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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高级职称论文范文:浅议审计责任与经济责任的关系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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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编号:el201112171849262776
  • 日期:20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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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审计责任与经济责任的关系论述

摘 要:离任审计是党和政府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实行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1999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个《暂行规定》的出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审计工作的一个创造,但是在离任审计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诸如不能准确把握离任审计的时间、审计结论难以落实等。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得到完善。

关键词:离任 经济责任 审计离任

审计是对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或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行为,是党和政府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责任,促进国有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实行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1](P1)。现就离任审计工作谈一点看法。

一、离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离任审计的原则得不到坚持离任审计中普遍存在不能准确把握实施离任审计的时间,离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得不到坚持,因而使审计工作难以达到效果和目的。中办、国办的2个《暂行规定》都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转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以下现象:一是先离后审。有的领导干部已在新的岗位上干了很长时间或早已退休,离任审计才进行,接任者不管前任的事,审计中找出的问题无法落实,这样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同时也使审计工作很被动,审计流于形式,弱化了审计工作效果,审计的权威性和地位也受到影响。二是离而不审。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离任审计工作认识不足,不重视,或是出于怕得罪人、怕暴露矛盾的心理,在干部调动、离退时,不向审计部门提请审计即做调动的决定。离而不审,任职期间形成的损失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也打乱了审计部门正常的工作程序。三是不离不审,没有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在任期间的功过很难评判,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二)离任审计的深度不够在审计过程中,往往偏重于对离任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的经济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完成了任期目标的考核,而对离任者任期内的重大经营决策效果及管理效能的考核评价重视不够,对由于其短期行为对本单位的长远发展和未来的获利能力产生的影响,不能充分揭示。因而离任审计的深度不够,尤其不能揭示离任者的短期行为。
(三)离任审计潜在风险大不少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存在问题,有做假账报假账的问题存在,加之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已由账内转到账外,变得更加隐蔽。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审计,则易引发审计风险。再者,离任审计政策性、综合性较强,审计的对象又是直接对较高层次的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稍有不慎,就会对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性造成影响。在审计评价中要区分离任人现任责任与历史责任,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因素影响等等,因此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证质量。但从审计工作实践来看,受多种因素影响,审计质量难以全面保证,潜在风险很大。
(四)审计结论难以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主要以审计报告的形式予以反映。目前的离任审计大多在完成审计报告后就结束了,对审计结论疏于落实,不注重实效,更谈不上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二、离任审计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坚持“离任必审,先审后离,先审后任”的原则,同时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中办、国办2个《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必须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委托建议,审计部门接受委托,依法实施。依此要求,要尽快形成先审后离的制度。这就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应理顺关系,按科学、规范的程序开展离任审计。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让大家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有利于完善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领导者个人来说,还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促使其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搞好廉政建设。为了达到离任审计的效果和目的,在审计方法上要注意:一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重点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这样,离任审计时,审计人员只需在任期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对任职期间尚未审计年度至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即可,避免一次“算总帐”的现象。二是离任审计和日常财务收支等审计结合起来。离任审计往往时间紧,任务重,审计时若注意日常财务收支等审计成果的利用,很多内容都可以避免重复检查,缩短离任审计的时间,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及时性。
(二)离任审计须将现实性与长远性紧密结合在开展离任审计时,对经济效益指标的考核无疑是衡量离任人任期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方面。但重大经营决策效果、管理质量的高低对单位未来的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因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重大管理漏洞而造成的巨额资金沉淀和损失浪费,也许对当期损益影响不明显,暂时没有影响其经营目标的完成,但都埋下了潜在危机。因此,离任审计时,除了要对离任人遵守财经法规情况、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有关财务指标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等一一进行审计外,还要对遗留事项和或有事项进行审计。对遗留事项的审计主要是针对单位的纠纷、案件等重大未了事项进行披露;对或有事项进行审计主要是检查有无或有债权或或有债务,对未过期的担保、合同已签未支付和未收取的款项等进行界定,同时也要对离任人的经济行为、对所在单位长远发展和未来获利能力所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考核,从而达到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的目的。
(三)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结果是审计部门对离任者任职期间单位的财务收支及个人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形成的一种书面材料。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是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体现,也是离任审计制度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能否坚持下去、发挥应有作用的重要前提[1](215)。单位内部应该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将审计结果做为备案材料存入其中,让审计结果进入干部监督管理决策层,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四)实行审计双向承诺制,化解审计风险要实行双向承诺制,即审计小组要向被审计单位承诺,认真执行《审计法》,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遵守廉政、保密纪律。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则要保证提供的会计资料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无账外资金和账外资产等要向审计组做出书面承诺,对担保、抵押、诉讼及或有责任、特定事项等做出说明、陈述,并愿就所承诺事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双向承诺制实质上就是审计与被审计单位(人)之间的双向责任制,使被审计单位(人)对审计工作的认识逐步加深,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纪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质量有所提高。实行双向承诺制,双方在平等的地位上相互承诺,可以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目的,也进一步分清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离任审计在真实的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化解了一部分审计风险。#p#分页标题#e#
(五)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离任审计实施前,应充分调查了解被审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的有效性等情况,预测控制风险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控制措施。内控制度评审是审计的主要内容,而且其本身也可起到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若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乏力,则必须进行详细而全面的审计并予以说明。并且对离任人的责任界定,还可依据其单位内部控制设置情况来进行。如果单位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则可依内部职责分工、岗位责任制来区分领导人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反之,若单位内部控制混乱、失效,则领导人应对单位的重大过错负直接责任。总之,加强对单位内控制度的评审,奠定了对责任人评价的基础工作,降低了审计风险。审计评价是离任审计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影响干部的升迁去留和任用。因此,在离任审计的全过程中,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谨慎稳重的审计评价原则,以经济责任为主,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对未审透的、法规依据不明确,证据不足的、不属于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之内的,都不要去评价。作出的审计结论首先要正确,同时语言表述要恰如其分,力求量化、直观、明确,尽量或少用主观评语,忌用形容词。提出的建议要有可操作性。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高低也是形成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内审人员素质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障。审计人员应加强风险意识,加强业务和理论学习,以发展的眼光,开拓自己的思维。审计部门内部,则应建立健全的组织内部责任、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并严格遵守,规范操作,把好质量关,从而达到降低或消除审计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柏继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务[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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