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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毕业论文:《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分析及其对策研究》——金融危机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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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编号:el201108160824202111
  • 日期:20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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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分析及其对策研究》——金融危机论文发表

[摘要] 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及金融创新的迅猛发展, 使我国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态势日趋明显,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监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分业监管体制已现明显的不适应状态, 跨市场金融风险初露端倪。应建立统一的监管体系与监管模式, 完善相关法规及风险措施, 以防范跨市场的金融风险。

[关键词] 金融监管 金融风险 防范措施

A bstract: Owing to the rapid developm entoffinancialglobalization,liberalization and innovation,the business ofm any financialinstitutionsin China has begun to blend with each other.W hile,with the change ofenvironm entoffinancialsupervision,supervising systemseparated by industries cannot have dealt with the current econom ic problem s and the financial risks across m arkets have appeared.H ence, 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a united supervising system and m odel and perfect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risk m easures againstcross-m arketfinancialrisks.
K ey w ords:financialsupervision,financialrisk,guarding m easures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以及银行竞争的加剧, 金融创新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态势。通过加快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 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新兴业务,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和盈利增长方式出现了明显转变。金融创新已成为银行业谋求发展、增加效益、提高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但是, 金融风险也渗透到有价证券、外汇、黄金及其衍生产品交易等领域, 横跨货币、债券、保险等多个市场, 已成为影响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 防范跨市场的金融风险已迫在眉睫。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为了集中专门金融监管人才, 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有利于金融业内部的平衡发展, 培育金融市场, 我国金融监管采取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模式,形成了人民银行同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的“一行三会”的平行配置。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 国务院各部门做了许多工作。如2003 年, 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为加强协调, 召开了监管联系大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2004 年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此外, 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部门也分别根据不同的职责分工, 从不同角度对金融政策、金融机构、金融运行等加以干预。随着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我国金融机构混业(综合)经营的迅猛发展, 金融监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分业监管体制已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状态。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多头决策、多头监管模式, 加剧了各部门在金融品种开发等方面的分歧, 增加了政策协调的复杂性, 加大了监管成本,降低了决策效率和执行效果。#p#分页标题#e#

二、跨市场金融风险的特征
1.金融业跨行业、跨市场经营的模式有: 一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既有以实业为特色中信公司模式, 也有以银行设立证券机构、金融机构为特色的模式。由于对金融控股公司缺乏有效、全方位的监控, 存在金融产品损害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以及内部关联交易等诸多风险问题。二是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机构推出的各种横跨货币、资本等多个市场产品或工具模式, 如银行推出各类客户理财计划等。由于其模式打破了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的传统业务, 通过跨市场金融交易不仅实现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还对相关金融机构的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它横跨产业和金融两个领域, 涉及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多个金融部门, 形成了融资、购并、上市、再购并、再融资的资金循环链条, 一旦资金链条断裂, 各机构往往是最大的受害者。这将严重地威胁我国金融业的稳定性。
2.市场风险更具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直接进行的交易和投融资活动以及利率、其他资产价格变化和经济波动, 都会对银行产生很大影响。而且, 这些因素相互联系、影响、传导, 更加剧了市场的不可测性。国际经验表明, 金融衍生产品的蓬勃发展, 使市场风险的度量更加困难, 风险也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交叉性金融业务是金融创新和金融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同时交叉性金融业务涉及多种金融工具, 体现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之间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 蕴藏着跨行业、跨机构、跨市场和跨境的金融风险。而在资金交融的过程中涉及到的交叉区域正是监管部门无法及时发现的空白地带, 也是跨市场金融风险的聚集地。

