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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风险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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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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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风险解析

[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在国民经济的核心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也积聚了多种金融风险。因此,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切实预防和逐步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存在的金融风险问题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从我国金融风险的现状出发,全面分析了我国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和化解的对策。

[关键词]金融风险成因分析防范对策金融监管

金融毕业论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金融逐步成为我国经济的核心,但同时我国金融业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当前我国金融业最突出的问题有:金融监管不力,金融内控不严,金融秩序较乱,金融风险突出。其中,金融风险问题已开始困扰着我国金融体系,并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正确估计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全面分析我国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有效防范和化解我国金融风险,显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我国金融风险的成因

(一)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与金融风险

1.从经营机制看,金融机构尚未形成有效的、科学的经营机制和内控制约机制。商业银行尚未真正建立起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粗放经营的思想没有从根本上转变,重发展、轻管理,重业务、轻监控,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倾向在一些行处仍然存在。机构设置和网点布设往往不是从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而是盲目地争地盘、铺摊子、扩规模,忽视管理、放松核算、不抓质量、不讲效益,使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经营风险不断扩大,经营效益日趋下降。在具体的经营管理环节中也没有建立起完备的贷款质量监控和风险防范制度,贷款三查和审贷分离制度都没有认真执行,对权力缺乏制衡机制,对决策者没有明确责任,这是形成信贷资产风险的重要原因。
2.从管理体制看,统一法人体制尚未真正落实。统一法人制是银行建立严格、有效的内控机制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法人授信(权)的规定,各金融机构开办业务只有在法人授权的范围内才能进行。可是现在各分支行在自身利益驱动下超范围经营、超权限放款、乱设机构、违规经营等问题屡见不鲜。这种一级法人、多级管理的状况削弱了总行控制,加大了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难度,形成大量的经营风险。
3.从内控机制看,内控制约机制不健全。有的金融机构还没有建立起内部稽核、审计、监察等内控内审部门,有的虽然设置了机构,配备了人员,但缺乏明确的制度和必要的权力、手段,无法履行监控职能。从内部控制制度看,缺乏有效的审贷制、评估机制、监督机制。内控机制的缺失为风险的产生与扩张提供了体制基础。如“两呆”贷款的增加导致信用风险广泛存在;从业人员欺诈与越权行为产生操作风险;决策管理层决策失误导致管理风险等等,这一切与商业银行内控机制不健全密切相关。#p#分页标题#e#

(二)金融质量与金融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经过较大的结构调整和外国产业转移,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已上了一个台阶。但是我国的生产体系不是建立在自主的技术创新和深刻的结构变迁基础之上的。由于缺少创新,生产的增长只能依靠在传统需求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产业中增加投入,由于没有根本性的结构变革,产业结构雷同、以学习为技术导向、低资本、高劳动投入型产业占经济主流。目前传统需求已趋于饱和,大量产品积压,同一水平产品出现恶性竞争,国内价格大战此起彼伏,国外则相互压价竞争,产业利润由此大幅下降,并导致整个国有企业大范围亏损。与此同时,在我国企业资本结构中,内源融资比重极低,而在外源融资中,又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受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影响,金融机构以信贷方式输出的资金不断沉淀、死滞,风险损失和潜在风险不断加大。有的企业吃惯了银行的“大锅饭”,缺乏偿债还贷的信用意识,他们甚至认为欠债有理,欠债有利,有钱也不还。此外,有的企业假借转机建制之名,行逃债废债之实,故意悬空银行贷款。一些大公司将大部分或全部资产划分或转移到新组建的公司或个人,债务仍由名存实亡的“母”公司承担,新组建企业分走了资产,未分摊银行贷款债务,形成了“经营者有权力借贷无义务还贷,管理者无力还贷硬背债务”的格局,这种经营方式最终是活了企业,死了银行贷款,增加了银行经营风险。

(三)行政干预与金融风险

政府行为对银行生成金融风险的直接影响,主要是通过政府对信用活动的直接参与和对信贷活动的干预两个方面发生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央行对商业银行信用活动的直接参与反映在对某些行业、企业的扶植发展资金供给上,商业银行在发放这种贷款时,往往不能区别对待,把政府风险转嫁到银行身上。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政府令商业银行完成政府的职能,像必须购买政府债券,尤其是提到优化产业结构,商业银行就必须按政府优先发展次序配置资金投向;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活动的影响,地方政府优先发展项目并不一定符合贷款标准,尤其政府在不承担项目风险责任下,银行贷款往往是没有安全保证的。在地方政府的保护下,企业即使能还款,也要拖欠,上述的种种行为使银行信用活动失去有序性,带来如下影响:
(1)银行行为非自主性;
(2)资金非商品化经营;
(3)信贷约束软化。
政府影响的直接后果便是商业银行信用活动扭曲和金融秩序紊乱,使存量风险累积和增量风险叠加。

