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13年的艰巨谈判,于1999年11月中美谈判达成协议为标志,终于在加入WTO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个对中、美、世界三赢的重大变化,对中国农业有什么重大影响,以及中国农业今后如何迎接WTO的挑战,本文拟作以下分析:
一、WTO对农业生产和贸易的有关规则。
(-)WTO的农产品贸易规则。世界农产品生产和贸易是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后纳入国际贸易管理范围的。按照乌拉圭农产品协议的规定,各缔约国必须在如下三方面承担减让义务:
1、市场准入方面
①关税减让期为1986-1988年,实施期为6年(发展中国家为10年)。
②对所有农产品关税进行约束,并在6年内将农产品进口关税在基期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平均降低36%,每个税目降幅最低不得少于15%。发展中国家按发达国家降税幅度的2/3执行,即平均降幅不小于24%,每个税目的降幅不小于10%。
③取消所有农产品的非关税措施。按照规定的换算方法,将非关税措施转换关税,即关税化。
④保证关税化后市场准入机会,不低于规定的基期内消费量的3%,在减让期结束应扩大到5%。
③最低市场准入的实施通过关税配额进行,即为确保能满足最低准入机会,最低准入进口数量应享受较低或最低的关税,而超过该进口关税的任何进口则仅征收关税化后的关税。
2、国内支持方面
①国内支持减让的对象是指除属于“绿箱”政策外的其它支持政策,其范围包括: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化肥、灌溉等投入补贴,某些补贴的贷款计划等。
②国内支持总量,即上述减让范围内所有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减让临界点为基期1986-1988年平均农业生产总值的5%(发展中国家为10%),若国内支持总量不超过农业生产总值的5%,就无须削减其国内支持。
③发达国家要在6年内将超过农业生产总值5%的国内支持总量削减20%,发展中国家按发达国2/3的比例削减。
3、出口竞争方面
①列入减让承诺的出口补贴措施范围包括:因农产品出口而实施的直接补贴,以低于国内价格销售或处置政府库存,资助生产者的出口补贴,市场营销补贴,交通运输补贴,根据农产品纳入出口产品范围而定的补贴。
②6年内将出口补贴的预算开支削减36%,将有补贴的农产品出口数量削减21%。
上述条款的目的,促使缔约国以实现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和平等竞争。
(二)《中美农业合作协议》
该协议,不仅是中美两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协议,而且是中国加入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
l、市场准入。市场准入即在规定的时期内,逐步开放国内的农产品市场。将非关税壁垒转换成关税,取消配额,浮动关税最低进口价格限制,以及各类限制性协议等非关税壁垒,代之以从价税,从量税,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大致6-10年)削减现有关税水平。
2、出口补贴。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削减现有的对于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补贴出口数量预算开支。
3、国内支持。削减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如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补贴,某些有补贴的贷款计划等。
4、动物及植物检疫。除以保护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及其生产为目的的措施外,对于利用动植物检疫的方式限制进口的行为,从而造成隐蔽性的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限制,予以废止。
5、矮腥黑秫病小麦(TCK小麦)疫区问题得到解决。对这一问题已经明确,在今后进口美麦中,对TCK小麦不再分疫区和非疫区限制。
在正式协议签署之前,美国单方面公布“中国开放市场承诺书”内容:中国农产品平均关税,在2004年以前降至17%,重点农产品降至14.5%,立刻签署三个农产品双边协议,取消对美国小麦、肉类、柑橘类食品进品禁令;所有关税减让必须在2004年以前完成,关税一经降低不得提高;除了特别敏感项目外,取消农产品配额限制,并取消所有农产品出口配额。这个单方面公布的协议内容与正式签署的协议内容差别很大。果如此,中国付出的代价很大。
根据中美最近达成的中国加入WTO协议,中国将在5年内将农产品关税减至14.5%-15%,开放小麦、粟米、稻米及棉花进口,实施“关税比例配额制”,取消国家豆油国家贸易专营权。
二、加入WTO对中国农业影响的分析
加入WTO后,我国不仅可以享受缔约国应有的权利,但,也要承担义务。由于我国农业产业化、工业化进程缓慢,集约化经营水平不高,市场农业还没有真正形成,不可避免的带来深刻影响。
(-)对政府管理体制的影响。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国际贸易,分别属农业、内贸、外贸三个系统行政主管,这种格局显然不适应加入WTO后国、内外市场化的需要。世界发达国家市场机制运转灵活,都是由政府的一个部门来运转,笔者考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无不如此。因此,此格局必须及时改变。
(二)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加入WTO后,缔约国必然会要求我们放开农产品价格,实行农产品生产商品化、经营市场化,实现国内、国外农产品价格对接。国内农产品价格和效益,必然随着国际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当前,我国农产品并非总量过剩,农产品价高、质低、科技含量比较少,现在我国粮食价格普遍比国外高,因此,在国际农产品价格竞争上,任重道远。
在政府对农业保护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若放开农产品价格,必然会导致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政府就如何保护农业,从保证供求基本平衡,既保护生产者,又保护消费者,从而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是一个十分重大的思考课题。
