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风险的制度性因素分析
【摘要】我国现阶段的金融风险主要不是市场风险,而应该是一种特殊的制度性风险。代写金融论文目前国内金融风险的制度性因素突出体现在传统国有金融制度的缺陷对金融风险推波助澜的作用上。经济转轨时期所可能导致金融风险发生,有效遇制金融风险是防范我国金融风险爆发的关健。
【关键词】金融风险 制度性因素 国有金融制度
金融风险的外化形式是金融危机,而金融危机的蔓延和恶化会直接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这是金融风险积累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中国从1886年一1948年先后发生10次金融风潮,导致当时中国经济的深重灾难;而#p#分页标题#e#1924一1933年由美国开始的金融危机导致了世界经济大危机;20世纪80年代由英磅危机引发世界货币体系的危机;1994年爆发了墨西哥金融危机;特别是1997年的东南亚地区性金融危机,波及日本、韩国、俄罗斯,影响全球经济发展。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发展,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震荡都会引发世界经济的震荡。中国当前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以特殊的经济制度为基础的制度性金融风险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风险。企业内部组织制度、产权关系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协调不适应,金融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缺乏有效合理的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资金供给制依然没有彻底打破。其直接结果导致了我国的金融风险不仅具有着市场经济国家所具有的市场风险,而且更主要的是包含着一些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特有的制度性风险。这种“制度性”风险的外化,主要不是表现为全面性的支付危机,而是集中导致通货膨胀压力的积累。
一、金融风险的界定和分类
陈立新认为,金融风险是指资金的所有者或投资人在投资和融资过程中,因偶发性和不完全确定性因素所引起的收人的不确定性和资产损失的可能性#p#分页标题#e#(((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风险与防范机制的建立》1996年12期《甘肃城市金融)))。而李东卫和杨瑞春认为:金融风险既应当与不确定性相联系,又应当与相应的不利后果相联系—只有当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时,才构成金融风险(((防止金融风险的思考与监管对策》1997年第2期《北京经济了望)))。李宝庆1997年曾提出一种比较具体的定义:金融风险一般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不善、违规扩张、债务人违约,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使其资金、财产、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试论金融风险及其防范和化解思路》,《陕西金融》1997年第九期#p#分页标题#e#);1998年《经济研究参考》载人魏加宁的定义:金融风险应当是指经济主体在从事资金融通过程中遭受资产或收入损失的可能性。笔者认为这个定义相对来说比较确切,原因是这个定义涵盖了一种特殊的风险,那就是中国金融市场正面临的制度性风险。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研究角度,对金融风险的概念的界定过程本身就是金融风险划分的过程。一般金融风险大致可以粗略地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风险;另一类是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制度转化和相应的摩擦、错位等因素造成的风险。对于一般的市场经济过程中所产生的金融风险,其本身是不可避免的,化解手段也只能是进行分散风险和通过中央银行的有效监管及时防范风险的升级。而对于制度性的金融风险,就需要运用经济政策调整制度结构,从制度构建和完善的角度予以处理。我国的金融风险与当前我国转轨时期的制度变迁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或者说它正是由于制度变迁而导致的结果,具体体现在我国传统国有金融制度在转轨过程中,原有金融制度的内在扩张和长期积累的结构惰性与现代市场经济对金融市场具体要求之间的矛盾。
二、我国金融风险产生的制度性因素
我国当前正处经济转轨时期,经济体制转轨期间的这种特殊情况使中国当前的金融风险不仅具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所具有的一般风险和金融市场发展初期的特殊风险,更具有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特有的体制性风险。对于那些非国有新兴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其产权明晰,且不承担政策性贷款任务,因而它们在金融资源配置中是按市场机制进行交易,其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但是,对于规模庞大的国有银行体系来说,它们面临的主要不是市场风险,而是一种体制性风险。长期的计划经济影响和转轨过程中两种体制的冲突是产生我国金融风险的最根本原因,这是因为#p#分页标题#e#:一方面,旧的计划体制依然在社会经济的许多领域发挥着种种作用,干扰甚至阻碍着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行;另一方面,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脱胎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尚不能有效地规范和调节自身的运行,有时还不得不求助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现代企业制度远未真正建立,社会观念尚未彻底转变。
建国后建立的金融制度是建立在国家垄断信用的基础之上而形成的国有金融制度(本质上是计划金融制度)。这种金融制度的经济制度是国有经济。国有金融与国有经济相互影响导致了体制上的惰性和机制上的内在扩张,表现为信用软约束、资金供给制、倒逼扩张多重弊端。随着改革的深化与市场经济的不断加强,传统的国有金融制度已变为风险集中的最关键部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分析出来:
