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风险的其防范问题
摘要: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以及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日益开放的国民经济中金融资本的集中趋势明显, 也必然伴有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本文探讨了中国金融风险防范的若干问题, 提出了防范风险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 金融风险; 金融危机; 信息披露
金融论文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金融市场是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动脉。而金融本身的高风险性及金融危机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使得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经济全局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应清醒的认识到,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 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必然成为整个经济安全的核心。
1 风险根源来自体制漏洞
金融风险( Financial Risk) 主要是指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在参与金融活动过程中, 因客观环境因素变化、决策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金融资产价值、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中国目前的金融业正处在一个改革的非常时期, 金融风险相当高。许多家包括银行、证券以及期货在内的金融企业均被陆续曝光出现几千万元甚至数十亿元的损失, 令人触目惊心。国家发改委体改所研究员张海鱼博士认为, 所有这些金融损失及金融风险都与基本的金融体制不完善密切相关, 如金融机构的产权关系、治理结构、信息披露、业务程序、激励约束、金融市场的各种交易制度、基本的监管体系与制度等。笔者对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中的主要因素作如下分析。
1) 金融机构产权关系不明确
现行金融体制中各金融机构严重存在“产、权、责”不明的问题, 没有真正体现商业性质和企业化,而是介于行政和企业之间。例如目前各银行较为流行的全员揽储制度, 即银行内部所有工作人员都有揽储指标并与工资挂钩。银行员工在进行合法揽储过程中必须具备揽储的主体资格, 并严格按国家核定的利息进行。而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 很多地方是缺少这两个条件而构成非法揽储或非法集资。这些机构或个人不顾风险造成一些非法揽储或非法集资大案, 很多原因就是受利益驱动。因为这些机构或个人只有揽到资金后, 才能进行投资或贷款从而获得高额回报。而这样的非法揽储竞争,一方面, 无形中就人为地搅乱了居民储蓄存款的规律和秩序, 增加了各商业银行的额外负担和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国家以低利率和征收利息税的办法来激励生产投资, 而各银行不正当的揽储行为和做法与国家鼓励投资的行为是背道而驰的。这样做,存款的数字上升了, 而实际上存款的另一部分, 银行则作为信贷资金投放到信贷市场, 这种投放是有一定期限的, 假如在一定期限内或者说在短于贷款期间的时间内发生存款挤兑, 银行是无法应对的,最终必然造成金融危机的发生。#p#分页标题#e#
2) 政府监管机制缺位
非法揽储或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两天就能完成,它的时间跨度较长。为什么政府管治下的银监会、公安局经侦队都没有发现? 要么是行政不作为, 要么是利益共同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规避金融风险的关键在于政府监管机制到位。国内金融界存在着这样的声音, 认为政府不应该对金融业进行干预, 而是应该放松监管的力度。对此张海鱼回应:“金融业是一种特殊的行业, 金融业越市场化、越活跃就越要加强监管, 这与政府对金融业的干预完全是两回事情。”[1]笔者也认为监管者应该通过改革、创新, 通过提高监管水平用市场化手段来防范金融风险, 而不能以消极的方式防范金融风险。例如要实现对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的监管到位, 首先就要确立国有银行的金融企业性质和地位。明确商业银行的商业性质, 明确银行企业的权利义务、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要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银行各职能部门、岗位和人员都必须照章操作, 认真执行制度, 不允许逆程序运作或缺程序运作, 不允许任何人独立完成一个交易活动的全过程而不受监控和制约。
3) 银行资产质量恶化, 不良贷款比重较高
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由于背景特殊及“体积”过于庞大, 故其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风险, 如信贷集中、虚增存款、抵押高估、不良资产过大、中介业务的高投入零收入甚至负收入等许多问题。[2]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是国际性的大问题, 而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就是不良贷款。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非常严重, 估计其数量随企业制度改革和改制等原因还要增加。据国内有关资料显示, 1996 年我国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总额达到11325 亿元人民币, 但到了1998 年超过21000 亿元人民币。目前我国成立了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 根据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安排,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2000 年8 月底以前已经先后全部完成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剥离与收购工作。