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事项法 价值法 比较
【摘要】本文对会计理论的事项法作了综述和评价,比较了事项法与价值法关于会计目标、会计计量、会计处理标准、会计报告、信息操纵和信息使用等方面的差异,并提出了传统价值法的缺陷,在此基础上得出事项法必定取代价值法的结论。事项法下会计的目标在于提供与各种可能的决策模型相关的经济事项信息,让使用者自己选择在其决策中应用适用的信息。价值法又称为使用者需要法,是指从使用者需要角度论证会计理论,然后用这套理论为特定的决策模型提供最适合的信息输入。
一、事项法的主要观点及与价值法的比较
(一)会计目的
事项法认为,会计的目的是为信息用户提供相关经济事项信息。会计的功能是独立于用户决策程序的,用户使用什么样的决策模型,利用哪些经济事项信息,如何将信息输入并进行决策,完全是用户自己的事情,会计不应取而代之。事项法与传统的价值会计的本质区别是前者提供经济事项信息,后者提供经过会计模型处理产生的价值信息。
(二)会计计量
事项的全部特征是无法计量的,但会计应描述或计量与用户决策相关的主要特征,利用这些信息,用户可以观察事项发生的状况,依此能够预测未来相关事项发生的性质和可能性。大量的研究表明,对计量方法的引用可以增强决策的有用性。可以认为事项法对经济事项的计量尺度、计量属性不是单一的,而是多角度,全方位的,既有定量的,又有定性的,既包括确定环境下的又包括不确定性环境下的事项信息描述与计量,从某种意义上说,事项法将价值会计计量与统计描述集于一身。
(三)会计处理标准
1.事项法强调会计对经济活动尽可能以直接观察方式进行反映
在现行会计中收入现金、采购货物、销售产品、支付工资、宣告股利、发行股票、借入款项、偿还债务等事项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事项,更符合事项法的表述方式;而现行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对过去经济活动的价值推理而形成的,因而不能直接表示事项信息。
2.事项法允许数据的汇总,但绝不是越多越好,越综合越好
传统会计配比方法以及会计赋予不同的权重来确定一个会计损益的做法不但丧失了被汇总事项的许多有用信息,而且增加了错误发生的可能性。事项法汇总应由用户根据自己使用的决策模型来决定汇总事项的取舍,汇总的权重的设定和汇总程度的大小。 #p#分页标题#e#
3.尽量减少价值判断
传统会计价值法招致来自于许多会计派别的批判,会计实务的造假早已成为无可争辩的事实。归其原因,主要是会计处理过程中充满价值判断,价值会计经过货币计量、会计科目分类,价值分配汇总,最后产生高度浓缩的价值信息,在这一过程中,会计处理行为很难恪守价值中立。事项法要求会计报告要真实地反映可以直接观察到的现实情况,对真实事项的观察是无偏的,是一个可验证的事项,尽量避免推理性的和构造性论断,尽可能减少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和价值判断来操纵会计盈余的可能性。
(四)会计报告的内容与形式
依据事项法的会计目的,会计报告内容应报告真实事项的特征及其简单的加总和合并,不应该综合。而事项法会计报告要求提供真实事项信息,且允许对其简单加总和合并,好比为用户准备的“自助餐”,由用户根据自己的偏好兴趣决定使用何种事项信息或者决定是否要汇总及汇总的程度。事项法把现行资产负债表看成是一种间接反映会计主体从开始至今的事项,这种间接反映是把各种事项的影响在各种账户中汇总起来并结出余额加以反映。事项法把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看成是直接反映会计主体在一段期间内发生的事项信息及其加总和合并的信息。
(五)会计信息的使用
信息用户的决策过程是在一定的环境下,需要一定的依据来选择某项行动。无论价值法还是事项法,都是为用户提供决策依据的。但与价值法相比,事项法是提供在各种可能的决策模型中有用的相关经济事项的信息,而不是试图向未知的甚至不可知的决策模型直接提供价值输入。因此价值会计信息系统与事项会计信息系统为决策者提供的信息本身与方式是不同的。对于信息用户如何获取信息,如何使用信息,如何进行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并不是价值法和事项法所能解决的问题和研究的范畴,但会计应提供什么信息,在多大程度上汇总信息,则必须对信息用户的决策需要做充分的研究。
二、传统价值法的缺陷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价值法逐步显露出一些缺陷,这些缺陷导致传统会计信息解释能力降低,其主要原因是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仅是一种程度上的变化,而且是一种类型上的变化,使得价值法逐渐凸现的缺陷包括: (一)信息不充分
会计的首要职能就是对社会经济组织的客观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系统和连续的反映,而传统会计受严格确认条件以及计量模式的限制,导致信息不充分,致命的缺陷是没有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无形资产。知识资本、技术资本、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而这些软资产没有在财务报告系统得到反映。再者,成长公司以及高科技公司花费大量资金在发展客户及扩大市场份额上,在研究开发上也花费大量资金,而没有反映在公司的价值中,这就导致公司的账面价值和公司的市场价值差距很大。这种现状与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矛盾越来越突出。 #p#分页标题#e#
(二)主观性强
价值法所提供信息受环境及管理当局行为的影响,其生成过程充满会计人员的主观估计和判断,其输出结果是一个近似值,势必减弱信息的可靠性。并且输出数据高度抽象和模糊,容易使信息使用者在理解上产生歧义。
(三)相关程度低
传统价值法提供信息时假定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是可知并具体的,提供通用的信息以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需要,这显然是“自作多情”,因为相关性是相对的,它总是与使用者的决策目标、决策类型、决策时点以及决策者的心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即使是同一个信息使用者,其对相关性的评价结果也会随着环境的不同而不同。在信息处理过程中会使一些重要的决策信息因过滤而被掩饰了,影响决策者进行科学的决策。因此,传统会计提供的信息缺乏针对性,相关程度低。
(四)报告不及时
传统财务会计的会计信息是证、账、表体系顺序化处理,遵循一定程序。由于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活动相脱离,两者之间存在时间差,因此,会计信息使用者只有等到会计期末财务报告和项目固定的分期财务报告出来后才能被动地接受“历史”信息。信息时代,信息使用者要求会计能够随业务变化而变化,提供适时信息与前瞻性信息,而不是过时甚至远远过时的会计信息。
三、财务会计发展方向
由上面的比较分析来看,事项法是对价值法的否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决策模型的变化增加,价值法提供的信息可能会越来越不适用。而事项法随着会计理论知识的不断提高,选择重要事项的依据标准将逐渐完善;加上会计技术水平的提高、商用数据计算机处理系统的普及与应用,以及以internet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发展都为实施事项法提供了技术保证,也符合未来会计实时报告模式要求,并能满足各种使用者不同信息的需求,其优点会越来越突出。所以笔者认为,事项法对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影响能成为现实,在未来必将取代价值法。
参考文献:
[1]宋献中,谭小平.事项会计于传统财务会计的比较分析[J].财会月刊,2003,(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