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
1.1 论文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自 20 世纪 40 年代末,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即新科技革命拉开了帷幕,这场革命具有波及范围广和波及领域广的特点[1]:第一,波及范围广。以美国为发源地,进而扩展到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国在改革开放后期也深受新科技革命的影响,表现在我国将科学技术作为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认为科技人才对于一国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二,波及领域广。新科技革命以信息技术为主力,尔后涉及到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天、海洋等各个领域,并推动全球经济在上述领域的带动下高速发展,创造出前所未有的社会生产力,因此我国得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结论。而科技型中小企业担负着技术创新的重大职责,因其数量巨大,在经济增长贡献率方面所占比重越来越高。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科技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在一国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创新性和高成长性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最显著的特征,近年来我国 GDP 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在科技人员的努力下,先进的生产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而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升。由此可以看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中的新兴力量。 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为发展较晚,尚处于成长阶段,自身存在着诸多难以克服的不利因素,如管理制度松散、自有资金有限、可抵押资产少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审批贷款时通常将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指标作为重要的考量指标,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为了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就需要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各政府部门出台若干政策意见,旨在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目前,部分地区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的损失补偿、贷款贴息、奖励基金等政策措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和完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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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风险补偿是指政府对某一事项、某一行业或某一类企业的资金补偿,本论文研究的是关于贷款方面的补偿,在这一补偿过程中政府最常用的手段是贷款风险补偿金。贷款风险补偿金主要运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对银行的新增贷款的补偿;二是政府对银行不良贷款的补偿;三是政府对贷款积极性高的银行的奖励。 下面主要从中小企业贷款、助学贷款和农业贷款三个方面分析梳理相关的研究文献。教育是关乎国家兴亡的根本,而在中国的偏远地区广泛分布着因贫困而无法继续学业的学生,因此政府在助学贷款方面有较多的补偿措施,进而相关的学术研究也比较多。通过梳理文献可以得知,目前我国的助学贷款补偿主要有四种形式,即风险补偿金、政府代偿、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农业是关乎百姓生计的基础,早年间政府为鼓励农业的发展,采取了免征农产品税、关注“三农”问题、建设新农村等多项措施,同样,政府在有关农业贷款方面也实施了一系列补贴政策,目前我国农业贷也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补贴体系。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农业及助学方面贷款难的问题,关键是鼓励商业银行对上述主体积极发放贷款。而中小企业、农民和学生作为贷款对象均存在抵押资产少或无抵押资产的特点,因此商业银行对上述主体发放贷款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即存在着很大风险,这时就需要政府运用财政资金和税收办法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补偿。在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补偿方面,Kundid Ana, Ercegovac Roberto(2011)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方法分析得出:中小企业无法享受任何的贷款利率优惠,即中小企业比大型企业的银行贷款成本更高。因此要求政府应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提供便利,可采取的有效方法就是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补贴[4]。在国内学者方面,金节、张鲁英(2006)首先指出浙江省是最先开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点的省份,该试点从 2005 年开始,以工行和农行作为试点单位,浙江省政府按辖区内中小企业贷款净增额的0.5%—1%给予贷款银行相应的风险补偿[5]。秦娟、费颖新、刘春辉、徐欣(2012)研究的则是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方面的问题,该省为了促进科技企业的发展,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专门建立了损失补偿资金,即商业银行的科技贷款如果出现无法收回的现象,各级政府则分摊该损失。具体来讲,省级政府分摊 60%—70%,市(县、区)级政府分摊30%—40%[6]。康纪媛(2013)在其硕士论文中对山东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的问题做了一定研究,针对积极性较高的商业银行给予不超过新增科技贷款额 1%的奖励基金[7]。曹建强、肖德忠、任淑君、李味阳(2010)[8]和季俊杰(2010)[9]则分别从特色农业和助学两个方面对相关的贷款补偿政策意见和具体措施进行了系统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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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于模糊 Borda 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研究
2.1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正确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首要环节是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而如何在众多指标中进行选择,这是决定评价是否真实有效的关键。因此,本论文认为设立指标体系应遵从以下原则[29-30]:(1)代表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可抵押资产少、成长速度快、科技占比高等鲜明特点,而研究过程中无法将所有类型的指标纳入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因此指标的选取必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2)可操作性。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需要涉及众多指标,有些指标尽管对所研究的内容具有很大影响力,但在实际操作进程中很难获得相关数据。故在具体研究中,我们选取的指标既要符合研究内容,又要便于获取。(3)科学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中,由于指标数量众多,各指标间必然会出现信息重叠的现象。同时,又不可能将所有指标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在构建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信息遗漏的问题。综上所述,为了使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在指标选取上应尽可能减少重叠和遗漏问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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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成分分析法概述
