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经济论文,经济是价值的创造、转化与实现;人类经济活动就是创造、转化、实现价值,满足人类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价值规律而非价格规律是经济学的核心规律。以经济为中心是以再生生产力为中心而非以钱为中心,经济发展是价值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再生生产力的发展、中国人民创新能力的发展而非GDP数字增长。(以上内容来自百度百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经济论文,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城市群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家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承载调控的基本形式,是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也是实现地区均衡发展、兼顾效率的主要空间载体,在城镇化发展格局与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樊杰,2014)。同时,城市群发展作为国家战略越来越受到关注,2016 年颁布的《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明确提出,要优化提升发展基础较好的城市群,培育新兴城市群,并建立健全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推动跨区域城市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实现城市群一体化高效发展。城市群一体化组织与管理是我国区域发展中重大科学议题。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一体化组织与管理是适应这一形态的具体需求。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国家间和城市间的竞争越来越表现在区域尺度。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市区和世界城市所在的城市群都成立了区域性组织管理机制,在区域协同发展、资源配置和提升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城市群已上升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成为我国组织社会经济发展,优化资源分配和整体提升国家发展实体的重要平台(杨振山,2015)。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是由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造成的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深度协作需求与行政主体沟通不畅之间的矛盾(陈湘满与刘君德,2000)。一方面,在政绩考核制度下,地方政府之间竞争的动机往往大于合作分享,合作可能带来的政府权利配置与利益分配不均使得区域协调难度增加,合作共赢的认识仍未深入到各地政府的政策实践当中,良好稳定的竞合关系无法有效形成。另一方面,尽管中心城市集聚了大量的优质资源,拥有较强的辐射作用,但城市群内城市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城市规模体系不合理,中心城市的合作无法“自上而下”有效开展,中小城市“自下而上”的合作需求得不到满足,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合作阻碍较大。因此,只有打通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合作,完善合作发展体系,分工协作发挥各自优势,才能够促进城市群一体化,从而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区域经济增长。
..........
第二节 论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本文以长三角城市群为研究对象,以新经济地理学与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探究长三角城市群的府际合作的情况。本文以 “文献梳理—现状测度与评价—建立计量模型—模型检验与应用—提出建议”为基本思路展开。首先,对长三角城市群之间缔交的府际协议进行统计,通过文献梳理和李克特量表法来确定不同府际合作契约的法律效力来确定其完全性,建立模型来测度新长三角城市的府际合作强度。其次,在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下,提出有关契约完全性、府际合作以及城市规模之间的影响机制,建立计量模型并进行检验。最后利用得出的结果,对城市群府际合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1. 长三角城市群府际合作强度对收集的府际协议从总体数量、协议涉及领域、合作地区三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得出长三角城市群府际合作的基本情况。此外,分析不同协议的完全性,利用李克特量表法对其打分得出相应的权重,纳入到合作强度模型中,得到各个城市间的府际合作联系强度,并基于 Arcgis10.2 软件对城市联系结果可视化。2.长三角城市群府际合作网络分析基于社会网络分析方法,通过已测度的府际合作强度来构建合作网络矩阵,对城市群深层次的互动合作关系进行研究分析。从整体的网络密度、个体的中心性以及凝聚子群三个方面对长三角府际合作网络进行分析,得出各城市在社会网络中的功能、地位以及隶属性特征。3. 府际合作与契约完全性的计量模型构建与检验在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下,探究府际合作对城市经济规模的影响以及不完全契约通过合作的影响继而影响城市经济规模的交互影响机制,并提出相应假说,利用面板数据回归方法对假说进行检验,得出相应实证结果。4. 结论与政策建议针对府际合作空间演化分析以及社会网络分析结果,得出长三角府际合作现状,并通过计量模型的检验得出合作与契约完全性对城市规模的影响,并对如何打通府际合作路径、提高城市群一体化程度以及协调地方政府间合作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第一节 府际合作与城市群一体化相关研究
一、府际合作的内涵与形式
府际合作指的是一个或多个地方政府间在某一政治协调水平上的所有政策性活动(Post,2002),府际合作可以看作是合作治理在地方政府区域经济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强调自治基础上的区域利益,实质就是区域治理的结构层次与多成员共同参与的集体行动之间的动态关系(锁利铭,2014)。府际合作可分为存在或不存在利益交换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府际合作(Post,2002)。正式的府际合作指地方政府之间通过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寻求合作,包括区域合作安排、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区域联合机构甚至地方政府主导的合资企业(Blair&Janousek,2013)。非正式府际合作是指地方政府之间“握手式”合作行为,缺少法律约束,没有形成正式书面协议的合作形式(Chen&Thurmaier),包括互助共济、达成共识、建立协调组织会以及经济共同体等(Blair&Janousek,2013)。总体而言,对于府际合作的内涵,学者之间虽然有不同的解释,但是争议并不大,概况起来可以认为是某区域范围内地方政府之间通过签订协议或形成友好互惠共识等方式进行合作以实现区域经济总体效应的最大化,只不过在区域范围、行政主体等级等方面的界定上有所不同。
..........