(三)对农业生产结构的影响。加入WTO后,农产品放开经营,国际国内市场融为一体,我国农产品将严格接受国内外市场的严格挑选,价廉物美的健康农产品,、将会受到国内外消费者的青睐,而现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品种、结构上远不适应市场消费需要,已突出表现出来。如果我国不尽快地实现按照市场需求和国际质量标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品种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档次,供给健康、安全的绿色产品,那么我国农产品难以打入国际市场,即使占领了也会失去。根据中美农业合作协议,我国允许美国小麦、柑橘、肉类进入中国市场,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市场,为世界各国重视,国内市场必然受国外优质、价廉的农产品所冲击。
(四)关税减让和削减非关税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影响。我国农产品进口长期依赖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及非关税措施调控。加入WTO后,各种非关税措施将被禁用,只能转化为相关的等效关税之后,按规定削减。关税减让和非关税政策手段的丧失,为国外农产品将大举占领国内市场创造了便利条件,因而影响了我国的宏观调控。由于非关税措施合法地转化为关税并进行减让,由于减让期是1986-1988年,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所以将无法使用贸易规则规定的关税化的手段,非关税手段的丧失,不利于对我国农业的贸易保护。
(五)我国农业市场化程度,还远不适应加入WTO的形势。表现是:
1、我国是一个由农户构成的农业大国,亿万农户的小生产与国内外市场有效对口,还没有很好的解决。
2、我国农产品市场行为还不规范。市场中掺假,欺行霸市的行为屡见不鲜。
3、健全的市场体系还未充分地建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期货市场怎样从低级到高级实现有效对接,没有解决。尤其是农产品期货市场与批发市场有效对接,如何创造期货市场的价格导向作用,政府保护和支持期货市场运作进行,值得做一个重大课题来研究。
4、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还未实现。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市场形成价格,国家调控市场”,比如国家有粮食部门的挂帐,其中有很多是不规范的。
三、利用WTO的支持空间和对策分析:
加入WTO虽然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形势是严峻的,但是,我们有极其有利的条件:
首先,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率先在农村进行了改革,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99年人代为确定为家庭承包经营。)即:我国最具活力的,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形成,是我国经济,尤其是农业经济发展的根,是加入WTO迎接竞争的基础。
其次,目前中国市场体系与外贸格局初步确立。中国农村市场体系(有形)大体分三层:一是全国8万多家集贸市场和城市零售商场、超市;二是全国有40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是正在规范整顿成全国三家(郑州、大连、上海)的期货市场。这三层市场体系的建立,意即我国统一的农村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亿万农民有了一个参与国内外市场运作的基础。而外资格局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取得了有进出口权的,多元化成份的产、供、销一体化,产业化的单位,这有利于参与国际市场的农产品竞争。对策是:
(一)第一阶段:采取农业保护政策。涵意是:
适度扩大农产品进出口量,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进程。充分利用加入WTO所获得的权利、待遇、减轻市场短缺,加速农业结构的调整,使之符合消费需求,制止生态环境继续恶化,扩大出口,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农业接轨的全进程。具体内容是:
1、充分利用关税的保护作用。新规则要求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并规定了关税减让期,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可用10年来逐步调整关税。目前我国农产品关税结构不合理:农产品算术关税率为46.l%,但加权关税率仅为15%左右,进口量少或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商品设置了较高的关税,而进口量大或竞争力弱的商品保护却不到位。我们应确立合理的关税水平,充分利用可利用的关税产品种类进行优先保护。台湾综合应用WTO所允许的5种关税征收方式,即: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季节税及关税配额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种类产品进行关税保护。台湾拟对稻米采限量进口(进口配额),承诺入会后进口量在2000年为基期年(1990-1992)国内消费量的8%(即144720公吨)进口稻米除部分配额以先配方式开放民间进口外,将采国营贸易方式管理,与政府征收农民公粮作公平处理,值得借鉴。中国政府提出了近期内保持95%的粮食自给率和远期粮食自给率92%的政策,这是合理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2、调整农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农产品结构的调整关键在于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导产品调优并增加名、优、稀产品的比重。发展专用小麦、优质稻、专用大豆、专用玉米的生产;因地制宜发展区域性的名特优新水果品种Z发展无公害蔬莱等。我国劳动力成本低,在猪肉、禽肉、水产和蔬菜、水果、干果、花卉等园艺产品的出口上是有优势的。关键是要在质量和卫生上要达到国际标准。国家应尽快建立农业结构调整基金,专门扶持结构调整,优质的农、畜业和加工业。
