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论文哪里有?笔者通过模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政府职能对数字贸易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我国政府应该担任好领导者的角色,加强数字贸易顶层制度设计。
第1章引言
1.4创新点
第一,研究角度的创新。目前关于数字贸易的研究更多是倾向于与数字贸易定义有关的研究和与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有关的研究,而这些研究基本上是定性分析,关于数字贸易定量分析的文章还比较少,因此本文更偏向运用数据和计量对数字贸易进行研究。另外,仅有的关于数字贸易竞争力的文献中,并没有针对G20国的研究,而G20国家集聚了世界主要经济体,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且中国与其他G20国家的贸易往来较多,相互之间即存在互补关系又存在竞争关系,有研究的必要性,因此本文将其作为本文的研究视角。
第二,研究方法的创新。本文在波特“钻石模型”、赵彦云“中国产业竞争力钻石模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特点选择具体的指标构建指标体系,之后再通过建立计量模型对我国及相关国家的数字贸易竞争力进行测度分析,并指出影响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于文章最后章节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达到提升数字贸易竞争力的目的。
第三,提升路径的创新。本文在G20国家数字贸易竞争力和影响因素测评结果的基础之上,针对主要影响因素对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对策提出了新的想法。就目前来说,相关学者针对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所提出的建议,大部分是从宏观层面进行分析,较少有学者从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提出提升路径。因此,本文将从宏观、中观以及微观等三个层面,政府、产业协会、企业等三个主体着手制定中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路径。
第3章理论基础
3.1比较优势理论及其发展
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均强调到不同国家之间劳动生产率的不同会使得各个国家贸易竞争力发生差异。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要素禀赋理论则认为土地、劳动、资本等要素的丰盈程度是竞争力大小的决定因素。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赫克歇尔等人将竞争力的核心影响因素归纳为比较成本优势,竞争力是否强劲取决于某一国家是否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丰富的生产要素。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前提假设条件要求十分严格,以至于具有较强的局限性。20世纪60年代之后,国际上出现了一些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假设相矛盾的现象:货物贸易出现在要素禀赋存在相似性的国家之间,一国同时进出口同类产品。对于此类现象的发生,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并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在这样的背景下,新国际贸易理论随之产生。
80年代以来,保罗克鲁格曼等经济学家在继承过去国际贸易理论的合理部分的基础上,提出了更符合显示状况的“新贸易理论”。新国际贸易理论是从动态性的角度去对贸易竞争进行分析,该理论认为对国际贸易领域新现象的原因解释不能只是局限于劳动生产率和要素禀赋,而是要从技术创新、规模经济、劳动力资源等多方面着手。21世纪开始Melitz为代表的新新贸易理论将分析对象进一步细化,该理论主要是从企业层面出发,关注企业异质性与出口、FDI(外国直接投资)等的决策问题。
第5章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5.1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评价组成要素
5.1.1核心竞争力组成要素
如上所述,核心竞争力是数字贸易所具备的竞争优势,根据数字贸易的特点,本文认为一国的数字贸易国际竞争优势主要来源于该国的技术水平及创新能力。
(1)技术水平
通过第三章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技术水平是数字贸易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技术水平主要是通过较低的价格以及产品、服务差异化等两个途径来获取竞争优势。率先使用先进技术的企业可以通过机器设备的升级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实现单位产品生产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当该企业单位产品生产的必要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该企业就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将产品给消费者,从而扩大消费市场,获得竞争优势。当企业利用先进的技术生产出区别于其他企业的产品时,该企业就可以显现出更大的竞争优势。它通过差异化的产品在更广阔的领域参与市场竞争,获得更加丰厚的利润。而在获得丰厚的利润之后,企业又可以继续提升技术水平,实现良性循环。
(2)创新能力
创新是指对企业现有生产技术,生产要素,生产条件进行重组,以实现技术、产品、市场、制度的革新。为了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企业需要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着手增强创新能力。一方面企业需要进行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最重要的就是企业内部的创新,如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等,企业可以通过发表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式实现技术垄断,从而获取竞争优势;
5.2指标体系选取
对数字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展开实证分析,必须要建立一个严谨、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该指标体系,可以更加直观的了解我国数字贸易的发展水平和竞争态势,进而为提升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建言献策。本文在构建指标体系时立足于波特钻石模型在内的有关产业竞争力理论,结合相关学者在评价指标体系方面的研究成果,如蓝庆新、陆菁、窦凯、傅诺、越大志等,力争较为全面地对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
5.2.1核心竞争力指标选取
从上文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组成要素的分析可知,数字贸易是一种基于高技术之上的新型贸易模式,因此一个国家高技术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国家数字贸易发展的强劲与否。一般情况下,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是共同决定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强弱的新动能。其中,专利申请,科研支出等指标是技术发展水平的量化指标,因此技术水平对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决定作用的大小一般可以从这两方面进行考量,本文将专利申请数量和科研支出占GDP的比重来作为衡量技术水平的指标。另外,创新能力是数字贸易是否能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为了衡量各国的创新能力,本文将选择创新投入指数、创新产出指数作为衡量标准。具体如表5-1所示:
第7章对策
7.1政府宏观层面的数字贸易发展路径
7.1.1明确概念并加强制度设计
通过模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政府职能对数字贸易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我国政府应该担任好领导者的角色,加强数字贸易顶层制度设计。第一,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数字贸易概念的不统一,对数字贸易发展的研究产生很大的阻碍,导致研究成果难以有效的反作用于数字贸易的发展,因此政府应该领导相关部门对数字贸易概念与分类做出统一规定,达成一致共识[57]。第二,政府部门应该基于对数字贸易相关内容的明确,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政策体系,优化数字贸易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数字贸易创造良好条件。第三,完善数据安全立法。通过模型分析可以发现网络安全对于数字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第四章现状部分也提到我国数据安全立法不足,这会阻碍我国数据贸易的发展。因此,我国当务之急是找准数据安全立法的短板,并针对短板进行补齐,为数字贸易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58]。
7.1.2加大数字技术发展力度
根据模型结果表明数字技术的发展是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核心因素,因此需要予以重视。第一,政府应当整合现有资源,发展数字技术,提升创新能力。政府应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专业性的数字贸易团队,分析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现状和发展阶段,了解我国数字贸易现阶段的发展需要,有针对性的对国内所拥有的数字贸易资源进行分析挖掘并有效整合,充分发挥国内数字资源的价值。第二,加大数字贸易领域的资金投入。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通过设立数字贸易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从而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第三,政府应该注意企业同样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因此政府有必要激励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从而达到政府,企业,高校的多方协作,促进数字贸易持续有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