(四)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

一是重批轻管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金融机构的审批上,即使对金融机构实行监管,也主要以合规性监管为主要内容,重视审慎性监管。忽视了对金融机构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监管,没有重视对其资本充足率、负债的清偿能力和经营状况的监督管理。#p#分页标题#e#
二是监管手段落后,多为手工操作,而且过分依靠现场稽核,稽核面窄,缺乏系统性,非现场稽核尚未广泛推开,不能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及时的非现场监管。
三是处罚手段单一,主要依靠罚款、通报批评等手段。由于通报批评的是集体,而没有落实到责任人,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特别是对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舆论手段的综合运用不够,影响了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威。四是监管缺乏超前性和预防性,监管的滞后性十分明显。人民银行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忙于对事后的检查处理,监管缺乏超前性和预防性。

(五)金融队伍素质与金融风险

目前金融机构由于没有建立严格的贷款风险责任制,特别是信贷资金的投放没有真正与审批贷款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挂钩,内无动力,外无压力,对贷款形成的风险缺乏责任约束,有的掌握贷款审批权的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风险意识差,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品信息掌握不准,对企业的报表也不认真分析研究,似懂非懂,上项目、发放贷款只凭主观臆断,贷前未经可行性分析评估及论证,贷时审查不严,对来自各方面的说情、压力无法抵制,以致形成大量的风险贷款。有的工作人员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抵御各种腐朽因素的侵蚀,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给银行资产造成损失。

(六)金融秩序与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不力,内部控制不严,必然导致金融秩序混乱。金融秩序与金融风险也是密切相关的,金融秩序混乱导致金融风险大量产生。金融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金融秩序混乱的结果。

当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利条件及对策

(一)当前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利条件
1.剥离不良资产,组建商业银行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动荡不定的国际经济金融局势,结合我国经济金融实际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做出了剥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交由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处置和决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通过建设银行试点,逐步成立各银行自己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稳妥地剥离和处理原有不良资产,对新发放贷款的质量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不良资产剥离原则上是指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本息按账面金额划转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购买银行不良资产所需资金,暂时先由人民银行提供特种再贷款解决,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出售不良资产所收回的资金全额存人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承接不良资产后,将综合运用出售、置换、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证券化等方法,对贷款及抵押品进行处理,所收回资金主要用于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剥离不良资产,为各商业银行向一个全新的现代化商业银行转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给商业银行今后的经营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一个宽松的环境和广阔的空间。#p#分页标题#e#
2.各项金融法律、法规陆续颁布,为金融机构依法经营,加强信贷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二)金融风险的治理对策