三、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
1.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行为的金融监管必须获得法律法规的明确界定, 以保证其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执行, 杜绝随意性、维护客观性和公正性。目前, 中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很不健全, 虽然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已达4 千部, 但都是关于监管主体功能划分以及按业务性质监督的某一领域的法律法规, 其不能替代对整个金融体系监督的法律,无法保证金融监管合理、有效、规范地实施。我国即将全面开放金融服务市场, 势必出现各监管部门因职责不清, 权利不明而影响分业监管实施效果的现象。这是造成跨市场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
2.缺乏调控跨市场金融风险的管理经验和能力。我国金融业的风险管理主要集中在信用风险管理上, 对一些新兴业务风险的认识和重视不够, 对交叉性金融业务的风险意识不足。金融机构还没有建立有效的交叉性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 重复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从监督部门看, 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大金融业进行监管; 但从整个金融市场看, 不同机构需向不同监管部门申请业务许可,执行不同的监管标准, 即使是同一业务, 也需获得不同部门的许可。金融混业经营态势日趋明显, 银行、信托、证券和保险业务的趋同性和替代性削弱了分业监管的业务基础, 不可避免地造成监管职能的缺位和重叠, 严重制约了金融业务的创新, 这无疑为金融市场风险防范埋下隐患。#p#分页标题#e#
3.缺乏对金融风险的监管措施, 监管手段落后, 监管成本较高。在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中,“重审批、轻管理”、“重国有银行、轻其它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重外资、轻中资”的倾向十分突出。金融监管仍将机构审批和经营的合规性作为监管重点, 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监管尚未全面展开, 对市场退出机制监管基本上是空白。目前, 监管机构庞大, 人员众多, 而监管手段落后。如大规模跨地区的现场检查成本高, 效果差。等, 已不适应现代金融国际化、电子化和网络化的发展要求。
4.缺乏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干预是直接影响金融监管效力的主要因素。它造成了商业银行大量的不良贷款, 滋生了地方保护主义和金融腐败, 给金融监管带来极大困难, 降低了金融配置效率, 损害了司法和行政部门的公信力。一旦金融机构出现风险, 政府将以行政方式出面干预, 或金融机构将责任推给政府。这种事后的被动处理方式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造成金融监管能力和金融效率下降。此外, 过度依赖的政府监管, 使金融业忽视了行业自律、市场和社会多种利益制衡机制以及外部监管的作用, 缺乏自我规范、自我约束, 造成信息披露机制和中介机构建设不健全, 致使金融监管难以发挥作用。

四、防范跨市场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1.建立统一、综合的监管模式。中国金融监管体制主要以模仿美国为主, 设立多个金融监管部门, 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分别监管。这固然可以发挥专业监管优势, 但监管机构之间协调难度太大, 成本过高, 与金融自由化、国际化不适应。目前, 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纷纷设立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 独立行使金融监管职能, 对金融业实行统一监管, 如英国、日本、德国等国都是如此。混业经营将成为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统一、综合的监管模式也必将成为最终的选择。因此, 应在国务院下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监会), 管辖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 并全面负责金融监管、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战略规划制定、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金融创新及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和金融风险控制等。
2.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实行全面风险管理。不仅要重视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 而且要加强对日益重要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理。加强对宏观经济走势、宏观调控政策及利率汇率市场化的研究和判断, 实时关注金融市场的波动, 及时分析其对市场风险的影响。加快市场风险管理技术研究, 尽快建立风险管理模式, 实现风险的数量化管理, 提高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能力, 同时, 在可控制和可承担的风险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以有效防范跨市场的金融风险。#p#分页标题#e#
3.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通过立法, 确立统一、综合的金融监管体制, 将金融监管纳入法律框架内。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 严格禁止政府对金融经营的不当干预, 防止因监管体制改革引起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腐败等问题的出现, 保证监管依法有序进行。对不适应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清理, 制定可行的法规及实施细则, 增强可操作性。建立以风险为核心的监管业务标准和操作规范。为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市场机会。
4.完善防范跨市场金融风险的措施。建立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判断和救助体系以及对应付危机的处置体系, 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风险监管, 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跨市场金融产品的风险监管, 探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监管制度。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会计准则, 增加信息透明度。建立淘汰无竞争力或恶意经营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危机救助机制和市场退出问责制, 根据风险和危机的不同情况, 制定明确的危机救助标准, 并通过问责制度, 严厉追究有过错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韩金峰.政府主导优化生态环境, 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J].中国金融, 2006, (12).
[2]周程.摩根大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J].国际融资, 2006, (7).
[3]钟晓清.日本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演变[J].中国金融, 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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