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 P2P 网贷平台、互联网支付、众筹等模式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2013 年被称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有数据显示,2015 年上半年活跃在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市场的网民相对于全部网民的占比为 68.1%,其中网名在第三方支付领域的活跃度最高,占比高达81.2%;第二活跃的是互联网渠道销售货币基金,占比为 57.9%;其他领域如P2P 与众筹融资等认知度也有较大提升。除此以外,金融服务的规模也不断扩大,2015 年上半年我国已有 211 家众筹平台,募集资金 46.66 亿人民币,在所有众筹项目中,27.6%为股权众筹项目;我国 P2P 网贷平台运营正常的数量已有 2028 家,与 2014 年底相比,增幅为 28.76%,整个行业的历史累计成交量已经突破 5000 亿元。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金融立足于中小客户,激活了长尾市场,但规模有限,以 2015 年第三季度末的数据为例,P2P 的融资总额占整个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千分之 3.44,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第三方支付)占银行总支付笔数的 5.8%,金额达 0.76%,互联网理财规模占银行机构的4.66% 1。虽然从容量看,互联网金融仅仅是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填补了市场空白,但却解决了长期以来传统金融的“天生缺陷”。传统金融机构以二八定律为主要经营理论基础,金融服务的需求函数偏离正态分布,主要集中在 20%的个体上,基本定位为大中型企业和优质个人客户(以房贷、车贷的客户为主),中小企业和普通个人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存在。根据麦肯锡统计,中国的国内债务对 GDP 比率目前达到 262%,这是中国历史的最高水平,与全球其他的新型国家相比几乎也是最高的,与之相对应的是广义货币与 GDP 之比、高企和银行的高利润,依据 2014 年年底数据,中国 M2 与 GDP 的比值为 1.9,而美国仅为 0.92,与之想对应的是极度短缺的传统金融业供给,无法满足的大量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和个人消费金融服务,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个人和企业的理财服务普遍缺失,金融抑制和金融管制给市场留下了一个巨大的长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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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信息技术是 21 世纪的关键技术,与金融的跨界融合产生了互联网金融,开拓了长尾市场,实现了普惠金融。金融与互联网的点对点融合,产生了互联网金融、金融互联网化等一系列概念,因此有必要首先对概念进行区分,从而明确研究的主体,进而对其发展规律和发展问题进行说明和探究。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进行界定,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部分是金融互联网化,第二部分是互联网金融,指 P2P 网贷、众筹等新模式。而狭义概念仅仅包括第二部分,本文选取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概念。并且本文研究的互联网金融侧重于分析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以互联网思维开展的资金融通业务,并不包括虚拟货币。互联网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的物理形态,金融机构将逐步变迁到网络空间中,使用实体经营网点将大幅减少。如直销银行的设立就是实践应用银行互联网化,不设立任何实体经营网点,替代的是建立网络界面,通过电脑终端以及手机等移动终端,客户就可以通过银行网络界面获得汇款、理财、开户、存款、贷款等需要的银行金融服务,这样将节省人力、降低固定投资等经营成本,而且还大幅降低了客户的时间成本,提升了服务效率,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逐渐由建筑物和营业网点数量转换成品牌认知度及客户服务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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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互联网金融研究的相关文献综述
互联网金融缘起于美国,并将互联网在金融活动的应用称为“电子金融”。2013 年,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等运营模式风生水起,数据显示 2013 年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为 250 家,截止到 2015年 6 月末,P2P 平台全国的成交量就达到了 659.56 亿元,运营平台数量达2028 家,当月投资人数为 154.36 万人,借款人为 33.04 万人,可见参与群体范围非常广,投融资规模较大,但问题平台的数量不容忽视,自 2014 年 1 月统计数据至 2015 年中,累计问题平台的总量为 786 家,占到平台总数的 38%,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逐步显露3(数据来源:网贷之家)。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开拓投融资渠道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风险,监管体系的构建迫在眉睫。为了加深对互联网金融发展逻辑的理解以及对互联网金融构建合理化的监管体系,我们需要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本质、模式、风险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进行研究和学习,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提出建议。
2.1 互联网金融基本特征研究
互联网金融为“舶来品”,运作模式都源于国外的经验,对于互联网金融概念的界定尚未取得一致的认识。最早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认识局限于传统金融产品的互联网化,如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等,着重分析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程度。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概念也逐步拓宽。谢平等(2012)提出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等现代信息科技,尤其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等将颠覆人类已有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属于第三种融资模式,既不同于间接融资模式如商业银行等也不同于直接融资模式如资本市场等,将大幅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以及提高信息和资金的匹配效率,提高资产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 吴晓求(2015)提出了广义互联网金融以及狭义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只包括以互联网为平台,具有互联网精神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在狭义概念的基础上还包含传统金融的业务的互联网化,即金融互联网部分。并认同谢平等“颠覆观”的思想,将互联网金融看做是基于对传统金融的冲击所产生的一种新的金融业态,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之间的竞争会推动金融机构变革和效率的提高,进而完成从大企业金融、富人金融向小微企业、个人的普惠型金融的转变,具体定义为:具有互联网精神、以互联网为平台、以运输局整合为基础而构建的具有相应金融功能链的新金融业态,也称为第三金融业态。部分学者(如田光宁(2014)虽然认同金融互联网化和互联网金融产品两个维度的概念,但对于“颠覆论”仍有争议。比如王国刚(2015)指出互联网金融较传统金融的融资模式而言没有发生重大的变化,不过是通过互联网载体和平台进行了资产的配置,只是“渠道”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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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模式研究