第二节 契约理论与交易费用相关研究
“契约”一词是一个法律概念,俗称合同、合约或协约。一般来说,契约是当事人(两人以上)在地位平等、意念自由的前提下,各方同时为改进自己的经济状况(至少理性预期)而在交易过程中确立的一种权利流转关系(易宪容,1997)。经济学的契约概念与法律意义的契约概念有很大的不同(卢现祥,2012),现代经济学中的契约概念比法律意义上所使用的契约概念更为广泛,不仅包括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也包括一些默认契约,包括所有的市场交易。契约可以区分为部分重叠的三个类别:代理契约、自我履约协议或隐性契约、关系性契约或不完全契约(弗鲁博顿和芮切特,2012),三种契约的法律效力依次降低,基本涵盖了现实生活中的契约类型,能为许多现象提供相应的解释。科斯是最早提出企业的合约效率思想的学者(陈放鸣,1999),将企业理解为一种不同于标准的市场交易的合约,从而开创了契约理论研究的先河。他发现了契约理论的两个重要方面:一是发现相对价格,谈判和缔约费用的节约;二是契约的管理层激励问题。在科斯之后人们对契约理论的研究按两个方向发展(管利,2011)。第一个方向是完全契约理论,其核心是委托—代理模型,在利益冲突与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设计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来激励代理人,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为阿尔钦、莫里斯、格罗斯曼和张五常等。在完全契约理论的假设中,在当事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完全理性的委托人总是可以设计一个最佳契约,该契约充分考虑了所有可能出现的或然状态,并能够无成本的被第三方强制执行。在完全契约理论下通常认为产权结构和权威是不重要的,因为通过契约安排总是可以实现最佳效果。张五常著作《佃农理论》深入分析了决定契约选择的局限条件,证明了地主在定额租金、分成契约和工资契约的情况下收入大致相同。此外,张五常利用“租值消散”来解释契约的选择:资源的稀缺性要求竞争需要受到约束,否则有价值的资源因为竞争费用、成本的提升或因为资源利用率低而导致其价值下降,而这些对竞争的约束可以看作是契约的安排。因此,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不同契约安排的效率不同,交易费用、风险规避与产权制度会影响契约选择。Alchian&Demsetz 1973(1972)从协作生产的共同生产率与分配的一致性角度,提出了“团队生产”假说,推进了科斯的研究,突出了契约与“团队”的思想(相关利益者合作)。#p#分页标题#e#
..........
第三章 长三角府际合作网络空间演化分析..........20
第一节 空间范围、时间节点及数据来源......20
第二节 长三角城市群府际合作概况.....21
第三节 长三角城市群府际合作联系的演化特征分析....28
第四节 长三角城市群府际合作联系的社会网络分析....36
第四章 长三角城市群府际合作效应及影响因素分析............44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假说提出........44
第二节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49
第三节 实证结果与解释.......51
第五章 结论、政策含义与研究展望....54
第一节 主要结论..........54
第二节 政策建议..........55
第三节 研究不足及展望.......57
第四章 长三角城市群府际合作效应及影响因素分析
地方政府间跨区域合作治理模式是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地方政府间的跨区域合作也日益受到广泛关注。府际合作的空间效应主要表现为:创新要素空间溢出、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相互作用以及地方政府的协调(高丽娜,2012)。前两者已经得到学者的关注,在理论与实证方面都有了相当丰富的研究,而由于数据可得性较差,涉及地方政府协调的文献停留在理论分析方面。在我国行政区经济发展的刚性约束条件下,长三角城市群的府际合作是否有效?是否对当地经济产生相应的影响?哪些因素决定着府际合作的强度?这些问题需要进行实证检验。鉴于此,本文通过理论及文献的梳理提出相应的假设,并通过面板数据建立模型进行检验假设得出结果。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假说提出