(1)我国的金融机构在运行的过程中,很大程度受到政府行为的影响,这就将行政过程中的决策失误和财政政策矛盾转嫁给金融机构,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理论上金融机构应该是资本市场资金融通的枢纽,但在我国制度转型的过程中,行政权利的介人使得金融机构对金融市场的调控能力大大削减。为了拉动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发展目标,许多政府“指令性”项目和“计划性”额度分配造成大量呆帐、坏帐;财政分配的不足往往通过银行信贷和上市分配额度来弥补,这就将财政制度与基础货币紧紧联系在一起,也将财政政策的矛盾与金融风险联系在了一起。#p#分页标题#e#
(2)金融机构内部特别是银行内部经营机制不健全。金融机构没有建立起完备的贷款风险防范、贷款质量监管制度,缺少相应的制约机制。金融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机制直接关系到对着金融风险的控制。虽然中央银行在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3)由于我国的金融法制不健全,金融业安全保障弱化,而且金融业具有公共性和风险性等特点,对社会经济生活、普通大众的生活影响都很大。这就要求金融立法要超前,金融机构的活动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才能防范风险。而我国长期以来,金融立法滞后于金融机构的设立,由于法规制度缺位,导致某些金融活动无法可依,市场秩序混乱。从执法的角度分析,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违法经营的现象。同时也因一些不正当的人情关系、金钱关系,影响执法或执法不严,致使金融资产安全保障弱化,金融案件屡禁不止,给金融活动带来比较大的风险。
(4)利率形成机制的缺陷。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虽然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正在逐步加快,但是由于我们实行的是基本稳定的汇率制度,使得我国经济结构的缺陷暴露在国际游资的攻击之下。一方面,金融资本供给价格严重偏离产业资本收益率,造成社会资本成本过高,进一步加重了企业资金的恶性循环,反过来又严重危及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而名义汇率的长期稳定也削弱了企业的出口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利率双轨运行,诱使国家银行资金大量泄漏和大量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宏观调控效应的递减。
(5)#p#分页标题#e#政策性金融制度安排缺陷,我国金融机构的显著特点是政策金融的比重过高。1994年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初步分离,新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但政策性金融制度安排,机构运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从而使商业性金融潜伏着金融风险。如国家开发银行,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向各商业银行摊派政策性金融债券进行资金筹集。这种筹集方式有相当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一是严重依赖商业银行存款状况,如果商业银行资金不足,将使国家开发银行资金来源受到制约。二是对商业性金融运作形成扰动。商业银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核心,进行业务经营,指令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其存款增长的一定比例购买政策性金融债券,不利于商业性金融的自主经营运转。如果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不能如期收回,将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运作。三是通过这种方式筹集资金,成本较高,期限也短,而政策性贷款往往贷款期限长,收益低,这就造成了国家开发银行资金难以形成良性循环。
(6)国有经济经营风险的转嫁。金融资本周转的规律告诉我们经济风险是金融风险的基础,李扬认为:“我国转轨时期的国有经济营运机制和转轨时期的计划机制占主导地位,民营经济的营运机制是市场机制,从制度上讲,国有经济的金融风险度比较高。国有企业由于没有完善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不清,内部管理混乱,其经营风险的转嫁直接导致我国金融风险的加大。”
三、防范和控制制度性金融风险的对策探讨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本身就是一种交易框架可以润滑交易摩擦,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这就要求我们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更要注重制度创新,对原有的制度进行重构,克服制度缺陷,完善制度体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转轨要求的新金融制度体系。另外,规范有效的财政制度环境也是控制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集中的基本前提。优化资本结构,推进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实现资产存量合理化和增量优化的良性循环及培育、发展和规范资本市场,推进融资机制市场化,确立市场金融主导型的储蓄投资转化机制,是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p#分页标题#e#
(l)我国金融工作最先要做的事就是要转变观念,要把消费者信贷放到重要的位置。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要求我们注重生产,一切为生产服务,当时金融业的基本任务是增加供给,克服短缺。改革开放以来,一定程度的买方市场已经形成,所以以往的运行框架就得重新安排,要面向市场,要以需求为导向。就金融业来说,今后要围绕消费来安排它的运作。比较一下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他们强调消费者信贷,整个金融资产中住房抵押贷款占了最大的比重,发达国家的整个金融体系是为消费者设计的。当我国的经济运行机制发生变化时,我们才认识到他们的设计是十分正确的。所以我国金融业要创造一种制度,即支持更多的回流,使得金融机构能够正常运行,金融风险才能避免。