1.切实转变商业银行经营思想和经营体制,强化内部管理和内控制约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按照有利于责任分明、严格风险控制和提高效益的原则,进一步改革现行的信贷经营管理体制,通过对信贷机构设置的调整,切实做到审贷分离,实行信贷业务的经营操作与风险监管分离,明确贷款审批责任人和贷款经营责任人,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贷款审批与经营责任制,在审批环节引进技术咨询专家提供咨询意见,参与审批决策,从体制上保证贷款质量。改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建立起既能适应统一法人体制要求,又能适应市场变化的资金与信贷计划管理体制。适当集中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权限,并根据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讲一步完善授权及转授权制度。
其次,完善资产管理体制,优化贷款结构,逐步引导企业走结构转变和技术创新的道路。银行绝不能支持重复建设,不能支持生产积压产品。在信贷投放上,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对在建项目要加快投入,促进其尽快发挥效益。要继续扩大对国民经济中有重要地位、竞争力强、效益好的大行业和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适应住房体制改革和住房建设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及消费热点的需要,适度加大个人住房贷款。增加对信誉优良、经营效益良好、还款有保证、经营规范的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投入,大力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
再次,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一是要发挥纪检、稽核、会计、保卫等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部监控机制,实行多层次业务监督,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要不断完善岗位责任制,将风险的监控落到每项工作、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尤其要加强对决策层和关键岗位的监控,实行行长任期责任审计和要害岗位责任审计,实行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以制度来管理人和约束人,避免个别领导人在管理上和经营决策上的失误,使员工办事有准则,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做到依法治行,标本兼治,从而减少金融风险的产生。
2.加强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是商业银行的一种自我约束行为,然而,自我约束机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人民银行还必须对商业银行风险实施再控制。具体地说,一是要依法规范各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使之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强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管理,进一步健全“信贷资产质量监测报表制度”和“贷款质量内部通报制度”,对金融机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要加大稽查力度,认真做好各种现场和非现场的稽核检查,积极协助各商业银行提高资产质量,降低其经营风险。#p#分页标题#e#
3.建立金融风险预警处理系统
一是加快建立中央银行对金融风险的预测预警系统。定期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等级进行测评,对可能产生金融风险的金融机构及时提出预警;二是建立风险处理系统。在对金融风险程度标识度量的基础上,应根据金融风险不同的生成机理制定不同的金融风险的防范政策。当监测取得的有关数据确实证明有警兆时,中央银行应断然采取消除型的金融政策措施,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成立处理系统的专门机构,在风险较为明显时,人民银行系统的各级机构应建立专门的机构或班子,对出现的严重风险或所谓的有问题的“金融机构”进行重点或集中的跟踪调研,并制定和实施具体的处理方案,理顺金融运行的内部机制,对原有的内部运行机制进行调整和改造,如对现有的金融市场利率、操作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整,对某些严重违规经营而导致支付困难的金融机构进行接管,由接管小组行使其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使其尽快恢复到正常的经营管理状态。
4.积极推进企业改制,切实维护银行债权
(1)银行要积极参与企业改制的全过程,充分发挥金融中介作用,确立银行在改制中的地位,采取积极措施化解金融风险。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的改制企业,银行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为企业改制创造条件,主动帮助企业改制,要给予信贷支持,使企业资产重组充分发挥效益,积极盘活银行存量资产。
(2)切实规范企业破产行为,维护银行债权。对破产企业要严格审批,企业破产操作要依法严格规范实施,破产企业要退出市场,有关债权银行要参与清产核算,参与企业财产、资金和债权债务处理及评估、分割、变卖转让处理工作。
(3)推进企业改制要与推进金融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目前的融资机制仍然是以金融机构设置和资金配置的条块分割为主要特征。要适应企业改制和重组的要求,必须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将推进企业改制和防范金融风险有机结合起来。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政策和制度,将企业改制中银行债权保全问题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不断提高金融业经营和监管水平。
5.建立特种救助银行
设立特种救助银行是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途径。设立特种救助银行的理论依据是政府对历史形成的不良资产应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根据我国金融风险的现状,为防范金融危机的爆发并促使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应当设立特种救助银行。它是由人民银行承办并接受其领导的一个特殊的银行,一是它可以是一家存款保险机构,实行强制和自愿结合性保障,实行差别保险费制度,它通过险位的划分、限额的设定转移风险;二是它是应付突发的金融挤兑事件的机构;三是为那些因经营管理不善而金融风险程度已进入危机区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各地的合作银行渡过难关给予必要的资金援助,包括伴随资金援助的合并;四是收购银行部分资产或全部接管破产银行的存款和资产,为帮助那些单凭自己实力无法恢复业务的储蓄机构妥善处理储户存款,它可选用退还储户存款,卖掉该金融机构资产等方法直接用于偿付储户存款;五是承担并处理国有商业银行历史形成的部分坏账,该机构可以促成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坏账被转卖、拍卖、转让,使坏账进入活跃的流通领域并得到解决。除使用拍卖、转让的办法外,还可采取银行坏账证券化的计划,如将房地产进行分割卖给那些看中其收益性而准备购买的投资者,对收益不好的房地产可采用一揽子卖出的办法处理。#p#分页标题#e#
此外,特种救助银行还可以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提供操作工具,央行可以通过买卖特种债券来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这是深化金融改革的有效途径。采取上述措施,可以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从历史形成的坏账的困境中解脱出来,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6.加强金融机构的自我控制
第一,提高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
第二,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是内部组织结构的控制建设,要按照精简高效的要求和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相互制衡的原则来设置,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其次,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等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找出制度性漏洞和缺陷,并加以修订完善,使之符合客观实际;再次,内控责任要落实到位,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和下属分支机构的内部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金融毕业论文各相关人员必须切实履行所负职责,杜绝经济案件及差错事故的发生。加强内部控制,最终还是要以人为本,防范道德风险关键在人,提高金融干部职工职业素质就能筑起一道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防线。
第三,建立信贷保险制度。信贷保险制度是指贷款风险保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贷款风险保险制度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条件中要求借款单位或个人对借款抵押品(设备或房地产等)进行保险,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意外损失由保险公司予以补偿,由此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存款保险制度即对存款进行保险,当银行资产受到损失不能清偿对存款人的债务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样就成功地转嫁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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