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论文哪里有?本文的实证结果表示机电产品出口贸易政策和比较优势之间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影响。出口的政策干预指数对出口比较优势具有短期和长期负效应。也就是说,如果实行鼓励出口的干预政策,反而降低机电产品的比较优势,如果实行限制出口的政策,有可能会提高比较优势水平。
第1章 引言
1.2国内外文献综述
有关于比较优势和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多角度分析研究,提供了不同研究观点。
1.2.1关于比较优势的应用研究
亚当·斯密(1776)认为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绝对成本的差异,一国应该出口成本低于其他国家的产品,进口成本较高的产品,即绝对优势理论,该理论解释了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开启了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发展新的大门[1]。1817年,基于绝对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1817)提出了比较优势理论,为现代国际贸易理论提供了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并且为各国开展对外贸易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理论指导,比较优势理论促进了国家间贸易的发展[2]。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与扩大,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也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一些学者开始从比较优势的动态来源角度解释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1966年,美国哈弗大学教授雷蒙德·弗农(1966)在《产品周期中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一文中首次提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该理论认为,在产品的初期,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都较为充足的国家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因此,这些国家可以在国际投资和贸易中获得更多的收益;随着时间的推移,比较优势并不是一成不变,当产品进入资本密集型时期,资本要素更为充足的国家会具有比较优势;当产品成熟,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时,劳动力充足的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将拥有更多的竞争优势[3]。
第3章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的现状分析
3.1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总体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不断增加和持续深入参与国际贸易,机电产业已经成为中国国内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中国机电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一直是我国参与国际贸易的主要产品品类,机电产品进出口总额不断增加,2004年机电产品首次实现进出口额基本平衡,2010年进出口总量位居世界第一,出口额占据我国出口商品总额的一半以上,机电产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促进机电产品对外贸易的发展,不仅有助于中国国内经济的发展、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提高国内就业率,而且有助于优化机电产业结构,实现中国对外贸易从以量取胜到以质取胜的转变。
改革开放初期,与欧美国家相比,中国机电产品贸易发展相对落后,直到1985年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还不到200亿美元。为扩大机电产品的对外贸易规模,发挥机电产品贸易对国内经济发展和贸易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一方面,国务院出台了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战略决策,"九五"期间又进一步完善政策,促进机电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另一方面,积极实施落实改革开放政策和加入国际分工体系,机电产品的进出口总额开始增加,成为机电产品对外贸易的动力;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国际贸易环境得到改善,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带动了中国机电产品对外贸易的发展,2008年机电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13050.65亿美元,是2000年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的7倍。
第5章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绩效分析
5.1中国机电产品出口贸易政策绩效分析
5.1.1 ADF单位根检验
如果对非平稳时间序列进行分析,会导致虚假回归问题,所以在进行计量分析之前,需要对数据指标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将使用Eviews10作为计量分析软件,利用ADF单位根检验法对出口政策干预指数(HX)和出口的对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SCAX)进行平稳性检验,判断HX和RSCAX变量是否平稳。首次对变量按照约束条件由少变多的顺序对变量进行检验,即按照具有截距项和线性趋势的模型,只含截距项的模型,既不具有截距项也不存在时间趋势的模型进行检验,如果在上述顺序的某一步通过显著性检验则,则变量在该约束条件下平稳。如果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则说明变量在原序列不平稳,需要对变量进行一阶差分,重复上述变量检验操作。
表5.1是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政策干预指数(HX)和出口的对称显示性比较优势(RSCAX)这两个变量的单位根检验结果。
5.2中国机电产品进口贸易政策绩效分析
5.2.1 ADF单位根检验
对中国机电产品进口的对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SCAM)和政策干预指数(HM)进行时间序列平稳性检验,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5.6所示。
根据表5.6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到,变量HM的原序列和一阶差分序列的伴随概率都是小于于0.05的,说明该变量的原序列和一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的,变量RSCAM的一阶差分序列的伴随概率小于0.05,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因此两个变量都是一次单整序列,可以进行下一步协整关系检验。
第6章 结论和建议
6.2对策与建议
机电产品作为中国进出口贸易的主要产品,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结合本文分析过程和结论,给出关于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方面的相关对策建议。
第一,不同技术含量产品的比较优势不同,对于低技术含量产品应减少政策干预,遵循国际市场规律,发挥国际市场主导作用,减少贸易摩擦;对于中等技术含量产品,例如电力机械、器具及电气零件等具有明显贸易逆差的产品,需要政府进行扶持与保护,进而提高自身产品的技术含量,推动国内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这样才能够提高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从机电产品进口贸易的整体模式来看,根据1992-2021年间的数据显示,机电产品的贸易模式都更加倾向于正背离的模式,即净出口能力高于机电产品应有的比较优势水平,采取的是限制进口的贸易政策。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随着HM指数的增大,即政策干预程度加强,进口的比较优势并未得到有效的提升。所以,应结合机电产品的发展情况和基本国情,从更加长远的角度去制定进口贸易政策,同时还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从产品本身质量为出发点,不断提高自身国际竞争力,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占据有力的竞争地位。此外,在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对外贸易时,需要规范市场行为,避免产生贸易摩擦。
第三,本文的实证结果表示机电产品出口贸易政策和比较优势之间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影响。出口的政策干预指数对出口比较优势具有短期和长期负效应。也就是说,如果实行鼓励出口的干预政策,反而降低机电产品的比较优势,如果实行限制出口的政策,有可能会提高比较优势水平。因此,政策扶持的目的是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制定机电产品出口贸易政策时,应该综合考虑政策干预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不能一昧鼓励出口扩大贸易顺差,这样并不能提高比较优势。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