主成分分析法的主要研究思路是降维,主要操作过程是运用线性变换的方法,将数量众多的原始指标化简为几个综合指标。目前,主成分分析法已被大量运用于实证测算中,原因在于现实生活中某一问题常常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主成分分析法的最大优势就是能从中找出几个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即主成分,因此非常适合进行大量数据的综合分析[32]。现实研究中,各指标的数量级存在很大差异,例如资产总额与流动比率的单位具有明显差别,一个是数以百万计的价值单位,一个是用百分比表示的比例单位,从中不难发现资产总额的微小变化就会导致综合评价值的很大变化,而流动比率即使出现很大幅度的变化也难以使综合评价值发生变化。因此,在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综合评价之前,需要对样本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和同趋势化处理,本论文所选取数据的量纲是统一的,因此只需要进行同趋势化处理,而样本指标又有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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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于准公共产品视角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分析.......... 25
3.1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分析 ...... 25
3.1.1 不完全的竞争性和排他性 ............ 25
3.1.2 正的外部性 .............. 25
3.2 政府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分析 ..... 27
3.3 本章小结 ...... 31
4.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SD 模拟模型及仿真 ........... 33
4.1 系统动力学概述 ..... 33
4.2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SD 模型的运作分析 .... 33
4.3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SD 模型系统因果关系分析 .............. 34
4.4 科技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SD 模型系统流图的构建 ........... 35
4.5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SD 模型系统方程的设计 ....... 36
4.6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SD 模型仿真及结果分析 ....... 38 #p#分页标题#e#
4.7 本章小结 ...... 42
5.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优化研究......... 43
5.1 新规制理论及其进展 ........ 43
5.2 非对称信息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的最优补偿制度 .............. 44
5.3 本章小结 ...... 50
5.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优化研究
5.1 新规制理论及其进展
新规制理论是指以博弈论、机制设计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为理论基础,研究规制者与被规制者契约关系的一种经济学理论[58]。西方规制理论的发展经历了规制公共利益理论、规制俘虏理论、规制经济理论、可竞争市场理论和激励规制理论[44]。本论文阐述的新规制理论就是第五个阶段的激励性规制理论,目前,国外学者 Jean Jacques Laffont(1994)[60]对其定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括,他认为新规制经济学的研究工具是“委托—代理”模型,并且在新规制经济学中仅存在两种人,即规制者(委托人)和被规制者(代理人),而他们之间的契约关系就是我们所研究的对象。 新规制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规制者与被规制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假设规制者无法知晓被规制者的任何成本信息[61-62]。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中,政府是规制者,商业银行是被规制者。商业银行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着一定风险,而政府作为规制者既难以得知商业银行的成本参数,也难以得知商业银行放贷的努力程度,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研究应当选用新规制经济学作为理论依据。然而,目前尚无学者采用新规制经济学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规制研究,因此本文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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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论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熵权法、模糊 Borda 法、系统动力学理论、SD模型和新规制经济学等多种方法理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本论文对国内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方面的研究文献和政策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在细致分析其具体运行模式后,合理设计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中的常量、变量及因果关系,构建出尽可能符合我国现实情况的模型进行模拟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定性研究的不足。并在模拟研究后,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补偿进行规制研究,以指导政府的行为,为政府的政策决策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各章主要结论如下: 第二章采用组合评价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价研究。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以几十家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据为样本,分别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和熵权法进行实证测评,最后通过模糊 Borda 法对上述两种不同的实证分析结果进行组合评价,以消除不同评价方法的缺点,使得最终评价结果更为科学,为银行审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章从准公共产品的角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进行分析。通过图表的形式论证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即具有不完全的竞争性和正的外部性,所以需要政府制定政策并运用财政资金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商业银行进行贷款风险补偿,并阐述政府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运行机制和已有的实践探索活动。 第四章在前述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分析的基础上,采用 Vensim 软件,基于系统动力学模型(SD 模型)分析贷款风险补偿过程所涉及的各变量、常量及因果关系,进行建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贷款余额风险补偿效果进行仿真模拟和灵敏度分析,将新增贷款余额补偿比例由 0.5%增大至 5%,观测到对企业用于创新的资金、创新收益及银行贷款额度都产生正向影响,但其影响较为微弱。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应对银行新增贷款余额进行适当补偿,但补偿比例不宜过大,以此为有针对性地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又不过多地消耗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提供切实有效的决策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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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