(2)当前最重要的首先是中国金融风险的宏观定位问题。根据现阶段我国储蓄转化为投资的三条渠道:间接融资(80~90%)由银行中介;直接投资(15%);外资转国内投资(5%)。可以看出,银行贷款形成的不良资产导致的银行风险是中国最大的金融风险。降低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弱化我国金融风险的关键之一。
(3)完善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机制。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要求,定期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其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使其资本充足率不低于#p#分页标题#e#8%(((巴塞尔协议》要求此比率必须达到8%;我国商业银行应正确划分资产风险权重,全面推行资产风险管理;评信机构应定期对金融机构的资信状况进行评级,形成真正权威、公正的社会监督,促使其改进服务,改善管理,稳健经营;应逐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根据弗里德曼的观点,美国战后无金融危机(支付危机)的主要原因就是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体系。我国在资本和货币市场可能出现金融风险问题之前,必须为之编织一个安全网,让这种非常敏感的社会性很强的存款机构在这个网内,而不是将它完全推向存款者和投资者。除此还应建立健全贷款审批和审贷分离的制约机制和建立资产风险分散、转移、补偿机制等。
(4)加大金融执法力度,控制和预防金融风险。必须要树立金融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连贯性和有效性,尽快制订金融法律的配套实施细则,对于那些干预、破坏、威胁金融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经济上的处罚。以立法形式明确执法程序,把金融执法纳入国家法律体系。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独立核算、独立法人、负债人和法人管理力度,对管理不善产生重大的金融风险,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促进其稳健经营。
(5)明确界定财政与金融的职能。规范有效的财政制度环境是控制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构建新型银企关系的基本前提。优化资本结构,推进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实现资产存量合理化和增量优化的良性循环及培育、发展和规范资本市场,推进融资机制市场化,确立市场金融主导型的储蓄投资转化机制,是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p#分页标题#e#
(6)政府应鼓励民间金融业发展,允许其跨行政区域发展,鼓励其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收购和兼并扩大其经营规模,放松对其的业务管制,通过优胜劣汰过程来达到银行业内部规模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时至今日,无论是机构覆盖面,服务领域和资金实力,民间金融机构都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金融深化的一支重要力量。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加快了我国原有金融机构的市场化进程,同时分担了一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
(7)加快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的建设。要逐渐加大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以分散金融系统的集中风险。另外,还要注重培养中国证券公司的竞争能力,规范发展各类投资银行和各种投资基金,逐步增加交易工具和交易品种。最后,还必须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等基础建设。
(8)重视国际性货币联盟的积极作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等对其成员国负有提供金融援助的责任,在某个成员国出现汇率动荡等金融危机而本国不能有效应付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这些国际性货币联盟予以援助和支持。这是防止金融危机加剧或处置金融危机的一种制度选择。1994年末墨西哥金融危机的平息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七国给予持一揽子授助是分不开的。美联储与14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及国际银行都签订了外汇互换协议,在困难时获取外汇资产,以影响国内的流动性。1996年亚洲七国中央银行签订美元国债回购协议,承诺对协议国在外汇储备流动性不足时进行援助和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签约行,进人地区性中央银行合作序列。中国虽然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但还应该立足自我应付和处置金融危机。#p#分页标题#e#
需要说明的是,强调中国的金融风险的制度性因素,并不是说中国不存在市场风险,也绝对不是认为中国的市场风险不严重,而是突出地指出中国转轨时期的特殊金融风险的根源不仅仅在于操作技术,而在于制度本身。制度不改变,一切有效的防范技术都不具有实施的制度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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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祥.全国“金融风险防范”学术研讨会综述,人大复印资料
3.沈洋.金融风险问题研讨会综述,人大复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