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呈现多元化,分类也多种多样。谢平(2012)首次提出“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将互联网金融分为手机银行和 P2P 两类;梁璋认为互联金融包括网络支付和线上融资两个领域,线上融资又包括基于电商平台和电子商务信用的融资渠道。李妍(2013)将互联网金融分为网络信贷模式、众筹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和电子货币模式四类,其中互联网信贷模式主要通过 P2P 形式实现,电子货币多为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形式。王曙光(2014)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分为支付平台型和融资平台型、理财平台型三种模式。其中融资平台行包括电子商务公司向第三方支付的业务拓展和商业银行积极推出的创新支付产品;融资平台型包括众筹、P2P、平台小额贷三种模式;理财平台型是指借助互联网手段线上推广理财产品,例如支付宝、农业银行“互动 e 站”;郑联盛(2014)将互联网金融分为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虚拟货币以及互联网信用业务的异化业务,其中异化的形式是指通过互联网的手段对传统金融行业进行升级的情况。皮天雷和赵铁(2014)将互联金融分为互联网渠道金融、互联网小微金融和纯互联网金融三类,互联网渠道金额为传统金融的线上拓展,互联网小微金融是传统渠道成本过高的经营方式通过网络完成,纯互联网金融是不借助线下机构完成全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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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中国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及现状研究 ....... 25
3.1 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概念 .......... 25
3.2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分析 ..... 41
3.2.1 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原因 ....... 41
3.2.2 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 .... 42
3.2.3 互联网金融各运营模式发展现状 ..... 43
3.3 本章小结 .......... 50
第 4 章 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研究 ...... 51
4.1 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概况 ..... 51
4.2 典型特征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爆发 ..... 52 #p#分页标题#e#
4.3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本质 ....... 54
4.4 本章小结 .......... 64
第 5 章 中国 P2P 网贷平台风险的影响因素研究 ......... 65
5.1 P2P 网贷平台风险的研究概况 .......... 65
5.2 模型构建 .......... 67
5.3 数据分析与实证结果 .... 70
5.4 本章小结 .......... 75
第 8 章 中国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和对策建议
8.1 中国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
余额宝、P2P 网贷、众筹等模式等飞速发展,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层出不穷的新金融服务让信息更加对称,交易效率更高,让金融服务更加普惠亲民。本部分对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提出了设想。随着愈加普及的智能终端, 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离不开平板电脑、手机等。同时,中国网民个人上网设备进一步向移动端集中。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调查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占总数的 90.1%,手机网民人数达到 6.2 亿。同时,随着“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建设的大力发展,无线网络日益普及,网民 Wi-Fi 使用率达到 91.8%。庞大的潜在市场催生了移动支付这个行业的发展。 移动支付具有快捷高效的特点。目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已经在线上移动支付市场占据近 90%份额。而与之对应的,近场支付的发展一直不温不火。NFC(近距离无线通讯)是目前近场支付的主流技术。NFC 的产业链较长,且需要配套的基础设施,但是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更低的风险,对场景的要求更低。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近场支付将成为远程支付强有力的对手。伴随着场景开发,移动支付将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使用,渗透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进一步推动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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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该征信系统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推动互联网金融征信,对于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有着重要意义。但就目前来看,委托贷款信息、证券与保险信用信息、P2P 信息尚未完全纳入征信系统,公司债信息尚未纳入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尚未全部接入征信系统,所以要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征信系统建设,拓宽征信信息的采集范围,特别是要将 P2P 信息、公司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将从事贷款和融资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接入征信系统,从更加开放的角度调整征信系统的战略规划与布局,探索采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贷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征信服务。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前者依托于互联网的发展,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在互联网与金融结合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数据,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征信就是基于不同类型的数据对用户的行为习惯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依据大数据建立针对该主体的模型,然后得到其信用特征,从而得到更加精确的信用评估结果。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征信所使用的数据除了包括传统的金融数据外,还包括基于互联网产生的消费数据、生活数据和社交数据。这种大数据征信是按需进行的征信调查,在征得调查主体同意的前提下,根据所得数据建立相关模型,得出信用报告,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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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