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法翻译法
语法翻译法是中世纪欧洲人教希腊语、拉丁语等死语言的教学法,到了十八世纪,欧洲的学校虽然开设了现代外语课,但仍然沿用语法翻译法,当时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基本上还是书面语。人们学习外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阅读外语资料和文献。德国语言学家奥朗多弗等学者总结了过去运用语法翻译法的实践经验,并在当时机械语言学、心理学的影响下,给语法翻译法以理论上的解释,使语法翻译法成为一种科学的外语教学法体系。语法翻译法是为培养阅读能力服务的教学法,其教学过程是先分析语法,然后把外语译成本族语,主张两种语言机械对比和逐词逐句直译,在教学实践中把翻译当成教学目的,又当成教学手段。语法翻译法重视阅读、翻译能力的培养和语法知识的传授,忽视语言技能的培养,语音、词汇、语法与课文阅读教学脱节。
二、直接法
直接法是十九世纪下半叶始于西欧的外语教学改革运动的产物,是古典语法翻译法的对立面。德国外语教育家菲埃托是最早提出直接法的教学法构想的先驱人物。十九世纪语音学的建立和发展为直接法提供了语音教学的科学基础,直接法主张采用口语材料作为教学内容,强调模仿,主张用教儿童学习本族语言的方法,“通过说话学说话”的方法来学习外语,教学过程是一句话一句话听、模仿、反复练习,直到养成语言习惯。教学中只用外语讲述,广泛利用手势、动作、表情、实物、图画等直观手段,要求外语与思想直接联系,绝对不使用本族语,即完全不借助于翻译,语法降到完全不重要的地位。直接法是在教活语言,特别是在培养口语能力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直接法比起古典语法翻译法是教学法史上一大进步,成为以后的听说法、视听法、功能法等现代改革派的发端,但它是完全针对语法翻译法的弊端提出的,本身难免有它的局限性和片面性的地方,对母语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只看到消极的一面,而没有看到或充分估计到它的积极的一面,只看到和只强调幼儿学母语和已掌握了母语的人学习外语之间的共同规律,而对两者之间的差别未曾注意到或没有充分估计到,因此采用了基本相同的方法来解决两种有一定区别的语言学习问题,在教学中偏重经验、感性认识,而对人的自觉性估计不足,对文学的修养不够注意,对许多语言现象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三、听说法
听说法产生于第二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美国。外语教学家弗里斯根据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批判了语法翻译法,倡导了口语法(OralApproach),也有的教学法家称之为听说法。弗里斯严格区别method和approach的概念。他认为method是指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技巧,而approach则是指达到教学目的的途径、路子和理论,由此可见听说法或口语法是一种目的在于掌握口语的教学法体系。听说法根据结构主义语言学"语言是言语,不是文字"、"语言是结构模式的体系"的理论,提出以口语为中心,以句型或结构为纲的听说教学法的主张,教材用会话形式表述,强调模仿、强记固定短语并大量重复,极其重视语音的正确,尤其强调语调训练,广泛利用对比法、在对比分析母语与外语的基础上学习外语的难点,并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听说法把语言结构分析的研究成果运用到外语教学中,使教材的编写和教学过程的安排具有科学的依据。这对提高外语教学的效果,加速外语教学的过程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贡献和进步。但听说法过分重视机械性训练,忽视语言规则的指导作用,过分重视语言的结构形式,忽视语言和内容和意义,存在流于“造作”的语言倾向。
四、视听法
视听法于五十年代首创于法国,是当时法国对外国成年人进行短期速成教学的一种方法。视听法首先由古布里纳于一九五四年提出,视听法主张广泛利用幻灯、电影等电化教学设备组织听说操练,把听觉形象和视觉形象结合起来。视听法主张听说训练必须同一定情景结合,在某一情景基础上进行,因此,这种教学法又叫作情景法。视听法发扬了直接法听说法的长处,在教学中广泛使用声、光电的现代化教学技术设备,使语言与形象紧密结合,在情景中整体感知外语的声音和结构。视听结合的方法比单纯依靠听觉或视觉来理解、记忆和储存的语言材料要多得多。视觉形象为学生提供形象思维的条件,促使学生自然和牢固地掌握外语。听觉形象有助于养成正确的语音、语调、节奏及遣词、造句的能力和习惯。 视听法的缺点是过于重视语言形式,忽视交际能力的培养,过分强调整体结构,忽视语言分析、讲解和训练。
五、认知法
认知法是六十年代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鲁尔首先提出的,是作为听说法对立面产生的。“认知”方式是心理中是一个术语,它用来描绘不同的人在观察、组织、分析以及回忆信息、经验等方面的不同的习惯性倾向。认知法企图用认知--符号学习理论代替听说法的刺激--反应学习理论。认知法反对语言是“结构模式”的理论,反对在教学中进行反复的机械操作练习。它主张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创造性活动语言的习惯是掌握规则,而不是形成习惯,提倡用演绎法讲授语法。在学习声音时,同时学习文字,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从学习外语一开始就同时进行训练,允许使用本族语和翻译的手段,它认为语言错误在外语学习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副产物,主张系统地学习口述和适当地矫正错误。它强调理解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主张在理解新学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创造性的交际练习。在教学中广泛利用视听教具使外语教学情景化和交际化。认知法是以认识心理学作为其理论基础,使外语教学法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上,但认知法作为一个新的独立外语教学法体系还是不够完善的,必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加以充实。在提倡认知法时要切忌重犯语法翻译法的老毛玻六、功能法功能法产生于七十年代初期的西欧共同体国家,中心是英国,功能法是以语言功能项目为纲,培养交际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体系。功能法又以意念项目为主要线索组织教学,所以它又叫意念法。由于交际功能是语言社会中运用的最根本的功能,而交际能力又是外语教学最根本的目的,所以功能教学法又称为交际法,有些教学法家认为使用交际法的名称比使用功能法的名称更能体现掌握交际功能的精髓。功能法认为语言是人们交际的工具,人们用语言表达意念和情态,人们由于职业不同,对语言的要求和需要也不同,教学内容也可以不同,功能法主张外语教学不要象语法翻译那样,以语法为纲,也不要象视听法那样以结构为纲,而以语言的表意功能为纲,针对学生今后使用外语的需要选择教学内容。通过接触、模仿范例练习和自由表达思想三个步骤来组织教学。功能法最大的优点是以学生实际出发,确定学习目标,使教学过程交际化,培养学生掌握交际能力。但也存在缺乏语言功能项目的标准、范围及教学顺序的科学依据,语言形态和结构难以和功能项目协调一致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