城市的本质是集聚效应。从单个城市来看,存在三方面的效应:分享、学习与匹配(Marshall,1920)。分享指的是规模较大的城市拥有更多的中间商品、最终商品,这种商品的多样性和专业化有利于劳动力的合作分工,同时大城市也因为存在较为完善的公共设施及服务,作为可共享的投入提高了经济效率。匹配指的是城市规模越大,异质劳动力和企业职位需求、消费者与厂商之间匹配的平均水平更高。学习指的是在信息容易传播的地区,规模较大城市的异质性工人和企业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来分享与相互学习彼此的知识,提高彼此的生产力并通过再加工创造出新的知识。这种循环累积作用使得更多的经济主体分享知识,这反过来又提高工人的工作水平(藤田昌九,2014)。在新经济地理学理论框架下,影响经济集聚的三种力量包括区内市场效应、价格指数效应和企业间的竞争效应(Krugman,1991)。当区域间贸易成本低于某一临界值时,区内市场效应和价格指数效应会超过竞争效应从而引起集聚效应。因而,改善区际基础设施、降低区际贸易成本等一体化措施,会促使经济活动进一步向中心区域集聚,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皮亚彬,2014)。相反,随着集聚效应的增加,城市拥挤、环境污染、物价上升等负外部性逐渐显现,使得人口与产业向周边地区扩散,增加了周边城市的规模。从双边或多边的城市合作引发的集聚扩散效应来看,由于规模报酬递增以及不完全竞争机制,城市之间的合作效应要比单个城市会更高一个等级和层次,城市合作的本质乃是为了追求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的集聚经济和其协同效应(苗长虹,2012)。一般来说,合作往往发生在经济规模具有一定差距的城市之间,而同级别城市之间的竞争效应可能会强过合作效应,且合作主导者都是这些经济规模较大的城市。因此,把合作双方分为规模较大的城市作为本地区,规模较小的城市作为合作区。城市合作层面的集聚效应,主要表现为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地区得到了发达地区的帮助,这种帮助可能是转移支付、知识溢出以及共同开发园区等方式,使得资本、劳动力以及技术从发达地区转移到发展中地区,促进了合作区集聚效应。同时扩散效应表现为,一些大城市产业的转型升级需要对落后产业进行转移,而这些落后产业在落后地区则是较为先进的,引入这些相对落后的产业对当地就业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有着重要作用。尽管本地区落后产能的转移使当期地区产出受到负面的影响,但根据“核心-边缘”模型中的资本企业家模型,本地区产品的多样性使得合作区的投资收益将在本地区进行消费,合作区资本回流对本地区由于产业转移所暂时损失的产出具有一定的弥补作用。随着产业转型升级,高端产业逐渐集聚,城市的规模经济效率得到提高。因此这种扩散效应进一步加强了合作区的经济规模,同时减轻了本地区的负效应,为本地区的二次集聚营造时间窗口。因此集聚效应与扩散效应都将增强本地区与合作区的规模递增效应。在新经济地理学的框架下,这种集聚与扩散效应的关键因素是区际贸易成本,通过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使得区际交通运输成本的减少,从而提高要素流动性,促进要素的集聚与扩散。从府际合作实践上看,已有的合作协议中,交通基础设施是重点的合作领域,将明显减少区域贸易成本,而交通基础对城市规模的正面影响也已经得到了很多学者的验证。图 4-1 是 2015年长三角城市群 26 个城市的合作程度与经济规模(GDP)的散点图,回归分析得出府际合作程度与城市规模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零假设下的弃真概率小于 0.001。
.........
结论
本文基于新经济地理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搜集了 2005-2016 年的长三角城市群所缔交的府际合作协议,对两两城市之间的合作关系进行统计分析,并构建纳入契约不完全性的府际合作强度,得出了长三角府际合作的空间演化态势,并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对长三角府际合作网络进行深入分析,最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府际合作、经济规模以及契约不完全性之间影响机制的假设,建立计量模型并检验,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长三角是我国城镇化基础最好的地区之一,很早就开始探寻长三角的合作,具有较强的合作基础。而随着城市群发展战略的提高,城市群内部的合作越来越受到关注,实践也越来越多,不仅从原来的 16 座城市拓展到 30 座城市,长三角城市群内部也分成了多个以都市圈为单位的合作区。2005 至 2016 年,合作的数量与质量都得到了明显的提升。长三角府际合作协议缔约数量越来越多,从原来的 52 项增加到 2016 年的 196 项,合作的领域也不断的拓宽,其中以综合经济、金融以及科技领域的合作数量最多。从地区角度看,上海的府际协议缔结数量最多,其次是省会城市、区域中心城市以及省区边界城市,说明合作不仅与城市等级有关,还与邻近性有关。
..........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