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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毕业论文写作:对外贸企业会计核算及增值税的问题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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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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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企业会计核算及增值税的问题探索

摘要:在我国加入W T O后,外贸型企业数量明显增多,在增加了外贸企业会计业务量的同时也增加了熟悉外贸流程的会计的需求量。本文着重对对外贸企业会计核算及增值税相关问题进行论述。

关键词:外贸企业 会计核算 增值税

WTO给予了我国外贸企业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外贸企业会计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国的外贸企业必须严格遵守WTO的法律规定。对我国外贸企业会计来说,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与此同时外贸企业会计工作中,核算工作的重要性也随之凸现出来。怎样做好核算工作呢?首先让我们来了解外贸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些基础知识。

1贸企业会计核算概述
1.1外贸企业会计核算特点分析外贸企业会计核算与国内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相近,主要围绕着商品购进、储存、销售三个环节进行。但由于其业务是跨国境的商品交易,所以与国内商品流通业务的会计核算也有许多不同,主要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要设置记录外汇业务的复币式账户。为反映企业进出口业务的收入、支出、结算,其会计核算要设置记录外汇收入、支出、结算等账户,如:“应收外汇账款”、“预收外汇账款”等。这些账户要求是“复币式”结构,也就是要同时反映外币和人民币金额。要计算双重成本和盈亏。外贸企业会计核算不仅要核算销售成本和利润,还要计算“出口每美元成本”和“进口每美元赔赚额”,用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考核企业的进出口效益。既要遵循我国法律规定,又要遵守国际惯例。进出口业务在货款结算、价格条件、关税计算等方面要符合国际惯例,否则容易引起贸易纠纷,遭受损失。这在我国加入W T O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中可以看出,国际通行惯例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
1.2我国对外贸易形式归纳及对会计核算的要求我国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除进行单纯的进出口贸易之外,还可选择各种贸易方式,来料加工、来样加工、进料加工、易货贸易、以产顶进等,各种贸易方式又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核算上也有差别。另外外贸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可分为自营进出口业务和代理进出口业务两部分,它们的核算内容也有差异。我国现行会计政策规定:自营出口、代理出口销售收入的入账时间以商品装运出口。取得各种运输单证并向银行交单的时间为准;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入账金额统一以离岸价(F O B)为标准,即不论发票价格(成交价格)是哪种,都要以离岸价作为确认销售收入的基础;代理出口则以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代理手续费作为收入。在进口业务的成本核算时,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一律以到岸价(CIF)为基础,以企业收到银行转来的全套进口单证,经审核与信用证及合同内容相符,并通过银行向国外出口商承付或承兑远期汇票时间为准,进行进口商品购入的会计确认。

2贸企业会计核算难点分析。
2.1出口销售收入和进口成本的确认及商品库存核算难点分析目前出口商品销售收入统一以FOB价作为确认收入的标准,但实际上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共有FOB、CIF、CFR三种价格,当交易价格为CIF、C F R时,通常先以CIF或CFR价格入账,而实际支付CIF或C F R价格条件下的海外运费、保险费时再以红字直接冲减销售收入,将收入调整到以FOB价格为准,而不是在确认收入时就进行价格调整同样在核算进口商品进价成本时也是先以成交价格记入成本,实际支付FOB或CFR价格条件下的运费、保险费时再将这些运费记入成本,这样将成本调整到以CIF价格为标准。在进行对外销售结汇发票账务处理时,按照国家会计政策,对于即将发生而没有付出的海运费和佣金,应该进行预提,直接借记“其他应付款—海运费”或“应付外汇账款”贷记红字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当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既从事国际贸易,又经营国内生产及贸易时,核算上要求将内销与出口分开核算,当不能确定生产的或购入的货物是用于出口还是内销时,应先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再从出口库存帐转入内销库存账借记“其他库存商品”贷记“库存出口商品”
2.2汇兑损益的确认分析反映进出口外汇收入、结算的“复币式”账户,其会计处理应遵循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复币式账户要求在按外币原币金额登记账户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可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要定期(每月底或每季末或每年末)按期末汇率调整各外币账户的期末金额。

3外贸企业增值税相关问题讨论
3.1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增值税抵减差额的处理问题。我国税法对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进口材料实行海关登记备查制度,企业进口材料应缴增值税一般不需实际缴纳,而是由海关和国税部门进行登记后留待利用该进口材料生产的产品复出口时,直接抵减出口退税。由于海关对进口材料的数量、成本监管比较严格,在进口登记与核销抵税中,价款额的核实冲减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但在我国多种出口退税率并存的情况下,进口材料经加工成产品后,出口退税率与进口材料应缴增值税率相比发生变化则是可能的,由此带来欠缴增值税大于抵减的应收出口退税的差额,是冲减进口材料成本,还是冲减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实际中做法不一。其实增值税属价外税,欠缴的增值税与进口材料的实际成本并无直接关系,出现增值税抵减差额的主要原因,是外贸企业在经营中,将进口原料与产品出口分做两笔业务后,计税的依据和对象发生了变化。如果把内在联系的这两笔业务视作一笔业务的两个环节,在产品出口时仅就国内增加值计算出口退税额,出口产品内含进口材料价值应退的增值税直接按海关登记的数额确定,就不会出现问题。
3.2组成计税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同时,增值税差额的处理问题在进口货物中,价款支付结算与缴纳增值税因收款主体不同虽互有联系但并非必然衔接,当个别经海关确定的增值税计税价与进口货物的实际结算价不同时,按进口货价标准出现增值税差额是不可避免的。会计在服从税法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结算货价和缴纳的增值税确认存货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是,在随后的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为确保申报表与抵扣联一致,购进货物价款应按海关确定的数额统计。

4结语
在外贸企业会计工作的两项重点,一个是涉外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另一个是企业管理者的核算意识程度。为了企业的长远经营利益,加强对企业会计在涉外法律法规的培训从而培养出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熟悉企业业务流程的综合人才,是外贸企业增强自己会计核算能力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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