总共从对应的商业银行中收购和承接了13932 亿元不良资产。[3]尽管这些数据并不是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全部, 但这已充分说明了我国商业银行多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造成的不良资产数额巨大, 蕴藏的金融风险确实很大。同时, 银行业开放后对中国银行业稳定性的冲击也随之而来。外资银行的进入把国际银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带到中国, 通过其利润和创新机制的引入, 逐步打破中国银行业竞争不足、管理低效的局面, 促进中国银行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 金融业对外开放之后,由于中国银行业整体上的竞争力与外资银行存在明显差距, 如资金不足、不良贷款比率较高、税赋重、内控机制不健全等, 中国银行业面临严峻挑战。长远看, 金融开放对中国银行业来说将是净收益, 但短期看对中国银行业也可能使成本大于收益, 使得中国银行业的不稳定性加强。我们必须采取有效可行的办法来处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 否则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p#分页标题#e#
4) 信息披露违规事件屡禁不绝
信息披露也可以称“信息公开”, 在资本市场的公开原则下, 是指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等依照法律的规定, 将与经营有关的重大信息予以公开的一种法律制度。[4]我国《证券法》规定: 信息披露分为对公众的、对行业内的和对监管者及主管部门的。而在我国的现实情况是, 金融机构的经营对监管者或主管部门是完全的信息披露, 而对公众及行业内的披露的没有或很少的。这导致了我国金融机构经营透明度差, 无外在的信用压力, 而致其经营风险增大。表现在中国上市公司质量良莠不齐, 股票市场上短期心理严重, 股价波动与公司业绩背离现象严重, 市盈率普遍偏高, 上市公司发布虚假消息、制作假账欺骗投资者的行为屡禁不止。1998 年在“西藏圣地”的股权纠纷中, 投资者才发现西藏圣地的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经济技术协作开发公司自西藏圣地发行设立至今出资未到位( 其原定出资1624.2万元, 占全部股份的32.57%) , 缺此出资, 西藏圣地的资金根本就达不到上市要求, 但圣地自上市以来, 对此一直未作披露, 而且企图欲盖弥彰。此外,“红光实业”、“厦新电子”、“活力28”无一不对中国证券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引发了一次又一次的信任危机。[5]笔者认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带来的危害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破坏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 对投资者的信心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二来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严重阻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三则是形成了内幕交易的温床。在这种情况下, 若不对上述现象予以规范治理, 中国股票市场必将在一种低层次、低质量发展的进程中逐渐丧失其应有功能, 并逐渐陷入上市公司“圈钱”、庄家兴风作浪“捞钱”、散户追长杀跌“赔钱”的怪圈, 中国的金融改革与发展也必将因此而受阻。
5) 私募资金的风险危害日益显著
所谓私募基金, 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 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 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目前, 我国私募基金业作为庞大的灰色市场已经初具规模, 由于资本市场的急剧扩张, 引发了巨大的投资需求, 大量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跳槽出来成立资产管理公司自已做业务, 这些人专业知识稔熟, 有广泛的客户资源, 其发展规模以及对市场的影响与以往资产管理公司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根据有关报告, 目前我国的私募基金掌握的资金量在7000 亿以上, 约占整个二级市场资金总量的40%,中国现有地下私募基金在规模上已经远远超过在深沪两地挂牌的封闭式基金。[6]但是关于“私募基金”的定义, 在我国, 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私募基金的身份, 所以私募基金大都潜伏于地下, 暗箱操作,没有人确切知道它到底有多大,“私募基金”在国外有严格的法律定义, 一般是由法律规定的信托关系或者契约关系所确定, 因而主体角色明晰, 责任边界清楚, 权利义务对等, 收益风险相称。而就国内所讨论的范围看, 其涉及的法律关系却十分复杂, 信贷关系、信托关系、代理关系和产权关系混淆不清,风险危害极大。#p#分页标题#e#
2 关于防范风险的改革建议
金融体制的缺陷和漏洞, 既增大了风险, 又使风险难以判断、难以用正常的方法防范和化解。[7]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 归根结底, 还要靠改革。我国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和世界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完全一致。笔者建议通过三方面的改革来提高和加强我国金融机构识别和控制风险的能力。
1) 切实增强银行稳健经营与抗风险能力
