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论文哪里有?笔者认为RCEP各成员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相差比较迥异。对于排名靠后的诸如越南、柬埔寨等国家,与排名靠前的新西兰和新加坡的贸易便利化得分相差巨大。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大,所以在推行贸易便利化的难度也较大。
第1章绪论
1.2文献综述
1.2.1贸易便利化及相关实证研究方法
(1)对贸易便利化的研究
APEC(2000)认为贸易便利化举措应该集中在简化海关程序和提高法律法规透明度两方面[1]。Wilson(2010)则构建了四个典型的一级指标:海关环境、监管环境、港口效率和电子商务,这也奠定了后续学者开展贸易便利化研究的基础[2]。随后,Wilson et al.(2005)对港口基础设施进行了着重阐释,认为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能极大促进贸易流量[3]。之后其他学者在此基础上根据研究内容的不同构建了各种不同的评价指标:Akinkugbe(2009)通过构建腐败感知指数、道路网络、企业注册的启动程序数量、出口税以及制成品出口税指标,研究了贸易便利化问题是如何阻碍非洲制成品出口的。其研究结果表明:消除各种阻碍商品流动的限制及政策上的改进将会极大促进商品的出口[4]。Moïsé&Sorescu(2013)为了评估解决特定国家贸易和边境程序中特定障碍的影响,构建了16个贸易便利化指标,结果显示其中对贸易量和贸易费用影响最大的指标为:提供与贸易相关的资料、简化和统一文件、简化程序和使用自动化程序,这几项指标的综合效应要大于单个指标的简单影响之和[5]。
国内学者方面,最早开始贸易便利化水平研究的是学者曾铮、周茜(2008),利用全球49个国家的相关数据,并结合所选取的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进行了贸易便利化分析。通过对比发现,我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与非常便利的国家差距很大。同时也得出贸易便利化水平是影响双边及多边贸易的重要因素[6]。孙林、徐旭霏(2011)认为东盟机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会影响我国制造业的出口[7]。方晓丽、朱明侠(2013)研究了贸易便利化水平与贸易环境的改善、促进贸易成本的下降和贸易量的增长之间的关系。为了促进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发展,我国应该要加强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8]。为研究贸易便利化与贸易效应的关系,杨丽华、王浩波、李芳(2017)选取了进口文件、进口时间和进口成本作为衡量指标。
第3章中国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现状及二元边际分析
3.1农产品统计范围界定
目前联合国贸易数据库对农产品分类主要有HS、SITC和BEC三种分类。学术界一般采用HS编码和SITC编码的分类而很少采用BEC编码。SITC2006年修订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将农产品分为4大类,共计22章,本文依据其最新版本的SITC Rev.4编码进行分类。
从农产品出口趋势来看,如图3-1所示,整体上,中国出口RCEP伙伴国的农产品总量呈上升趋势,由2007年的169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362亿美元,年均增长13.79亿美元,年均增幅8.18%。对成员国农产品出口占对世界比重方面,可以看出,比重总体在40%左右波动,这说明RCEP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整体出口比重由2007年的46%急剧下降到2008年39%的水平,到2009年上升到41%水平,随后的年份基本在42%左右水平小幅波动,到2020年比重接近2007年的水平,达到了46%。RCEP的签署也标志着亚太地区一体化程度的加深,从贸易额变化趋势来看,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还将会有很大的增长空间,而区域内贸易便利化的提升对各伙伴国而言都将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
第5章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向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实证分析
5.1模型设定及数据说明
5.1.1数据来源及说明
模型(5.3)和(5.4)分别代表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的影响效应分析模型。其中被解释变量为EMijt和IMijt,解释变量包括distcap、agr、pava、tfis、agdp、fta、contig,其中fta和contig为虚拟变量,从与中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那年开始,fta的值取1,签订之前或未签订fta的值记为0。contig为是否与中国有共同边界,有记为1,没有记为0。各解释变量含义、说明及数据来源如下:
5.2实证分析
5.2.1描述性统计
对2011年到2017年的总量面板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下。可以看出,各国与中国的首都距离、人均GDP等指标的数据比较高,下文将对各变量取对数后进行实证分析。
第6章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6.2政策建议
(1)优势互补,形成区域协同
RCEP各成员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相差比较迥异。对于排名靠后的诸如越南、柬埔寨等国家,与排名靠前的新西兰和新加坡的贸易便利化得分相差巨大。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大,所以在推行贸易便利化的难度也较大。RCEP的签署能促进各成员国在贸易标准方面的统一,但具体实施起来,各国的成本不一,发展经济体推行贸易便利化的成本要远远大于发达经济体。所以,各成员国之间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在努力提升自身经济水平的前提下,促进相互之间的交流,借鉴相关的经验。刘燕燕(2016)认为,发展经济体可以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且要加强与发达经济体的合作,利用好发达经济体的技术,加强经贸合作,形成区域协同发展[53]。此外,发展经济体要积极借鉴诸如新西兰这类以农产品出口为主,且其生产方式和加工方式先进高效的国家,通过引入相关的机械设备和生产经验、加强相互合作来改善自身的不足。
(2)优化中国农产品出口结构
中国对RCEP伙伴国的农产品虽然整体呈上升趋势,在结构上主要以第0类产品为主,占据了农产品总出口额的80%左右。其次是出口主要集中在日本和韩国两个东亚国家,而像对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家的出口额则较小。而在二元边际上,总体来看,虽然各国在二元边际贡献度上存在差异,但我国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增长大多依靠集约边际拉动。钱涛(2017)认为集约边际对外部经济变化比较敏感,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65]。所以中国政府应该在给予农产品出口商一定优惠政策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外,还应积极扶持农产品企业的发展,完善农产品相关的产业链,促进我国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提高,新产品研发能力的提升。而企业层面,则应该向增强农产品生产质量、积极寻求海外市场、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等方向努力。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