3、加大WTO规则的“绿箱”政策的措施使用力度。通过立法和政策调控,对农业资源和环境进行有效保护。从长远看,对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是整个农业保护的基础。要从加强土地、水源、森林、牧场等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防止农耕技术对生态的破坏等方面的综合治理,不断增强农业发展潜力。
今后“绿箱”政策措施重点在:一是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二是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即水利、道路交通、农村电网、邮电通讯、能源及市场信息等设施建设;以间接减少农民生产成本支出;三是农村环境生态投入、环境治理、病虫害预测和控制、加强农村的公共卫生工作;四是建立与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和保障体系。继续坚持农产品收购最低保护价,粮食专项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
4、改革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建立高效率运销体系。高效率运销体系,可以缩短流程,降低中间费用,树立本国产品形象,强化国际促销活动。
(二)第二阶段:主动出击,以自身优势的农产品占领国内外市场。涵意是:预防风险;提高农产品自给程度;把中国名优土特产品推向世界;中国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有赢利的产业本身,也是对世界的贡献。在国内和国际双重压力趋势下形成全国和地区两层次的比较合理的农业结构,科技兴农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与推进世界农业合作并举,建立、健全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体系建设,满足国内外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食品的需求。具体内容是:
l、各地区的农业企业在市场导向下积极重新组合。少部分农业企业上规模、上效益、走向现代化,以自己名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大部分农户和农业企业在市场导向下进行改革,逐步走向规模化,成立农民自己的生产和流通组织,加速现代化进程,争创名牌产品,一村一品与世界市场竞争,不断推出有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实现小农户与国内外大市场的接轨。
2、加速地方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市场行为,以市场带动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结构升级。地方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可以围绕地方生产和消费中心来设计与构筑,根据市场联系与扩展要求进行调整与整台。全国可以建设若干个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分体系,以更广阔的空间、更多样化的产品满足国内外多样化的需求。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有利于加速科技进步,发挥资源优势有利于环境事业促进可持续发展。
农产品市场行为规范上、创建市局上,要进行全国立法。
3、要特别重视期货市场在市场体系中的价格导向作用,并与国际价格接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中,核心是价格机制的建立,价格是反映农产品供需的晴雨表,公正、公开、公平的价格反映,集中的展现了国内外农产品的供需情况。而最能客观、公正反映出来当前或今后长期供求关系的价格展现就是期货市场的价格导向作用。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农产品期货价格,对全世界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就是范例。我国已在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上,规范整顿后建立了三家,即:郑州、大连、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交易所1993年5月28日在远期现货成功运行的基础上,推出了期货交易,郑州粮食价格,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在化解粮食市场风险,以套期保值发挥了作用。当前郑交所由小品种为主向大品种为为主的战略性转变,活跃小麦等大品种交易,着重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把期货市场融入到国民经济发展的体系中,以增强期市价格的导向作用。但是,当前期货市场极需政策扶持:
①与期货交易商品有关现货价格要理顺。现货价格理顺了,期市价格就有了基础。
②需要有相当可观的投机量来分散,消化现有交易中转移出来的价格风险。应该允许多元化所有制企业参与投机盈利,突破不允许国有企业参与期货交易,应允许建立了完全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农产品交易。
②鼓励套期保值与投机量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
④要加强政府的信息职能和资金投入,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公正和权威的国际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4、在上述对策的思路指导下,政府应参照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在中央政府成立能协调和组织农业生产、内、外贸的有权威的行政机构。同时,要给予政策上有力度的支持成立各级农民自己的生产和流通组织,以解决小生产和国内外大市场对接。