鉴于我国目前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国内脆弱的金融体系特别是国有银行体系, 因此防范外资银行大量涌入的风险, 其最根本的立足点应放在国内银行体系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上。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认识到在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推进对内开放。国有商业银行之所以产生大量不良资产, 源于经营机制的不完善和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业务两方面。[8]因此银行业对内开放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提高国内银行的综合竞争力, 彻底破除各种行政管制, 真正实行市场金融体制。通过建立市场金融制度, 打破现行政府→银行→企业三位一体的计划金融制度。把国有银行办成真正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从根本上转换银行的经营机制。二是要尽快剥离商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 积极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并避免商业银行因产生“道德风险”而继续积累不良资产。
2) 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在向更加完善、健全及市场化的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 除了要逐步形成配套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外, 金融风险的防范最重要的是监管。必须要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建立合理科学的监管体系。第一, 改进监管手段, 实现行政监管为主向依法监管为主的转变; 第二, 要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防范, 建设好银行、证券清算系统, 确保系统安全, 保证资金的正常运行; 第三, 继续加强反洗钱工作, 尽快在金融业建立打击洗钱活动的有效机制。只有具备了快速准确的判断风险能力和强力有效的监管措施, 才能真正实现有效监管。[9]
3) 推进金融对外开放, 把握开放度与次序
2006 年3 月5 日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要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 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方向非常明确: 坚持开放才是正确的选择。当然, 在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过程中, 还必须从国情出发, 随着入世后金融承诺过渡期2005 年的过去, 国外金融机构大举进入我国金融市场, 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面临着对外开放的严峻考验, 金融风险的产生条件、形成机制和表现特征也更加复杂。因此把握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度和次序, 既要积极、稳妥, 又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做到趋利避害。要吸取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避免对外开放过早过急而影响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具体做法, 笔者认为在金融开放的政策安排上,要根据国内金融业发展的现状, 选择适当的开放时期和开放程度, 做到从长计议, 逐步推进。另外, 为把开放的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减少对金融稳定的威胁, 应先开放对金融稳定威胁最小的领域与环节, 依次逐渐开放威胁较大的领域与环节。#p#分页标题#e#
3 结论
金融论文金融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最敏感, 也是最脆弱的“神经”, 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维护中国金融安全的实质是维护经济发展, 保持宏观经济的相对稳定和持续增长。[10]我国凭借人民币资本项目尚未开放及1993 年开始的宏观调控已挤去大量经济泡沫的双重保护, 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幸免于难。从我国能够顶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这一事实看, 对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因而, 既应对主要的金融风险隐患有明确、足够的认识, 又应在吸收他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 发挥已有的优势, 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能力。
参考文献:
1] 张本照,孙悦.论区域金融创新与区域金融风险控制[ J] . 现代管理科学, 2005, ( 2) : 28- 31.
2] 张海鱼. 金融风险触目惊心加强防范刻不容缓[N] .国际金融报, 2005- 05- 30.
3] 郑彦. 金融全球化进程中的金融风险和中国金融安全[ J] . 金融与经济, 2006, ( 5) : 20- 23.
4] 刘素芳. 对金融风险的分析[N] . 河北经济日报, 2005 -02 - 05(A- 03) .
5] 沈浩兵. 金融开放与我国金融风险分析[ J] . 金融纵横,2006, ( 5) : 46-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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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王素珍. 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控制中应解决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J] . 武汉金融, 2004, ( 8) : 4- 7.
8] 朴明根. 我国金融风险防范问题研究[ J] . 金融与证券,2004, ( 6) : 1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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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齐斌.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监管[M] .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