可节约大量的行政成本,又可杜绝权力部门实施权力中对利益的索要。要以扩大农村公共品供给为目标,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突破行政区划界限,优化配置农村组织资源,着力实施并乡、并村,合乡并村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要适应农民大量流入城镇的新形势,重新整合教育资源,扩大城区教学规模, 精简和优化教师队伍,节约教育经费,提高规模办学效益。要改革长期以来的速度型经济目标管理考核体制,不要不切实际地要求基层政府承担一切事务,一些工作该减则减,可兼则兼,减少或者取消不切实际的达标评比、检查验收活动。
2.改革财政体制,加大对农村公共品供给力度。要适应税费改革的实际情况,以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改革和完善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把关系基本民生的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纳入财政支付的范围,统一规划,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把财政资金使用主要用在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严格控制并努力节约一般性开支,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p#分页标题#e#
3.积极化解乡村债务。要认真清理乡村债务,摸清底数, 分清责任,区别情况,分类处理,逐步化解。一要切实加强乡村财务、信贷审批等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二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化解乡村债务。要运用法律或行政手段催收欠款,对债权人不明确或已撤销的债务,在手续完备的基础上,可按有关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一些可以划转、剥离的债务,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划转、剥离。三要积极探索盘活资产、资源和发展生产还债的新途径。如对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等资源性资产以及乡村撤并后的闲置学校、办公场所,宜租则租、宜卖则卖,盘活资产还债。
4.清理和规范涉农价格、收费。要严格执行价格调整的听证制度,加大对地方政府和垄断行业价格调整的监督和审查。要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管。要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价格、收费审批和管理。全部取消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对于经营性价格和收费要严格限定价格,加强管理。要全面实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做到“阳光收费” “明白收费”。要禁止向农村基层组织各种摊派和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5.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快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税费改革和农民负担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可以促进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要成立常设的监督管理机构,充分发挥“规范、监督、管理”职能,加大行商业会计论文政执法力度,对涉农税费、价格各方面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农民税费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税费改革政策或违法乱纪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税费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