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引言
1.1研究背景
2008年,美国发生了以次贷危机源头的金融危机,并迅速蔓延至全球范围,成为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危害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金融危机。直到本文写作时,全球金融危机尚未完全退去,各国对此次金融危机的研究和反思还在进行中。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对上世纪三十年代以来金融监管体系及监管方法的反思,一些欧美国家开始着手针对本轮危机暴露出来的监管方面的诸多问题和弊端,改革现有金融监管机制。英国于2009年2月颁布《2009年银行法案》(Banking Act 2009),实施金融监管改革;欧盟于2010年9月通过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对欧盟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完善;美国于2010年7月21日颁布实施《多德一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全面改革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以上国家金融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围绕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重新构建,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从我国情况看,金融业发展较为迅速,并逐渐和国际接轨,混业经营态势初步显现,金融体系日益庞大和复杂;而且目前全球经济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我国金融业发展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自2003年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分业监管的“一行三会”模式,并在近年来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审慎监管法规体系,运用各类监管手段与方法,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证了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由于金融幵放程度不高、国家响应及时等原因,我国金融体系在本次金融危机中并未受到较大影响,但目前金融监管中也存在宏观审慎性不足;监管协调不够合力不足、效率不高;金融监管立法原则性强、操作性差,监管规章繁杂,但效力不高,监管方法落后;监管职能划分不清,存在一些空白领域等突出问题。在当前形势下,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构建我国宏观审慎管理制度的构想,围绕该目标的实现,研究、借鉴和吸收欧美国家金融监管改革成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机制和措施,构建以央行为主导的宏观审慎金融监管体系是现阶段金融工作的迫切要求。
1.2研究目的及意义
金融监管总是伴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而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同样,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实现金融在有效监管下的发展。上世纪7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_由化推动了金融创新力度不断增强,金融业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实现了混业经营,最大限度的激发了金融活力。但金融_由化政策在推动全球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使全球经济对金融高度依赖,金融风险在全球化背景下里现出前所未有的危害性和传染性,这也对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及2008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原因看,金融监管在某些方面的缺失与不力都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从我国情况看,金融业发展尽管还局限于分业经营,但混业经营已经成为趋势,相应的我国分业监管模式也存在诸多不适应金融发展的赞端,尤其是中央银行监管职能的弱化,对我国金融体系应对系统性风险造成一定的影响。要加快金融发展,首先要构建合理适度的金融监管机制,以确保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推动金融健康发展。2011年11月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BG)发布《中国金融体系稳定评估报告》和《中国金融部门评估报告》,也建议中国要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稳定框架。由于金融的复杂性以及体制的路径依赖和利益集团的利益维护,目前改变我国监管体制是不现实的。本文希望在总结相关金融监管理论,尤其是宏观屯慎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对现有监管部门实施宏观审慎管理的实证分析,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进行较全面、系统的研究,对中央银行的职能定位进行深入思考,尝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组织模式框架和金融监管制度改革路线,提出更加适合中国金融业稳健发展的策略。
第2章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理论综述及概念界定
2.1国内外研究综述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人们在认真思考金融危机根源时,齊遍达成一个共识,即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波动和对系统性风险的防控不足是导致危机的道要原因,仅靠原有的微观审慎监管措施,不可能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需要通过加强宏观屯慎政策予以应对,宏观审慎管理理论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2.1.1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理论研究
1.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理论的起源与发展
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文森特.普利查托较早提出屯慎监管概念,即通过对监管对象的外部控制与约朿,确保银行体系安全稳定的一种监管形式,是防止、限制或阻止商业银行管理不当所造成损害的重要手段。英格兰银行1979年报告首次提出“宏观”这一概念,报告认为信贷总量增长的持续性与单个机构成长存在不一致性,指出“宏观审慎性方法考虑的是影响整个市场的问题,而不是影响車个银行的问题,同时这些问题在微观审慎性层面并不容易被发现。”首次将传统微观审慎监管无法应对的范畴归纳到“宏观”层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8)提出:“要保证对银行持续有效的监管,应当综合运用宏观屯慎和微观屯慎两个方面的监管手段。宏观审慎分析要求监管当局在政策制定时要具备包含广泛的市场信息和宏观数据基础,同时,监管者要更加关注经济体内外相关的重要资产市场、其他金融中介、宏观经济发展趋势以及潜在的失衡问题。” IMF并以此为基础幵发了最初的宏观带慎指标,以评估金融系统的薄弱环节,即后来的FSAP(Financial Sector Assessment Program)。由此,宏观审慎管理在金融政策领域获得重视并逐渐发展,Borio(2003)区分了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并构建了宏观审慎管理的初步框架;White (2006)提出要建立起一个金融宏观稳定框架,其主要作用是实现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有机协调,从而避免金融体系系统性失衡的爆发,进而提出了建立全球宏观稳定框架构想。
第3章我国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 13
3.1我国金融体系面临的主要系统性风险........... 13
3.2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不足........... 17
3.2.1我国现行金融监管模式特点........... 17
3.2.2我国现行金融监管机制的主要问题........... 19
3.3我国中央银行实施金融宏观审慎管理........... 23
3.4本章小结 ...........27
第4章各国金融宏观审慎监管改革........... 28
4. 1世界主要经济体金融宏观审慎监管...........28
4.2国外金融监管改革经验对我国........... 31
4. 2. 1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中要突出........... 32
4.2.2应当建立系统性风险监管处置机制........... 32
.2.3金融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 33
4. 2. 4构建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 34
4.3 本章小结........... 34
第5章完善我国金融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 36
5. 1构建我国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的思路........... 36
5.2金融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中人民银行........... 41
5. 3 本章小结........... 44
结论
基于从完善央行职能视角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推进金融改革首先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应当以金融体系的整体性风险为对象,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创设宏观审慎性工具等手段,加强对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监测,进而和微观审慎监管有机配合,合理控制系统性风险,实现金融稳定目标。二是构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必须明确中央银行主导地位。中央银行具备从更高视野监测和分析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符合宏观审慎管理主导者要求。三是人民银行作为我国中央银行,要承担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主导者职责,需要修订相关法律,赋予人民银行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实施金融管理的相关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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